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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制度15篇
【第1篇】q企业会议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 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15篇】企业会议管理制度-文本
企业会议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生产工作会等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职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安排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了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措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二)党群系统会议
1.党委委员(扩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措施方案.
(2)讨论制定加强工厂党的建设和职工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计划与措施.
(3)听取行政关于生产经营情况、工厂发展计划、职工奖惩等方面的汇报和工会、团委、科协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汇报.
(4)研究决定有关机构设置、领导干部任免、党员奖惩等重大事宜.
(5)审批审定有关表彰决定、荣誉称号、新党员、出国人员政历等.
2.党群系统办公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检查总结党群部门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党支部书记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汇报、总结当月党支部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动态,安排布置下月党支部工作任务.
4.纪检工作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汇报、总结、布置工作,学习上级有关纪检方面的文件.
5.组织工作会:
进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6.宣传工作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7.厂工会委员(扩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8.分工会主席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9.厂团委委员(扩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10.团支部书记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11.武装人防工作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文件指示、总结、布置工作.
12.科协工作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汇报、总结、布置工作.
(三)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3.党员代表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4.团员代表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时间:
地点: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四)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3.生产管理委员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4.生活福利委员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五)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2.企协年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4.厂qc成果发布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5.科技成果发布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6.信息发布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7.企管成果发布会:
时间:
地点:
主持:
召集:
参加者:
内容: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
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平触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凡厂办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会议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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