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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安全生产技术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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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氯化氢安全生产技术说明书 1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氯化氢 化学品英文名:hydrogen chloride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地 址: 邮 编:****** 传真: 联 系 电 话: 电子邮件地址: 国家应急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码: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制染料、香料、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本品不燃。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吸入会中毒。与碱类剧烈反应,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 GHS危险性类别: 加压气体 压缩气体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1A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 类别1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含压力下气体,如受热可爆炸; 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引起严重眼睛损伤;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吸入会中毒。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持容器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 —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湿度不超过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处使用。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特别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事故响应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用水清洗皮肤、淋浴。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如有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如有不适,就医。 —吸 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体位。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食 入:漱口。不得诱导呕吐。如有不适,就医。 •安全储存 —防日晒。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存放处须加锁。 —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湿度不超过80%。 —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废弃处理 —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和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物理化学危险: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与碱类剧烈反应,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 健康危害: 本品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 环境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第三部分 成分/组分信息 √物质            混合物 危险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 NO 氯化氢 --- 7647-01-0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不会经过该途径接触。 接触该化学品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 本品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防护器。 医生的特别提示:无资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特别危险性: 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佩戴空气呼吸器灭火。 — 切断气源。 —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理程序: — 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严格限止出入。 —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 — 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防止气体经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 用粉状石灰石(CaCO3)、熟石灰、苏打灰(Na2CO3)或碳酸氢钠(NaHCO3)中和。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气体经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理材料: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的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通的通风管。 第七部分 操作处理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 —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 —特别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湿度不超过80%。 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MAC(mg/m3):  7.5  PC-STEL(mg/m3): 无数据 TLV-TWA(mg/m3): 无数据 PC-TWA(mg/m3): 无数据 TLV-C(mg/m3):  7.5 TLV-STEL(mg/m3): 无数据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离子色谱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化学防护服。 —手 防 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pH值(指明浓度):1.2(1%) 熔点/凝固点(℃):-114.2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85.0 密度:无意义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27 相对密度(水=1):1.19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饱和蒸气压(kPa):4225.6(20℃) 临界压力(MPa):8.26 临界温度(℃):51.4 闪点 (℃):无意义 n-辛醇/水分配系数:0.25 分解温度(℃):无资料 引燃温度(℃):无意义 爆炸下限[%(V/V)]:无意义 爆炸上限[%(V/V)]:无意义 易燃性:不燃气体。 溶解性:易溶于水。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 避免接触的条件:无资料。 危险反应:遇水时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 危险分解产物:无。 第十一部分 毒物学信息 急性毒性: 在高浓度的氢氯酸作用下,动物尸检可发现肺水肿和出血,有的动物胃内粘膜出血。 大鼠吸入LC50: 23.7-60.9 mg/L/5min,5.7-7.0 mg/L/30min和4.2-4.7mg/L/60min; 小鼠吸入:20.9 mg/L/5min,3.9 mg/L/30min和4.2-1.7mg/L/60min。; 皮肤刺激或腐蚀:酸性腐蚀有灼伤和痛感,创面有明显创痕且结疤后恢复较慢。 眼睛刺激或腐蚀:家兔经眼:5mg/30sec.轻度刺激。 致突变性:  无资料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相关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无数据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0.282mg/l/96h(鱼)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理 废弃化学品: 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和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  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处理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法规。 处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请参照第8部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1050 联合国运输名称:无水氯化氢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2.3,次要危险性类别8 包装标志: 毒性气体;腐蚀品 包装类别:Ⅱ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海洋污染物(是/否):是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严禁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 ~GB20602- )。 《危险化学品名录》( ):列入,序号为147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毒性气体。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 〕95号):未列入。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列入。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第十六部分 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周国泰《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国家环保局有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北京化工研究院合编《化学品毒性法规环境数据手册》,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司徒杰生《无极化工产品》,化学工业出版社,1999年;《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编委会《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化学品数据库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 ) 填表部门: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 数据审核部门: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安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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