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104国道黄岩头陀至院桥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 简写本)
二○一二年九月·杭州
1、 工程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境内, 本项目北起临海、 黄岩交界处, 经头陀镇, 在北洋镇上跨82延伸线、 永宁江、 黄长线、 江南渠道及104国道民建至北洋连接线后, 在茅畲乡东侧穿龙王殿隧道后过沙埠、 院桥, 在院桥镇上跨甬台温高速公路后下穿规划机场高速后终于黄岩、 温岭大溪交界处。
项目包含主线和两条支线。
主线起点为临海、 黄岩交界处, 起点桩号为K16+460, 起点位于董家岙隧道内, 经过茅畲乡大礼岙村后穿过大礼岭隧道( 2.25km) 进入沙埠镇境内, 终点位于黄岩、 温岭交界处, 终点桩号K46+840, 路线全长30.41km。( 注: 在K24+300~K27+700段由于主线上跨, 为方便地方沟通, 主线两侧在此段范围设置12m辅道, 辅道走向同主线线位, 辅道长3.4km。)
十里铺支线起点接主线桩号K39+040, 往东穿过一座750m马鞍山隧道进入院桥境内, 经岙林、 上桥、 前宅后在下店头村附近上跨十路线至镜架屿附近穿过一座250m隧道, 往东延伸经西岙、 葛岙, 终点接现状104国道( 横山头附近) , 路线全长8.82km。
澄江支线起点接主线桩号K39+040, 往北经前岸东侧、 岙口村西侧, 过凉棚岭头隧道( 1.09km) 与北院线相接, 项目全长5.6km。
推荐方案主线路线全长30.41km, 布设分离式交叉33625m/3 处, 平面交叉16处。设大桥1481m/4座(包括辅道886m/2座)、 中小桥836m/12座( 包括辅道131m/5座) , 涵洞118道( 包括辅道14道) , 隧道5115m/4座。主线均为一级公路。
十里铺支线全长8.82km, 中小桥330m/6座, 大桥310m/1座, 分离立交1282m/2处, 涵洞36道, 隧道1000m/2座, 平交8处。十里铺支线为一级公路。
澄江支线全长5.6km, 中小桥282m/6座, 涵洞23道, 隧道1090m/1座, 平交6处。澄江支线为一级公路。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472489.77万元, 平均每公里造价10549.00万元。
工程计划于 1月开工, 12月底建成, 1月初通车, 工期36个月。
2、 环境质量
沿线水体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 的Ⅱ或Ⅲ类标准。
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
工程沿线现有噪声较少, 昼间、 夜间现状噪声能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 主要环境影响
( 1) 社会环境影响
工程沿线涉及工程涉及头陀镇、 北洋镇、 茅畲乡、 沙埠镇、 院桥镇、 高桥街道、 澄江街道、 南城街道的63个村庄, 工程施工和建成运营后, 将改变其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主体工程占地面积198.57hm², 其中永久占地174.25hm², 临时占地24.32hm²。
工程沿线需拆迁建筑物面积69131m², 拆迁户数约250户, 拆迁人口约860人。主要为居民住房, 以及部分废弃的房屋。工程初步决定主要被拆迁的居民将在本村范围内安置, 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 由政府统一对拆迁户进行生产、 生活安置, 进行补偿, 并将补偿费落实到户, 使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原有水平。因此, 拆迁对沿线居民的影响不大。
( 2) 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 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 隧道工程以及桥涵工程永久占地, 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对其产生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 工程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马尾松、 果林和常绿樟等次生林,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 3) 水环境影响
工程沿线涉及的河流、 水体主要有永宁江、 永丰河、 南中泾、 秀岭水库、 南官河, 路面径流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 4) 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工程对环境空气的主要影响是扬尘。工程所需沥青混凝土均采用商购, 现场不设沥青拌合站。
营运期预测结果表明由于工程等级不高, 车流量不大, 因此预测结果显示公路建成后各敏感点的浓度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制要求。
( 5) 声环境
预测表明工程施工噪声昼夜间影响范围较大, 经预测, 公路建成运行后, 工程沿线焦山村、 田桥、 沙墩头、 桥头、 小里桥、 高洋、 水礁村、 大礼村、 龙王殿、 唐山王、 上寥、 上段陈、 赵家、 合屿、 楼里、 船山脚下、 梨岙、 金山、 塘岭、 官庄、 岙里等敏感点预测中期昼、 夜间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 ) ) 。
( 6) 环境风险
工程线路途经村庄和集中居民点63个, 大部分敏感点与线路的距离大多不超过100m, 因此, 若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事故, 将直接威胁到前几排民房内村民的人身安全, 有毒有害气体还可能污染周围的环境空气。
工程线路涉及的南中泾、 永宁江河段和秀岭水库属Ⅱ类水功能区, 特别所涉秀岭水库路段为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若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该路段或桥梁及其附近发生交通事故, 有毒有害物质( 如危险化学品等) 将泄漏进入水体污染水体, 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防范, 并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
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1) 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进一步优化调整线位, 尽量利用荒地、 劣地, 少占用耕地、 林地, 避开基本农田、 在满足工程安全的前提下, 尽量减少路基挖、 填量, 减少占地, 节约用地。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在临时道路上应设置安全标志, 在施工便道距离居民集中居住点较近处, 设置施工警示牌, 以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对于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公用设施的拆除, 建设单位应与所涉单位管理部门进行协商, 先修通替代线路后再拆迁原线路。
公路建设将拆迁一定数量的居民住房和占用部分农用地, 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拆迁安置规划。对被拆迁的居民按规定给予经济赔偿, 就近安置, 采用乡内或村内土地调配等方法, 予以生产安置, 对其生活来源予以充分考虑, 保证她们的生活不低于工程建设前的水平。
工程与沙埠青瓷窑址群的窑址保护范围最近距离为50m。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古迹须立即停工, 并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
工程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 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申报, 并保证基本农田的占补平衡。施工临时占地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 尽可能设置在公路占地范围内, 不得随意占用农田。
( 2)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从恢复和提高其生态功能的角度出发, 实施植被恢复措施。
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 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 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故建设单位在占用林地、 砍伐树木过程中, 应按以上规定执行。
( 3)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加强对于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理, 严禁漏油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桥梁施工废水排桥边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居, 其生活废水按当地居民污水处理方式处理。
营运期: 对涉及永宁江、 南中泾和秀岭水库Ⅱ类水功能区路段时, 路基或桥面两侧应设置集水沟( 管) , 将路面径流收集至沉淀池内, 经沉淀后上清液排出。在跨越永宁江、 南中泾, 以及秀岭水库水源保护路段两侧各设置一处事故集水池, 桥面径流用专门的管道收集并引到桥梁两侧设置的集水池中, 该事故集水池一方面能够截流初期雨水, 具有沉淀、 隔油等功能, 另一方面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收集事故径流, 以免危险废物影响下游水质。
( 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 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每天洒水4~5次。新筑路基及时压实等, 以减少施工扬尘影响。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砼拌和站, 所有沥青均采用商购, 不在现场拌和。
运营期加强土石方运输的车辆管理, 严禁超载, 防止洒落, 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 5) 声环境保护措施
在沿线各敏感点附近施工时, 严禁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 若无法避免, 需报经当地环保局审批后方可作业, 并告示周围群众。施工期, 距离敏感点近的施工点, 设置临时隔声护围, 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对于营运中期昼间或夜间噪声超标3dB以内的采取限速、 超标3dB以上的敏感点加装隔声窗的措施, 减小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5、 线路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 《台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黄岩区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
本工程已纳入《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内, 工程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工程经过《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准入区( 秀岭水库, 工程涉及原秀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现调整为二级保护区) 、 重点准入区、 限制准入区, 只要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 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符合台州市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6、 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进行两次,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76份( 个人58份, 团体18份) , 回收有效卷76份, 回收率100%。
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情况较为关心和了解, 对工程建设所持的态度比较支持, 对群众主要担心的问题, 工程设计中已经尽量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已经考虑了村民的道路穿越方便、 交通安全等问题, 并根据噪声预测, 村庄沿线噪声超标的地方将采取降噪措施, 并设禁鸣标志。
7、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 拟建104国道黄岩头陀至院桥公路工程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规划》、 《台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黄岩区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 符合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 不利影响除工程永久占地造成土地不可逆损失外, 一般均可经过采取相应的对策保护措施及环境管理予以减免。因此, 从环境角度看, 在工程设计、 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后切实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计划的前提下, 没有制约工程建设的环境问题, 104国道黄岩头陀至院桥公路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