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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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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手册
第一篇工作流程
施工测量( 复测)
设计文件核查( 图纸会审)
施工技术方案
工程试验
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交底、 作业指导书、 作业要点卡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资料
施工质量控制
开工报审
第二篇工作内容
1 设计文件核查
1.1 目的
1.1.1 设计文件核查的目的是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 了解和掌握设计标准、 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 工程规模, 核对工程数量, 保证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
1.2 工作内容
1.2.1 核查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重点工程、 技术复杂工程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施工技术的可靠性。
1.2.2 核查工程平面、 纵、 横断面等工程设计图与设计说明书及各种工程件名、 数量表是否齐全、 相符。
1.2.3核查各种设计工程平面坐标、 高程、 结构尺寸是否清楚、 齐全、 正确。各种建筑物设计标高与立面结构尺寸是否相符, 与现场实际是否一致。
1.2.4 核查设计工程数量是否与工程结构尺寸计算结果相符, 是否与承包合同中工程数量相符。
1.2.5 核查工程项目土石方设计数量是否与核算数量相符, 土石方调配方案的可行性及取、 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
1.2.6 核查建筑、 结构、 设备、 装修等各种预留孔洞、 沟槽和预埋件的布置之间关系有无矛盾, 各专业之间设计接口部分的技术标准是否一致, 配合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1.2.7 核查工程设计水文、 地质资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 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1.3 工作程序
1.3.1 设计文件核查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学习、 初步核查和综合核查、 文整上报四个阶段。
1 学习阶段: 各级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 熟悉施工设计文件, 了解设计意图、 设计标准和设计规定, 明确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流程等有关技术问题。
2 初步核查阶段: 在学习、 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 按照设计文件核查的具体内容, 认真核对承建工程范围设计图纸的详细情况, 对发现的问题, 应按专业分类登记。
3 综合核查阶段: 在初步核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核对, 主要核对各建筑( 构) 物之间、 各施工区段之间、 各专业之间等相对关系, 共同协商。
4 文整上报阶段: 施工设计图纸核查后, 项目部应提前联系建设单位尽早召开技术交底会, 应将初步、 综合核查阶段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详细记录整理进行汇总, 填写设计文件核查报告, 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并在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上正式提出。最后以会议印发的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的书面答复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2 施工测量
2.1 目的
2.1.1 施工测量是施工过程中控制和确保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2.2 工作内容
2.2.1 测量工作贯穿从工程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 包括交接桩、 贯通复核测量( 简称复测) ; 施工测量; 竣工测量。
2.2.1 交接桩工作包括工程测量GPS控制点、 基线平面控制桩、 曲线桩和交点桩、 断链桩、 水准基点桩、 建筑物位置桩( 或坐标桩) 以及精测地段的控制桩。
2.2.2 贯通复核测量内容包括复核曲线转向角、 测定曲线、 复核曲线夹直线、 增设施工桩橛、 复核中线长度、 测定断链、 复核水准基点标高、 增设水准基点、 测定施工桩位标高、 复核建筑物位置桩( 或坐标桩) 、 复核精测地段的精测桩, 并注意两个作业队分界点或标段两端与另外施工段衔接的控制点。
2.2.3 写出复测成果报告
2.2.4 施工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包括: 在完成贯通测量的基础上, 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数据, 对建( 构) 筑物进行施工放样、 定位测量; 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及桩点保护; 工序间检查、 复核测量; 收方测量; 深挖基坑围护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量测工作。
2.2.5 线路施工测量包括中线测量、 高程测量、 横断面测量等。
隧道( 地铁) 施工测量包括洞、 内外平面和高程测量、 地面与地下的联系测量、 隧道掘进中的中线放样、 隧道横断面测量和建筑物的施工放样等。
桥涵施工测量包括桥址中线测量、 控制三角网的测量、 控制水准网的测量、 桥梁墩台定位测量、 施工放样及工程质量检验测量等。
2.2.6 竣工测量的内容。
1 中线、 水平贯通测量。
2 埋设永久性中线、 水准基桩测量。
3地界桩测量、 地下管线测量。
4 工程建筑物结构测量。
2.3 工作程序
2.3.1 交接桩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 由设计或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 项目部组织人员参加现场交接桩工作。交接应有桩位平面布置图、 控制桩表、 曲线表、 断链表、 坐标和高程成果表。
2.3.2 交接桩双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进行现场交接桩工作, 交接桩位要逐一现场查看、 点交。项目部参加人员应逐一记录现场点位、 查看点位是否松动或被移动, 并做好桩位点之记录, 便于以后寻找使用。有条件应对曲线转角进行现场实测。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 桩橛损坏及补桩加密情况, 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交接记录应双方签认。
2.3.3 接桩后, 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 测量工程师具体组织, 分专业小组进行复测, 复测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测报告, 复测成果得到确认后使用( 或经建设单位指定的第三方复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
2.3.4 施工、 竣工测量的基本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准备工作、 外业施测、 内业文整三个阶段。
1 准备工作: 分内业准备和外业准备。
1) 内业准备: 熟悉图纸, 结合现场交接桩, 贯通复核测量了解设计意图及设计标准, 弄清平面坐标和高程起算系统或起算点, 并对线路里程、 坐标、 曲线、 坡度、 高程等以及设计图上的有关尺寸进行核算;
2) 外业准备: 踏勘现场, 进一步了解与掌握现场实际现状及施测条件。联系清理测量障碍物、 配备仪器工具、 安全防护设备, 制作标桩。
2 外业施测: 依照批准的测量方案或施测方法, 根据现场原有控制桩点作初测和精测定位。主要是建( 构) 筑物中心线、 标高、 沉降水平位移、 变形等安全监控量测。施测完成后还要做自检和复检( 专检) , 同时设置好主要桩橛的护桩, 保证定位点的可靠准确性。
3 内业文整: 以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数据为准, 整理外业施测成果, 对外业观测成果经过计算, 精度评定, 绘制出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成果图并经复核无误后作为现场施工定位的依据。竣工测量完成后编制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纳入竣工文件。
3 工程试验
3.1 目的
3.1.1 工程试验是利用计量、 检测手段, 经过科学试验方法, 鉴定原材料、 半成品、 成品和结构物的质量标准, 选择经济可靠的成分配合比, 保证工程质量, 经济合理、 有效地使用工程材料, 降低工程造价, 是工程项目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3.2 工作内容
3.2.1 对砂、 石、 水泥、 钢材( 钢筋、 钢丝、 钢绞线) 等大宗材料及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检查, 按规定采集试样, 由工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试验单位进行鉴定试验。
3.2.2 办理试验、 检验各项主要材料的质量( 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 , 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并索取出厂合格证或其它技术证件进行核对, 对不合格的产品、 材料和半成品提出处理意见。
3.2.3 选取砼、 砂浆、 换填料、 路基填料等原材料样品, 选择配合比。根据工程试验室配合比负责测算施工配合比和施工配料单, 经技术负责人签认后, 交付工地使用, 并指导监督严格执行。
根据设计要求对混凝土骨料、 外加剂、 拌合物进行试验。负责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书面提出砼质量控制目标和技术指标要求, 在现场组织验收检查。
3.2.4 施工现场砼、 砂浆、 土壤等检查试件的制做、 养护、 保管和按规定期限送检。填写、 保管路基填筑密实度及砼、 砂浆检查试验报告单。
3.2.5 认真填写工地试验记录, 统计分析现场施工的砼及砂浆试件强度以及原材料试验资料, 记录当地气象资料、 砼养护温度及冬季砼入模温度, 砼内测温记录, 认真填写砼灌注日志。
3.2.6 做好试验器具的添置、 保管工作, 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为工程竣工文件提供试验资料。
3.3 工作程序
3.3.1 工程试验室的设置
1 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及统筹安排, 施工调查总结会应明确设置工程试验室, 规模、 机构人员配置等, 工程试验室应在工程开工前设置完毕, 并应完成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及公司工程检测中心的检查验收, 发放委托试验的证书。
2 从事工程试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试验员证后方可上岗, 无证人员不得单独从事工程试验, 更不得出具试验报告。
3.3.2 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责任, 工程试验质量保证体系, 资料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及危险品管理制度, 样品收发、 保管、 处理制度, 工程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制度, 仪器使用、 维修、 核检制度, 仪器设备周期计量检定( 校验) 制度,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等。
3.3.3 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编制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操作规则, 建立主要检测仪器设备运转记录。
3.3.4 按照承担的工程试验范围及内容进行有计划的工程试验。工程试验应严格遵照工程试验规程、 检验方法、 标准做好每一项试验, 填写工程试验报告须按规定格式将内容及时填写完整, 要求字迹清晰、 数据可靠、 结论准确。试验报告应经试验、 复核及技术负责人签名, 并加盖试验室公章方为有效。并做好工程试验资料、 试验报告的存档登记。
4 施工技术方案
4.1 目的
4.1.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 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 施工质量、 环境保护等管理目标。
4.2 工作内容
4.2.1 施工技术方案的主要内容: 施工方法、 施工顺序、 选用材料机械、 技术要点、 安全技术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 危险性大的工程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施工技术方案分为一般施工技术方案、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4.2.2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 除重大、 专项方案外都属一般施工技术方案,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纳入该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
4.2.3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1 基坑支护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 槽)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或基坑未超过5米, 但周围环境复杂、 坑( 槽) 底有流砂层、 地下水位在坑( 槽) 底以上、 坑( 槽) 范围内有地下管线的等工程。
2 土石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采用深孔爆破的的土石方工程。
3 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 爬模、 挂蓝、 造桥机等; 各种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钢板桩围堰、 双壁钢围堰、 钢套箱等) 。
4 起重吊装工程: 包括架桥机、 龙门吊、 塔吊。
5 支架工程: 搭设高度超过24米的脚手架、 塔架、 膺架; 跨度超过50米的拱架; 架设桥梁用的导梁。
6 拆除、 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 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
7 隧道工程: 长度小于6千米的隧道或长度小于2千米的黄土隧道工程。
8 桥梁工程: 水深大于2米、 小于10米的基础; 墩高大于50米、 小于110米的墩台; 跨度小于80米的钢管混凝土拱桥; 100米以下的连续刚构或连续梁等桥梁工程。
9 其它工程: 城市地铁施工; 建筑幕墙的施工工程; 特种设备的安装、 拆除和走行; 沉井的浮运和下沉; 营业铁路过渡工程施工; 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又没有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工程。
4.2.4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并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1 桥梁工程: 水深10米以上深水基础; 110米高墩; 跨度大于80米的钢管混凝土拱桥; 斜拉桥; 100米以上的连续刚构或连续梁等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2 城市轨道工程: 地铁隧道盾构施工方案。
3 隧道工程: 高瓦斯隧道、 长度大于6千米的隧道或长度大于2千米的黄土隧道以及采用TBM、 盾构施工的施工方案。
4 深基坑工程: 地质条件、 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地铁明挖车站; 地质复杂开挖深度超过10米或地下三层以上( 含三层) 房屋建筑工程。
5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 采用峒室爆破的施工方案。
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或业主有要求的其它危险性大的工程。
7 公司认为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4.3 工作程序
4.3.1 一般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根据设计工程施工条件及既往施工技术经验资料, 制定施工技术方案, 纳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3.2 专项及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附设计计算资料, 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在收到方案后, 将方案分发给有关部门和专家, 一般在10日内组织召开施工技术方案论证审查会议, 形成论证审查意见。
4.3.3 项目部按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及时对方案完善, 并将完善后的方案, 由项目部履行报批程序后实施。
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 目的
5.1.1 为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实现,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 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重点是防范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5.2 工作内容
5.2.1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 从技术采取的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 是指针对工程特点、 环境条件、 劳力组织、 作业方法、 施工机械、 供电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5.2.2 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有: 防火、 防毒、 防爆、 防洪、 防尘、 防雷击、 防触电、 防物体打击、 防机械伤害、 防溜车、 防坍塌、 防涌水、 防高空坠落、 防交通事故、 防寒、 防暑、 防疫、 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5.3 工作程序
5.3.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 项目部技术部门在经过施工调查、 设计交底和熟悉核查设计文件后, 根据工程特点、 施工方法、 施工程序、 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应急预案、 保证施工安全。
2 对施工平面设计要充分考虑安全、 防火、 防爆、 防污染等因素, 做到分区分明、 合理定位。
3 对结构复杂、 施工难度大、 专业性强的项目, 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 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4 对高空作业、 井下作业、 水上作业、 水下作业、 深基础开挖、 爆破作业、 脚手架上作业、 有害有毒作业、 特种机械作业以及从事电气、 压力容器、 超重机、 金属焊接、 井下瓦斯检验等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5.3.2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与实施
1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有关部门、 技术人员审查, 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 对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技术交底的程序在工程开工前逐级对施工管理、 技术人员、 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 结构复杂的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前、 技术负责人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 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 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按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妥善保存。
5.3.3 安全技术措施检查
项目部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教育、 安全设施、 安全标志、 操作行为、 安全记录等都是安全检查的内容。检查后由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检查报告或安全检查记录, 要建立督促、 复查制度。
6 施工组织设计
6.1 目的
6.1.1 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施工生产和管理的规划, 是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总体筹划和安排的综合性文件, 是组织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 是确保工程项目全面实现工期、 安全、 质量、 环保和效益等管理目标的基本技术、 经济措施。
6.2 工作内容
6.2.1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文字说明、 附表和附图三部分。
6.2.2 文字说明
1 编制依据: 招投标文件、 工程承发包合同、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管理文件, 产品特性、 工艺要求、 验收依据等相关信息。
2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范围、 工程概述和特点, 任务划分、 施工队伍安排、 工程件名和数量、 地理环境、 气候状况。
3 项目的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指标( 尽可能量化或做定性描述, 使项目目标可考核) 。
4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 项目各种资源配置方案/需求计划: 人力资源、 材料设备、 施工机械、 资金使用、 监测装置、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记录等, 各种资源配置是否满足过程能力的确认方式、 责任部门及人员。
6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项目临时用电方案、 用水方案、 临时设施、 临建方案、 试验检测中心筹建方案) 。
7 项目施工平面布置。
8 识别项目施工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 项目施工、 管理的疑难/重点控制过程, 重要环境因素、 不可接受风险; 制定控制目标、 指标。
9 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 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
10 工程施工顺序及进度计划。
11 监视/测量方案, 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满足工程质量及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特性, 符合规定要求。
12 物资采购/贮存方案。
13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方案;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应急预案。
14 施工组织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 工期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
15 对产品( 成品、 半成品、 原材料、 设备) 、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场所标识方案( 包括对顾客财产的标识) , 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 要进行可追溯性标识。
16 明确公司项目成品、 半成品、 设备、 监视与测量装置、 顾客财产等防护范围, 制定防护责任和防护办法。
17 项目风险管理、 信息管理。
18 资金需求计划, 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6.2.3 附表
1 分项工程数量表及分季度完成数量表;
2 工程材料数量表及分季度材料供应数量表;
3 机具、 设备配置数量及主要设备机具的进、 退场计划表;
4 劳动力数量及分季度需要数量表。
6.2.4 附图
1 项目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图;
2 主要工程分布及计划施工进度图;
3 单位工程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
4 既有铁路技术改造工程分部施工过渡图;
5 主要施工结构物设计技术方案示意图。
6.3 工作程序
6.3.1 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6.3.2 项目实施性施组编制完成后, 由项目总工程师进行审核, 报公司工管部审查。
6.3.3 项目部根据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核查意见或专家审查意见对项目施组进行修改。
6.3.4 项目施组修改完成后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实施。
6.3.5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公布实施, 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 未经原批准单位同意, 不得随意改变。
6.3.6 标段内重点工程和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由工程队/工区技术部门负责编制, 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批准实施。建设单位有要求的按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6.3.7 已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 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 并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
7 开工报审
7.1 目的
7.1.1 开工报审制度是加强建设前期工作, 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的重要措施。
7.2 工作内容
7.2.1 凡属新建、 改建、 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 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停建后复工前, 办理开工/复工报审手续, 未经审签的工程不得开工。
7.2.2 工程正式开工前, 应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经自检达到下列条件后, 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 报请有关单位审签。
1 征( 租) 地、 拆迁和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已按规定程序审签完毕。
3 机械、 设备、 材料和劳动力能满足施工需要。
4 工地布置、 施工用水、 用电及临时房屋、 通讯、 运输便道等满足开工需要。
5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 技术标准和施工资料能满足施工需要。
6 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
7 施工现场的质量、 环保、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已建立, 组织机构健全。
8 工地实验室已经建立并经验收合格, 各种检测、 试验设备取得认证, 材料的试验能满足开工要求。
9 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已完成, 专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做到持证上岗。
10 设计文件核查、 优化设计工作已完成。
7.3 工作程序
7.3.1 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审,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逐项检查, 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 于开工前15天或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 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四份, 报送监理单位审签, 经建设单位批准。
7.3.2 建设单位确定的重点工程、 单位规程的开工报审, 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逐项检查, 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 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一式五份, 于开工前15天或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 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8 技术交底、 作业指导书、 作业要点卡片
8.1 目的
8.1.1 技术交底、 作业指导书、 作业要点卡片的目的是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 熟悉工程内容、 特点、 技术标准、 施工方案、 施工程序、 工艺要求、 质量标准、 安全措施、 工期要求。
8.2 工作内容
8.2.1 设计主导思想、 设计原则、 主要技术条件、 水文地质特点、 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方案及总体施工组织安排、 施工图纸、 设计补充通知、 变更设计结果、 图纸核查记录、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核查提出意见的会签纪要、 构配件、 设备、 材料代用等有关技术文件。
8.2.2 工程特点、 建筑形式、 基础类型、 结构尺寸、 工艺技术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 采用的设计规范、 确定的抗震等级等。
8.2.3 施工范围、 工程任务和工期、 进度要求, 各专业、 各工序相对配合关系。
8.2.4 施工程序、 施工方法和施工方案。
8.2.5 施工注意事项、 安全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重、 难、 险工程的应急预案等。
8.2.6 施工技术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环境管理方案。
8.2.7 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设备的特殊要求, 对操作施工工艺复杂的项目, 必要时可采用样板、 示范操作等。
8.3 工作程序
8.3.1 准备工作: 由技术负责人或责成专人负责组织绘制工程项目手册、 作业指导书、 技术交底及工序作业要点卡片工作。交底人根据技术交底内容编制技术交底书, 经复核无误批准后实施。
8.3.2 实施: 项目部总工程师向各业务部门、 各工程队/工区领导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工作可经过年、 季召开的生产会议、 下发文件或组织专门技术交底会进行。
关键工序工艺、 技术复杂的单项工程技术交底工作应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单独技术交底工作( 或邀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 。
8.3.3 工程队/工区技术负责人或责成有关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人员及配合工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工作可采取工前讲解、 工中指导或召开专门技术交底会进行。
8.3.4 技术交底工作最终形成记录、 会议纪要, 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确认, 技术交底全部资料归档保存。
8.3.5 验证: 施工过程中检查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并做好检查记录。
9 施工质量控制
9.1 目的
9.1.1 施工质量控制应坚持质量管理方针, 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确保产品的质量能满足顾客、 法律法规等方面所提出的质量要求( 如适用性、 可靠性、 安全性) 。
9.2 工作内容
9.2.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包括: 设计图纸核查、 施工调查、 控制桩复测、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质量教育与培训等。
9.2.2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包括: 技术交底、 施工测量、 材料、 设备、 计量及工程试验、 设计变更控制及工序控制、 过程检验及验收、 成品保护等。
9.2.3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主要包括: 竣工检验及验收、 质量缺陷处理、 整理质量记录及编制竣工文件等。
9.3 工作程序
9.3.1 材料控制
9.3.2 工序控制
1 为保证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 要做好控制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 首先必须控制工序的质量。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 并形成记录。
2 按过程检验和试验的工作程序的规定, 对工序进行检验和试验, 对突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理, 以避免出现不合格的工序产品流入下个工序。
3 工序、 特殊过程及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控制均应在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质量检查人员自检合格后, 通知监理工程师派员监督、 检查, 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方能继续下步施工, 保证工序施工质量。
9.3.3 工程检验控制
1 施工前检查: 由项目部领导主持, 技术部门参加对施工准备阶段的技术工作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结果分析、 处理, 并应形成记录。
2 施工中检查: 项目部和工程队技术人员配合质量检查人员经常对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工序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建筑物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和标准, 是否按施工工艺、 操作规程、 作业指导书、 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工程验收标准要求; 砼、 砂浆、 换填料配合比是否符合规定, 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是否按规定做计量、 试验和检验, 成品半成品和安装设备有无质量合格证, 施工原始记录是否齐全, 施工记录是否齐全及时详实。
对检查结果的评价、 处理应形成记录。
3 隐蔽工程检查: 隐蔽工程包括地基基底、 基础工程、 现场焊接、 防水、 预埋管线、 预应力钢筋工程等, 凡竣工后不能检查的工程, 工序均要作隐蔽检查记录。在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之前, 现场技术人员会同质量检查人员先进行预检, 填妥检查证, 备齐有关附件。在监理工程师赴工地检查时, 应陪同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 负责督促检查解决, 并履行检查签证手续。
4 过程验收: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的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检验批应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 报监理单位,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10 技术资料
10.1 目的
10.1.1 做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验交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10.2 工作内容
10.2.1 技术资料的内容
1 施工合同文件( 补充文件) 及招、 投标书。
2 施工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核查、 变更洽商记录及变更设计文件) 。
3 施工技术、 地亩拆迁等会议纪要、 协议、 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 。
4 建设、 监理单位、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及内业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5 国家、 行业及地方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 细则、 规定、 标准设计图、 手册、 科技情报资料。
6 施工调查资料及施工调查总结。
7 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方案论证会议纪要、 审批文件, 技术性较强及关键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施工生产计划。
8 开( 复工) 报审及批复文件、 资料。
9 主要原材料、 成品、 半成品、 构配件、 机械设备出厂质量证明和试( 检) 验及验收报告。
10 施工试验记录资料。
11 各种施工记录、 施工测量资料、 地面沉降观测及监控量测成果记录、 工程日志。
12 工程预验、 隐蔽工程验收, 工程检查证、 基础、 结构验收, 设备安装工程记录。
13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 创优规划、 工程质量检查、 检验评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交底、 安全措施验收、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检查、 复查整改记录、 安全处罚、 安全事故处理, 应急预案。
环境、 水保措施。
14 施工操作技术细则及要求、 推行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设备的技术措施。
15 施工技术总结、 施工过程检验批、 分项、 分部、 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竣工文件、 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记录。
16 其它技术资料( 含文字、 图纸、 照片、 录音、 录像及电子版技术资料) 。
10.3 工作程序
10.3.1 原始资料记录、 收集、 整理
技术资料范围的原始资料记录填写要及时、 真实、 内容完整、 字迹清晰, 不得随意涂改, 签认齐全, 同时要及时准确收集、 文整、 分类、 编目, 便于存取、 检索、 查阅。
各种记录格式按相关规范、 标准、 当地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 监理单位规定的表格执行, 对无明确规定格式的记录, 可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由项目指挥( 经理) 部组织编制, 并经项目指挥( 经理) 部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记录载体为纸张、 软盘、 照片及其它。
10.3.2 技术资料保存和管理
技术资料项目部应设专人管理, 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 分类立卷, 并编制卷内目录, 收发、 借阅应履行签字手续。
技术资料记录应妥善保存, 防止损坏、 变质、 丢失。技术资料的传递、 转交应按规定办理, 并做好交接记录, 符合法规要求, 无遗留问题。
1 合同文件
施工合同文件( 补充文件) 及投、 招标书等资料由项目指挥( 经理) 部指定职能部门保存、 管理。
2 设计文件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 索取设计文件, 由资料管理人员接收、 标识、 分发和管理, 建立设计文件接收, 分发登记表, 接收人履行签字手续, 以备核查。
项目部应保存一套完整的设计文件, 按工程队/工区承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进行分发、 登记, 同时将建设单位批准的变更设计资料及时转发给有关工程队/工区。变更设计凡影响相关专业者, 应及时向相关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
各类施工设计文件不得擅自更改和随意标识, 变更设计批准后, 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做好标识, 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标注”作废”标识, 注明修改和作废的依据、 日期。需要复制受控图纸时, 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记录。
3 施工设计核查资料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保存、 管理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核查、 计算资料。
4 施工调查资料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保存、 管理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资料, 主管单位下发的施工调查总结。
5 开( 复工) 报审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保存、 管理项目部上报给建设单位的开( 复) 工报审及批复资料。
6 技术交底资料
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保存、 管理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组织进行的技术交底及项目部组织的技术交底全部资料。
7 工程试验
工地工程试验室负责计量、 工程试验及有关台帐的保存、 管理。
8 施工测量
施工测量原始资料, 谁测量谁管理。项目部测量人员负责保存、 管理工程项目管段范围的交接桩记录、 贯通复测、 控制测量、 重点工程测量方案、 复核测量资料、 监控量测资料、 竣工测量资料及测量仪器台帐。
9 竣工文件
项目部技术部门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竣工文件所需有关资料签证、 验收资料、 施工记录和其它竣工资料进行安排,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 技术部门指定专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汇总、 文整、 移交。
10 施工技术标准、 规范和标准设计
1) 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核查, 根据设计文件要求确定需要使用的建设标准、 标准设计目录。
2)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对形成的建设标准、 标准设计目录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进行评审, 形成评审记录, 并组织购买。
3) 由项目资料管理人员对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进行编目保存管理, 建立借阅登记制度。
11 工程日志
工程日志是工程从开工至竣工的必备资料, 施工技术履历档案之一, 工程完工后及时收回作为竣工移交及总结的依据, 项目部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加强管理。
建立工点技术负责制。每个工点的工程日志,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填写, 不得事后补填。
工程日志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建立并编号, 填写负责人应按规定内容逐日及时填写, 字迹端正, 文字简明, 表述简洁, 与该工程无关内容不得填写。
工程日志填写内容, 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具体要求确定, 一般应有以下内容:
1) 工程开竣工日期, 施工勘测资料, 工程进度安排及上级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指示、 批示。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 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 新材料、 新设备、 新技术等情况。施工组织及资源配置情况。
3) 施工当日天气情况, 施工负责人, 施工人员情况, 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 数量及工地试验、 检验结果, 完成的主要工程数量。
4) 隐蔽工程检查情况, 各项圬工施工配料、 拌合、 测温结果。
5) 施工中发生的问题, 如变更设计、 施工与设计图符合情况、 变更施工方案或方法、 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及处理改进情况。
6) 有关领导及监察人员检查意见及采取措施情况。
10.3.3 技术资料归档
技术资料应按公司、 建设单位有关文件归档管理办法按期归档。没有明确规定的由项目部规定保存期限及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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