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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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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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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1.1 风机
1.1.1 总则
1.1.1.1 说明
本节规定图纸所示或设备表内的风机的制造和安装要求。
风机的技术参数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消防验收要求。
1.1.1.2 一般要求
根据图纸及设备表之数量及负荷提供所需的风机,暖通专业应根据实质安装条件,设备阻力等检定风机压头。图纸/ 设备表所列压力只供参考,任何更改以达致系统要求皆由暖通专业负责。
在运送时,仓库内及安装时应采取正确的保护设施保护风机。
如无特别指示,所有风机的出风口风速不能超过 10 m/s。
1.1.1.3 质量保证
制造厂资格:风机的生产商应有五年以上生产同类型的风机的经验。
所有风机,驱动型式及配件的设计及试验,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风机的调试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或其它经审批的试验标准。
风机噪音应达到国家、当地政府标准。
每一风机应有制造商铭牌列出系列,型号,生产日期资料等。
排烟风机应符合珠海市消防局要求。
1.1.1.4 资料呈审
提供原厂的技术资料,特性曲线,有关风机的总能量,空气流量与压头,风机功率,噪音水平,都应在特性曲线内显示出来。
提供完整的配件表及后备配件表。
提供厂方及工地的试验报告及证书,应明确指示试验时的结果。
提供每一风机的特性曲线或数表,把指定的工作压力位频带功率级(dB re 10-2 watt)指出,由 63Hz 到 8000Hz。
1.1.2 产品
1.1.2.1 概述
风机应是超负荷特性,功率超过 7.5 KW,其效率不可少于 75%。
离心式及轴向流式风机须有吊眼。
所有离心式风机的驱动轴末端的设计应可安装转速表。
如无特别指示,电动机转速不可超过 1500 转 / 分钟。
1.1.2.2 轴流风机
按图纸和设备表要求,安装轴流式风机、机翼型叶片风机。
风机外壳应是 L 形,风机的电动机及叶轮同时安装在外壳内。外壳在制成后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
叶轮
叶轮应是压铸铝合金制成。
叶片应可手动调校,而毋须把叶片拆出。
叶片与钢烘之间应有刻度显示出风机叶片的调校角度,并有调校范围的限制,防止风机过载。
电动机的保护标准应达到(IP44)的要求。
如无风管接驳的风机,在出入风口的两端加上镀锌纲。
风机应设有安装架,防震弹簧等。
风机轴承的平均寿命应不少于 200,000 小时。
1.1.2.3 同轴式离心风机(箱型风机)
前倾叶片式离心风机,叶轮及外壳应采用镀锌钢板制成,直接外转子电动机驱动。
风机应设有安装架,防震弹簧,而适合任何角度安装。
1.1.2.4 离心式风机
按图纸/设备表规定提供后倾叶片风机。
在设计风量及压力下,如风机耗电量超 7.5 千瓦,风机应是翼型叶片,其效率不应低于 75%。
风机外壳:
风机外壳应采用重型镀锌钢板制造,并适当地加固。
如风机叶轮的入风口直径大于 300 mm,在风机叶轮上应加有维修门。维修门的尺寸应适合清理及维修用。
如风机的入风是接驳风管用的,并应设有法兰接驳口。
风机叶轮:
翼型或后倾叶片式叶轮的风机,叶轮应是只进风双宽度或单进风单宽度,按图纸或设备表提供。
叶轮应坚固地与驱动轴连接,驱动轴应适当地设计,在风机的最高速时也不超过第一区界转速的 60﹪。
如无特别指示,所有风机的电动机应是全密封式,而且适合在 40℃ 温度的情况下连续运作。
风机及电动机应安装在槽钢底架上,同提供导轨作电动机的位置调校用。
用驱动电动功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150%)为额定值的 V 形皮带(三角皮带)驱动风机。电动机上设可调三角皮带轮,它能调节风机速度的 20%。设计的风机容量应接近调节速度的中间值。皮带速度不超过 25米/秒。
所有外露的皮带应加上皮带安全保护外壳,外壳应采用重型钢架加上钢网制成,并有检查孔;可装上转速表量度风机的转速。
隔震器应按「隔震设备」节规定。
风机轴承应是自重校正滚轴式轴承,应有平均寿命不少于 200,000 小时,并经工厂润滑和配有标准润滑脂注入咀。
驱动轴应轴承外延伸,并有链槽用作安装驱动轮。轴用实心或空心经磨过并抛光过的钢制造。
在工厂用防腐塑料涂层,将轴的所有非工作表面覆盖。
双进风及双宽式风机之包箱外壳:
应采用 1.6 mm镀锌钢皮制造,并坚固地安装于强化结构上,组成耐久性的包箱,而且在外面需覆盖有防锈油漆。
所为提供出入口作维修风机之用,外壳钢板应可拆除。
所有螺丝及丝帽也应是镀锌钢制成的。
外表面应在制造时加上瓷涂料覆盖。
1.1.2.5 加压送风风机
按照图纸及设备表提供加压送风风机,加压送风风机应达到珠海市消防局的要求。
加压送风风机应是皮带驱动的双进风双宽度的离心式风机或轴流式风机
加压送风风机应可在 280 ℃运行而不影响风量与压力。
加压送风机应有不过载的特性。
应有原厂发出的油漆证书,证明油漆是在原厂油上,油漆应可抵受在 280℃ 的高温运行,而不会产生任何的烟或有毒气体。
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在 280 ℃ 运行的要求。加压送风风机应在生产商的工场内试验运行,确保完全达到要求才可运送出厂。
1.1.2.6 排烟风机
按照图纸及设备表提供排烟风机,排烟风机应达到珠海市消防局的要求。
排烟风机应是皮带驱动的离心式风机或轴流式风机。
排烟送风风机应可保证在 280 ℃时连续工作 60 分钟而不影响风量与压力。
排烟风机应有不过载的特性。
应有原厂发出的油漆证书,证明油漆是在原厂油上,油漆应可抵受在 280℃ 的高温运行,而不会产生任何的烟或有毒气体。
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在 280 ℃ 运行的要求。排烟风机应在生产商的工场内试验运行,确保完全达到要求才可运送出厂。
图纸及设备表所示之排烟风机,作为排风系统使用。
1.1.3 实施安装
1.1.3.1 可转动部件如皮带、驱动滑轮、链、连轴节或向外凸出的螺丝等需予适当保护,让维修人员可安全接近。
1.1.3.2 提供足够的永久吊眼,以便安装之用。
1.1.3.3 电气连接按「空调系统电气装置」节要求。
1.1.3.4 所有可生锈的配件都应加上防锈物料,而在安装方面应防止因不同的金属接触而发生的电解。
1.1.3.5 在风机运行前,清洁整个系统。
1.1.3.6 安装隔尘网之前要清洁整个系统,隔尘网柜要封密。交给业主接管前应更换所有污秽的隔尘网。
1.1.3.7 如电动机耗电量多于 0.37 KW,需设有过载保护装备(仅为报警)。
试验及试运行
第一节 总则
1.1 说明
本章说明有关风机的试验要求。
1.2 一般要求
A. 除了在本规格说明书其它章节内要求外,承包单位还应实施各项必要的试验和试运行,这包括于制造厂内进行的试验、施工期间的现场试验、交工试运行和验收试验,具体由本章规定。
B. 建筑师或业主代表将会参与所有试验,本承包单位须在试验举行前不少于十四天提出书面通知。
C. 所有的测试须按经建筑师所认可的规格和程序进行,同时在完成试验后须提交所有试验记录文件一式三份供建筑师审阅。所有系统安装必须完成所有标注在本说明书内所要的试验并求经建筑师审核认可后,方可正式移交业主使用。
D. 本承包单位须负责有关系统试验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修正在试验过程中所发觉不妥善的地方及再试验的费用,同时亦需包括一切试验时所需的议器及设施。
1.3 质量保证
A. 有关执行各系统的试验、调节和试运行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五年或以上担任相同工作的经验。
B. 仪表的度数测定:所有用于风量平衡的仪表须在事前测定度数。
C. 可供参考的标准及规范:
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
2. 有关的中国标准及实施法规(特别是消防、环保和环卫的要求)。
3. 资料呈审
D. 提交执行系统测试及平衡队伍的人员组织表。
E. 提交测试及试运行的计划及时间表。
F. 提交测试及试运行所拟定的步骤及报告表形式。
1.4 于制造厂内进行的测试
所有风机应在制造厂内进行测试,有关证明测试结果证明文件须提交建筑师。
1.5 平衡调节
A. 须提交进行试验和测试仪器的位置图。当完成首次系统平衡量度后,如有需要应在适当的位置加设平衡风阀、压力接头和调节平衡旋塞,使能有效地平衡风系统。有关附加设备的资料须提交审核。
B. 在完成有关风系统的调节平衡后,须提交有关平衡报告供建筑师审核。报告应最少包含下列各项数据:
1. 所有测量仪器的种类、型号和刻度调校日期。
2. 风量调节平衡报告:
a 按本章表 - 空调处理机及风机
b 在主风管和支管所作的风速测试:
- 风管尺寸
- 风速测度数量
- 风管平均风速
- 总风量(m3/s)
c 每个送风及进风口:
- 送风和进风口的位置和编号
- 种类和厂家
- 有效截面面积因数、内框或接驳颈面积(m2)
- 要求和实际测度的风速(m/s)
- 要求和实际测度的风量(m3/s)
- 导风片调整位置
d 送风格栅:
沿每个送风格栅中心点往返移动量度风速和温度。测试点包括:
- 离地面1.5米高及距离格栅1,2,3及4米的位置。
- 在格栅表面。
e 噪音标准水平
在离地面1.5米高位置按建筑师所要求的位置测度有关风系统所产生的8倍频带噪音水平范围。
最后验收试验
在整个工程的交工试运行完成后,将按议定的计划进行系统最后验收试验。
如在最后验收试验时,发现部份装置、系统和/或设备的功能和操作未能达到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内所载的要求,本承包单位须马上无偿地作出适当的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所需的要求为止。同时所有因而引起的任何时间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全部由本承包商负责。
所有安装的系统及设备均需经验收试验,以证明可达到原设计的意图和要求:-
C. 送风和排风风机的测试
量度每台风机于正常操作的条件下运行的风压差,并与该风机的特性曲线互相核对,以确定可满足设计的风量要求。
D. 通风系统的测试
测度每段通风主管、支管、每个百叶、格栅风口和散流器的风量。
空调处理机及风机验收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子分部(系统)工程名称
通风与空调工程
安装单位
项目经理(负责人)
安装部位、区、段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
设备型号及性能参数
风机型号
出厂编号
额定转速(r/min)
额定风量(m3/h)
额定风压(Pa)
噪声[dB(A)]
电机型号
功率(kW)
额定电流(A)
额定电压(V)
检查记录
风机固定是否可靠,安全措施是否足够
润滑油是否正常
盘动叶轮,有否碰壳、转动不灵
传动皮带松紧程度是否适合
电机绕组对地绝缘电阻(MΩ)
电机转向是否与风机转向相符
试运转记录
实测风量(m3/h)
实测风压(Pa)
转速(r/min)
运行电流(A)
A相:
B相:
C相:
噪声[dB(A)]
风机轴承最高温度(℃)
允许
电机轴承最高温度(℃)
允许
实测
实测
试运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环境温度(℃)
安装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测试人员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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