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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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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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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规划
来源:中共无锡市委 作者: 发布时间: .12.30
为适应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和《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我市“十一五”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十五”全市农村发展的基本估价
(一)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市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在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进入了率先加快实现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
一是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及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由 的2511亿元增加到 的6000多亿元,增长了1.4倍,年平均递增19%,人均GDP已超过7000美元。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特别是主体经济的发展更是迅猛。全市乡镇工业的销售收入、增加值、利税总额,分别由 的1665亿元、416亿元、115亿元,增加到 的5000多亿元、1000多亿元、350多亿元,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5%、19%、25%。
二是三业经济结构继续优化。都市型农业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迅速,农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产业特色、区域特色更加明显,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经济效益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壮大了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乡镇工业在调整中不断发展,一大批以优秀企业家为核心,以优势名牌产品为龙头,设备优良,技术先进的规模企业脱颖而出,全市规模型企业已超过4000家。农村第三产业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现代交通道路网络的加快建设而蓬勃发展,道口经济、物业经济、房地产经济和专业市场经济异军突起,已经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农村科技进步取得重大进展,科技进步对农业和乡镇工业发展的贡献份额分别达到58%和48%。
三是社会事业建设全面加快。为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全市先后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农村行政区划调整,乡镇总数撤并到59个,行政村总数撤并到948个,并加快了撤村建居的步伐。江阴、宜兴两个县级市的城关镇已经初步形成了中等城市的规模,对经济、人口的聚集功能以及对农村经济社会的辐射功能日趋强大。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农业特色镇、工业特色镇以及三产特色镇正在迅速崛起。农村交通、能源、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迅速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极大改进。农民进城进镇的速度逐步加快,小城镇常住人口逾150万人,全市城市化水平为66%。
四是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显著。为适应农村现代化建设与对外开放的需要,全市加快了农村机制和体制创新步伐。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实施,从 起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对农业生产实行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也有了重点突破,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得到创新。全市乡镇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已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及各类股份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乡镇企业股票上市工作继续在全省全国领先。农村的收益分配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五是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实惠,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超8004元,比 的5220增长了53%。农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进,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53.7平方米。农民的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彩电、冰箱、空调、音响等家用电器以及摩托车等已全面进入农民家庭,别墅、小轿车、旅游等享受性消费在农村已经开始流行。农民享受文化、卫生、体育、娱乐的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超过75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98%。
(二)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加快发展理念不动摇。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思想,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作为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最重要、最根本的任务。用加快发展来增加农民收入,用加快发展来解决前进过程中的困难和矛盾,用加快发展来保持无锡农村的领先地位。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抓住每一次的发展机遇,积极进取,大胆实践,争得主动,赢得领先。
二是坚持城乡统筹方略不动摇。在开展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中,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围绕全市“两个率先”建设大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统筹城乡居民就业,统筹城乡环境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倾斜力度,经过城乡一体、优势互补,资源整合、集约发展,促进农业与非农产业协调发展、农民与城市居民共同富裕、农村与城市全面繁荣,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是坚持深化农村改革不动摇。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驱动力。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近年来,我市农村从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到农村税费制度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同时还加快了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分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的各项改革,改革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初步建立了与国内外市场接轨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使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是坚持富民优先目标不动摇。增加农民收入、改进农民生活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点。近年来,各级党政组织始终把加快富民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持把农民增收的目标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对各级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现正确的发展导向,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让广大农民尽快地富起来,更多地享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各级财政也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全面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进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五是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不动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是加快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我市各级根据改革开放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着力健全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有效地实施城乡统筹方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加快了农村基本现代化的进程。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现代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农业基础地位依然比较脆弱,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增收途径和来源相对单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处于较低水平,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问题比较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全市“十一五”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措施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加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力度,按照“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力度,围绕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培育现代农民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产业园区化、居住社区化、生产规模化、组织合作化、保障社会化、环境生态化步伐,确保到 全市农村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
我市农村现代化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是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农村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000美元,年均增长11%;全市乡镇工业销售收入达超10000亿元,年均递增16%;农村三次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优化。二是进一步提升农村发展综合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建成15个有规模、有特色、有水平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新型工业化,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提升到90%以上;加快农村城镇化,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的比例达到1/3以上。三是进一步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水平。建立较为稳定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农民人均纯收入达超13000元;建立较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乡镇企业职工、失地农民和纯农民的养老参保率达100%,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100%;建立健全农村可持续发展机制,农村森林覆盖率达27%以上,农村新型社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上述主要目标,必须全力推进以下九项重点工作:
1、科学制定现代农村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制定城乡统筹、相互衔接、全覆盖的农村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加快制定全市农村城镇空间结构体系、现代产业布局体系、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人居生态环境体系等专项规划。
农村规划工作由市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并择优选定国内外有关单位进行。在 底基本完成各市(县)区农村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1/2以上村庄(农村新型社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制定工作的基础上, 基本完成其余的村庄(农村新型社区)和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工作, ,全面完成其它各项专项规划制定工作。
2、加快实施农村“三个集中”
加快推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开发。在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建上规模的农业项目和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到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60%,到 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内的集中经营。
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集聚。在工业开发园区及工业集中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对按布局规划要求逐步撤并的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一律只出不进,并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按规划加快整合到位。工业园区要突出主导产业,强化功能布局,坚持集约发展,形成品牌特色。到 ,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75%以上;到 提升到90%以上。
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集中。把农民公寓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民新社区。在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安排新的住宅建设;除宜兴部分丘陵山区外,一律不再新批宅基地或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翻建住宅。继续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村撤并整合工作,到 ,基本完成3000人以下特别是 人以下行政村的撤并工作;到 ,使全市行政村平均人口达到4000人以上。加快农村宅基地置换整理,从今年起首先在各类建设工程涉及的自然村落,位于工业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内的自然村落,户数较少特别是20户以下的自然村落,基础设施条件差的自然村落,城镇近郊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的自然村落等五类重点地区启动推进。到 ,使1/6的自然村居民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到 达到1/3以上。
3、加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或村级年可支配收入在150万元以上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全面完成其它有经营性资产村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和产权制度改革。
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在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组建多种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探索在城镇周边等有条件的镇村,以村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农户为单位量化股份,建立村级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公司,有条件的可探索建立镇级集体土地股份合作联合公司。到 ,农民参加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并取得收益分配的比例达到50%,到 达到70%。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到 ,全市建成“四有”示范合作经济组织300家以上。
4、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和产业化发展
加快现代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到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市(县)区各建成3个以上、面积5000亩以上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区或现代都市农业观光园区,滨湖区依托山水优势,建成3个以上有规模、有特色、有水平的现代都市农业观光园区。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市(县)区各形成2个以上优势特色农副产品(产业),建成一批农业技术创新中心。
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从 起每年新增10万亩,到 累计达到130万亩以上。
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到 ,宜兴建成2个,江阴、锡山、惠山、滨湖等市(县)区各建成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农产品专业或综合交易市场;到 各建成2-3个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区域性农产品专业或综合交易市场。
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城乡各类企业参与农业开发,重点在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扶持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建立市(县)区、镇两级政府资金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农业企业担保公司,到 担保公司注册资金市(县)区不少于 万元、镇不少于500万元。到 建成2家以上年销售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到 建成10家年销售30-50亿元,1-2家年销售超100亿元的龙头企业。
全面推广农业生产保险。设立市(县)区、镇农业风险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建立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农业生产者互保为补充、政府适当补贴的农业保险机制。 农业保险所覆盖的基本农田达到50%, 基本达到全覆盖。
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各类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今后,新办企业一律纳入, 乡镇企业覆盖率确保达到100%。
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到 ,现有人均土地不到0.1亩的历次被征地农民,全部实行基本生活保障。
推进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纯农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办法, 参保率达到90%, 基本达到全覆盖。
继续深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到 、 ,个人缴费水平分别达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市(县)区、镇两级财政资助相应提高,基本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基本医疗保险。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死亡而又未再生育和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予以扶助。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保障奖励水平。
6、着力造就现代新型农民
积极发展农村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体系。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名,并带动4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到 ,江阴、宜兴、锡山、惠山等市(县)区要各高标准建成1因此农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为重点的职业技术学校,推进乡镇成人教育标准化建设,完善以乡镇成人学校为基础的农业职业培训网络。市属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要优先优惠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广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1-2年的正规职业技能教育,提高新一代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到 ,75%以上的青壮年农民接受过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2门专业技能,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力争全部拥有农业绿色证书,村组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普遍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到 ,90%以上的青壮年农民接受过不同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星火科技教育培训力度。依托农业服务中心和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以实施星火计划为抓手,全面推进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大力实施乡镇企业科技培训工程和星火科技远程培训工程,全面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和致富新技术培训。做到各市(县)区都有星火学校,各乡镇都有星火课堂,各村都有星火带头人。到 完成全市范围内的星火科技培训计划。
7、大力推进农村造林绿化
加快经济林、生态林和景观林建设。 - ,江阴市、锡山区的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2个以上百分点,惠山区、新区每年增加1.5个以上百分点,宜兴市、滨湖区每年增加0.5个以上百分点,确保到 全市农村森林覆盖率达到23%, 达到27%以上。
大力推进绿色通道景观工程和河道防护林工程。到 ,所有县乡道路两侧建成高标准景观通道,50%以上河道两侧、湖泊沿岸建成防护林;到 ,所有乡村道路建成林荫道,河道两侧、湖泊沿岸建成防护林。
加大村镇美化工程建设力度。全面建立农民义务植树制度。到 ,各市(县)区每年有10-20%的乡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所有整合到位的行政村都建有1个农村居民休闲活动场所;到 、 ,农村新型社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8%、40%。
8、大力实施扶贫帮困工程
继续实施百村奔小康工程,要以增加村级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经过政策扶持和结对扶持相结合,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村级经济发展,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级发展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转化,全面实现小康。全市扶持的103个经济薄弱村,到 底80%的村要实现脱贫转化,使村级年可支配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到 ,经济薄弱村的年可支配收入要达到50万元以上。
加大对农村低收入户家庭(指人均纯收入不足市(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30%的农户)就业技能培训的投入。经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办法,使低收入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每年得到2次以上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定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并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专门用于安置低收入户劳动力。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鼓励机关党员结对帮扶低收入户脱贫致富。市和市(县)区各类社会捐赠资金和福利彩票的福利资金以 不少于20%、 不少于30%的标准,建立农民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因病因灾因残的农民,各级财政相应配套。帮助低收入户中的“纯农民”优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县)区、镇对其个人出资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助。开展帮困助学,对低收入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免杂费、免书本费)“一补”(补助寄宿生活费)。
9、切实开展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意见》,按照“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社区整洁、管理民主”的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标准,在全市扎实开展学习华西、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活动。全市从 起,每年将全面考核评定一批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示范镇村,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到 全市有80%的行政村达到示范村争创标准。
(四)保障措施
加快无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必须大力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方略,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在对策措施上必须进一步拓宽思路,明确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措施。
1、抓思想发动。各级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使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制定全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意义,掌握规划的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她们大力弘扬“四千四万”精神和创业创新创优创造的“四创”精神,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现代化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2、抓目标分解。要建立“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体系,把市里 “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做到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形成强烈的推进工作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所制定的目标,认真制定具体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到乡镇和村,抓紧组织实施。
3、抓机制创新。要确立大胆探索、敢为人先的意识,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事,都要大胆试,主动干。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转让、转包、租赁、互换等方式,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有序流转,大力推进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制。继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合作制发展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改革,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范围。切实搞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引导乡镇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联合、重组,推动企业低成本扩张、裂变式发展,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资本经营,培育更多的上市公司。继续加大镇村行政区划的调整力度,减少数量,合理分工,增强实力。按照“经营城镇”的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行城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项目经营企业化、设施享用市场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镇建设。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建设和发展模式,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4、抓督查考核。要把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十一五”规划分解为各地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把目标分解到每个地区、每个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已把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工作列入对各市(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工作考核的内容。市级有关职能部门也制定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具体办法,坚持平时跟踪问效、年中进度检查、年末考核评估相结合,推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5、抓组织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和十六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增强农村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干大事、创大业的良好环境,确保凝心聚力、万众一心投身于建设农村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政务公开,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各级党政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力以赴、落实推进。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相关市(县)区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级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确保“十一五”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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