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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 送审稿)
编制说明
《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工作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 送审稿)
编制说明
O 前言
节约能源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大举措, 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近20年,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 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 能源问题已严重制约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党中央、 国务院适时提出节能减排发展战略, 并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 首次将节能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的目标要求。
硫酸是基础化学工业中重要产品之一。它不但作为化肥、 化工产品的原料, 而且还广泛地应用于其它的国民经济部门。制酸过程中都会产生热量, 如何利用好这些热量, 做到节能减排即是硫酸行业的责任和义务, 也是硫酸行业淘汰落后工艺, 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运用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范生产过程用能, 是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节能型产业是硫酸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 原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 下同) 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3月,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承担了《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月, 组成了由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和10家国内重点硫酸生产企业、 设计单位共同参加的《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编制工作组。
1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交通一部提出。 3月12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关于做好部分化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 中石化协产发【 】53号文) 下达了本标准的编制任务, 并明确部分化工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已由国家标准委下达, 其中, 《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经研究, 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共同组织《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完成年限为 。
本标准立项号: *****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
2 标准制定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依据的技术规范主要有: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等十四项标准和规范。
3 标准制定的原则
3.1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指标的确定原则
a)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科学先进、 合理可行;
b) 能耗指标的采集、 统计、 计算应符合现有的法律、 法规、 标准及规定;
c) 鼓励先进, 淘汰落后技术, 设定门槛, 提出节能目标。
3.2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分级原则
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确定为三种级别, 即: 限额值、 准入值和先进值。
——限额值是指对现有装置单位产品能耗规定的、 必须要达到的限额限定值。
——准入值是指新建装置的单位产品能耗指标必须达到的能耗控制值, 对不符合该项标准值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不予受理。
——先进值是指为了鼓励企业降低能源消耗, 表彰节能工作先进的企业而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该先进值同时也是企业节能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其中: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值和新建企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是强制性条款;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为推荐性条款。
4 工作过程
4.1 成立编制工作组
3月24日, 标准编制工作组召集甘肃金川集团有限公司、 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贵州瓮福( 集团) 有限公司、 贵州开磷(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铜业、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等有关单位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有关文件、 规定; 对标准的形成框架进行了深入探讨; 对标准制定的原则和要求形成了共识; 对标准制定的工作时间、 进度作了安排。
4.2 开展函调, 收集数据
根据编制小组成立会议上的要求,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设计出” - 硫酸产品能耗调查表”, 发送有关生产企业、 设计单位, 广泛收集硫酸企业的能耗数据, 有关企业按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的要求填报” - 硫酸产品能耗调查表”。截止 11月底, 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中化开磷、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江西省江铜-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云浮硫铁矿企业集团公司、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集团上硫化工有限公司、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分别向标准制定工作组提供了有关数据, 为标准确定的技术指标提供了依据。 12月, 编制工作组根据反馈来的数据进行归类、 筛选、 汇总, 编制了标准”讨论稿”。
4.3 专家论证
1月20日,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经过分析论证, 专家认为: 标准编制工作原则明确、 思路清晰、 依据准确。同时专家们提出标准”讨论稿”中硫酸产品单位能耗限额的计算范围尚需进一步明确, 收集的能耗数据有限, 特别是冶炼烟气制酸, 另外专家们还对标准中的一些文字表示提出了建议。
同时, 国家标准 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已于 1月1日实施, 因此要按照此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编写。
4.4 再次函调 重新编制
根据 1月20日专家论证会的意见, 于 3月再次开展对重点硫酸企业 - 三年能耗基础数据的函调工作。经汇总、 筛选、 归纳对比, 重新编制《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征求意见稿) 。
根据协会 - 三年技术经济指标汇总数据, 对100余家企业热能回收、 电耗等数据汇总。
4.5 再次论证 修改完善
5月9日, 中国硫酸工业协会再次邀请行业内有关专家、 企业代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论证会。标准编制工作组汇报了标准的修改内容、 限额指标的制定依据等。会议在进一步征求有关企业、 科研设计单位的意见后, 进一步修改完善, 形成标准的”送审稿”。
5 术语和定义
根据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的要求, 规定了本标准涉及到的主要术语和定义。根据本标准的技术内容, 给出了硫酸产量、 硫酸生产界区等术语, 并进行了定义。
本标准规定的术语和定义只适用于本标准。
6 标准主要内容介绍
6.1产品分类
硫酸产品按照生产原料不同, 主要分为三大类: 硫磺制酸, 硫铁矿制酸和冶炼烟气制酸。三种制酸方法由于原料不同, 工艺不同, 其能源消耗各不相同。
6.2 产品规格要求
国家标准GB/T534- 《工业硫酸》对工业硫酸产品规格主要要求见表1。
表1 工业硫酸规格的要求
项目
指标
浓硫酸
发烟硫酸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硫酸(H2SO4)的质量分数/% ≥
92.5 或98.0
92.5 或98.0
92.5 或98.0
—
—
—
游离三氧化硫( SO3) 的质量分数/%≥
—
—
—
20.0或25.0
20.0或25.0
20.0或25.0
灰分的质量分数/%≤
0.02
0.03
0.1
0.02
0.03
0.1
铁( Fe) 的质量分数/%≤
0.005
0.010
—
0.005
0.010
0.030
砷( As) 的质量分数/%≤
0.0001
0.005
—
0.0001
0.0001
—
汞( Hg) 的质量分数/%≤
0.001
0.01
—
—
—
—
铅( Pb) 的质量分数/%≤
0.005
0.02
—
0.005
—
—
透明度/mm≥
80
50
—
—
—
—
色度/ml≤
2.0
2.0
—
—
—
—
注: 指标中的”—”表示该类别产品的技术要求中没有此项目。
6.3 主要考核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核算范围、 基本要求、 核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主要考核指标分为单位产品能耗的限额值、 新建装置限额准入值以及限额先进值。上述指标应符合表2、 表3以及表4要求。
本标准规定, 表2和表3的数值为强制性标准, 表4的数值为推荐性标准。
现有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现有硫酸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20
≤75
硫铁矿
≤-100
≤120
冶炼烟气
铜
≤15
≤120
铅
≤21
≤170
锌
≤15
≤120
其它
≤33
≤250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20
≤75
硫铁矿
≤-100
≤120
冶炼烟气
铜
≤15
≤120
铅
≤21
≤170
锌
≤15
≤120
其它
≤33
≤250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20
≤75
硫铁矿
≤-100
≤120
冶炼烟气
铜、 镍
≤15
≤120
铅
≤21
≤170
锌
≤-85
≤120
其它
≤33
≤260
新建硫酸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新建硫酸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35
≤60
硫铁矿
≤-120
≤110
冶炼烟气
铜
≤-15
≤100
铅
≤19
≤160
锌
≤-80
≤110
其它
≤-11
≤230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35
≤60
硫铁矿
≤-120
≤110
冶炼烟气
铜、 镍
≤1
≤100
铅
≤17
≤140
锌
≤-95
≤110
其它
≤-11
≤230
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硫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90
≤55
硫铁矿
≤-135
≤100
冶炼烟气
铜
≤-30
≤90
铅
≤15
≤120
锌
≤-90
≤100
其它
≤-55
≤200
生产原料类型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
(kgce/t)
吨酸电耗限额值
(kwh)
硫磺
≤-190
≤55
硫铁矿
≤-135
≤100
冶炼烟气
铜、 镍
≤-30
≤90
铅
≤4
≤120
锌
≤-120
≤100
其它
≤-55
≤200
7 指标值的确定及有关问题说明
7.1指标值的确定
为使本标准起到促进节能、 鼓励节能的作用, 标准编制工作小组将有关生产企业提供的硫酸装置能源消耗数据、 设计单位提供的产品能耗理论设计值进行汇总, 经过筛选、 归纳、 对比分析, 在以设计单位提供理论设计值的基础上结合生产企业的实际状况, 确定硫酸装置单位产品能耗的限额值、 准入值和先进值。
7.2有关问题的说明
7.2.1关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硫磺、 硫铁矿和冶炼烟气为原料生产的工业硫酸, 其它的以天然石膏或化学石膏为原料生产硫酸的装置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另外其它高端产品如食品级、 电子级硫酸也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7.2.2 关于输出能量计算范围的说明
硫酸装置产生蒸汽, 由于各厂情况不一, 有的厂蒸汽以背压式发电, 有的采用凝汽、 抽凝式发电, 有的以蒸汽带二氧化硫透平机, 还有的用减温减压外供低压蒸汽。为了统一标杆, 本标准采用锅炉出口蒸汽的热焓计算硫酸装置输出的能量。
7.2.3 关于蒸汽折标煤计算方法的说明
本标准所参考的各种类型的能源消耗均折算成标准煤量再进行加合。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 经有关专家研究, 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 不能直接按照蒸汽热焓乘以折标系数来折算成标准煤, 因为使用任何燃料的锅炉在生产蒸汽时有锅炉效率问题。根据能源协会的建议, 在本标准中, 按锅炉效率为0.8。
7.2.4 关于硫酸产量计算方法的说明
一套硫酸装置可生产多种硫酸衍生产品。如液体二氧化硫、 三氧化硫、 氯磺酸、 硫铵、 亚硫酸氢铵、 亚硫酸氢钠等等, 硫酸衍生产品均应折成硫酸计入产量内, 以总硫酸量计算硫酸单位产品能耗。但生产硫酸衍生产品的能耗不计算在硫酸产品能耗之中。
7.2.4 关于冶炼烟气能耗的统计范围的说明
有色金属冶炼因铜、 锌、 铅、 镍、 金等有色金属不同, 冶炼工艺不同, 冶炼烟气制酸能耗的统计范围也有所不同。锌冶炼制酸从沸腾炉开始统计能耗, 而其它的如铜、 铅、 镍、 金等冶炼烟气制酸能耗从烟气的湿法净化开始计算。
7.2.5 关于冶炼烟气余热回收是否计入能耗统计范围的说明
当前有色冶炼中大型铜冶炼已开始增设余热回收设备, 锌冶炼在沸腾炉后有热回收锅炉, 而铅冶炼的余热还没有利用, 因此在现有企业能耗限额中没有列入余热回收项目, 但在新增装置准入值和先进值中将余热回收能源计入其中, 要求新建装置和大型先进装置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产品综合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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