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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高家岩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实施方案
7月3日
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高家岩煤矿文件
高煤矿发〔 〕27号
关于印发《高家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
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 煤安监行管【 】5号) 要求, 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 提升安全风险预控水平, 坚持风险预控、 关口前移, 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牢固树立安全管理红线意识、 底线意识, 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高家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 现予以下发, 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7月3日
主题词: 安全风险 分级 管控 实施 方案 通知
抄报: 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
抄送: 矿领导、 各部门、 科室
贞丰县挽澜高家岩煤矿 7月3日印
共印10份
附件1:
贵州黔越矿业有限公司贞丰县高家岩煤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 煤安监行管【 】5号) 要求, 建立科学、 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是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结合本矿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并落到实处, 特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小组。
组 长: 赵 华( 矿长)
副组长: 望家兵 ( 总工)
成 员: 尚玉龙( 安全矿长) 、 文耀新( 生产矿长) 、 张明( 机电矿长) 、 曹忠( 后勤矿长) 、 朱伯荣( 地测工程师) 李兵( 调度室主任) 、 陆明坤( 掘进队长) 、 张世银( 采煤队长) 及各安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 尚玉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 安全发展的理念, 以治理隐患、 防止大事故为目标, 以落实责任为重点, 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 规范安全风险, 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 目标任务
经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 预警防控, 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减少煤矿一般事故, 防范较大事故, 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 管控办法细则
1、 隐患分级:
矿井事故隐患按其严重程度、 解决难易分为A、 B、 C三级。
( 1) A级: 危害严重, 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 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的隐患。
( 2) B级: 危害比较严重, 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 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 施工队解决不了, 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 3) C级: 危害较轻, 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 由施工队、 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 4) B、 C级隐患由总工程师与分管副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 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 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 验收合格后报总工程师与分管副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 5) A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安全保障措施, 落实整改的内容、 资金、 期限、 下井人数、 整改作业范围, 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 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 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 项目和自检结果, 并有矿长签署的验收意见。
( 6) 矿各部门、 各队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 要立即停止生产, 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有重大事故隐患的, 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排除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 应当坚持宁严勿宽, 责任到人, 加大追究的原则。
2、 隐患治理责任制
矿各部门、 各施工队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 整改) 的责任制, 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 1) 矿长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 整改) 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安全副矿长、 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 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事故隐患排查的汇报, 督促和检查事故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 组织健全机构、 配备人员、 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 主持召集事故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 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 2) 矿总工程师对本矿的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 整改) 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确定岗位责任、 开展科研攻关、 推广应用新技术, 并与矿财务主管协调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 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 要组织矿有关领导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评审, 经过评审对排查出的隐患按A、 B、 C三级进行分级。
( 3) 矿安全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 同时协助矿长开展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 整改工作计划, 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 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 4) 矿各部门、 各队负责人, 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 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 5) 安全副矿长对矿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 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隐患整改台账; 总工、 生产、 机电副矿长负责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矿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参加事故隐患的排查, 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 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实行闭合管理。
( 6) 矿各业务部门, 是事故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责任部门, 对隐患排查、 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 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 7) 施工队队长,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队( 本项目、 下同) 事故隐患的排查,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 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 8) 施工队技术员, 对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 9) 施工队班组长( 跟班副队长) , 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 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 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 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事故隐患, 必须及时向队、 矿跟班干部和矿调度室汇报。
( 10) 施工队现场作业人员, 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如不能整改的, 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施工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 同时, 在现场作业过程中, 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任务, 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3、 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 1)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 分级管理和监控。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 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类、 分级管理。
按事故隐患类别分为十类, 分别是顶板、 通风、 瓦斯、 煤尘、 机电、 运输、 放炮、 火灾、 水灾和其它。
( 2) 按事故隐患危害程度、 治理难度分为三级, 分别是A级、 B级、 C级。
A级隐患是指危害严重, 可能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重大经济损失, 或者治理难度大, 需由公司或省、 市有关部门组织、 帮助或协调处理的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为A级隐患。
1、 超能力、 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2、 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 通风系统不完善、 不可靠, 施工前未建立全负压通风系统的; 井下存在无风、 微风、 循环风、 串联通风; 掘进工作面局扇一机供两头; 主扇带病运转、 备用主扇不完好、 擅自停开主扇、 局扇和瓦斯抽放泵; 矿井总风量不足。
4、 有严重水患, 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5、 超层越界开采。
6、 井下存在未熄灭火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处理。
7、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材料、 工艺, 矿井有以掘代采、 以探代采行为, 通风、 排水、 提升、 压风设备安全检验检测不合格。
8、 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9、 无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0、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 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1、 有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 3) B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 可能造成伤亡事故或者经济损失, 或者治理难度比较大, 需有一定的工程量。有下列情形之一为B级隐患。
1、 瓦斯超限作业、 瓦斯经常超限、 炮后瓦斯超过3%、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未采取措施解决处理或未处理到位。
2、 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3、 存在水患未按规定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 在存在水患情况下作业未编制针对性安全措施。
4、 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设双风机、 双电源或双风机不能自动切换。
5、 井田范围内或井田周边废弃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
6、 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
7、 无作业规程作业, 未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8、 未严格遵守巷道贯通程序, 巷道贯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9、 井下风门不联锁或联锁失效。
( 4) C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轻, 或者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有下列情形之一为C级隐患。
1、 提升绞车、 压风机、 主扇等设备保护不全、 不可靠, 钢丝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 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和检查;
2、 工作面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不采取措施;
3、 采掘工作面不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或积尘超标;
4、 报废采区、 报废采煤工作面、 废旧巷道、 独头盲巷未按规定及时封闭;
5、 采掘工作面过断层、 破碎带、 旧巷、 采空区时无针对性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
6、 监测、 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 安设位置不当、 调校不及时、 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和声光报警;
7、 不按月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或图纸弄虚作假。
( 5) 采煤、 掘进、 机电、 运输提升、 通防、 巷修、 火工品、 水文地质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 施工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 6) 矿安全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 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 谁签字, 谁整改、 谁签字, 谁验收、 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 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并及时下发到相关施工队。
( 7) 矿安全部门、 技术部门、 生产部门负责协调、 跟踪、 督查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解决隐患整改情况。
4、 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 1) 矿安全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 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 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 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2) 矿安全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 及时进行统计汇总, 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级别、 危害程度、 产生的原因和现状、 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 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 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 整改结果等内容。
( 3) 施工队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以及所排查出来的当月的安全隐患, 向矿安全部门报告。
5、 责任追究。
( 1) 矿定期、 不定期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检查,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作业的部门、 施工队, 立即责令停产整顿, 并根据矿下发的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 2) 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对事故隐患排查不细、 治理不力、 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 资料管理混乱的部门、 施工队, 对责任人给予罚款或撤职。
五、 工作内容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体系, 以排查治理煤矿生产基础设施、 技术装备、 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 制度建设、 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责任落实、 劳动纪律、 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员工岗位规范及落实情况。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规定各工作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 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2、 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 落实整改措施、 资金、 时限和责任人及验收人。
3、 煤矿通风、 瓦斯、 火灾、 防治水、 顶板、 机电运输、 监测监控等生产系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六大系统”的运行和建设情况。
通风管理: 矿井和工作面是否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各风门、 风筒、 密闭等通风设施是否完好。风速, 有害气体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双风机、 双电源能自动切换, 保持连续均衡供风。各个作业点的测风、 分风按时操作, 供风点的风量、 风速是否合要求。
瓦斯管理: 煤矿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制度明确落实到各岗位。强化瓦斯检测, 对瓦斯等级进行鉴定, 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严格执行瓦斯”三对口、 三签字”管理, 瓦斯检查员严格按程序现场交接班, 每日按程序进行瓦斯情况汇报。制定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排放瓦斯严格按措施操作, 对临时停风地点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 警示标志。
防治水管理: 及时掌握本矿和周边矿井的水系情况, 坚持做到”预测预报、 有疑必探、 先探后掘、 先治后采”的十六方针, 并编制年度防冶水计划, 制定”防、 堵、 疏、 排、 截”的综合防治措施。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 有效降低施工地点的粉尘, 在主要大巷各转载点, 工作面回风风流交汇处安装喷雾并能正常使用。
采掘管理: 所有施工地点必须要编制措施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
顶板管理: 加强顶板管理, 施工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每班派一名安监员现场监督支护质量, 每旬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顶板支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机电、 运输管理: 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 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 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禁止非防爆和淘汰产品下; 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 有效。
4、 火工品管理: 煤矿严禁购买、 使用非法爆炸材料; 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储存、 运输和井下爆破作业制度, 井下严格实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雷管、 炸药”领、 用、 退”数量一致, 实行闭合式管理。灭火器材不允许失效, 并建立管理制度, 数量配备要足。
5、 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 装备和关键设备、 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 保养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6、 应急预案制定、 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 设备设施及维修情况。
7、 建立完善的应急的管理体系, 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并要有计划、 方案和总结报告, 设立辅助救护队。
六、 工作开展:
㈠、 制订方案, 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 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矿每月定期( 10日、 20日、 30日) 组织三次全矿地面、 井下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 组织全矿井下范围内顶板管理、 提升运输、 一通三防、 机电管理、 水害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
㈡、 突出工作重点, 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 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 并制订整改方案, 认真进行整改。对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进行辩识如发现问题交给责任人进行风险预警。
七、 相关要求:
1、 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 分好工, 做好此项工作, 确保取得成效。
2、 严肃纪律、 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 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好的, 要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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