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工程档案管理规范.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9859849 上传时间:2025-04-11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6.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档案管理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工程档案管理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7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1.1  目的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 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 ,结合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产生的规律,提出本要求。 1.2  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碧翠湖度假村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1.3  工程档案室责任落实 工程档案室隶属于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部总监是档案室的主管领导,工程档案员具体实施工程档案收集、查找、借阅等工作。 1.4  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1.4.1  接收归档的案卷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b) 文件按其内容的联系,合理整理、立卷; c)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1.4.2  归档时间和手续办理 a) 竣工资料按年度归档(在每年的次年初归档),在项目完成经过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b) 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要保管好各类交接记录。 1.4.3  对接收按要求整理好的档案进一步系统化,主要是 a) 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检查的内容有:全宗内的档案是否完整,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等工作是否正确。 b) 进行必要的编目工作。 c) 根据它的分类方案和排列次序,将案卷顺序上架。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1.5  工程档案管理要求 1.5.1  档案室要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各种档案管理制度及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划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5.2  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包括档案的分类、立卷、拟制案卷标题、案卷排列等。定期对档案进行局部整理,对不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加工、调整。 1.5.3  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收进转出、保管利用等进行统计。 1.5.4  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使整理完成的档案能够反映历史活动的真实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1.5.5  档案室要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由档案部门和公司组织鉴定领导小组共同进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对无保存价值档案进行销毁,并由二人监销,办理销毁手续。 1.5.6  每年要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认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必须及时采取消毒杀虫措施加以处理。 1.5.7  需要保密的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国家规定外的各种档案则由公司负责人确定其密级。 1.6  工程档案保管要求 1.6.1  档案库房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库房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1.6.2  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管理人员外出时,须锁好档案柜、门窗。班前班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6.3  档案室应配备灭火器,严禁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等杂物。无人时须断电。 1.6.4  对档案库房照明线路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防止因短路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1.6.5  为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延长档案寿命,档案库房每隔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高温、防潮湿、防有害气体等八防要求,及时排除档案保管中的安全隐患。 1.6.6  档案库房门窗应设有遮阳装置,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在档案柜上。并经常打扫,保持库内整齐、清洁。 1.6.7  案卷入库时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案顺序排列。 1.6.8  档案库房应配置调控温、湿度的设施和设备,使库房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45%~60%之间的规定要求。每天坚持记录温湿度。 1.6.9  保持档案库房整齐干净,档案入库前须严格检查,被虫咬蚀的则不能入库。档案柜及库房内应施放防霉、防虫药剂,并勤于检查。 1.7  工程档案借阅要求 1.7.1  凡需借阅工程档案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详见附表),并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部门。 1.7.2  借阅本单位、本专业范围内机密以上的档案时,需经本单部门总监以上负责人批准。 1.7.3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本公司机密以上的档案时,须有原主管单位负责人签署的介绍信,并得到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1.7.4  工程档案室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并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1.7.5  对借出档案要严加爱护,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摘抄、转借或公开展览等。需要复制、摘抄、转借或公开展览时可提出申请,经档案室同意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使用中不得涂改、批注、抽页、损坏,要保持案卷完整、清洁。对借阅档案时造成的档案丢失、损坏或泄密的,视情节给予处理并写出书面材料。 1.7.6  借阅和退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并经档案工作人员检查无误时,方能离开档案室。 1.7.7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跟踪外借档案使用、归还情况。 附表: 广宁县碧翠湖度假村有限公司 工程档案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编码:ZJ 编号: 文 件 名 称 文 件 编 号 文 件 密 级 借阅复制部门 借阅复制原因: 借阅复制人/日期 本部门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文件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日期: 公司最高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归还登记 经办人/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