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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桥涵工程监督检查要点(一)
1.1桥涵地基处理工程
3.1.1地基处理工艺试验及原材料质量。抽查工艺试验报告、试验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检测及试验单位资质证书、试验检验检测资料、工艺试验结果报告等;抽查材料台帐、出厂合格证明(或选料源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平行检验及见证检测报告,原材料的储存及堆放现场检查。
(1)检查地基处理资料。地基处理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夯、试桩,以确定施工参数及验证地基处理效果,“应由施工单位检测、监理单位见证、勘察设计单位确认”,“并应具有完整的试夯、试桩记录”。桥梁的地基及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2)检查施工单位资质。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与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说明:被“引号”引起的文字为重点或常见的问题(下同)。
(3)检查新技术等设计要求。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明确其质量检验方法、项目、频次及工艺试验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抽查原材料的储存及堆放。桥涵地基处理使用的材料,不同批次与检验状态的材料分开存放,标识规范、清楚;存放场地应硬化,周边应有排水设施;水泥、石灰应有棚盖、支垫措施。
(5)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资料(或选料源检验报告)齐全。
1.2换填地基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检验批资料、压实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换填现场检查。
(1)抽查设计文件。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换填底面处地基承载力特征;换填范围、换填厚度、换填材料、换填的填料比例;填筑压实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填筑压实密度。
(2)换填地基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与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石灰质量应符合要求(桥涵验标: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检验数量:砂与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批均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砂、碎石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与有机质含量试验,对石灰进行未消解残渣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3)换填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换填地基施工中填料比例应准确、搅拌均匀、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换填范围、厚度、换填材料及比例、填筑压实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压实工艺还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换填地基底部与顶部高程允许偏差为±50mm;
(5)压实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每100m2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每层检查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采用湿度密度仪、注水法或灌砂法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6)日常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样品送现场试验室进行检验,并派专人旁站,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按照监督检测计划,委托监督总站公布的检测机构实施有针对性的检测。
1.3重锤夯实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检验批资料、夯实密实度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重锤夯实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重锤夯实处理范围;重锤夯实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夯实地基密实度。
(2)重锤夯实处理范围、地基密实度、重锤夯实工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重锤夯实最终总下沉量应大于试夯时总下沉量的90%;重锤夯实允许偏差为:顶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0mm,夯点间距允许偏差±0.1d(d为夯锤直径,单位为mm)。
(3)重锤夯实工艺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1.4强夯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检验批资料、试验检测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强夯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强夯处理范围等。
(2)强夯处理范围与夯击点布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夯工艺、夯击点位置(客桥暂标:4.4.2)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强夯施工允许偏差为:顶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0mm,夯点间距允许偏差±500mm。
(3)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与有效加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静(动)力触探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
1.5挤密桩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检验批资料、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挤密桩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石灰质量;桩的数量、类型与布置形式;填料的配合比例;挤密桩施工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桩间土的密实度与挤密深度;地基承载力。
(2)石灰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桥涵验标:石灰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石灰中CaO含量不低于80%,粒径小于5mm,夹石量不大于5%)。
检验数量:同厂家、同产地以连续进场数量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每批检查一次;监理单位检查数量为施工单位检查次数的20%,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与进行石灰材质试验;监理单位检查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与见证取样检测。
(3)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关于印发《铁路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补充标准》混凝土分项工程原材料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09]152号)文件要求。
(4)挤密桩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桩的数量、类型与布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挤密桩施工工艺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填料的配合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桩间土的密实度与挤密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客桥暂标:4.5.6);桩的夯实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桥涵验标4.5.6);挤密灰土桩中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应大于5%。
(5)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桩数的2‰,且每个基坑不少于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砂桩、碎石桩、粉喷桩、旋喷桩同挤密桩。】
(6)挤密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表3.1.5 挤密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桩位中心
50
尺量或测量
2
垂直度(%)
1.5
3
△桩径
沉管法:-20
锤击法:-50(桥涵验标+100,-50)
4
桩长
沉管法:+100,0
锤击法:+200,0(桥涵验标+300,0)
5
△桩顶高程
+100,0(桥涵验标:无要求)
1.6砂桩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检验批资料、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砂桩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砂的质量;砂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砂桩施工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地基承载力。
(2)砂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为中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有机质含量不得大于5%。检验数量与方法同换填地基处理。
(3)砂桩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砂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砂桩施工工艺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桩身灌砂量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5%。
(4)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与方法同挤密桩。】
(5)砂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表3.1.6 砂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桩位中心
50
尺量或测量
2
垂直度(%)
1.5
3
△桩径
挤密法:-20
锤击法:-50(桥涵验标+100,-50)
4
桩长
+100,0(桥涵验标+150,0)
5
△桩顶高程
+100,0(桥涵验标+150,-150)
1.7碎石桩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检验批资料、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碎石桩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碎石的质量;碎石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碎石桩施工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地基承载力。
(2)碎石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粒径不得大于50mm,含泥量不大于5%。检验数量与方法同换填地基处理。
(3)碎石桩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碎石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碎石桩施工工艺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中密实电流、水压与留振时间等参数应符合试桩要求;桩孔内每次填料厚度不得大于1m;填石量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
(4)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与方法同挤密桩。】
(5)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表3.1.7 碎石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桩位中心
50(桥涵验标100)
尺量或测量
2
垂直度(%)
1.5
3
△桩径
-50
4
桩长
+100,0(桥涵验标+200,0)
5
△桩顶高程
+100,0(桥涵验标无规定)
1.8粉喷桩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检验批资料、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粉喷桩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粉喷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粉喷桩施工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粉喷桩喷粉量;粉喷桩无侧限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
(2)水泥质量同挤密桩。
(3)石灰粉应为细磨生石灰,粒径不得大于0.2mm,氧化钙含量不得小于80%。
(4)粉喷桩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粉喷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粉喷桩施工工艺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粉喷桩的喷粉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客桥暂标:4.8.5)
(5)粉喷桩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在成桩28天后取3个试样(桩顶以下0.5m、1.0m、1.5m各截取1个;也可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2/3桩长范围内垂直钻芯取3个)。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检测根数为施工单位检测根数的20%,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与见证取样检测。
(6)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与方法同挤密桩。】
(7)粉喷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8的规定。
表3.1.8 粉喷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桩位中心
50(桥涵验标100)
尺量或测量
2
垂直度(%)
1.5
3
△桩径
-20
4
桩长
+100,0(桥涵验标+200,0)
5
△桩顶高程
+100,0(桥涵验标+150,-50)
6
粉喷量
8%
检查计量记录
1.9 旋喷桩处理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检验批资料、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旋喷桩施工现场检查。
(1)设计应明确:地质勘察情况;旋喷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旋喷桩施工工艺(含参数及检测项目、方法);旋喷桩水泥浆配合比例;旋喷桩无侧限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
(2)水泥质量同挤密桩。
(3)旋喷桩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旋喷桩的范围、数量与布置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泥浆配合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旋喷桩施工工艺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4)旋喷桩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及方法同粉喷桩)
(5)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与方法同挤密桩。】
(6).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9的规定。
表3.1.9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桩位中心
50
尺量或测量
2
垂直度(%)
1.5
3
△桩径
-20(桥涵验标-50)
4
桩长
+100,0
5
△桩顶高程
+100,0(桥涵验标无规定)
3.1.10 CFG桩、管桩处理施工。见《铁路路基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2桥涵明挖基础工程
2.1 基坑开挖。查阅设计文件、抽查基坑施工技术方案、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签认资料、监测资料、检验检测资料、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现场检查及尺量。
(1)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与防、排水等措施。
(2)深基坑(一般深度为5米以上)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3)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与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4)放坡开挖基坑坑壁坡度应确保边坡稳定、施工安全的原则确定。并符合: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及动载间应留有大于1m的护道,当动载过大时,宜增宽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的深度,且宜弃在下游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基础砌筑后,基坑应及时回填,并分层夯实。(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TZ213-2005 3.1.1条)
(5)基坑平面位置、坑底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与施工工艺设计要求;基坑开挖方法与支护形式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当基底为土质时,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为±50mm,当基底为石质时,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为+50mm,-200 mm。
(6)基底地质条件及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对桥梁与涵洞地基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梁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7)基底处理。基础底面不得置于软硬不均的地层上(桥涵验标:当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均的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碎石类土及砂类土层基底承重面应修理平整,黏性土层基底整修时,应在天然状态下铲平,不得用回填土夯平;砌筑基础时,应在基础底面先铺一层5~10cm水泥砂浆;基础浇筑前的基坑不得泡水。如发生基坑泡水现象,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满足设计要求。
2.2 基础浇筑施工。抽查检验批、地基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1)基础应在无水情况下浇筑,混凝土与砌体砂浆终凝前不得浸水。
(2)模板及支架、钢筋制作及安装、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见《混凝土及砌体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3钻(挖)孔桩基础工程
3.1 钻孔施工。查设计文件、试桩记录、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试验资料、检查验收记录,现场检查。
(1)钻孔桩应按有关规定与设计要求进行试桩,以确定施工工艺参数与检验桩的承载力,并应具有完整的试桩资料。
(2)孔径、孔深与孔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钻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4)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应清底,孔底沉渣应清除干净,满足客运专线铁路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文件提出的沉降要求,现场应配置检孔设备。
(5)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钻孔桩钻孔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护筒
顶面位置
50mm
测量检查
倾斜度
1%
2
△孔位中心
50mm
3
倾斜度
1%
3.2 挖孔施工。检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施工记录(含施工日志、监理日记),现场检查。
(1)开挖顺序与防护措施必须符合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2)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必须核实地质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桥涵验标勘察设计单位对代表性的桩进行现场确认)。
(3)挖孔作业安全要求: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及以上,并设防护栏,夜间作业时应悬挂示警红灯(桥涵安规:第3.6.2条);孔内作业时,孔口必须有专人看守。起吊设备必须有限位器与放脱钩装置。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得堆在孔口周围(桥涵安规:第3.6.4条、第3.6.5条、第3.6.7条);护壁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应随挖随护,每一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m,开挖后必须随即施作钢筋混凝土护壁。护壁经验收合格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继续下挖(桥涵安规:第3.6.6条);应配置通风及检测设备。(桥涵安规:第3.6.9条)
3.3钢筋骨架。抽查钢筋笼及钢筋笼同条件接头试验报告、检验批资料,现场检查。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加工、连接与安装质量,见《混凝土及砌体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2)钢筋笼及钢筋笼连接应做同条件接头试验,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3的规定。
表3.3.3 钻(挖)孔桩钢筋骨架的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钢筋骨架在承台底以下长度
±100mm
尺量检查
2
△钢筋骨架直径
±20mm
3
△主钢筋间距
±0.5d
尺量检查不少于5处
4
加强筋间距
±20mm
5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间距
±20mm
6
钢筋骨架垂直度
1%
吊线尺量检查
3.4 桩身混凝土施工及质量验收。抽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检验检测资料、检验批资料,现场检查。
(1)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下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强度的1.15倍。
(2)桩身顶端浮浆应清理,直至露出新鲜混凝土面。桩顶高程与主筋伸入承台的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钻孔桩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
(4)桩尖注浆应符合设计要求。
(5)桩承载力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要求数量施工单位进行静载试验,监理单位见证试验,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3.5 桩基承台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检验批,现场检查
1. 模板及支架、钢筋制作及安装、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见《混凝土及砌体工程监督检查要点》。
2.桩头及承台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承台边缘及桩外缘净距必须符合:当桩径≤1m时,不得小于0.5d,且不得小于0.25m;当桩径>1m时,不得小于0.3d,且不得小于0.5m。
3.承台板底部应布置一层钢筋网,当桩顶主筋伸入承台板连接时,钢筋网在越过桩顶处不得截断。(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规:第6.3.5条)
4桥梁墩台工程
4.1墩台施工。抽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模板检算书及合格证、模板检查验收资料等,现场检查。
(1)模板及支架强度、刚度应满足有关要求,支撑牢固,板缝严密不漏浆。
(2)混凝土浇筑规定:墩台身施工前,应将基础顶面浮浆凿除,冲洗干净;墩台混凝土宜连续浇筑。当分段浇筑时,混凝土及混凝土之间接缝,周边应预埋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或其他铁件,埋入及露出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间距不应大于直径的20倍;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3)隧道或道路的弃渣,严禁倾倒在墩台的一侧,以免造成偏压。(桥涵安规 第4.1.9条)
表3.4.1 混凝土墩台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墩台前后、左右边缘距设计中心线尺寸
±20
测量检查不少于5处
2
桥墩平面扭角
20
3
表面平整度
5
1m靠尺检查不少于5处
4
△简支混凝土梁
每片混凝土梁一端两支承垫石顶面高差
3
测量检查
每孔混凝土梁一端两支承垫石顶面高差
4
(桥涵验标5)
5
简支钢梁
支承垫石顶面高差
5
6
△支承垫石顶面高程
0,-10(桥涵验标无此项)
7
△预埋件与预留孔位置
5
4.2台后填土、锥体及其他工程施工。抽查设计文件、施工检测资料、监理检查检测报告、施工记录,现场检查。
(1)填料种类与规格、填筑范围、填筑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砌体的结构形式、数量、反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 支(膺)架制梁工程
5.1 支架及模板安装及拆除。抽查安全专项方案、地基处理、支架及模板设计、预压评定记录等。
(1)地基处理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工艺设计要求。应进行支(膺)架结构体系设计,编制详细的支(膺)架结构体系设计图,设计图中应包含支(膺)架基础设计(混标 第4.1.1条);应对支(膺)架结构进行强度、刚度、整体稳定性检算及地基基础承载力检算,并附检算资料。(混标 第4.1.1条)
(2)支架及模板安装牢固,验收记录齐全。支(膺)架应严格按照设计搭设,设置足够的斜撑、剪刀撑、缆风绳与落架设施,应有施工平台、栏杆、梯子、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桥涵安规 第7.2.4条);支(膺)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垂直度、落架设施、部件连接、地锚、缆风绳等进行全面检查(桥涵安规 第7.2.5条);支架应采用不小于1.1倍施工总荷载的荷载进行预压。预压应分级加载,分级卸载,以消除支(膺)架的非弹性变形,并检验支(膺)架的稳定性,采用沙袋预压应注意防雨(桥涵安规 第7.2.6条);梁体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设专人对支(膺)架与基础进行观察与观测,发现较大变形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桥涵安规 第7.2.7条);支(膺)架基础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不得出现不均匀沉降,并作好地面的纵向与横向排水处理。软土地基应采取地基加固措施,冻土地基应采取防胀融措施。(桥涵安规 第7.2.3条)
(3)支架拆除。梁体承重模板支(膺)架拆除应符合:梁体已按设计要求张拉完成;梁底模及支(膺)架卸载顺序,应严格按照从梁体挠度最大处的支(膺)架节点开始,逐步卸落相邻节点,当达到一定卸落量后,支(膺)架方可拆除;模板及支(膺)架拆除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严禁强拉硬拽;支(膺)架在承重期间,不得随意拆除任何受力杆件(桥涵安规 第7.2.8条)。拆除模板应符合:拆模时的梁体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60%及以上,且能保证棱角完整;拆模时的梁体混凝土芯部及表面、箱内及箱外、表层及环境温差均不宜大于15℃(客桥暂标:第9.4.2条、第9.4.3条);模板应根据支(膺)架弹性变形量设置合适的预拱度;跨越铁路营业线、公路及交通道路,安全防护措施应施作到位;起重吊装工程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到位;梁体制作应严格按制梁施工工艺设计施作。
5.2钢筋制作及安装。抽查支座板预压数量、预应力管道定位、钢筋型号、规格、数量等。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预应力管道位置准确,固定牢固,接头封闭严密。
(3)支座板按设计预留压缩量。
3.5.3混凝土工程。抽查配合比设计、施工及监理验收记录、试验报告等,现场检查。
(1)现场查看,同条件养护试件。
(2)混凝土养护措施符合有关要求。
(3)预应力张拉、封锚、压浆符合有关要求。
(4)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数量不得超过预应力筋总数的0.5%,且不得在梁的同一侧,同束断丝不得超过1根。
(5)严禁用电焊、气割方法切割预应力钢筋。
6悬臂浇筑连续梁工程
6.1 悬臂浇筑挂篮设计、验收、使用。检查挂篮设计与制造厂家资质、挂篮研制方案与验收大纲及专家审查意见、挂篮出厂合格证、挂篮进场验收记录、挂篮安全检算资料、挂篮安装、走行、载重试验记录等。
(1)安全检算书。挂篮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设计、制造,并出具安全检算资料。
(2)进场验收、载重试验。挂篮走行与浇筑混凝土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挂篮使用前应进行安装、走行性能工艺试验与按设计要求进行载重试验。
(3)使用及验收标准。桥墩两侧悬臂浇筑梁段应对称、平衡施工,实际不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要求数值,挂篮应在梁段预应力张拉完成后对称移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挂篮的锚固系统、吊挂系统与限位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桥涵安规 第7.3.4条);遇有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移动挂篮(桥涵安规 第7.3.6条);严禁在精扎螺纹钢筋吊杆上进行电焊、搭火,所有精扎螺纹钢筋吊杆必须使用双螺母锁紧;.挂篮拆除应按要求顺序对称拆除。(桥涵安规 第7.3.3条)
6.2 钢筋工程。抽查技术交底,现场实测。
(1)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制作及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2)预应力管道位置准确,固定牢固,接头封闭严密。接地钢筋、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6.3 混凝土工程。抽查混凝土灌注记录、测温记录、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现场检查。
(1)梁段端模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00%或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缝凿毛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3)混凝土养护措施符合设计或验标规定。
6.4 预应力张拉。抽查张拉时间、张拉顺序,现场检查。
(1)张拉时间、张拉顺序必须符合设计对混凝土龄期、强度、弹性模量等的要求。
(2)预应力筋终张拉后必须在24h小时内完成孔道压浆(客桥暂标11.1.31)。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管道压浆宜在预应力筋终张拉完成后48小时内进行(客桥暂标9.1.12)。
(3)封端前按要求对锚具与预应力筋做防锈与防水处理,封端应密实且保护层厚度满足要求。(锚具≥50mm,预应力筋≥30mm)
6.5 合龙施工。抽查合龙施工方案、合龙时间、合龙混凝土配合比、温度记录等。
(1)合龙梁段混凝土施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合龙梁段混凝土应在一天中气温最低时快速、连续浇筑。
(3)混凝土浇筑前应将合龙口单侧梁墩的临时固结的约束解除,合龙梁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进行预应力筋张拉。
(4)检查合龙施工方案中有关进行线型监测内容。
7 悬臂拼装连续梁工程
7.1梁段预制。对照设计文件抽查试验资料、施工记录、监理签认资料,现场检查量测。
(1)制梁台座必须坚固、稳定,台座顶面应及桥梁底面设计线型相一致。
(2)预制梁段的底模顶面必须及桥梁底面设计线型相一致。
(3)预制梁段时,相邻梁段混凝土必须密接浇筑,接缝面应设置隔离层;起吊梁段的吊环等预埋件必须固定牢固。
(4)预留管道应符合设计要求,梁段预埋管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小于4mm 。(每根管道检查不少于3处(桥涵验标 无检查处数要求))。
(5)预制梁段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7.1的规定。
表3.7.1 预制梁段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梁段长
±5(桥涵验标±10 )
尺量
(桥涵验标 尺量不少于5处)
2
梁高
+5,0(桥涵验标+10,0)
3
梁体宽
+15,0(桥涵验标+10,0)
4
顶板厚
+10,0
5
腹板厚
+10,0
6
底板厚
+10,0
7
腹板间距
±10
8
孔道位置
2
9
梁段纵向中线相对旁弯最大偏离值
5(桥涵验标 10)
10
垂直度
每米不大于3(桥涵验标 4%)
吊线尺量不少于5处
11
平整度
每米不大于3(桥涵验标 5)
1m靠尺测量不少于5处
7.2 梁段拼装。对照设计文件抽查试验资料、施工记录、监理签认资料,现场检查。
(1)拼装梁段的胶结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按批进行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2)吊机的重量、支承位置及锚固方式等,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客桥暂标:第11.2.7条与桥涵验标 第10.2.7条强制性规定:吊机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
(3)吊机走行与进行悬臂拼装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 。(客桥暂标:第11.2.7条与桥涵验标 第10.2.7条强制性规定: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 。)
(4)悬拼梁段应对称、平衡进行施工,不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要求数值。悬拼过程中应随时测量检查桥梁中线、梁长、高程变化情况,发现超出允许偏差应及时调整。
(5)拼装梁段的接缝面处理(凿毛)、接缝宽度与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施工工艺设计要求。
8移动模架制梁工程
8.1移动模架拼装、验收。检查移动模架进场验收记录、移动模架安全检算资料、焊缝探伤检测报告、精扎螺纹钢筋力学试验报告、张拉记录等。
(1)移动模架进场后,应清点、检查所有部件,对重点部位的焊缝进行无损探伤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应联系制造厂家处理。
(2)移动模架拼装应有制造厂家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3)拼装场地地基承载力应符合拼装要求;临时支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
(4)应对桥墩或桩基承台的受力进行检算,必要时采取加强措施。
(5)模架拼装过程中,支腿、主梁、横连应及时连接,防止整体失稳。
(6)摩擦型高强度螺栓严禁重复使用。
(7)拼装完成后必须对电路、液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8)上行式模架后支腿应置于已浇筑梁段腹板中心线上,支承面积应满足模架设计要求,防止箱梁局部受压损坏。拼装完成后,应全面检查各挂架紧固件连接情况。
(9)下行式模架安装前,应对固定主支腿的精扎螺纹钢筋、夹具及连接器进行外观检查,并作力学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时按设计要求张拉,双螺帽紧固,其使用次数应不超过设计规定。
(桥涵安规 第7.6.5条)
(10)移动模架设计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1.5 。(桥涵安规 第7.1.3条、第7.6.1条)
8.2 移动模架预压。抽查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资料、预压评定记录等,现场检查。
1.每套移动模架首次拼装后应采用不小于1.2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检验合格后,由制造厂家与使用单位共同签认。
2.每次重新拼装后应采用不小于1.1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
3.预压应依据荷载分布等情况分级加载,禁止在某部位集中堆载。每级加载完成后,都必须对焊缝与螺栓连接处等进行一次检查,对关键部位进行应力与变形监测。卸载应分级进行。
(桥涵安规 第7.6.6条)
8.3移动模架安全设施。抽查施工方案、现场检查。
(1)上行、下行式移动模架过孔均应符合:梁体初张拉完成后方可进行;过孔前要对移动模架的上下、左右、前后各处进行详细的检查,若有影响移动模架横移及前移的障碍物,要进行清理或拆除;过孔前及过孔完成后,应检查受力构件的焊缝质量,发现裂纹,及时补焊;模架打开过孔前应确认电路、油路运行正常,且所有影响移位的约束已经解除;模架横向开启及合龙过程中,左右两侧模架、同侧移动模架前后端均应保持同步;移动到最后1米时,应按点动按钮前进;移动模架应有可靠的纵向过孔限位装置;移动模架过孔后应及时将外模系统合龙,模架就位。
(2)上行式模架过孔尚应符合:辅助支腿已锚固到桥墩上;起吊小车移到主梁尾部,并锁定。吊杆已解除,外模系统脱模且横向开启到位;移动模架主梁后支腿走行装置落到桥面轨道上,前支腿支撑在桥墩上,辅助支腿沿前导梁吊挂移动时应防止偏位;主机中心线应及箱梁重合,超出验收要求时,应通过辅助支腿的横移油缸与主梁后支腿调整主机横向位置;纵向移位速度应小于设计移位速度。
(3)下行式模架过孔尚应符合:主支腿吊挂前行到位,辅助支腿横行连接拆除;外模系统横向开启,后支腿、中支腿、前辅助支腿支撑牢固;主梁及导梁各接头的连接螺栓连接牢固;移动台车上的勾挂油缸及纵、横移油缸处于正常状态;移位台车上的勾板及墩旁托架勾挂可靠;墩旁托架纵移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接头错台而出现的卡滞现象。
(桥涵安规 第7.6.7条、第7.6.8条、第7.6.9条)
(4)风力大于6级时,不得进行移动模架施工作业,所有支腿均应处于锚固与锁定状态,外模板应闭合。(桥涵安规 第7.6.4条)
铁路桥涵工程监督检查要点(二)
9预制梁工程
9.1 制、存梁台座地基处理。抽查施工方案、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检测报告,现场检查。
(1)制梁台座或先张梁张拉台座的施工工艺设计,其强度、刚度、下沉量及稳定性,应能满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与施工工艺要求。折线配筋的先张梁,预应力筋转辙器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客桥暂标:第9.1.5条,桥涵验标 第9.1.5条)
(2)制、存梁台座地基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桥涵安规 第5.2.1条)
(3)先张梁张拉台座张拉横梁受力后的最大挠度不得大于2mm 。锚板受力中心应及预应力筋合力中心一致。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小于1.5,抗滑移系数不小于1.3 。(桥涵安规 第5.2.2条)
(4)制、存梁台座四周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浸泡台座发生不均匀沉降或冻胀。(桥涵安规 第5.2.3条)
抽查现场制梁生产资质证书、梁体静载试验报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资料。
9.2 预制梁(提)运架设备使用及维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查证书、使用维护记录、产品合格证。
(1)架(移)梁设备与吊(顶)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能满足架(移)梁荷载要求。并应在工地进行静(动)载试验、试运转与验收,做好记录。未经验收合格的架(移)梁设备与吊(顶)具,不得进行架(移)梁作业。(桥涵验标 第9.1.8条)
(2)预制梁搬(提)运架设备的设计、制造、改造、安装与使用应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等的规定。工地安装完成后,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试验规范与程序》(GB5905)进行荷载试验,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桥涵安规 第5.1.3条)
(3)应定期对预制梁搬(提)运架设备进行检查,重要部件(如:轮、吊杆、吊钩等)应进行探伤检查。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处理。(桥涵安规 第5.1.4条)
(4)对预制梁搬(提)运架等大型设备,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预制梁搬(提)运架设备必须有自锁、互锁、连锁保护装置,防止误操作。(桥涵安规 第5.1.6条)
9.3 张拉设备及仪表。抽查张拉设备及仪表台帐、标定及校正记录、计量部门检定证书等。
(1)张拉千斤顶及仪表标定、校正周期应符合相关要求。
(2)张拉千斤顶、压力表与油泵等应配套校正、配套使用。(桥涵验标:并应建立卡片档案备查),当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应重新校正(桥涵验标:应重新标定)。
9.4 混凝土施工。抽查模板出厂、安装检验、日常检验记录、模板专用检测器具、混凝土配合比按选定报告、混凝土养护记录,现场检查。
(1)模板及配套验收签证、维修、保养记录要完整。
(2)混凝土性能指标符合配合比设计要求。
(3)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梁体应采用泵送混凝土连续灌筑,一次成型,灌筑时间不宜超过6h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梁体混凝土应连续灌筑,每片梁灌筑时间不宜超过3.5h 。(客桥暂标:第9.1.7条、第10.1.7条,桥涵验标 无此内容)
(4)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与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混凝土灌筑时,模板温度宜在5℃~35℃,混凝土拌合物入模温度宜在5℃~30℃ 。(客桥暂标:第9.1.8条、第10.1.8条,桥涵验标 无此内容)
(5)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真实全面。
(6)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梁体外形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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