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DT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DT—FEPC 207030(059)—2015
替代Q/CDT-FEPC 207030(059)-2014
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
2015 -04 -01发布
2015-04- 01实施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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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II
1 总 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2 事件特征 1
2.1 危险性分析 1
2.2 存在危险性分析 1
2.3 人体毒害性分析 2
2.4 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 2
2.5 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2
3.2 职责 2
4 防止氨泄漏及事故扩大预防措施 3
4.1 氨区日常管理防备措施 3
4.2 压力容器监督管理 4
4.3 液氨接卸管理 5
4.4 应急演练管理 6
5 应急处置 6
5.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6
5.2 应急处置措施 7
5.3 事件报告流程 9
6 附件 9
6.1 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 9
6.2 应急联系方式 9
6.3 相关文件 10
6.4 预案备案 10
6.5 预案修订 10
6.6 制定和解释 10
6.7 预案演练 10
6.8 预案实施 11
前言
本预案由本企业危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预案的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发电部。
本预案的起草人:汪合平、李传智、严杰。
本预案的审定人: 毛超、周开贵。
本预案的批准人: 冉怒吟。
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归口并管理,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2012年首次发布,2016年第4次修订。
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氨泄漏预防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综合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
《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
《电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运)》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典型应急预案范本(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防止氨泄漏管理及泄漏后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事件特征
2.1 危险性分析
2.1.1 物理性质
氨气是无色有刺激性恶臭气体,危险品中属于3.2类有毒气体,其分子式为NH3。在标准状态下,其密度为0.771kg/m3,常压下的沸点为-33.41℃,临界温度为132.5℃,燃点为651℃。氨挥发性大且易溶于水,在20℃水中的溶解度为34%。氨气和空气(15~28%)或氧气(14.8%~79%)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气体,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2.1.2 化学性质
(1)可燃性
氨在常温常压下是气体,虽然在空气中难以燃烧,但在空气中持续接触火源,便会发出绿色的火焰,燃烧后生成氮气和水。
(2)爆炸性
氨按一定的比例和空气或氧气混合,遇火源会引起爆炸。另外,液氨和氟、氯、溴、碘、强酸接触,会产生剧烈反应而爆炸、飞溅。
(3)腐蚀性
对铜、铜合金等有强烈的腐蚀性,故氨系统中不宜使用铜零部件。
2.2 存在危险性分析
2.2.1 若遇高热,会导致存贮设备压力容器超压,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性。
2.2.2 氨和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一定浓度范围内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发生爆炸。
2.2.3 氨大量泄漏时可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急周边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2.2.4 氨可和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2.2.5 由于储罐内压力较高,泄漏到空气中,液氨迅速蒸发,而且蒸发速度非常快,会迅速占据空间,大量气氨在空气中蔓延,会使人中毒。
2.3 人体毒害性分析
2.3.1 对呼吸系统的伤害
氨是敏感性气体,很低的浓度即可被察觉,通常浓度在5~10ppm即可闻到臭味,对嗅觉产生影响,出现鼻炎、咽炎、气管及支气管炎等症状。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可造成组织溶解性坏死,患者会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呼吸道黏膜细胞脱落、气道阻塞窒息、中毒性肺水肿等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2.3.2 微量的氨进入眼睛,会产生刺激流泪。高浓度的氨进入眼睛时,会侵害眼睛内部,导致晶体浑浊、角膜穿孔,使视力减退,甚至失明。
2.3.3 如持续吸入微量氨气,会引起食欲减退,并对胃有损害。
2.3.4 液氨如直接接触皮肤,会引起冻伤、灼伤等症状。
2.3.5 接触大量氨后还会造成肝损伤,危及生命。
2.3.6 微量的氨接触到伤口,会产生剧痛。
2.4 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
2.4.1 氨区内液氨储罐、卸料压缩机、蒸发槽、缓冲罐等设备及其管线、阀门、法兰。
2.4.2 脱硝反应器及氨区至脱硝反应器间的设备、管线、阀门、法兰等。
2.4.3 现场运液氨槽车。
2.5 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2.5.1 液氨(气氨)系统连接阀门、管道及附件损坏、开裂;卸料过程中造成的泄漏,泄漏点尚可切断和系统隔离,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
2.5.2 因液氨罐、液氨母管遇高热、超压造成罐体根部阀门、法兰或罐体、管道爆裂,致使大量液氨泄漏和脱硝系统全部停运,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甚至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2.5.3 因设备损坏、高温、雷击、过量储存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液氨储罐、槽车罐体或罐体根部连接部大量泄漏,以及氨系统突然着火、爆破。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及人身安全,甚至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污染周边环境的环保事件。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分管副总经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组 员:安监部、设备管理部、检修部、发电部、总经部、计划发展部、励智公司。
3.2 职责
3.2.1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职责
(1)全面负责氨泄漏事故处置,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各种重大决策和对外关系,负责氨泄漏事故处置、应急救援质量、安全、进度目标的实施和控制,是氨泄漏事故处置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最高指挥。
(2)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工作,制订事故实地处置方案;负责事故现场的力量调动和部署;决定采用抢救事故过程中的重大措施。向应急救援小组下达处置命令,听取各应急小组的报告,向上级报告处置进展情况,在上级救援队赶到后立即移交指挥权,并说明事故大概情况,协助指挥抢险事故。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当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指挥负责指挥,负责保护事故发生后的现场相关数据。
3.2.2 发电部值长职责
负责事件时的生产指挥,指挥调度发生扩散事件时及时隔离运行设备系统;当事故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从上风口离开工作地点或通知值班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全面指挥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在处理扩散事件的同时汇报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及厂部有关领导。
3.2.3 消防保卫部门职责
(1)事故现场存在火险或火灾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灭火和防火,经有关部门同意或请求,使用高压水枪对扩散毒气进行洗消、降毒。进入事故现场人员应穿着消防服或戴防毒面具或正压呼吸器。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用最快速度将伤员从事故现场搬运到安全地带。
(2)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保证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同时监督进入隔离区内抢险人员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或其它防护用品,否则不得入内。
3.2.4 医护人员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
3.2.5 车队职责
根据命令,随时派出足够车辆参加抢险工作。
3.2.6 计划发展部职责
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
3.2.7 设备管理部等部门职责
参和方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件的重复发生。
3.2.8 化环职责
对现场进行监测。对抢险提出指导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2.9 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方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4 防止氨泄漏及事故扩大预防措施
4.1 氨区日常管理防备措施
4.1.1 氨区的防护配备
(1)氨区应配备下列防护用品,以有效监视氨区安全状况及减小泄漏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滤式防毒面具(配氨气专用滤毒罐)、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气密式)防化服、橡胶防冻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便携式氨浓度检测仪、应急通讯器材、救援绳索、堵漏器材、毛巾等。
(2)防护用品在Ⅱ集中控制室、氨区MCC室、化环部分别存放,以便于使用。运行管理及相关消防人员每月对防护用品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
(3)氨区应按要求配备适量2%的醋酸水或2%的硼酸水,并有充足的氮气储备。
(4)沿氨区围墙部位及液氨储罐、卸氨站等重要部位应安装氨气泄漏检测器和视频监控系统,氨气泄漏检测器和视频信号应传输至集控室。氨气泄漏检测器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测试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对氨气泄漏检测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检,确保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4.1.2 氨区消防水管理
(1)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应做到备用良好。冬季寒冷地区应根据当地气温情况对消防水地上管道进行放水,必要时地下管道亦应采取伴热,以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应每月试喷一次(冬季可根据情况执行)。试喷时采用氨气触发就地氨气泄漏检测器联动、DCS画面发指令触发两种方式分别进行。
(3)消防喷淋水系统或相关设备因检修退出运行时必须通知本厂消防部门,重新投运后需进行试喷试验,以确保备用。
(4)氨区周围消防器材齐全完整,按要求进行检查。氨区周围消防栓及消防带数量充足。
(5)氨区洗眼器应采用生活水,冬季做好防冻措施,保证随时可用。
(6)氨区稀释槽应良好备用,每周进行换水一次,冬季做好防冻措施。
4.1.3 加强运行管理工作
(1)运行人员应加强氨区的运行管理,定期按要求对氨区相关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系统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消除,发现现场出现泄漏时立即报警。
(2)加强对液氨罐液位、压力等氨区重要测点的监视,及时分析参数的异常变化。
(3)氨区有启停、切换等重大操作时,巡检必须先到就地做好充分检查准备工作,分管部门领导应到现场指挥。
(4)氨区所有阀门应采用失电关闭型,运行中应定期对液氨罐气侧、液侧进出口阀门进行远方传动,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可靠关闭。
(5)脱硝系统正常停运时,在停止喷氨后应维持烟气系统继续运行30分钟左右,以吹扫尽催化剂内残留氨气。
(6)脱硝系统停运后应及时关严脱硝塔前气氨阀门,防止氨气漏入,同时关严液氨储罐气侧、液侧手动门。
4.1.4 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1)禁止在已投运的液氨、气氨设备,管线及周围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进行氮气置换,测量氨气浓度不大于20PPm后方可开工,动火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火种。
(2)现场动火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制度。取样和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间隔超过30分钟,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作业还应随时进行检测。
(3)氨区内及周围禁止存放检修物品、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周围通行车辆应加阻火器。
(4)在脱硝塔内或锅炉内部(无脱硝旁路系统)动火前,应检查确保炉前气氨阀门关闭,并按要求测量动火区域氨气浓度合格后方可动火。
(5)氨区及脱硝塔相关区域照明系统应由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网络组成,事故情况下,事故应急灯应能至少持续1个半小时。照明设施及开关必须选用防爆型设备,氨区压缩机等设备电机应选用防爆(隔爆)型。
(6)进入氨区,必须进行登记,禁止带手机、打火机,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
(7)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氨区防雷设施的接地、液氨设备和管道静电接地检查检测,确保装置完整无损。当接地电阻大于设计值时,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8)氨区周围应设置风向标,其数量、位置、高度应考虑在事故状况下各方向均能辨识到风向。
4.2 压力容器监督管理
4.2.1 液氨储罐为压力容器,应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注册登记,并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规定监督管理。
4.2.2 液氨储罐安装前按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执行验收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技术资料审查、外观检查、厚度抽查和无损检测等。
4.2.3 各企业做好液氨储罐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安装压力容器投用满3年内必须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一般3-6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规定进行,并将检查、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存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4.2.4 液氨系统相关压力管道应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规定监督管理,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在线检验(年度检查),新投用管道首次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下次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安全状况等级确定,一般3~6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规定进行,并将检查、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存入压力管道技术档案。
4.2.5 液氨金属管道除需要采用法兰连接外,均应采用焊接。管道安装或维修后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并进行泄漏试验。泄漏试验时,应重点检查阀门填料函、法兰或者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污阀等处。验收移交时,还应对安装焊缝进行不少于20%的无损检测复查。
4.2.6 安全阀入口处应安装氨用切断阀,正常运行时,该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切断阀的直径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入口直径。
4.2.7 压力表和安全阀、截止阀等和氨接触的部件应放和氨介质相适应,宜选用氨专用压力表和氨专用阀门。不应采用灰口铸铁材料的阀门和使用含铜材质和镀锌镀锡零部件。
4.3 液氨接卸管理
4.3.1 卸氨前准备工作
(1)检查运装液氨槽车车况良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资质齐全。
(2)液氨槽车进入厂区前,及时通知本厂消防部门,以便做好应对措施。
(3)卸氨前确认氨区消防喷淋水系统、生活水系统及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随时可用。
(4)卸氨前检查防护服、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等防护用品完好备用,以防不测情况。
(5)进行接卸操作的液氨罐应停止向蒸发槽供应液氨,相关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均显示正常。
(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液氨储罐,应先进行氮气置换或抽真空工作,当罐内气体氧含量小于2%或真空度不低于0.086MPa后,方可进氨。
4.3.2 卸氨操作及注意事项
(1)液氨槽车进厂时,应按照规定行车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停车或等待。等待停车位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并和其他车辆、热源、危险场所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卸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接卸安全操作规程。
(3)接卸应采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禁止使用软管接卸。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应设置在储罐区围栏(围墙)内,禁止单独设置于围栏(围墙)外、通道旁。
(4)卸氨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和企业接卸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卸氨期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液氨槽车开至卸氨位置后熄火,做好固定措施并接好防静电导线,在车身前后约2米位置放置醒目的安全标示牌。
(6)槽车和液氨罐连接完毕后,应微开相关阀门对系统进行充压,待确认管道、阀门、接口无泄漏后方可进行卸氨操作,开关相关阀门应缓慢进行。
(7)卸氨管道液氨流速不宜超过1.5m/s,现场操作时应通过调节液氨槽车和液氨储罐压差来控制卸氨速度,通常维持液氨槽车压力大于液氨储罐压力0.2MPa左右。
(8)卸氨时注意液氨储罐储量不大于85%的罐体容积,禁止液氨罐超压、超装。卸氨后,应用便携式氨气检测仪对相关管道设备进行检测。
(9)卸氨时周围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物品。
(10)卸氨过程中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贮罐和槽车罐体。
(11)卸氨时严密监视槽车压力,应保证槽车内残压不得低于0.3Mpa,且相关管道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
(12)液氨接卸应避开夜间进行。另外若卸氨过程中发生雷电天气、设备管线泄漏、生产操作异常等情况,应停止卸氨,立即汇报。
(13)液氨卸车结束后禁止立即打火启动槽车,待确认周围空气中无残氨5-10分钟后方可启动槽车。
4.4 应急演练管理
4.4.1 企业必须针对液氨储存、接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的事故,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由企业分管负责人审批,主要负责人签发。
4.4.2 液氨使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液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审,及时完善相关应急措施,补充相关应急救援物资。
4.4.3 每季度液氨使用、接卸等生产岗位及专责负责人应进行一次防毒面具、正压呼吸器、防护服等穿戴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5 应急处置
5.1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5.1.1 氨区泄漏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应立即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5.1.2 运行人员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规程处理。
5.1.3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5.1.4 异常事件进一步扩大时应启动环境污染事故、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等事故处置方案。
5.1.5 恢复生产、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级别判断、上报
现场自救
新闻发布
总结评审
恢复生产
应急结束
现场恢复
灾害控制
现场救灾
启动预案
接警
物资保障
现场警戒
请求支援
通讯协调
氨泄漏事件发生
氨泄漏应急处置流程图
5.2 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应急处置原则:“先控制”(控制扩散区域和中毒人员),“后处置”(疏散救人、处置毒源)和“救人第一”的原则。
5.2.1 现场人员防护要求
(1)进入事故处理现场,必须穿防化服、防化手套、防化鞋、防毒面罩等必要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有裸露部位。
(2)在氨浓度大于2%或者不清楚的情况下,必须穿戴正压式呼吸器方可进行处理。
(3)进入处置场所时,在戴上必要的防护用品的同时,必须派一人(或多人)穿戴好防护用具,在外面监护,以防不测。
(4)防护用品及正压式呼吸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存在破损、泄漏、气压不足等影响功能的器具禁止使用。
在呼吸面具不足的情况下,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组织人员尽快逃离。
5.2.2 可控性泄漏处置
可控性泄漏是指泄漏设备存氨量少或上游部位阀门能可靠隔离、残氨外泄等量少可控性泄漏事故。
可控性泄漏事件一般由现场发现人员处理。此时运行人员应首先选择远方关闭泄漏部位上游的阀门,检查消防喷淋水系统动作正常。然后迅速穿戴好防护用具到就地检查泄漏部位、泄漏状况、现场检修及人员情况,并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如有人员伤亡首现进行现场急救,同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在做好自身防护后,辨识风向后沿上风口路线关闭相关阀门隔离后,通知检修部门消缺。
5.2.3 大量非扩散性泄漏处置
发生氨系统大量泄漏但扩散范围不大时,运行人员应首先检查液氨罐气侧、液侧气动阀门已关闭,同时检查消防喷淋系统动作正常,迅速穿戴防护用具到就地检查泄漏部位、泄漏状况现场检修及人员情况,并根据情况逐级汇报,如有人员伤亡首现进行急救。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医护人员、消防车到现场紧急处置。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准确到达事故现场,从上风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漏出的有毒气体进行稀释、驱散,局势控制后做好自身防护,沿上风口路线关闭隔离系统阀门,然后对泄漏区域采用大量的消防水进行稀释。
医护或救援人员到场后立即将受伤中毒人员安置到上风向安全地带,设置警戒线和警戒人员,并按要求展开现场救护工作。
泄漏控制完毕后应接通消防水对泄漏液体进行稀释或中和,以减小泄漏液体的危害。
5.2.4 扩散性液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处置
当发生不可控性氨泄漏或发生扩散性液氨泄漏、或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逐级汇报,启动相关预案。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启动事故处置方案展开自救的同时,应立即通知地方消防部门参和,地方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大量消防车迅速、准确到达事故现场,从上风向喷射开花或喷雾水流对泄漏出的有毒气体进行稀释、驱散。局势控制后做好自身防护,沿上风口路线关闭隔离系统阀门,切断漏源,然后对泄漏区域采用大量的消防水进行稀释。
医护或救援人员到场后,为避免现场发生火灾、爆炸等继发性扩散事故,应将中毒人员安置到远离事故现场区域,并按要求开展急救工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联系请求社会性应急救援,并根据风向、风速及液氨泄漏情况,紧急通知有可能受到威胁和危害的相邻区域、单位、周边居委会,进行人员疏散和转移。转移路径应由专人引导,备好湿毛巾,朝上风向处转移,禁止顺风跑或在低洼处停留。
5.2.5 现场急救处置
任何情况下,抢救人员应首先判明风向,将患者移置上风向的安全地带,在确保抢救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前提下开始急救处理,并通知医疗小组尽快赶到现场。
(1)对皮肤的处置
立即脱去全部脏衣服,将受损的部位用充足的冷水冲洗10min以上。接着可用柠檬汁、柠檬酸、2%醋酸或2%硼酸水冲洗。最后再一次用清水洗净受伤部位。注意不能在受伤部位涂软膏之类的药,要用布把伤口盖上,并用硫代硫酸钠饱和溶液擦洗湿润。
(2)液氨冻伤的处理
若有液氨溅到皮肤上,液氨将迅速气化带走热量,引起皮肤冻伤。当液氨溅到皮肤时,应迅速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冻伤部位30分钟以上,随后在冻伤部位敷上防冻软膏,情况严重者应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3)溅入眼部处理
立即用充足的清水洗眼,如果要用硼酸水来冲洗,在准备硼酸水的过程中必须不间断地用清水洗眼。
(4)吸入体内处置
如果患者能够饮用饮料,应给以大量的0.5%柠檬酸溶液或柠檬水;如患者呼吸已变得微弱时,可用2%硼酸水洗鼻腔,促使其咳嗽;如患者已呼吸停止,要马上进行人工呼吸。注意对神志不清的患者,不要从口中喂水或喂食。
5.3 事件报告流程
5.3.1 值长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氨区泄漏事故的基本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5.3.2 事件扩大后,由厂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5.3.3 事件报告要求事件信息准确完整、事件内容描述清晰;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故性质、先期处理情况等。
5.3.4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越级上报。
6 附件
6.1 应急设施、器材和物资清单
序号
设施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1
正压空气呼吸器
不少于3套
2
隔离式(气密式)防化服
不少于3套
3
滤式防毒面具
配氨气专用滤毒罐
不少于10套
4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不少于10套
5
橡胶防冻手套
不少于10套
6
胶靴
不少于10套
7
便携式氨气泄漏检测仪
不少于2套
8
喷淋器及洗眼器
每氨区配置1套
9
毛巾
若干
10
风向标
氨区配置不少于4套
6.2 应急联系方式
6.2.1 应急指挥部联系方式
应急部门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指挥部
邹学明
骆元昌
安监部
毛超
发电部
赵紫江
发电部
值长
8196301(或8196302)
检修部
汪祖祥
设备管理部
王飞
总经部
周青巍
励智公司
杜宇
6.2.2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贵州公司安生部联系电话:9 张庆洪
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
发耳镇政府部门联系电话:
发耳镇吴静镇长: 发耳安监站站长王勤检:
发耳镇医院联系电话:院长: 办公室主任:
贵州能监办:0851-8
六盘水市环保局:12369
6.3 相关文件
和现场处置方案相关或相衔接的事故处置方案主要有:《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方案》、《人身事故处置方案》、《火灾事故处置方案》
相关操作规程:《脱硝装置运行规程》、《消防规程》、《脱硝设备检修规程》。
6.4 预案备案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评审后报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要求的,应当按其规定执行。报备应急预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6.5 预案修订
6.5.1 按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各类应急预案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预案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相关预案应根据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进行修订。
6.5.2 预案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修订。
6.5.3 修订后的预案应经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讨论评审,经总经理签署批准后将预案在公司网页上发布。
6.6 制定和解释
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解释。
6.7 预案演练
6.7.1 本应急预案应每年定期开展演练两次。
6.7.2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
6.7.3 预案演练前应制订演练计划,演练过程力求仿真,演练后要认真总结,并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6.8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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