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电工劳务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工期的实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使各班组互相配合,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相关劳务作业协商一致,从明确双方职责目的出发,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
二、承包工程内容及范围
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中的全部工程。其主要工作内容以下:
给水系统预埋及安装;室内外排水系统预埋及安装;给水设备安装及调试;照明系统线路设备及开关插座预埋及安装;避雷系统的安装;电视、电话、网络、安防智能化等弱电系统的线路预埋。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人工费、小型工器具及生产工具(甲方只提供塔吊、物料提升机)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的形式承包。
四、合同工期和履约保证金要求
1、乙方必须服从现场项目部的工期安排,工作时间按本项目部规定执行,遵照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按时完成任务。
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其中1%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为质量保证金,1%为施工进度保证金,2%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任务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乙方应确保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达到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六、安全施工和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项目部安全员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安全员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七、合同计价方式及单价
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计价合同,工程价款按施工竣工图建筑面积*单价进行结算。
2、承包单价按 元/平方+壹元/平方承包给乙方。(其中壹元/平方为安全生产风险责任金,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时,乙方最低应按此金额承担损失,超出此金额部分各自承担50%。)
3、乙方应承担因天气原因、市场人工工资上涨、设计变更,甲方不给于任何补工调价。
八、进度款结算及支付
1、为保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当月所按成的施工形象进度(按自然层)支付乙方 %的工程款。
其中:预埋按承包单价× %×80%×当月完成建筑面积;
排水安装按承包单价× %×80%×当月完成建筑面积;
给水安装按承包单价× %×80%×当月完成建筑面积;
电气安装按承包单价× %×80%×当月完成建筑面积;
2、结算程序:每月25---28日核定当月1---25日前的工程量,乙方提交月进度款结算资料交甲方主管工长审核;甲方工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分项工程验收单、下道工序工长签字验收及携带和付款金额相等的工资表,经项目经理审核;财务付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竣工结算及支付
1、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乙方在 28 日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甲方收到乙方结算资料的28日内审核完毕;甲方于完成审核后的28日内支付总工程款的 %,余下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质量保修期到期后30日付清。
2、结算程序:主管施工员开具结算单,相关部门审核签字(主要是安全、材料部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报公司预算部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付款。
十、双方责任
(一)共约责任
1、甲方共约责任:
(1)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和相应的技术交底通知。
(2)派专职工长负责指导技术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使用材料。
(3)负责按计划供应主要材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5) 甲方负责落实乙方施工临时用电的电源和临时用水的水源设施等,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共约责任:
(1)乙方在现场的班组长为合同签订人,班组长必须现场跟班作业;若班组长有特殊事情需离开工地,需向甲方主管工长、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取的允许后方可离开;每月班组长在工地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6天;项目部对班组长考勤,发现无故缺勤情况罚款2000元/次;若每月离开工地时间高于4天,每超过一天按500元/工日罚款。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经济责任;甲方可对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本合同第七条第2小点之结算方法×80%执行。并且可以要求乙方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通知书的内容,严格按图施工。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安排人力、物力。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进度及时上人,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增加人员,其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按违约进行处罚;若乙方不能完成以分配的工程量,甲方可以随时调整另行安排其他班组介入或取代。对乙方已完的工程量结算按合同第七条第2小点结算方法×80%执行。乙方无条件接收并服从。
(5)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主要负责人到场处理;并根据双方签署的《安全生产协议书》承担各自相关责任。
(6)安全帽由甲方提供,乙方交纳押金,详见《安全帽管理法》执行,除此之外的劳动防护用品(胶鞋、雨衣、手套,特殊工作环境的绝缘衣、鞋、裤)均由乙方负责。
(7)班组长负责本班人员食宿,严禁用模板及其他周转材料搭设床铺。
(8) 班组长负责管理本班人员的现场及生活协调,现场打架斗殴及工作现场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均属乙方自身行为,和项目部无关,班组长承担一切后果。
(9) 乙方负责提供本班组成员花名册、上岗证、身份证、流动人口生育证、计划生育证、准生证等国家规定需提供的一切个人证明文件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10)乙方申报每月进度款结算及工程竣工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和进度款金额相等的工资表,工资表上应有每位工人的签字及印章(手印),工资样表由甲方提供。
(11) 负责提供承包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供甲方报审,如资料、设备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合格为准。
(二)分项责任补充
(1)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到工地验收时,乙方班组长必须参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如有此现象甲方将对乙方采取一定数量的经济罚款。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成本节约的管理制度。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和此工程有关的相应配套工程或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现场情况协商。在单价未确定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拒绝执行甲方的施工安排。
(4)甲方所供材料到工地后,乙方负责卸车、指派专人领料后分类堆放,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十一、乙方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违章制度(附件)。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十二、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3、 本项目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其他制度。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及变更通知单。
十四、违约、索赔、奖励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方面:
1.1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1.2发包人无不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1.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2、承包人方面:
1.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表完成任务,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1.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1.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1.4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二)、索赔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三)、奖励
1、如质量、进度达到合同约定要求,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则给予乙方 元/平方(按建筑面积)的奖励。
(四)、争议
1、发、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另行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2、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以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1、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六、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相互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承诺书
附件二、关于不拖欠工程民工工资的承诺
附件三、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四、罚款通知书
附件五、廉洁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承 诺 函
致:XXXX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项目部
对贵方组织的 水电安装劳务招标事项,我方承诺是在充分理解招标人的招标意愿后进行投标报价,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做如下承诺:
1、为在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 工程水电安装施工,我方承诺施工中至少配置劳动力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水电工 人,付工 人。若因我方组织不当不能按照招标人施工整体进度计划完成必要的工作内容,愿意接受招标人另外组织其他队伍进行施工,我方承诺同意招标人按照我方和招标人合同约定的单价的1.2倍由招标人和其他分包队伍签订合同,其中招标人多支出的20%部分由我在我方结算款中扣除,做为我方支付给招标人的违约金。若我方无力组织施工完合同约定的内容,我方承诺招标人可另行组织其他队伍进行施工,招标人和我方退场结算按照我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价的80%结算,其余的20%做为我方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补偿不再向招标人索要,同时在招标人发出书面退场通知给我方5天内我方无条件进行退场。
2、我方承诺合同约定的我方主要管理人员不限班长,在合同工期内常驻现场,离开现场超过8小时须向招标人请假,否则发现一次,愿意接受招标人的罚款2000元/次.人。
3、我方承诺:同意招标人对 工程的水电安装劳务分包给我方,并和我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工程质量达到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
4、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方将合理调配各工种施工人员,招标人原因引起的窝工不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索赔要求,但可以延长工期,工期的延长以甲方确认的为准。
5、在招标人资金紧张情况下,我方承诺愿意垫付 个月且至少 万元的进度工程款,以保证工程正常进行施工,同时保证不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其他补偿费用的索赔。
6、我方将严格按照和农民工的合同支付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一切责任均由我方自行承担。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的罚款5万元/每聚众讨薪一次或是聚众停工或是怠工一次(8小时为一次)。
7、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方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的材料的损耗不超出 定额损耗的50%,倘若超出此约定,我方愿意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周转料损耗达到招标人的合同约定,超出招标人约定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方承担。
8、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其他分项工程交叉作业时,我方承诺无偿并全力配合,按招标人要求执行,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9、在获得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将5%履约保证金打入贵方账户。
10、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发挥我方的成本管理优势,以合理的价格中标。在施工期间内我方保证劳务工费及材料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上调而上调。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关于不拖欠工程民工工资的承诺
为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秩序,保障建设领域民工的切身利益,我们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和当地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自觉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诚信守法,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2、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杜绝非法用工;在获得工程款后,优先偿付民工工资。
3、承接的工程不转包、不挂靠。
4、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时按月支付民工工资,所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如发生工程款或拖欠民工工资纠纷,自觉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杜绝民工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如果发生类似事件,和发包人无关。
承 若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发包人将 工程委托承包人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2、双方都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3、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均由发包单位编制,所施工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发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任何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单位承担。
4、承包人进场后应及时提供作业人员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一个月的体检表,有条件的项目可以和附近医院联系进行体检,承包人负责体检费用。对年龄超标和体检不合格的工人严禁进入现场作业。发包人在收到花名册后会同承包人共同对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承包人施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汇报给发包人,否则承包人承担人员未经安全教育造成的后果。
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违章作业或者违反其他安全管理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停工、以及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6、承包人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服装等应由发包人统一负责采购、编号登记和发放,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严禁承包人自行采购安全防护用品。
7、承包人对所处的施工作业环境、机械设备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发包人,由发包人确认后指定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并通知承包人后方准施工。一旦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已确认施工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8、机械设备、脚手架、卸料平台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使用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由于检查和维护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9、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需要拆除更改的,必须经发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
10、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承包人进场后应及时将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操作证原件报发包人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包人留复印件存档。
11、承包人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发包人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承包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到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人的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人员、第三方人员伤亡),承包人负责上报发包人、单项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承包人结算总额的20%以内由承包人负责,超出部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50%。
13、承包人应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殊工种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年龄的限制,其他工人年龄限制在18岁至55岁之间。若私自招用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处将对承包人进行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经济处罚,不符合人员强制清场,并承担政府部门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14、为了项目部有效实施安全管理,所有承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应同时向项目部财务交纳1万元安全抵押金,日常安全管理中所罚款项均从抵押金中扣除,抵押金扣完后,项目部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补交,否则停止支付工程款。分包工程结算时,应将剩余的抵押金交还给承包人。
15、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罚款单,承包人应主动确认,承包人不签字的,罚款单经项目经理或者安全员签字后生效并送财务执行,同时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人不服管理的行为记不良记录一次,每半年将承包人不良记录行为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备案,作为合格分包方评价的依据。
16、承包人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对各项罚款无特殊原因逾期不缴者,由发包人安全质量监察部向所属项目部下达双倍处罚决定书,由项目部财务部门在付劳务分包工程款时代扣并上缴,同时对该承包人记不良记录一次。
17、对于承包人在同一个项目中达到三次不良行为记录者,不得进入发包人次年度合格分包(供方)方名册。(附:不良行为记录标准)。
附:不良行为记录标准(承包人具备以下行为之一的,记不良行为一次)
⑴、承包人不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在罚款单上签字的;
⑵、发包人开具的处罚单不按时交纳罚款的;
⑶、忽视安全管理,出现重伤以上事故的;
⑷、对工人教育不严格,出现内部打架斗殴行为或者和其他队伍打群架的;
⑸、因劳资纠纷出现围攻项目部、上级部门及政府部门的;
18、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和发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未尽事宜,执行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劳务作业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罚款通知单
编号:
受罚单位
施工部位
时 间
罚款原因:
年 月 日
罚款金额
接收人
检查部门
审批人
备注:1、受罚款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如有异议,1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检查部门进行申诉,如无正当理由不签字不接收,3天后自动生效且双倍罚款。
2、此罚款单检查部门、财务部各保留一份,月底从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附件五
廉洁协议书
甲方:XXXX建筑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怀化德鑫建筑施工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业交易环境。
(三)、甲乙双方均负有发现对方不廉洁行为,并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力和义务。
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利用职权为乙方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收取好处费或感谢费。
(三)、不得脱离公司私自引进施工班组分包本项目甲方(业主)合同外工程。
(四)、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
(六)、 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
(七)、 不得要求、暗示、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住房或装修住房提供方便。
(八)、不得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乙方的资源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其他企业和个人。
(九)、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和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
(二)、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业主(开发商)签订本项目甲方合同外工程。
(三)、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或干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提供方便。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提供方便。
(七)、 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
(八)、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员工的廉洁交易方面的评价、信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协议书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材料)款中扣除)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全额赔偿。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予以追缴,并根据情节,在甲方公司进行通报,并限制或禁止甲方和乙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五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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