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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BW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及做法
2.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FT-BW保温材料节能验收合格、包内外脚手架、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期及工程相关工程资料等。
2.2 承包范围:
范围内除石材幕墙外位置的外墙全部保温部位(包括檐口、窗台、窗侧面、飘窗板面等部位);
② 楼梯间。
住楼下地下室顶板保温
2.3具体做法(在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同时):
①外饰面面砖
基层墙面清理(混凝土墙面界面剂处理) →测量垂直度、套方、弹控制线→做灰饼、冲筋、做口→抹保温砂浆→硬化后在其表面涂刮上1mm的聚合物抗裂砂浆→铺设低碳镀锌钢丝网钢丝网接缝应搭接100mm)→打锚固钉固定在主体墙体上→抹聚合物罩面砂浆→外饰面面砖
②外饰面质感涂料:
基层墙面清理(混凝土墙面界面处理)→测量垂直度、套方、弹控制线→做灰饼、冲筋、做口→抹保温砂浆待保温砂浆硬化后在其表面涂刮上1mm的聚合物抗裂砂浆,→将耐碱玻纤网格布压入砂浆中(网格布接缝应搭接100mm),待前一遍砂浆表干后满批抗裂3mm聚合物抗裂砂浆→外饰面质感涂料
③门窗侧口、飘窗板,保温层包裹窗框尺寸控制在20mm
④檐口、窗台、窗楣、雨棚、阳台压顶及突出墙面部位,顶面应用水泥砂浆做出坡度。
⑤楼梯间保温砂浆施工按图纸要求20mm厚。
2.4进场材料:
承包方应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双方约定承包方进场材料见下表,如承包方中途更换材料,需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二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扣除剩余尾款。
双方约定使用如下材料:
材料名称
生产厂家
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保温砂浆
30mm用量13.2kg/㎡
A级
60厚岩棉板
不小于140kg/m3
耐碱网格布
不小于130g/m2
抗裂砂浆
用量5kg/㎡
热镀锌钢网
¢0.9*12.7*12.7
抹面砂浆
螺 栓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工期:开工日期 总工期 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合同单价(其中含:人工费、材料费、脚手架费、机械费、材料检测试验费及税金,配合费等)
5.1、外墙保温施工承包单价: 元/平方米
5.2、合同价款明细: 暂估面积 ,暂估合同总价:¥ 元(大写: )。
5.3 地下室顶板或架空层顶板底面保温工程量暂估为 m2,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
5.4、工程量核算方式及单价调整:
双方根据图纸按现场实际工程外墙面积计算面积,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外墙面积为准作为结算根据,并按合同价款结算。空调板、窗口及外出构件等按展开面积据实核算。保温单价一次包死,无论任何情况出现均不再调整合同单价。
②对于施工中变更,乙方需办理现场签证。经甲方认可后的签证单可作为结算书的组成部分进行结算。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6.1 付款方式及期限:
① 施工(包括地下室顶板)完毕,付已完工程款的80%;
② 施工完毕(包括地下室顶板),付已完工程款的80%;
③ 施工完毕(包括地下室顶板),付已完工程款的80%;
6.2 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款的97%;余3%质保金,单栋楼验收合格之日起满5年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6.3 每次支付进度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施工所在地(即劳务发生地)建筑安装业统一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第七条 发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及时拨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7.2 发包人以单栋楼施工前3日,负责提供承包人施工用水源、电源。满足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量的需要,但水电费用承包方支付。
7.3 发包人负责协调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材料库房、与门窗框等工程穿插进行等。
7.4 发包人负责随时监督检查承包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及时按合同规定办理有关结算。
7.5 发包人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分包商的配合等工作。
第八条 承包人责任
8.1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要求和有关技术说明,进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和保证相关材料、人员、机具的供应和到位,并在进场后三日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以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进行。
8.2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及地方、企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 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8.3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递交有关材料样品及检验报告及关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8.4 承包人进场应服从发包方、总包、监理单位的指令、安排、检验及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及地方或工地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发包方和监理可做出每次500-1000元的罚款。
8.5承包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中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垃圾处理等要求及时有效,做到工完、料净、场清,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8.6 承包人负责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服从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卫卫生管理等方面达到承包人要求。
8.7 承包人制定有效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书面对施工人员交底,提高施工人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
8.8 施工中及时掌握近期本周、当天天气预报状况,为施工提供确切的气象信息,尽可能避免特殊环境条件下带来的不利因素。
在雨前对新施工还未干燥的墙面进行有效遮盖。
8.9 承包人及时将保温施工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统一运至场外。否则每一单位工程按5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8.10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厂家营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产品简介(国家认证实验室的试验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技术、质量、工序安排、工期安排、成品保护、安全施工)。
8.11承包人负责材料进场的检测费用及试验费用, 取样频率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材料先使用后试验,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到工程上。
取样范围:包括保温材料、抗裂砂浆、锚固钉、镀锌铁丝、网格布等;
现场拉拔试验:保温厚度应做现场钻孔取芯试验;后置锚固件须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以上内容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8.12承包人自行检查施工吊篮是否符合安全施工需要,如不符合则不得擅自施工,承包人对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各种人身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9.1、基层控制:
基层清理必须干净,粉刷前一天浇水润湿。
9.2、界面剂:
2.1 保温浆料施工前必须涂刷界面剂。
2.2 砼墙、加气砼墙表面批上界面剂后,必须在未干燥时随即抹保温材料。
9.3、保温材料
9.3.1 保温材料搅拌时需控制搅拌时间和稠度,搅拌时间不少于6分钟,稠度不大于8cm。
9.3.2 严格控制保温材料的涂抹厚度,每遍涂抹不大于2cm,完全固化后才能进行第二次涂抹, 保证外墙外保温厚度30mm,外墙内保温厚度20mm。
9.3.3 每遍保温材料抹上墙稍干后一定要用铁抹子压实,最后一遍保温材料必须确保保温层的平整度、垂直度。
第十条 工期顺延
10.1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时。
10.2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时。
10.3 因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时。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11.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发包方或监理的有关规定、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违反操作规程,发包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11.2 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待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核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三份;
11.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承包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罚款2万元;
11.4 乙方负责保温工程单项验收并负责材料复检报告费用。
11.5 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发包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承包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0.1%的违约金;
12.4 由于承包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承包方每日支付给发包方工程总造价0.1%的违约金,延误工期10天以上除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外,发包方有权随时安排其他专业公司进驻现场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进出场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施工费用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在三日内全部清理退场);
12.5 未按本合同要求使用质量不合格和原材料,一旦发现,承包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并处5000-10000元罚款,因此造成负面影响的另处罚50000元,且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每日支付给发包方工程总造价0.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工期约定:本工程不受农忙及季节性施工的影响,保证农忙季节不减员,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工期,保证质量,按时交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按照总价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累计计算;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照总价的万分之一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3.1 甲乙双方进行调解
13.2 调解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本合同订立时间 (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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