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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篇----电厂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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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 关于成立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6 司友庄电厂二00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及措施8 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11 司友庄电厂安全会议制度28 司友庄电厂安全活动制度30 司友庄电厂安全培训管理制度32 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4 司友庄电厂重要场所、岗点干部上岗检查制度36 司友庄电厂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度37 司友庄电厂制止“三违”及对“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39 司友庄电厂安全薄弱人物排查管理制度42 司友庄电厂交接班制度45 司友庄电厂巡回检查制度48 司友庄电厂监盘制度51 司友庄电厂值班人员管理制度54 司友庄电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管理制度55 司友庄电厂班组防火管理制度56 司友庄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7 司友庄电厂急性职业病危害管理办法58 司友庄电厂职业性健康检查制度59 司友庄电厂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职责60 司友庄电厂女工职业卫生保护办法61 司友庄电厂卫生防疫制度64 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66 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70 司友庄电厂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71 司友庄电厂空调使用管理制度72 司友庄电厂机电设备管理制度73 司友庄电厂化验室管理制度85 司友庄电厂化验室仪器的管理87 司友庄电厂化学药品及危险品的管理89 司友庄电厂设备包机制度94 司友庄电厂技术档案与技术资料管理制度95 司友庄电厂防雷电管理制度97 司友庄电厂行车安全操作规程98 司友庄电厂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1 司友庄电厂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102 司友庄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03 司友庄电厂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9 司友庄电厂高温、高压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10 司友庄电厂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111 司友庄电厂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4 司友庄电厂检修质量管理制度117 司友庄电厂电气试验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0 司友庄电厂防雷电工作责任制133 安全用具的管理规定135 安全带使用和保管136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137 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规定138 厂用电临时电源管理规定139 氢气、氧气、乙炔、六氟化硫物理及化学特性141 电力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145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148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150 漏电保护器使用管理规定151 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管理规定152 检修、运行管理考核制度153 机动车管理办法159 机械设备现场使用安全规定162 外包工程队及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164 司友庄电厂“两票”合格评价标准及管理规定171 司友庄低热值燃料电厂汽耗率考核办法175 两票执行情况全过程检查制度180 安全管理篇 关于成立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目标体系、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技术体系建设,尽快形成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经司友庄电厂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同志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同志、生产副厂长***同志任副组长;副厂长*******同志为成员。 厂长****同志具体负责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1、厂长*: 全面主持电厂行政日常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厂的安全生产、经营、企业文化等工作负总责。具体分管安全监察办公室。 2、书记*:全面主持电厂党支部日常工作,是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具体抓好职工思想稳定、治安保卫、计划生育、文明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领导车间工会、女工分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 3、生产副厂长*:负责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主要抓好汽机和锅炉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管理。具体分管检修车间、运行车间、输煤车间、化水车间、电气车间。 4、副厂长*:协助**抓好全厂设备检修消缺和电气安全运行工作。具体分管电气车间和检修车间。 5、副厂长***:协助***长抓好锅炉、汽机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负责电厂环保工作,协管技术。具体分管运行车间和生产技术部。 6、副厂长***:负责电厂经营管理工作。具体分管经营部、输煤车间和化水车间。 司友庄电厂 二00九年一月 司友庄电厂二00九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及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友庄煤矿的一系列安全指示要求,抓好我厂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安全奋斗目标,我们认真总结了2008年工作经验,找出问题和不足。针对2009年整体工作,明确了思路,具体了目标,细化了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司友庄煤矿安全生产1号、2号、3号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班子成员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到位。认清形势,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煤炭市场呈下滑趋势,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把安全工作管住抓好,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认真落实好上级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越是困难,越要抓安全,抓不好安全就更困难”的思想,把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奋斗目标 (一)杜绝轻伤及以及人身事故和较大侥幸事故。 (二)杜绝因人为造成的设备机械事故和无计划停机、停炉事故。 (三)确保“精品车间”的一次验收成功。 (四)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管理人员工作作风;加强检查力度,强化奖惩考核。 明确任务,切实抓好干部作风转变和责任制落实,面对严峻的形势,各车间管理人员要把“抓工作做到滴水不漏,抓管理做到事无巨细,抓落实做到不折不扣”作为工作标准。各车间管理干部做到班班、天天、周周、月月开展“工作反思”,认真反思工作、反思管理、反思行为、反思效果、进一步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管理人员上岗、制止“三违”情况以及“五个薄弱”排查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视情况进行奖惩考核。 四、创建学习型企业、培养知识员工,将企业文化文化建设推向新的高度。 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知识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员工应知应会教育和实践操作项目的培训,努力培养实用型、高素质员工队伍。要利用培训、考试、反事故演习、现场模拟操作和事故预想等各种载体和形式,结合我厂企业文化建设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员工安全理念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保、互保技能和事故防范处理能力。 五、节约挖潜,节支降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根据当前的形势,各车间要切实抓好节约提效工作。技术部、输煤车间要做好标煤耗的配比工作,运行车间要做好配合及时合理调整参数,将标煤耗降到最低点;化水车间做好水质的化验,及时回收合格水样,杜绝浪费;各车间要相互配合,挖掘一切潜力,紧缩一切开支,杜绝一切浪费,堵塞一切漏洞,确保实现良好的经营效果。 六、统筹兼顾,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电厂。 1、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规范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体系。对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消缺实时动态监控,强化巡检制度的落实,对设备运行数据、基础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合编码管理和零缺陷管理,建立设备健康管理档案,提高设备经济运行水平。要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确定维修期限、制定维修计划,推进计划检修向状态检修的转变,努力减少临时性检修,降低计划外检修,减少设备总停时间,提高设备可利用水平,有效增强设备运行可靠性和持续发电能力。 2、严格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事故瞒报、迟报和漏报事件,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凡出现事故瞒报、迟报和漏报情况的,要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和责任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立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规程”,使全厂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新的一年里,我们全厂干部职工要积极地行动起来,以崭新的姿态,坚定必胜的信念,增进团结,凝聚力量,集中精力,开拓进取,为实现2009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司友庄电厂 二00九年一月 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实现安全质量考核职责清晰、准确。根据《司友庄低热值燃料电厂安全生产质量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经厂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考核标准: (一) 奖励 对当月取得安全生产效果较好的单位管理人员给予以下奖励: 1、运行车间: 主任150元/月 副主任120元/月 2、检修车间: 主任120元/月 副主任100元/月 3、电气车间: 主任120元/月 副主任100元/月 4、输煤车间: 主任100元/月 副主任80元/月 5、化水车间: 主任80元/月 副主任60元/月 6、技术部: 部长100元/月 副部长80元/月 专工70元/月 值长120元/月 7、安监办: 主任120元/月 专职安监员 元/月 8、经营部: 部长60元/月 副部长40元/月 9、办公室: 主任60元/月 副主任40元/月 10、女工分会: 主任40元/月 11、兼职安监员: 每人10元/月 12、特殊奖励: 对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以及发现险情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特殊时期、特殊地点抢救事故的有功人员,厂内给予1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由厂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实现年度安全考核目标,视厂部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再进行适当奖励。 (二)考核 1、事故层级追究考核规定 (1)人身事故 I、 轻伤事故 对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视情节给予1000元及以上罚款,对事故责任人给予500元及以上罚款,对正职、当天值班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并给予400元及以上罚款,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对生技部和安监办有关人员联责200元及以上罚款,当值值长联责200元及以上罚款。年季度内连续出现两起轻伤事故的,单位正职给予戒免处罚。 II、 一般重伤事故 一般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105天以上1000天以下的人身伤害事故。对发生一般重伤事故的单位视情节给予2000元及以上罚款,对事故责任人给予2000元及以上罚款,对正职、当天值班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并给予1000元及以上罚款,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单位正、副职自动免职。对生技部和安监办有关人员联责500元及以上罚款,当值值长联责500元及以上罚款。 III、 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1000天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年度内重伤1人次及其以上的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及安监办主任直接免职,情节严重的由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IV、 严重重伤事故及以上事故 根据矿2号文规定由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将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2)非人身事故 I、 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周期中断者和季度内每出现一次责任性停炉、停机、停供暖事故的,对单位罚款400元及以上,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当日值班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联责安监办有关人员50元及以上罚款,联责当值值长50元及以上罚款。 II、 对发生较大侥幸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的单位给予4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1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单位正职取消当月安全奖并给予5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当日值班管理人员给予5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联责安监办有关人员20元及以上罚款。 III、 因管理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当日值班管理人员罚款3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按正职的80%罚款;对相关车间、部室按责任主次分别给予50~100元的罚款;对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一起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非人身事故和重大机电设备事故给予单位2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责任人给予1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单位正职处以1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其他副职按正职的80%罚款,联责安监办、技术部等相关人员50元及以上的罚款。 IV、 因管理原因或事故造成政府职能部门的所有罚款(包括功率因数超标、特种设备管理、环保超标考核等)由厂班子研究决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 V、 对值长误、错发命令或值班人员误操作一次,对值长按“违章指挥”进行处罚,对责任者给予50元及以上的罚款,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考核的有关规定合并考核。 VI、 发生交通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地方交通管理法规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依交警部门的认定进行酌情处理。 (3)对事故(包括工伤事故、重大责任事故、交通事故等)谎报、瞒报或迟报的,每发现一起,一经查实,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对单位正职给予1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副职按正职的80%罚款。 (4)对性质严重的责任事故,按照《肥城矿业集团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司友庄煤矿2号文、3号文(精确化地面安全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和事故分析的实际情况,由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进行责任追究。 2、生产任务考核 (1)对因管理原因而未完成上级和厂内当月下达的生产任务计划指标的对单位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罚款5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2)坚决服从各级领导和调度部门的指挥和命令,认真执行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和部署,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凡对工作有推诿、扯皮、拖延、敷衍了事者,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元及以上,对单位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罚款2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3)对工作不负责任,运行操作和检修中不按安规和运规中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造成设备配件和工具损坏的(不包括整台设备损坏),对责任人罚款50元及以上。 (4)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要限时修复,凡超时影响电厂正常运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1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单位正、副职给予50元及以上的罚款。 3、安全管理考核 (1)严格“两票三制”和“危险点分析”制度,对未办理“两票”而进行操作或操作中不按规范作业的,执行“危险点分析制度”不好的,对单位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罚款20元及以上,对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2)月度内每发现一份不合格票对单位罚款20元,对单位正职罚款10元,对分管副职罚款20元,对其他副职罚款10元。 (3)因“两票”保管不当丢失的,每缺少一份罚单位50元,联责单位正职20元,分管副职30元。 (4)发现签发空白票的对签发人罚款50元。 (5)对工作负责人持不合格的工作票办理许可手续,许可人和值长未认真审核而准许开工的对责任人各罚款20元。 (6)、不按时终结和不按时上报“两票”的,对单位罚款100元,联责单位正职20元,分管副职10元。 (7)不按规定配齐、完善单位管理制度和配备各种记录的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罚款20元,对其他副职罚款10元。 (8)对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未及时排查、整改和上报,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对技术部罚款100元,对部长罚款30元,对分管专工罚款20元。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无故未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未有效监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技术部和其他相关单位各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50元,对分管副职和分管专工各罚款100元,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联责安监办有关人员20元,造成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9)按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反事故措施制定反事故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每缺少一次的和重大安全技术事项每迟报、瞒报、谎报一次的,对技术部罚款100元,对部长罚款50元,对分管专工罚款40元。 (10)在集团公司季度质量标准化达标中得分达到950分以上时,达标考核罚款由厂里承担(特殊情况除外),并根据各单位扣分情况,给予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50元及以上的奖励,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奖励。得分900分至950分时,达标考核罚款由相关单位承担,并根据各单位扣分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正职罚款50元及以上,对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得分850分至900分时,达标考核罚款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并根据各单位扣分情况,对责任单位正职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得分在850分及其以下时,除一切考核由相关责任单位全部承担外,并根据各单位扣分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加罚50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罚款200元及以上,对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11)在矿组织的各类地面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落实整改,所产生的考核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并对责任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罚款2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每次罚款超200元以上时,按罚款额20%考核安监办,超300元以上时,按罚款额20%联责分管厂长。 (12)各种制度执行不好,记录、资料不齐全,填写不认真,不准确,每次对单位正职罚款10元及以上,对单位副职各罚款80% 。 (13)上岗人员必须佩戴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佩戴一人次罚责任人10元。 (14)巡检不认真,未能发现事故隐患,尚未酿成较大事故者,对单位罚款100元及以上,对责任人罚款5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罚款2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酿成不良后果者,按其性质和有关规定处罚。 (15)严格电业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单位50元及以上,对责任人罚款10元及以上.情节严重者联责相关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的给予责任人10元及以上的罚款。 (16)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按规定要求专项使用,不得作为一般劳保用品使用,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1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 (17)任何人都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子,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8)对查出的紧急安全隐患限时整改,不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50元及以上的罚款,给予正职、分管副职10元及以上的罚款,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接到值长命令,值班人员必须10分钟内到达工作现场,及时消除缺陷,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给予10元及以上罚款。 (19)特种设备合格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对在上级领导检查中查出无证上岗者,其考核由责任人自己承担,并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各罚款100元及以上。特种设备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罚款50元及以上。 (20)各车间、部室管理人员和技术部专工按照岗位职责,按规定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和制止三违,无故不进行巡视的,每少一次罚款10元,达不到制止三违次数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励。 (21)凡因管理失误造成火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10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单位正、副职给予50元及以上的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故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2)灭火器、消防栓要齐全完好,符合标准。上级检查中发现不完好者对单位罚款50元及以上,对单位正职罚款10元及以上,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23)对高空作业没有安全保护措施或造成高空坠物者,给予单位50元及以上的罚款,对单位正、副职给予10元及以上的罚款。 (24)厂内管理人员查一般“三违”罚款10元,严重违章罚款20元;被矿查 “三违”及被集团公司检查出的“三违”按照白矿2号文(附件6)的有关规定执行。矿查严重“三违” 及被集团公司检查出的“三违”,除按白矿2号文(附件6)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同时联责责任单位正职和安监办主任20元,分管副职10元。 (25)发生重伤事故取消所有人员安全奖励,发生轻伤和较大的责任性侥幸事故取消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当值值长及经分析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奖励。 4、工作质量考核 (1)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必须保持100%,凡在厂内安全检查中发现一处不合格者对责任人罚款10元及以上。同台设备查出问题3条以上者,联责单位正职、分管副职10元及以上。 (2)一般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被厂内安全检查查出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同台设备查出问题5条以上者,联责单位正职、分管副职10—20元。 (3)各种管线合格率在95%以上,被厂内安全检查查出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元,同一条线路查出问题5条以上者联责单位正职、分管副职10元。 (4)设备带病运转、设备介质渗漏未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写消缺单的扣责任人10元。 (5)设备主要保护及监测、报警系统要灵敏可靠。各种盘台仪表、报警信号及指示灯指示不准确的由使用单位及时写消缺单,凡发现或督促处理不及时的扣责任人10—50元。 (6)各类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不齐全、不按规定悬挂、字迹不清晰,损坏后不及时更换的一次扣责任人10元。被厂安全检查同类问题累计10条以上者,罚单位正职50元,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7)锅炉灰、渣可燃物含量、标煤耗率、水耗率和汽机单位汽耗率超标的罚责任单位200元及以上,联责单位正职和值班副职10元及以上。 (8)化水单位制水成本超过规定和化验原因造成汽、水、油品质及煤矸配比不符合规定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及以上,联责单位正职和值班副职10元及以上。 (9)入炉煤热值和含水指标超过厂内规定的罚单位100元以上,联责责任单位正职和值班副职 10元及以上。 (10)设备出现运行故障,检修人员必须在接到值长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地点,无故延误,影响正常生产扣罚单位100元及以上,联责责任单位正职和值班副职10元及以上。 (11)严格执行大型(重要)设备启停现场监护、检查制度,大型(重要)设备启停未监护、检查或监护、检查不认真,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损坏的扣罚单位100元及以上,扣责任人50元及以上,联责单位正职和值班副职50元及以上。 (12)月度材料超过计划的按照附件:《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的规定考核。 (13)各设备运行参数必须符合运行规定,每发现一项不正常的罚责任人10元及以上,联责责任单位正职和值班副职10元及以上。 (14)厂级和上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安监办负责记录,督促处理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到生产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整改的罚相关单位50元及以上,联责责任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10元及以上。 (15)厂领导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由安监办负责通知和组织,组织不利考核安监办主任20元,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元。 (16)各类设备检修完毕后,由检修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试运。重要检修项目或存在特殊要求的,由生技部组织安监办、检修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试运,对验收中出现的各类争议由生技部进行裁决,生技部无法解决的报生产厂长裁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否则对相关单位罚款50元及以上,对相关责任人、单位正职罚款10元及以上。 (17)凡因工作不认真、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重复、返工和材料浪费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及以上,造成配件、材料浪费的视配件、材料价值加重处罚。 (18)各种管线、设备和设施不按检修规程及运行规程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定期切换、试验或摇测的,每发现一次扣单位100元及以上,联责单位正职、分管副职10元及以上。 (19)接到处理事故通知后各值班人员和厂内管理人员必须在10分钟赶到现场,每拖延5分钟扣10元,不积极处理事故的考核10—500元,性质严重者,经厂班子研究决定进行责任追究。 (20)经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视其情节罚款10元及以上。 (21)因锅炉检查、检修、验收、运行管理不到位,造成停机、停炉等事故的,按照附件:《锅炉检查、检修、运行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和事故分析的实际情况及厂领导班子的研究决定进行责任追究。 5、文明生产考核 (1)设备面貌、厂房、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及工作场所卫生环境不合格扣责任人10—50元;问题较为严重和被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加倍考核,并联责责任单位管理人员10—50元。 (2)绿化区内禁止随意践踏和损坏花草树木,各种宣传牌板要保持清洁、完好,定期清理厂区路面和绿化带内的卫生(包括各种杂草的清理)。凡发现一处不合格者罚责任人10—50元,问题较为严重和被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的加倍考核,并联责责任单位管理人员10—50元。 (3)工作地点和卫生区域范围内禁止乱写乱画、辱骂他人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及以上,没有当事人的罚管理单位20元及以上,联责单位管理人员10元及以上。 (4)各车间要加强对厂区内建筑设施的管理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发现一处对管理单位罚款10—200元,并限期整改和修复,同时联责单位管理人员10—50元。 (5)检修车间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及时清理现场卫生,做到人走物净,恢复到检修前的卫生状态。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检修部门10—100元,联责检修部门管理人员10—50元。 (6)厂内宣传栏、学习园地内容要新颖、主题要突出,更新不及时罚责任人10—50元。联责单位管理人员10元。 (7)生产区内禁止存放各种车辆,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20元,联责单位管理人员10元。 (8)厂内禁止吸烟(办公室、会议室在特殊情况时除外),凡发现当场吸烟者罚责任人100元,联责单位管理人员20元。在生产区内每发现一个烟头罚责任单位10元,情况严重的联责单位管理人员10—100元,凡发现各级管理人员有吸烟行为而不制止的,对责任人罚款10元。 (9)厂内电话属生产调度所用,禁止任何人电话闲聊,谈工作之外的事情,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10)凡发现职工迟到、早退的罚责任人10元,玩岗、串岗的罚责任人20元;脱岗、睡岗的罚责任人50元,联责单位管理人员10—100元。 (11)生产区内禁止一切私人参观,禁止本厂职工带领亲属朋友进入生产区域,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50元及以上。 (12)车间班子内部不团结,班组之间不协调影响工作的考核相关单位50—200元,考核车间正职和分管副职50—100元,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13)职工之间发生口角、打架斗殴等纠纷,影响工作的罚责任人50元及以上,联责车间正职和分管副职20元及以上,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14)违反厂内准军事化管理细则规定的每次罚责任人10—50元,问题突出的罚相关单位管理人员10—50元。 (15)门卫不履行职责,不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的罚责任人10元及以上,联责相关管理人员10元及以上。 6、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考核 (1)安全监察办公室要对全厂的安全负责,认真抓好电厂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凡因问题未督促落实、整改者,对安监办有关人员给予10元及以上的罚款。 (2)生技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职工“安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定期组织“安规”和业务考试,组织不认真和组织次数不够的,对生技部负责人罚款10元及以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10元及以上的罚款。 (3)各单位要建立安全活动制度,活动要有正规记录,每少组织一次或记录不齐全和不是单位正职组织的,对单位正职罚款20元及以上,对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联责生技部相关人员10元及以上。 (4)每月不定期抽查安全活动记录,发现记录不认真和不符合要求时,对单位罚款50元,对单位正职罚款10元及以上,对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5)厂组织的“安规”考试,对第一名奖励30元,最后一名罚款30元。 (6)每班由单位值班人员进行薄弱人物排查,排查不认真对单位正职罚款20元,对值班副职罚款10元。 (7)传达厂部和上级各类安全会议、传真、通报、指令和文件精神不及时,每次罚车间正职20元及以上,对值班副职罚10元及以上。 (8)积极参加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无故不参加考核相关人员20元及以上,迟到、早退的考核相关人员10元及以上,违反活动和会议规定要求的考核相关人员20元及以上,对组织不利的单位考核单位管理人员20-200元。 (9)不按规定及时派出人员取证、复审、培训的罚单位正职50元,对其他副职给予正职80%的罚款。 (10)对因个人原因造成上岗证件过期而又重新取证的,所发生费用有责任人承担,且取证学习期间只支付80%工资。 (11)严禁有问题不汇报、不反映,发现一人次罚责任人10元及以上,联责责任单位管理人员10—50元。 (12)严禁捏造、传播小道消息、搬弄是非、造谣生事或借工作之便打击报复他人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及以上,联责单位管理人员20元及以上。 说明:厂领导班子成员按司友庄矿文件考核兑现。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三违”的所有罚款由厂安全监察办公室出据罚款通知单,厂领导签字后生效,并由经营部从被考核单位的工资总额中扣除,列入厂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当月或季度内奖励安全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司友庄电厂 二00九年一月 司友庄电厂安全会议制度 为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要求,结合电厂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会议制度。 1. 会议组织 安全生产会议在每月的6号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和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 2. 会议范围 安全生产会由电厂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3. 会议内容 (1) 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教育的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 总结月度内安全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状况、经营状况的开展情况,围绕公司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提出下一月度安全教育工作的目标和工作要求。 (3) 分析研究阶段内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思想动态,找出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阶段内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措施。 (4) 研究决定安全教育方面的奖惩意见。 (5) 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 4. 会议贯彻 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决定的工作意见和措施,由各车间、部室参会人员与本部门的其他领导共同研究本部门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反馈贯彻落实信息。 5、责任追究: 办公室负责对应到会人员进行点名,对不按时参加会议或不遵守会议规定的,给以每人罚款10元的处罚,对会议安排落实不利延误工作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司友庄电厂 二00九年一月 司友庄电厂安全活动制度 为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要求,根据司友庄矿2号、3号文的要求,结合电厂的实际,为使电厂周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电厂周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时间 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三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一,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二、活动要求 安全活动由电厂领导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车间部室管理人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洪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四、活动贯彻 安全活动的内容、意见和措施,由各车间管理人员要在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活动中进行传达和落实;各车间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监察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活动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贯彻落实信息。 五、责任追究 安全监察办公室负责对应到会人员进行点名,对不按时参加会议或不遵守安全活动规定的,给以每人罚款10元的处罚,对安全活动安排落实不利延误工作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电厂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司友庄电厂 二00九年一月 司友庄电厂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1、新员工入厂必须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对工作调动,工种变更的人员由接收单位针对本车间的生产特点,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安规》及本工种运行、操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新录用的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进入生产现场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规程及基本安全知识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对特殊工种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经安监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对新任命的各车间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先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经厂技术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任职。 6、因工作需要要使用的临时工和外单位来的代培人员及学习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7、生产技术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生产任务和季节特点以及曾经发生过的各种不安全情况的实例,采取个中形式,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使职工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8、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要在3日内将培训收费单据交回厂,厂根据培训单位出具的出勤证明进行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旷工处理,考试不合格的罚款100元,并重新安排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同时按照费用报销的规定及时报送矿工资科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司友庄电厂 二00九年一月 司友庄电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安全检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有效监控之中,经厂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1.检查内容 ⑴ 查设备维修质量和运行状况; ⑵ 查职工的正规操作、持证上岗情况; ⑶ 查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⑷ 查隐患的限期整改处理情况; ⑸ 查各单位安全、技术培训活动记录和班组建设质量; ⑹ 查干部的按章指挥和职工的按章作业; ⑺ 查干部作风和职工的劳动纪律; ⑻ 查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⑼ 查当月生产任务的完成进度; ⑽ 查各类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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