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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给水工程 4
第三章 再生水工程 9
第四章 供水检测能力和智能化建设 10
第五章 节约用水 12
第六章 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14
第七章 节能减排 16
第八章 供水服务 17
第九章 近期建设 18
第十章 工程投资匡算 20
第十一章 供水远景 21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22
22 / 22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及《莱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保障莱州市城市供水可持续发展及供水水质安全,特制订本规划。
第2条 给水工程专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城市供水规模、水源、水质和水压,对现状取水、输水、水厂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进行整合和统一规划;提出工程的智能化建设、供水水质安全保障、供水服务规划、节水规划、投资估算、效益分析,以及近期实施计划等,为莱州市城市发展建设提出合理、可行的供水规划方案。
本规划自莱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成为指导莱州市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工作的法律性文件。
第3条 凡因城市建设需要编制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给水部分,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4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1月1日起实施)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4 月1 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7.《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9.《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93)
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
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
1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13.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1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
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
1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7.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技术指南(建科[2009]149号)
18.《山东省城市供水专业发展规划编制暂行技术规定》(鲁建发[1999]10号)
19.《山东省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建城字[2013]9号)
20.《山东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导则(试行)》(鲁建城字[2013]7号)
21.其他有关法规、规范以及相关基础资料
第5条 规划原则
1、城乡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
3、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并重的原则;
4、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5、统筹考虑供水、节水和再生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原则;
6、增强区域供水意识,加快城乡同源同网供水的原则。
第6条 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 2013~2020年
远期规划 2021~2025年
第7条 规划目标
1、实现 “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2、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供水水源互为补充,保证供水安全;
3、城区供水普及率近期达到95%,远期达到100%;
4、提高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5、提高城市供水检测能力;
6、提高应对供水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
第8条 规划范围
《莱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范围,立足城区,兼顾周边乡镇。规划范围为莱州市行政区域,全市现辖11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
第9条 凡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给水工程建设,应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章 给水工程规划
第10条 城市需水量预测
规划确定莱州市城区(掖城和三山岛)近期人口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最高日)为140L/cap·d,周边乡镇近期人口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最高日)为60L/cap·d;城区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近期为0. 22万m3/万人.d;单位建设用地综合需水量近期为0.18万m3/km2.d。
远期人口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最高日)为160L/cap·d,周边乡镇远期人口综合生活用水量标准(最高日)为80L/cap·d;城区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远期为0. 27万m3/万人.d;单位建设用地综合需水量远期为0.22万m3/km2.d。
莱州市乡镇供水只考虑生活用水情况,工业用水及其他用水由各镇自备水源解决。
近期规划莱州市需水量为13.0万m3/d,远期规划城区需水量为17.0万m3/d。
第11条 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优化调度,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合理开发新水源。
(2)优质水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3)统筹考虑供水、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4)既要注重水源地保护工程设施规划,也要注重水源地及邻近范围土地使用状况的规划。
(5)统一规划城市供水水源,互为备用,加强水库水资源调节调配。
第12条 供水水源规划
12.1 现状供水水源
1、规划小沽河水源供水规模为5.0万m3/d,作为饮马池水厂水源地之一。
2、五库联合调度供水体系建设规划:
对盟格庄水库-庙埠河-临疃河水库(饮马池水库)建立五库联合供水体系。
规划饮马池水库供水规模为1.5万m3/d,作为饮马池水厂的备用水源。
规划庙埠河水库供水规模为1.5万m3/d,作为云峰水厂水源地之一。
规划临疃河水库供水规模2万m3/d,作为云峰水厂主要水源地。
规划盟格庄水库供水规模为1万m3/d,作为饮马池水厂的补充水源。
3、王河流域水源规划:
规划赵家水库供水量2.0万m3/d,作为驿道水厂水源地。
规划坎上水库供水规模1.0万m3/d,作为驿道水厂备用水源。
规划白云洞水库供水规模1.5万m3/d,作为驿道水厂备用水源。
规划王河地下水库供水规模为1.5万m3/d,作为王河地下水厂备用水源。
12.2 再生水水源
规划近期莱州市污水处理厂中水水源1.0万m3/d,远期2.0万m3/d,做为供电厂冷却用水和市政杂用如浇洒道路、景观和绿化等。
12.3 海水资源(海水淡化)
规划远期利用海水资源(海水淡化)1.0万m3/d。
12.4 城区自备水源
对城区自备水源井严禁扩大开采,近、远期将逐步关闭自备水源,并将其作为城市备用水源,纳入城市统一供水管理之内。
12.5客水资源
规划近远期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调水1300万m3/年,作为土山镇及三山岛街道办事处片区的生活、工业用水,保障区域供水安全。
表2-1 近期2020年莱州市水资源可供水量计算表
项目
供水工程内容
95%保证率下可供水量
(万m3)
地表水
小沽河拦蓄及提水工程
1322
五库联调供水建设
656
坎上、赵家水库
666
非常规水
中水回用
328.5
客水水源
南水北调水
1300
表2-2 远期2025年莱州市水资源可供水量计算表
项目
供水工程内容
95%保证率下可供水量
(万m3)
地表水
小沽河拦蓄及提水工程
1322
五库联调供水建设
656
坎上、赵家水库、王河汛期引水
1377
非常规水
中水回用及海水淡化
985.5
客水水源
南水北调水
1300
合计
5640.5
第13条 城市供水水源调度和多水源切换
建立城市统一运行机构,协调城市供水与水资源的关系,统一调度城市供水水源,适时的进行供水水源之间的切换。通过城市供水水源融合,统一调度,构建起多库相联和多水联合调度联合,配套集蓄水、调水、输水、供水多功能一体的完善的城市水源工程网络体系,实现水资源的联合调度、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第14条 水源地保护规划
14.1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1)小沽河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洼里曹家橡胶坝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宽度为沿岸外侧延伸50米范围;同时,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规定的范围。面积为0.3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为橡胶坝以上小沽河与古村河(庙埠河水库以下段)两条河流主干流之间的汇水区域,即以橡胶坝为顶点,两条河河道坝线(古村河为庙埠河水库以下段)外延1000米为两边,郭家店镇与柞村镇交界山脊线为顶边的三角区域,面积约110平方公里。
(2)临疃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所有区域,陆域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的所有区域,面积约1.2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 米的汇水区域,以水库大坝西起向东,北以文峰山、寒同山山脊为界,南以水库南岭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3)赵家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所有区域,陆域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的所有区域,面积约3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 米的汇水区域。保护区北起向南,西以驿道镇与程郭镇镇界为分界线,东以水库东岭及驿道至郭家店间的公路为分界线,面积共10平方公里。
(4)庙埠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所有区域,陆域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的所有区域,面积约0.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 米的汇水区域,以水库大坝东起向西,四周以郭家店镇与程郭、柞村镇的分界线为界,面积为12平方公里。
(5)坎上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所有区域,陆域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的所有区域,面积约2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 米的汇水区域,东北起至水库大坝向西南至胡埠村,包含9个村庄,20平方公里。
(6)坎上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所有区域,陆域为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的所有区域,面积约1.8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 米的汇水区域,位于莱州市文昌路饮马池村东南阳河上游,莱州城东4.0Km牛蹄山南麓,面积为12平方公里.
(7)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原则上控制在一级保护区,即南水北调工程正常水位线外延100米的陆域;
(8)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正常水位线外延100米的陆域。
(9)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
沿莱州海岸向陆地2公里以内的范围为地下水禁采区。由2公里控制线到平原地下水位0米等水位线以内的范围为地下水限采区的控制范围。
王河地下水库供水工程是莱州市王河供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莱州市防治海水入侵的重要工程措施。水源地的保护范围面积约6.5平方公里。
小沽河水源地、饮马池水库、庙埠河水库、临疃河水库、赵家水库、坎上水库、南水北调水源地和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近岸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14.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
小沽河橡胶坝、饮马池水库、庙埠河水库、临疃河水库、赵家水库、坎上水库及南水北调工程、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近岸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14.3 给水水源卫生防护
城市给水水源必须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卫生防护地带的范围和防护措施,应按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及《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的规定执行。
第15条 给水工程布局原则
(1)满足城市生活、生产、消防用水对水量、水质、水压要求。
(2)综合考虑城市地形、技术经济等因素。
(3)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给水工程设施。
(4)采用分质给水系统。
(5)采用多水源给水系统。
(6)尽量利用城市已有地形采用重力配水系统。
第16条 城市供水厂布局规划
表2-3 莱州市给水设施规划
水厂
供水范围
供水规模(万m3/d)
现状
近期
远期
1.饮马池水厂
为城区玉泰路以南提供生产生活用水,除城区外供水村庄共31个,其中永安路街道15个村庄、文昌路街道16个村庄
3
5.0
5.0
2.云峰水厂
覆盖城区南部、夏邱、沙河、土山等镇共计约200多个村庄和石材工贸区及盐化工区
2
2.0
2.0
3.驿道水厂
向西供应城区、玉泰路以北至过西、三山岛,向北输送到焦家、金城区域
2.0
2.0
4.0
4.王河水厂
向北供应三山岛,金城用水,向南供应城区用水
0
1.5
3
5.中水回用
主要回用于工业企业
0.7
1.0
2.0
6.地下水
主要向施与西南区域供水
2
1.5
0
7.海水淡化
主要用于土山镇工业企业
0
0
1
第17条 水厂工艺流程规划
采用相应的强化常规处理或增设深度处理设施,提高供水水质,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第18条 输水管线工程规划
规划小沽河橡胶坝至饮马池水库的输水管线,总管线长度26km,其中管径DN900的管线长度14km,管径DN800的管线长度12km,输水管线管材为球墨铸铁管。
第19条 城市给水水质和水压
1、给水水质
水厂供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
2、给水水压
自来水的配水管网最高日最高时的最不利点服务水头为0.28MPa,但局部地势较高的地区最不利点服务水头可小于0.28MPa,但要大于0.12MPa。
消防时管网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防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地面算起)。
3、二次供水
建议莱州市人民政府及时出台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水质日常监测。
第20条 配水管网系统规划
20.1管网设计流量
配水管网流量是按最大时用水量及设计水压进行计算。
20.2管网消防流量
按照火灾次数2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65L/s,来确定消防流量。
20.3管网事故流量
管网事故流量按最大时流量的0.7倍来计算,对城区供水管网进行事故校核。
20.4管网设计水压
管网设计供水水压为0.28MPa。
20.5供水管网布置
城区配水管网以环状管网布置为主,局部和边沿地区采用支状管网。
20.7供水管材的选择
600mm≥管径>200mm的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 ≤ 200mm的采用UPVC管。
20.8 管网工程量
规划管网主要工程量见表2-4。
表2-4 规划配水管道工程量表
序号
管径
管材
长度
备注
1
DN150
UPVC
26365
配水管
2
DN200
UPVC
131130
配水管
3
DN300
球墨铸铁管
84643
配水管
4
DN400
球墨铸铁管
22757
配水管
5
DN500
球墨铸铁管
840
配水管
6
DN600
球墨铸铁管
3002
配水管
7
DN800
球墨铸铁管
12000
输水管
8
DN900
球墨铸铁管
14000
输水管
9
294737
第三章 再生水工程规划
第21条 再生水回用模式
莱州市再生水利用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22条 再生水水厂规划
22.1再生水水厂规模
莱州市城市再生水利用规模近期1.0×104m3/d,远期2.0×104m3/d。主要供给城市浇洒道路、绿化等城市杂用水、河流补给用水以及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等。
22.2再生水水质
再生水水质应满足《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对于工业用水,各工业企业根据生产工艺用水水质要求自行进行深度处理。
22.2集中再生水处理设施规划
利用现状莱州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无需新建再生水厂及再生水管网。
第23条 分散式再生水设施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10万m2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m3,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居住小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面积2万m2以上高层住宅、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等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3万m2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等必须设置分散式再生水设施。
第四章 供水检测能力和智能化建设规划
第24条 供水水质安全管理制度规划
建立莱州市统一的运行管理机构,建立统一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体系和水质检测网络;实行依法供水,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水平。对各供水单位从水源、水厂、配水管网到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普查,改善处理工艺,加快供水管网改造,严格管理二次供水设施,使城市供水水质统一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第25条 水质检测能力规划
规划近期加强水厂化验室检测能力,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达42项。
水厂应针对出厂水浑浊度、余氯、pH值配置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净水工艺的过程监控。远期水厂采用膜处理和活性炭处理,还应安装颗粒计数仪对膜破损和炭滤池穿透情况进行监测。
地表水源水监测应包括温度、溶解氧、pH、电导率、浑浊度等常规五参数,以及根据水质特点选择增加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叶绿素a、综合毒性、UV254、石油、重金属等有关参数的监测。管网水在线监测指标应包括余氯、浊度和pH值。
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维护及数据有效性判别,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按有关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规划远期在水质监测网络基础上,建立水质预警系统,涵盖水质主要风险源,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提高预警响应速度。
第26条 供水系统智能化建设规划
26.1 近期目标
1、必须实现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给水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SCADA系统)
(2)建立和完善净水厂集散性型控制系统(DCS系统)
(3)建立和完善抄表和营业收费系统
2、力争实现的目标
(1)争取建立给水管网信息管理系统(GIS系统)
(2)争取建立给水企业计算机网络系统(Internet)
上述各系统要求实现互联,信息共享,对于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系统,其可利用率要求大于99.8%。
26.2 远期目标
1、自动化目标
自来水在生产、管理和服务中实现以信息网络为骨架的自动化,实现精确化、程序化生产,自动管理,基本上不需要人工干预。
2、智能化目标
供水行业的智能化达到国内智能化先进水平,自来水公司加氯其标准化的、规划化的健全合理的智能化系统,实现计算机管理。
26.3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以水厂工艺过程控制DCS系统为主,结合给水厂计算机网络,建立水厂“管控一体化”监控系统,实现在各独立工艺现场无人或少人值守。
2、第二阶段:以给水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为主,合理选择SCADA系统、监控点和通讯方式,实现管网水压和水质在线监测。同时结合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实现给水信息反馈和处理自动化。
3、第三阶段:以管网信息管理系统为主,结合自来水客户服务系统、抄表和营业收费系统建设,建立以客户为中心,以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
4、第四阶段: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主,结合动态数学模型系统和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扩大服务范围,全面提高生产、服务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节约用水规划
第27条 节水规划措施
27.1 水源地节水措施
1、搞好水源区的水资源收集工作。
2、水源流域内对村落的节水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意识。
3、提高农业灌溉技术
27.2 供水厂节水措施
1、减少无效排泥过程
供水企业应减少直至消除无效的排泥过程。
2、减少无效反冲洗过程
供水企业应对自身滤池的冲洗过程进行工艺改造,确定合理的冲洗方式、冲洗强度和时间,以减少无效的冲洗过程。
3、排泥水与反冲洗水的循环使用
排泥水与反冲洗水回用应符合:不影响净水厂出水水质;回流水量尽可能均匀;回流到混合设备前,与原水及药剂充分混合。
27.3 城镇生活节水措施
1、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
2、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
3、建议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4、建议制定实施城市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5、加快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
6、加大城市中水回用力度。
7、提高城镇公共生活用水效率。
27.4绿地节水对策和措施
绿化用水优先采用雨水或河水。新建公园绿地必须优先采用雨水、河水或再生水进行灌溉。
绿化浇洒近期30%进行喷灌或滴管灌溉,远期50%采用喷灌或滴管灌。
27.5环卫节水对策和措施
建议关闭雨水蓄水设施范围内的自来水洒水车供水器,莱州市区洒水车取用雨水蓄水设施内的雨水。莱州市区再生水管网设置部分供水器,以备枯水期洒水车取水。
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新建公厕必须采用再生水冲洗,现状部分旱厕改造为用再生水冲洗,严禁采用自来水冲洗。
27.6 工业节水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产业链扩展升级。
2、加强工业企业内部水平衡测试。
3、抓好高耗水工业的发展方向,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7.7 政策保障措施
1、.重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
(1)加强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实行计划用水。
(2)制订《莱州市供水管理条例》、《莱州市实施<水法>办法》。
(3)制订《莱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4)制定有利于节水事业和节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3、节水型器具的认证、市场准入和推广。
第六章 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规划
第28条 组织体系与职责
1、组织体系
设立供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制定给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给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组织体系网络;负责协调城市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城市给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的情况和应急措施;组织对重大供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事故通报。
第29条 水源安全应急预案
1、连续二个干旱年水源预案
城市发生连续二年干旱时,通过减少地表水源地的灌溉取水量及各地下水源和河流水源的有效调配,并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措施可基本满足城市供水需求。
(1)抓好节约用水,压缩城市需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限额供水。所有的机关单位、工业企业、宾馆、餐饮及公共浴池压缩计划至正常年景的80%;建筑工地和园林绿化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2)加强管理,减少地表水源地流域灌溉用水量
(3)合理调配地下水源地,适量加大地下水的开采量。
2、连续三个干旱年水源预案
(1)加大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力度,减少城市的需水量。
所有的机关单位、工业企业、宾馆、餐饮压缩计划至正常年景的50%-60%;关停一些耗水量大、效益低的企业;关停公共浴池;建筑工地和园林绿化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
(2)应急供水水源工程措施
利用水库的死库容内的水,开辟新水源,自来水备用地下水源地的挖潜,开启已关闭的自备井。
第30条 供水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根据供水设施现状情况,各类突发事故主要可能发生的地点、发生情况及造成后果,应急预案分为供水设施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氯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人为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和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3、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常规分析,浊度、余氯每一小时检查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供水水质防范领导小组和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3)如果水源污染影响供水,应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供水水源的水质影响供水,将立即开启备用水源供水。
2)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能进行预处理的,会同环保、卫生等专业部门研究,在水源处或反应池或沉淀池进行预处理,投加适当的氧化剂(高锰酸钾)和粉末活性炭吸附。
(4)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排放反应池、沉淀池、滤池以及清水池不合格的自来水。同时开启城区的深井水或依靠调水车调水供居民临时应急用水。
第31条 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管网抢修时限:DN100以下管道12小时以内;DN100以上DN200以下管道24小时以内,DN200 以上管道36小时以内。
第32条 加强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规划
1、加强供水管理机制的建设;
2、加强供水应急现场预测能力的建设;
3、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学习。对有关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演习,可检验和促进应急反应的速度和质量的提高。
第七章 节能减排规划
第33条 节能减排措施
1、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对现有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降低能耗。
(1)变配电设备的更新
(2)更换水泵设备
2、逐步改造现有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
3、建设水厂回收水池,减少水资源浪费。
第八章 供水服务规划
第34条 改善供水服务措施
1、供水企业应树立服务理念
2、建立客服服务中心
3、建立用户基本信息数据库
4、建立内部客户的服务系统
5、建立监督评价系统
第35条 城市供水行业改善服务的技术保障
1、加快供水市场的开发,提高城乡供水普及率。
2、改善服务方式,提高综合能力与效益。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项目
第36条 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原则
1、近期工程的实施应与城市总体规划、道路近期建设规划相协调。
2、给水管网的建设应与水源工程、给水厂工程的建设同步进行。
3、管网工程应先建主干管、干管,后建支管。
4、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工程的实施、组织、协调和管理。
5、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
第37条 近期建设内容
近期工程直接费用投资46333万元。其中供水设施投资10040万元,输水配水管线投资15933万元,留驾水库治污工程投资20000万。
37.1供水设施
1、饮马池水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2.0万m3/d,处理工艺采用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程投资3500万。
2、驿道水厂改造工程。改造现有生产工艺,规模为2.0万m3/d,提高出水水质。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
3、云峰水厂改造工程。改造现有生产工艺,规模为2.0万m3/d,提高出水水质。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
4、王河水厂改建工程。改造现有生产工艺,增加反应沉淀池及深度处理工艺,规模为1.5万m3/d。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
5、加强水厂化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工程。加强水厂化验室检测能力,检测项目达42项。购置化验设备,增加专业化验人员6名,工程投资资约300万元。
表9-1 供水设施近期建设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投资(万元)
备注
1
饮马池水厂扩建工程
3500
2
驿道水厂改造工程
2000
3
云峰水厂改造工程
2000
4
王河水厂改建工程
2600
5
加强水厂化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300
合计
10400
37.2 输配水管线
1、小沽河水源地至饮马池水库调水管线工程。调水管线2段,管径为DN900,长度为14km,管径为DN800,长度为12km,共计26km。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投资为6120万元。
2、城区配水管网改扩建工程。新建及改造的管网长度约为177km,包括管线和阀门,管径范围为DN100-DN600。工程投资约为9813万元。
表9-2输水工程近期建设表
序号
工程名称
管径/mm
长度/km
管材
投资
(万元)
1
小沽河水源地至饮马池水库调水管线工程
DN900
14
球墨铸铁管
3528
DN800
12
球墨铸铁管
2592
2
合计
26
6120
表9-3配水工程近期建设表
序号
管径/mm
长度/m
管材
投资/万元
1
DN150
18566
UPVC
704
2
DN200
69314
UPVC
2960
3
DN300
68109
球墨铸铁管
4230
4
DN400
17207
球墨铸铁管
1425
5
DN500
840
球墨铸铁管
90
6
DN600
3002
球墨铸铁管
405
7
合计
177038
9813
37.3 留驾水库上游治污
留驾水库上游治污,主要包括建立污水收集系统、处理系统等。工程投资为20000万元。
第十章 工程投资匡算
第38条 估算编制依据
(1)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山东省住建厅鲁建发《山东省城市供水专业发展规划编制暂行技术规定》;
(2)住建部颁发的《全国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以及国家城市给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编制的《给排水工程概预算及经济评价手册》;
(3)住建部发布的《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第三册 给水工程HGZ 47—103—2007);
(4)材料价格采用《山东省工程造价信息》计取;
(5)类似工程和项目的当地实际情况。
第39条 工程投资估算
城市给水工程总投资63254万元,其中近期投资为46333万元,远期投资16921万元。
第十一章 供水远景规划
第40条 保障供水安全主要目标
1、城市供水水源保证率
城市供水保障率须达到95%以上。
2、水源水质
水源水质达到I-III类水质量要求。水质超标的,超标项目经自来水厂净化或深度处理后,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3、供水水质
所有城区出水厂至水龙头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4、供水普及率
供水普及率必须达到100%。
5、管网服务压力合格率
城市市政供水管网服务压力:供三层表前服务压力为0.14MPa,供六层为0.28MPa。管网服务压力合格率需达到99%以上。
第41条 提高供水水质
地表水厂需进行深度处理,供水水质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第42条 优化供水成本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供水设施利用率不应小于85%。
第43条 改善供水服务
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抢修及时率达到96%以上。
智能化服务。供水企业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建立起网络通畅、机制灵活、手段先进的智能化服务系统。
公众参与。供水企业应建立起高效便民、管理规范的社会监督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方便公众多形式查询,实现多渠道反馈、全方位受理,达到服务优质,客户满意。
服务体系建设。远景规划莱州市城区的供水企业应建立起服务诚信体系,服务质量社会监督评价制度、考核奖罚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办事制度公开、服务标准公开,健全服务约束机制。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44条 加强城市供水法规体系建设、健全规划实施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管理的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第45条 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切实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供水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
第46条 建议有关部门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有力的支持,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实施计划,落实工程资金来源。莱州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尽快制定相应政策,落实工程资金,加快该工程的建设,以使市城市供水事业更加适应城市的快速发展。
第47条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应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保证城市给水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按照规划协调、有序地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第48条 重视节水工作,加大节水力度,创建节水型城市。
第49条 为保证给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应将工程建设列入莱州市重点建设项目,逐年安排投资计划。
第50条 加强城市给水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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