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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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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 第一章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技术管理职责分工 1、技术管理职责分工表 相关人员技术准备: 技术 负责人 栋号 质检员 施工员 资料员 生产部 质安部部 一、施工图纸 自审、组审 自审、参审 自审、参审 自审、参审 接收、发放 自审、参审 自审、参审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编制 配合、执行 配合、执行 配合、执行 配合、执行 执行 编写、执行 1. 技术交底 审批 编制、执行 执行、检查 执行 配合、归档 执行 检查 2. 变更洽商 督办、检查 配合、执行 执行 执行 配合、归档 执行 检查 3. 施工资料 检查 配合 配合 配合 整理、归档 收集、上交 检查 4. 施工试验 检查 配合 配合 配合 配合 配合 主责 5. 材料计划 审批 主责 配合 配合 配合 主责 检查 6. 进度计划 配合、审查 编制、主责 执行 执行 整理、归档 主责 检查 7. 技术问题处理 主责 执行 检查 执行 整理、归档 配合、执行 检查 8. 质量问题处理 方案、检查 配合、执行 跟踪检查 配合、执行 整理、归档 配合、执行 主责 第二条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目标管理根据项目经理下达的工作目标,协助项目经理制订相应计划并协调资源配置、指导责任栋号长开展业务实施,对本岗位授权范围内工作结果负责。 2、生产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① 具体负责现场临水、临电及消防设施管理,为施工生产及时供应生产用水用电和保障现场消防设施的有效及完好提供保障。 ②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协调物资堆放及保管。 ③ 对文明与安全施工进行部署,协调各业务实施之间的文明与安全施工交叉点,组织现场文明与安全施工检查并处理。 ④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⑤ 组织协调进度计划的编制、审核、审批及调整,并督促责任部门及栋号长按计划实施业务实施。 ⑥ 负责协调项目生产资源的总体调配。 ⑦ 跟踪现场试验、测量结果及质量管理及验收,保障施工质量。 ⑧ 协助项目部进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协助项目经理进行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⑨ 组织项目样板间施工及管理,组织工程创优。 ⑩ 参加生产例会,协调各班组、分包之间的施工配合。 3.技术管理工作 (1)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修订变更。 (2) 组织进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4) 组织项目技术质量意识培训和教育以及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5) 组织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 (6) 负责审核工程分项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技术交底。 (7) 组织设计变更的技术方面审核确认和相应技术交底工作。 (8) 组织审核总包职责范围内工程的深化设计。 (9) 负责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资料的管理和指导。 (10) 负责施工中技术难题、问题的解决。 (11)负责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项目经理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2)组织编制“四新”技术应用策划,并负责在工程的推广、应用和总结。 (13)负责分包商/供应商技术质量方面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组织工程的竣工资料备案和移交,以及项目部内部资料的移交。 4、其他 (1)协调处理好与业主、分包商、监理、设计等单位之间关系,保持融洽沟通渠道,满足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2)参与工程结算工作。 (3)参与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 技术员岗位职责 1.目标管理 根据技术负责人下达的工作目标,制订相应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保障所下达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并对本岗位各项工作结果负责。 2.具体负责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 (1)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3)负责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编制和交底工作。 (4)负责各类专项技术保证措施的编制。 (5)负责施工节点图的绘制。 (6)负责现场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和修订。 (7)负责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的预防、纠正措施制定、发布。 (8)负责审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完成图纸会审记录。 (9)负责总包职责范围内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10) 负责与设计单位就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进行联系、协调。 (11) 负责总包职责范围内竣工图的绘制。 (12)协助进行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检查、调整及技术保证措施的制定。 (13)参与质量制度建立与实施。 (14)参与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并就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15)参与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 (16)协助技术负责人对工程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控制。 (17)负责项目施工期间各种交叉技术问题处理,负责各专业之间的技术协调。 3.其他 (1)负责推广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技术部。 (2)负责对分包商的技术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3 / 53 第二章 施工图纸审查制度 第一条 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参建单位技术部门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在图纸会审中把发现的问题尽可能地解决,以减少施工中的差错,提高工程质量,以保证顺利施工。 第二条 图纸审核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工程技术人员全部参加。 第三条 工程图纸会审前必须进行预审,一般工程在公审前5天,重大工程在会审前10—15天,由各级技术部门组织认真熟悉图纸,在会审前一天由项目部总工办组织进行预审,并做好记录,准备参加会审。 第四条 图纸审核的要点是:建筑、结构、安装之间有无矛盾;所采用的标准图与设计图有无矛盾:主要尺寸、标高、轴线、预埋件等是否有错误;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推行新技术及特殊工程和复杂设备的技术可能性和必要性;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有无矛盾;某些结构在施工中有无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等等。 第五条 审核工作方法: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 第六条 图纸会审决定的事项,由建设单位负责记录、整理、打印,会审纪要应详细、准确,并标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然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分发各有关单位作为施工的依据。如建设单位确有困难时,由项目部责成专人负责代办。 第七条 图纸会审纪要应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方可有效。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是工程项目施工指导性文件,也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条件。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围绕标准,突出重点,科学组织,积极引进新的技术和工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开工前编制、审核、批准(投标书中的技术标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在作业前编制、审核、批准。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根据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工程特点和集团公司实际技术水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要突出主要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技术措施。 措施要明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要明确规定落实技术措施的各级责任人。 第五条:对规模较大而图纸不能全面到位的工程可预先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在分阶段施工图到位并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第六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七条:为了使施工组织设计达到编制合理性,针对性强,更好的指导施 工,特作如下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部盖章后报公司审查。 2,公司总工负责对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公司的质量安全施工标准进行审核。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缺项和措施不力等列出,退回作内容补充后批准上报给监理审查通过。 3,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报上级,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论证。 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必须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由公司技术部门委派一人按照参与项目组成一个技术管理小组,明确各自的分工职责。 6,根据专家论证的结论,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第十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办发放给项目生产部、质检部及栋号长、专业施工队。 2项目资料员收到公司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第十一条 编审核、审批程序 1、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重要项目或重要工程)由集团公司审批;一般项目由分公司审批(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2、一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经分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审核,报分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 3、重要项目或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编制,经分公司总工审核后,送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安全生产部审核最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人要逐一签字负责。 5、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一旦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如有变更,必须根据审核程序,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第四章 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施工技术交底目的 为了使参与施工的人员熟悉和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和应注意的问题,使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责任明确、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一系列规范、规程、规定、避免差错和失误、提高工程质量。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归档。技术交底应应含以下内容: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使用的施工方法和材质要求等。 第二条、施工技术交底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工程技术部实施,向各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进行书面交底。 3、班组的技术交底由栋号长组织,专业工程师实施,向各班组的班组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进行书面交底。 4、班组的技术交底由班组长组织,必须交底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手中。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汇总,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保证施工人员弄清做到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5、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项目部资料室保存,现场技术交底由栋号长保存,施工结束后再报送项目资料室存档。 第三条、施工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与,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栋号长、质检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 同时报上级处理。 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生产部负责人、栋号长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班组长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亦应负责。 第四条、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资料,对班组各级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⑴、总承包的工程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⑵、设计文件说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含工程数量); ⑶、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方案; ⑷、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⑸、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要求和评定标准; ⑹、交底部位工期要求; ⑺、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 ⑻、施工中保证安全、环保的主要措施; ⑽、所使用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节约措施; ⑾、各单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⑿、设计变更内容及要求; ⒀、已交底工程项目因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 第五章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第一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是指被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验收组织:一般分部(项)、检验批隐蔽工程在项目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质量员组织验收,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工程等,应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主持,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没有进行隐蔽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凡擅自隐蔽的工程,建设单位、监理人员、本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有停止施工并具有必要的开挖察看权。 第四条、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需要隐蔽的工程工序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及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第五条、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应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其内容按各专业表式填写,填写应力求规范(如钢筋分项工程横向与竖向构件要分开填写)、简明扼要、说明问题;项目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 第六条、违反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要给以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章 施工日志填写制度 第一条 施工日志是施工过程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最原始、最真实的书面资料,涉及到施工的各个方面,为以后的各种资料提供原始数据。 第二条 施工日志填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清晰,避免含糊其词的语句,做到语言精练、准确。施工日志以后将进入竣工资料,要求要有具体的时间、人员、机械、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上级部门的要求、检查发现的问题等,检查到的问题必须要落实,问题整改必须要有闭合结果。 第三条 填写要求 1、施工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施工技术履历档案,应按单位或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填写,并纳入竣工文件。不得几项工程混合或交叉填写。 2、施工日志按栋号由栋号长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他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页;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备注”栏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3、施工日志记录应详略得当,突出重点,着重记录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相关的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4、 施工日志的填写必须及时、真实、准确、连续及详细,记录内容必须与其它资料相关内容一致。从施工准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 5、 施工日志填写要能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记录数据来源于现场实测。如:施工地段、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技术交底情况、转序及隐蔽工程签认记录。 6、 对施工日志内容填写不全,该记不记的,则按有关规定对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 填写内容 1、气候情况,实测施工现场当日最高、最低气温; 2、现场施工方法、劳动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等情况; 3、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4、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5、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级检测结果。 6、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7、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8、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9、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0、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使用情况。 11、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12、施工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必须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13、圬工事件强度报告结果和无损检测结果(含第三方试验室抽检结果); 14、发生自然灾害和事故报告、方案、处理情况; 15、其它事宜,如:停水、停电、停复工、灾害等情况; 第五条 为便于阅读和检索,施工日志应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其记叙可采用四段叙述: ⑴、进度情况:记述当日工程地点、部位和范围,以便能够追溯出工程措施和材料使用的发生点。 ⑵、工程情况:记述事故处理、工程变更、重大技术方案及关键设备的使用等事件,记述上级领导、监理人员、设计人员的检查意见及提出的处理措施,描述工程环境,记述隐蔽工程处理措施,描述工程环境,记述隐蔽工程处理措施。 ⑶、材料情况:记述新进场主要材料的产地、规格和检验结论。 ⑷、检测情况:记述参与检测的人员、检验资料编号、检测结论。 以上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进行填写,做到前后要连贯,无遗漏,要有事因、过程、结果。 第七章 工程现场挂牌制度 第一条 各项目必须在现场大门口、办公室、会议室等醒目位置处悬挂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宣传牌。 第二条 作业班组应在不同施工部位、楼层等挂牌,注明部位、班组名称、操作人员姓名、施工质量状况(由项目质量员填写)等,以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督促责任人严把施工质量关。 第三条 进场材料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入库分类存放,标识明确: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有效日期等。 第四条 进场钢材,必须具备质量证明,钢材分类挂牌堆放,挂牌明确钢材名称、型号、规格、检测情况等内容。 第五条 成品、半成品材料应挂牌分类堆放,明确材料状态、型号、尺寸、使用部位等。 第六条 混凝土、砂浆自拌时,应挂牌明确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施工配合比、及使用部位等数据。 第七条 所有经过法定检测单位鉴定的测量、计量设备必须做出标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章 技 术 复 核 制 度 第一条 技术复核是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过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复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控制过程施工缺陷或失误,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事故的有效技术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1建筑物龙门板的轴线尺寸和标高:包括龙门板上的轴线尺寸是否与工程测量定位的轴线尺寸一致以及龙门板的标高是否与现场的水准点标高一致。 2基础的灰线:首先应复核龙门板上的墙身中心线是否垂直引到地面上,或龙门板上算出的基槽宽的钉间距离是否正确,然后复核灰线的距离是否与基础宽度一致。 3桩基的定位:根据龙门板的轴线或控制网的控制点,对所定桩位点进行复核。 4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模板支设完成后,应及时对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进行技术复核,凡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均应进行纠偏或返工处理。 5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根据设备基础图对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进行复核。 6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时,各类构件的型号、安装位置、搁置长度和标高:主要复核各类构件的型号是否正确,是否按设计位置安放,构件的搁置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构件安装后的标高是否正确。 7砖砌体的轴线尺寸和皮数杆:在砌完基础或每一楼层后,应对砌体的轴线进行技术复核,其偏差值应在基础顶面或楼层面进行纠正。关于皮杆数的技术复核,其一是检查皮数杆的数量是否能保证墙的大角处、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及洞口多的地方均能设置;其二是应对皮数杆上的竖向尺寸标志进行复核。 8屋架、楼梯、钢结构的大样图:屋架、楼梯、钢结构的节点,各尺寸间的关系均比较复杂,施工中容易发生错误,一旦有误,处理比较困难,往往给工程带来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此必须由翻样预先画出大样图,并经有关人员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只有经复核无误后方可支模或下料。 9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建筑物的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是根据使用的要求决定的,如用于排除液体的管道、沟不能够倒泛水;用于空调的管道标高应与设备协调等。技术复核时按设计要求逐层、逐段进行测量或放水检查。 第三条 技术复核一般由现场施工班组长和观砌、翻样自复后,由项目施工员、质量员会同项目监理项目部共同进行复核,对高、大、难、新及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复核项目,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集团项目部(含各直属单位)有关部门及项目总监共同参与技术复核。 第四条 技术复核完成后,应立即填写自复记录和复核意见,然后报送监理单位签复意见,自复人、复核人、监理项目部均应在复核单上签字。 第五条 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在技术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进行复核,未经技术复核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九章 工程“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第一条 工程 “三检”制度是指对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始终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工序质量,将工程质量通病和不足之处消除在分项工序之中。“三检”制度应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第二条 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第三条 本工种工作完成后,在不同工种间还应进行互检,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的符合性,若有不符,应及时向对方班组质检员或项目质量员提出。 第四条 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并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时,还应由施工员或质量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工种负责人进行不同工序施工交接检查,上一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五条 项目质量员还应通过抽检等实测实量的手段,把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及时加以纠正和更改。同时加强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等过程验收,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照验评标准进行评定,专职质量员负责质量评定。 第六条 各项目应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层层把关,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 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在质量员对该工序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条 三检制分解 (一)检验批自检 1、初检: 责任人:劳务分包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 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并上报施工员或栋号长。 实施程序: (1) 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工序操作前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完成后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3) 施工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 2、复检: 责任人:劳务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 职责:复检是在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现场技术员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复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初检项目是否齐全;检验数据是否准确;检查结果与施工记录是否相符等,并负责做好复检验收工作。复检验收合格后负责复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并为终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 班组长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现场技术员进行检验批工程质量核验。 (2) 现场施工员在接到班组长的质量核验申请后立即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逐项现场实物复核。 (3)复核无误后方可通知专职质检员进行最终核验。 3、终检: 责任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 职责:终检是对初检、复检结果进行最终审核,由现场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对初、复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终检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经过复检后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及规程规范要求;资料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与施工情况一致;并负责终检验收工作。终检验收合格后负责终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并为最终质量检查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 (1)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在接到核验通知后,对其质量内容进行抽检,抽检率应不低于80%,在抽检合格后形成最终的质量资料,通知业主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检查。 (2) 未经现场代表或监理进行最终核验的检验批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 (3)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应有签字完善的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否则不能安排下道工序施工。 第九条、互检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 职责: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现场技术员及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交接双方栋号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认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检验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 第十条 交接检: 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 职责:交接检是对初检、复检、终检结果的认可,保证下道工序作业的有序有利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的达标。 实施程序: (1) 现场技术员、专职质检员或技术负责人引导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对上道工序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自己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有利性进行检查。 (2)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交接检查表。移交的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等工作必须签字完善,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 涉及总、分包之间有相互关系的隐蔽项目,负责做下道工序的单位必须在隐蔽前填写“总、分包交接检查表”,与做前一道工序的单位办理交接检手续。经交方自检或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并经双方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隐蔽工序的施工。否则,由做最后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程序 工程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质量事故检查及工程外观质量检查等程序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程序。 第十二条 三检制度执行要求: 1、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和评定工作。 2、 每个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审核合格后的技术交底,由各栋号长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在相关交底上签字,并给劳务单位或作业班组下发质量检查表。 3、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应督促并检查施工人员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中必须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内容)及其它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正确施工。 4、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对施工中的重要部位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施工中的主要部位是指隐蔽工程、上下道工序衔接的重要部位等。隐蔽工程检查程序:由班组自检,项目技术员逐项检查合格后通知专职质检员检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履行所有资料的签字手续并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检查,项目技术负责人再会同现场质检员、栋号长自检合格后,由各个楼栋号长将填写完整并手续完善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其它有关资料,于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监理进行抽检,确认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隐蔽。(基本与检验批检查程序同) 5、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经常采取专业检查和群众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协助项目搞好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检查,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三检制’要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班组质量员的作用,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把关’转移到‘事前控制’,做到防检结合,实行对工序严格把关。 6、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应督促检查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检验批、分项工程未经检验或已经检验评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7、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每周组织一次质量检查,针对施工中的薄弱环节和质量通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除措施计划。根据施工任务的特点,可分别按月、旬组织质量大检查,有针对性地检查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质量通病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各现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定期分析工程质量动态,预见隐患或不正常因素,通过数据分析,找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攻关逐项消除,从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8、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对质量事故或较大的质量隐患的处理要严肃,召开分析现场会,总结经验教训,并给予教育和必要的处罚。 第十三条 、三检制执行奖惩制度 三检制作为质量检验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目前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导致三检制不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为切实贯彻本制度的实行应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定期对三检制记录资料进行检查,专职质量检验员或技术负责人作为三检制落实的关键岗位,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巡检,并对职工是否进行自检或各工序之间是否进行了互检交接进行检查。针对以上情况特制定《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具体内容详该制度。 第十四条、项目质量三检制记录表 1、本记录表必须认真填写,重要部位留影像资料。 2、相关人员必须签字,字迹工整。 3、记录表格由质检员统一保存;每个栋号长要负责进行落实。 4、有重大问题一定要及时跟上级相关领导汇报,切实做到有检查、 有记录、有依据、有原则、能落实、能负责。 5、本记录表与检验批表格配套使用。 第十章 材料采购和验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本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2、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3、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三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1、生产原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由材料部门负责办理。 2、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 办公室或专人负责办理。 第四条 采购方式 一般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采购前,先通知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供应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3、未经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变更、替换现有原辅材料供应商;如有更适合供应商而需要替换原供应商的,采购部必须提交书面变更供应商陈述材料,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变更。 4、询价、议价结束后,需公司主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定价,否则公司不予认可价格(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人负全责。 5、采购合同签订由公司指定或授权委派专人负责,否则视为无效。 第五条 询价、比价、议价 1、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调查分析后,以电话或其他联络方式向供应厂商议价。 2、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 3、采购经办人员接到“采购申请单”后应依采购材料使用时间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书面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议价结果书面上报主管领导。 4、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项目部、行政管理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第六条 采购报销流程图 物资采购、入库、费用报销流程图 流程图 说 明 权责部门 相关表单文件 NO 请购部门填写请购单 交部门领导审核 报销单据 整理粘贴 填写 《费用报销单》 仓管验收入库库 上交采购,进行采购 NOOOOOO 部门领导审核 请购人员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量,口头请示部门领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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