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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开支核定标准办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便于掌握开支,根据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开支标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差旅费、交通费、加班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等经常性费用支出。
1.3. 权责单位
1) 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费用开支标准
2.1. 差旅费
1) 公司员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按附件CC03-1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部门主管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因公出差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的,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省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自理。
2) 乘坐火车符合附件CC03-1规定而不买卧铺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
3) 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的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如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报销,不发给绕道及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4)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5) 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予领发伙食费。
6) 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2.2. 市内交通规定
2.2.1. 市内公务交通费
1) 非乘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车票,列明去向,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予以报销。
2) 由公司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20元标准将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五年。五年内丢失、损坏费用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由此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3) 公司提供车辆办事的,一律不得报销交通费。
2.2.2. 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 员工居住地点距上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又无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的,可凭公交公司月票发票报销。
2) 符合(1)条条件而用私人交通工具上下班者,每月按公交公司月票金额发给补贴。
3) 上述两类补助各部门在员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送总务部审批备案,每月终了后七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总务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审批发放。
4) 对于不享受交通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的,经部门主管批准,发给每月2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2.3. 加班、值班和误餐费的规定
2.3.1. 加班费
1) 按《劳动法》规定发放。
2) 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主管批准。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3) 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4) 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时工作不计加班费。
2.3.2. 值班费
值班时间超过每周40小时的,超过部分按加班处理,发放加班工资。
2.4. 通讯费用
2.4.1. 享受公购话机范围及标准
1) 公购指由公司购买话机,公司负担一定限额的话费。
2) 自购指员工个人购买话机,公司负担一定限额的话费。
3) 经公司最高主管批准可享受公购移动电话的员工如下:
1、公司最高主管如总经理、副总经理。
2、部门主管。
3、行政及财务业务外联人员。
4、董事会特批的人员。
以上各级人员须为公司正式任命、人事备档的人员。
4) 移动电话话费按职别及工作性质限额,核定公司承担话费的标准(见附件CC03-3)。
2.4.2. 享受通讯费用范围及标准
1) 移动电话费用(附件CC03-1)。
2) 传呼机费用实报实销。
3) IP电话费用(附件CC03-1)。
2.5. 业务招待费
1) 外地客户因业务工作来公司所在参观考察需宴请的,应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由公司安排一次宴请,其他时间按工作餐接待。
2) 宴请标准(含酒水):总经理出面宴请的,每人每次可在500元以内;部门经理出面宴请的,每人每次在250元以内;其他人员出面宴请的,每人每次在200元以内。
3) 工作餐接待标准:每人每天接待标准为:厅级以上干部300元;处级以上干部200元;其他人员100元。
4) 外地客户来工厂基地参观或到附近市县参观、游览,需要用餐的,按工作餐标准接待。
5) 对重要客户赠送礼品、红包,应事先提交书面报告,按总经理批示的标准执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赠送礼品、红包。
6) 接待客人须视重要程度,合理合宜安排娱乐活动,原则上安排一次,同时不准同夜连场娱乐。
1、卡拉OK每人每次控制在300元以内。
2、桑拿每人每次控制在350元以内。
7) 接待外地客人安排住宿标准:
1、处级以上干部每天在300无以内,其他人员200无以内。
2、经济特区直辖市住宿标准可适当上浮30%。
2.6. 员工培训费用
1) 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前培训所缴的纳的资料费、培训费一律自理。
2) 员工参加各种技术职称、业务等级的考试,其报名费、考务费及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3)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如财税、海关、外汇、外资委、劳动人事局、社保公司等单位硬性规定的短期业务培训,其费用需要公司予报销的,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书面申请并附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才能报销。
4) 凡公司组织的业务技术培训班,人事部门要事先做好培训费用预算报批工作。会计要严格按照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预算予以报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预算自行报销培训费用、住宿费用、伙食费用。
5) 员工经过批准经参加主管部门硬性规定的培训班,其参加学习的时间按在岗处理。培训后考试不合格者,培训费不予报销。自行参加各种职称考试培训、业务等级培训的学习时间按事假处理。
6) 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时间,按在岗处理,不扣其工资。
国内差旅费开支标准一览表
项目
职位
搭乘交通工具范围
住宿费标准
(凭票据报销)
每人每天
注明
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
一、总经理、董事长
飞机
500元以内
100元
100元以内
二、部门经理(含同职位各类高级工程师)
飞机、火车软卧、海轮船二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
250元以内
40元
40元
其他城市
300元以内
50元
50元
经济特区及直辖市
三、课长
(含同职位各类工程师)
飞机、火车软卧、海轮船三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
200元以内
30元
50元
其他城市
250元以内
50元
30元
经济特区及直辖市
四、其他员工
火车软卧、海轮船四等舱(内河船不分等)、其他交通工具
100元以内
20元
20元
其他城市
特殊情况乘飞机须行经总经理批准后方有效
150元以内
30元
30元
经济特区及直辖市
移动电话、IP电话卡报销标准表
职务
移动电话费标准
移动电话机标准
IP电话卡
总经理
800元
3000元
500元
部门主管
400元
2000地
300元
财务业务等外联人员
300元
1500元
司机
200元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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