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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1高考真题政治汇编:社会争议解决(教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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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1高考真题政治汇编:社会争议解决 一.选择题(共4小题) 1.(2015•浙江)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2.(2019•浙江)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3.(2020•浙江)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②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021•浙江)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二.材料题(共1小题) 5.(2018•浙江)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信售收入的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2012-2021高考真题政治汇编:社会争议解决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共4小题) 1.(2015•浙江)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  ) A.张某 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 【分析】本题考查:证据的含义 种类及举证 1.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2.种类: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3.举证:是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解答】B符合题意,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说明负有举证责任的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ACD不合题意,负有举证责任的应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 故选:B。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难度一般。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对教材基础知识的理解及运用。基础知识的掌握是学习好文科的基础。因此学生在平时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夯实基础。 2.(2019•浙江)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分析】本题考查:证据的含义、种类及举证 1、证据的概念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用已知的事实证明未知的事实离不开证据。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即诉讼证据,它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证据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共同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笔录。 3、举证 (1)举证责任的含义 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归属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3)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归属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解答】①正确,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错误,开庭审理前,宣布法庭纪律。 ④错误,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 故选:A。 【点评】题目难度适中,旨在考查学生多角度思考问题的应变能力,对于此类型题目,学生需要具有灵活的思考能力,但是在回答的过程中不能脱离材料的中心思想和教材的知识点。 3.(2020•浙江)2017年11月,王某院子里的洗衣机被砸坏,监控显示系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王某多次联系未果。2019年12月,张某回家休假,要求赔偿。张某以野猫撞倒属不可抗力,且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可以给予适当补偿②王某有权向法院起诉③王某有权申请仲裁④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1)公民有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公民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解答】①错误,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②④符合题意,因为张某阳台上的花盆未固定,所以张某应当给予赔偿; ③错误,申请仲裁需要有双方达成的协议;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学生提取信息、调动所学知识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题时需注意:一方面要把握材料要阐明的主旨,并和所学知识对应起来,另一方面运用对基础知识的准确把握排除法去除观点本身错误的选项。 4.(2021•浙江)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分析】本题考查:诉讼的基本程序 ①诉讼的程序是起诉、立案、审理、判决、执行。 ②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③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 【解答】①④正确,酒店对城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 ②错误,对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 ③不符合题意,城管和酒店在厨余垃圾处理问题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适用仲裁制度。 故选:C。 【点评】本题考查考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考生在分析题肢的时候,要全面细致掌握知识点,注意排除错误和不符合题意选项。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本题难度适中。 二.材料题(共1小题) 5.(2018•浙江)原告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A公司签订长期代销合同,约定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原告每日向被告配送猪肉,并按照猪肉信售收入的定比例定期向被告结付佣金。合同签订后,要求其今后将货送到被告下属的Y购物中心,原告照此办理。代销期限结束后,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该款项,针对原告起诉,并称不存在所谓的下属Y购物中心,陆某也不是其工作人员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 (2)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分析】(1)本题要求学生依据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法院应当如何判决,请分析理由。属于原因类型题。本题考的知识点很确切,运用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相关知识联系材料作答即可。首先要立足课本知识,我们知道民事诉讼法有“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其次根据题干给的条件,我们知道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也不能举证证明陆某是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从而判决原告败诉。 (2)本题要求学生回答一审判决后,败诉方是否有上诉的权利,请说明理由。属于原因类型题。依据所学知识我们可以判定败诉方有上诉的权利。因为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解答】(1) ①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②本案诉讼中,如果原告不能举证证明Y购物中心是被告下属购物中心,则法院应当判决认定上述两项事实不存在。 (2) ①有上诉的权利。 ②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 【点评】本题都为原因类试题,解答原因类试题一般做到“两审读,一发散,一结合”。所谓“两审读”,第一是审读主干材料,依据主干材料抽取主体信息和主旨信息;第二是审读设问,通过设问明确指示的指向范围,或者主体指向。“一发散”就是依据设问或者主干信息,明确问题核心,以问题核心为中心,发散相关有效知识点。“一结合”,结合发散指向与设问核心,正确作答。 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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