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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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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地 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定 日 期:
制订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建设委员会
**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或委托代理人,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乙方工程设计人: 联络电话:
乙方施工责任人: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措施》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 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套内面积:
(三)工程内容(以协议设计方案及预算为准)。
(四)工程承包方法, 采取下列第 种方法:
1、 乙方包工、 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 包部分材料, 甲方提供其它材料。
3、 乙方包工、 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五)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价款(详见工程预算)
本协议工程总额为 元; 金额大写: 。
(七)协议生效后, 甲方要变更施工内容、 材料或实际工程量等, 则要经过乙方设计师和工程部才能办理, 双方签字后增减工程款直接进入协议总额 (如甲方单方面降低施工项目,则甲方要负担乙方20%降低项目工程管理费), 并对应增减分期付款。
(八)乙方提出工程报价, 不得有意漏项、 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前提下, 完工结算价增幅不超出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价款5%, 超出5%部分, 由乙方负担。
二、 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由 设计, 设计师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一式 两 份。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经双方签字认可。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 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理, 由甲方与含有对应资质监理企业另行签署《工程监理协议》, 并将监理工程师姓名、 单位、 联络方法及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 甲方义务
(一)、 对所装饰装修住房拥有正当全部权或使用权, 或已取得了正当全部权或使用权人委托, 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 委派 为甲方代表, 全权负责协议推行及与乙方接洽, 对工程质量、 进度进行监督检验, 办理施工所包含多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 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她家庭组员对工程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 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法通知乙方。
(三)、 施工前, 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 开工日前 天, 若非乙方设计, 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 为乙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 包含: 搬清室内家俱、 陈设, 或将室内不易搬动家俱、 陈设归堆、 遮盖, 以不影响施工为标准。
(六)、 负责提供水源、 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 并负担其费用。
(七)、 负责协调装饰企业与邻里之间关系, 帮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 消防、 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对应审批手续, 并负担相关费用。
(九)、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 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及消防工作。
施工期内, 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移交时, 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 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 乙方义务
(一)含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二)委派 为乙方代表, 全权负责协议推行, 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保质、 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处理由乙方负责处理各项事宜, 其签署文件视为乙方对相关事宜确定。若需更换乙方代表, 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法通知甲方。
(三)严格实施《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 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实施国家及地方相关防火、 安全、 环境保护要求, 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配置干粉灭火器。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家俱和陈设, 确保居室内上、 下水管道通畅, 处理好因为施工带来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关系。
(五)确保施工现场清洁, 做好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工作。
(六)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水、 电等条件和设施, 不得浪费。
(七)工程完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 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或物业管理等相关要求而受到罚款和引发赔偿责任, 均由乙方负担。
(九)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 甲方有权查验。
(十)负责施工人员管理及施工安全。
六、 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变动, 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以设计师和工程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为准, 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约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一切后果, 由甲方负担; 给乙方造成损失, 甲方应予赔偿。
七、 材料供给
(一) 按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材料、 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合格产品, 并应按时供给到施工现场, 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供给材料、 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损失, 责任由甲方负担。
(二)按协议约定由乙方提供材料、 设备应按时供给到施工现场, 双方共同验收, 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要求, 应严禁使用; 若已使用, 对工程造成损失, 责任由乙方负担。
(三)甲、 乙双方采购供给装饰材料、 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要求室内装饰装修, 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装饰材料、 设备。如乙方违反此约定, 应按挪用或替换材料、 设备价款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材料、 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 应按材料、 设备价款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五)甲方和乙方提供材料和设备应该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供给材料、 设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要求, 乙方应立刻向甲方书面提出, 甲方坚持使用, 由此造成损失, 由甲方负担。
(六)若发生材料、 设备质量争议, 可委托相关法定机构判定, 判定费用垫付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不能协商一致, 采取“谁提出谁垫付”标准处理。经判定, 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判定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质量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判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负担。
八、 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经甲方确定, 工期对应顺延:
1、 工程量改变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其它情况。
(二)甲方要求比协议约定工期提前完工时, 应取得乙方同意, 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署工期变更协议。
(三)因甲方未按协议完成其应负责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 工期对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 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返工费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
九、 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实施;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DBJ/T50-053-)
3、 双方约定: 。
(二)工程施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标准实施。
(三)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 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 可委托相关法定机构判定, 判定费用垫付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不能达成协议, 采取“谁提出谁垫付”标准处理。经判定, 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判定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质量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判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负担。
(四)木材、 石材为天然物品, 许可有自然色差与纹理, 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十、 工程验收、 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验与验收手续, 假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与验收, 需立刻通知乙方, 另定验收日期, 由此造成停工, 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立刻通知乙方, 也不按时参与验收, 乙方可自行验收, 甲方应予认可。若甲方要求复验, 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 甲方应负担复验费用, 若造成停工, 工期顺延; 若复验不合格, 其复验、 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
(二)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多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在工程验收单签字: 1、 水电材料进场验收; 2、 水电安装验收; 3、 泥工完工验收; 4、 木工完工验收; 5、 漆工完工验收; 6、 整体完工验收。
(三)工程按时完工后, 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假如甲方在要求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 需立刻通知乙方, 另定验收日期, 但甲方应认可完工日期, 并负担乙方看管费用和其她相关费用。若在工程完工验收中, 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部分工程项目, 乙方应在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由双方在第十六条中另行约定), 并立刻通知甲方对其复验。因乙方责任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
(四)工程完工后, 甲方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验收不合格, 乙方负责在约定时限内返工, 甲方不得使用, 不然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
(六)完工验收在工程质量、 室内空气质量以及经济方面存在部分不包含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处理完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 并将施工部分水电改造等包含隐蔽工程走向图等相关资料提交给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材料, 还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材料说明书、 保修单和环境保护说明书等资料; 甲方在收齐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若到期未提出异议, 视为同意, 并在三日内结清应付款项。
(八)验收合格后, 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结清应付款项, 填写工程保修单。
(九)本工程自完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保修期按下列内容 项实施:
1、 隐蔽工程中水电; 有防水要求厨房、 阳台、 卫生间; 因装修施工引发外墙面防渗漏共三项保修为五年外, 其它项目保修期为二年。
2、 其她约定 。
(十)因甲方购置材料未达成国家标准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 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施工图或作法说明, 应符合《中国消防条例》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关键包含电气线路、 管道、 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通畅、 合格。若乙方发觉甲方提供施工图或作法说明, 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 应立刻向甲方指出, 乙方有权而且应该拒绝施工, 由此造成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二)甲方未办理相关手续, 不得私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 设施, 乙方有权而且应该拒绝施工, 由此造成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私自变动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 设施, 由此造成损失和责任, 由乙方负责赔偿和负担。
(四)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注意施工安全。
(五)因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操作规程、 消防条例等要求, 造成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和损失, 由乙方负担和赔偿。
十二、 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一)双方约定按下表中付款方法支付工程款:
支付
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方法
备注
支付比率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协议签定
40%
第二次
水电完工,泥工进场
40%
第三次
泥工完工,木工进场
15%
第四次
完工验收合格
5%
补充说明:
(二)甲方应按第十二条(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应向甲方开含有效收款凭据。
(三)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 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十三、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生效后, 甲乙双方应严格推行协议所约定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 应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定补充协议。协议签定后施工前, 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协议, 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并按协议总价款 5 %支付违约金, 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协议, 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 签订终止协议协议, 并由责任方按协议总价款5 %赔偿, 解除本协议。
(三)因施工质量不合格, 乙方不予整改、 未在约定时限内整改, 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 甲方可另请她人整改, 与整改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 法规等要求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责任, 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甲方责任
1、 未按要求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 场地、 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发其它原因, 造成乙方停工、 误工, 除工期顺延外, 每停工或误工一天,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 ‰违约金。
2、 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协议约定款项, 每逾期一天,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拖延部分工程款 0.5 ‰违约金。
3、 工程未经验收, 甲方提前使用, 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 由甲方自行负担。
(六)乙方责任
1、 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设备及现场堆放家俱、 陈设和其它物品, 如有损坏, 应照价赔偿。
2、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答不到约定标准, 乙方负责返工, 工期不得顺延。
3、 由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天,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款 0.5 ‰违约金。
十四、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 调解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 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法处理: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 附则
1、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协议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不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协议附表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六、 其它约定条款(共 条)
协议附件:
附表一: 工程预算表和设计图纸
附表二: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三: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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