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场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
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 本着平等自愿标准,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特制订本协议。
一、 租赁场地
1.1所租赁场地位于 (具体位置见附图);
1.2租赁场地使用面积为 ;
1.3租赁场地装修及设施
1.3.1租赁场地在交付乙方时应该能够正常使用;
1.3.2乙方在承租后, 必需珍惜甲方租赁场地及设备, 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场地或设备, 必需负担修复、 赔偿责任;
1.3.3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结构和布局, 甲方配合乙方安装电源设备, 产生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3.4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场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 必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负担;
1.3.5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 乙方在甲方租赁场地上所添附财产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理:
(1)属于乙方动产, 由乙方带走;
(2)乙方投资进行装修, 能拆除, 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3)属于乙方设施和装修, 无法移动、 拆除, 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如乙方拆除, 需恢复场地原样;
1.4如甲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进行调整时, 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调整。
二、 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2.1乙方将所承租租赁场地用于经营 ;
2.2在本协议租赁期间内, 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 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 必需遵守甲方商场纪律, 文明经营, 礼貌待客, 遵守营业时间, 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维护商场内卫生。乙方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场地范围;
2.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全部吃、 拿、 卡、 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2.5乙方改变租赁场地租赁用途, 须以书面方法通知甲方,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2.6乙方应以自己名义独立经营, 负担全部权利义务:
2.6.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6.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 招揽用户;
2.6.3 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 乙方应以自己名义负担民事义务。
2.7乙方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 乙方应自行办理全部申请、 同意事项, 费用自理;
2.8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 不然甲方有权阻止, 并终止本协议推行;
2.9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租赁期限
3.1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租赁期限为: 年, 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 乙方能够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双方重新签署租赁协议。甲方不得恶意提出不合理条件, 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3.3租赁期限届满, 乙方不续租, 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租赁场地清理完成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 能够延期交还, 但最长不得超出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 须按本协议要求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
四、 租金、 费用及确保金
4.1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标准为每个月每平米30元人民币, 以后每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0%。
4.2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 必需向甲方支付整年租金, 以后每年4月1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赁费用;
4.3乙方应自行负担租赁场地发生水费、 电费、 暧气费、 管理费等全部实际发生各项税费;
4.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10000 元人民币确保金(确保金在协议期内无利息, 协议到期后结清乙方负担相关费用后退还), 作为本租赁协议担保。
五、 租赁场地修缮责任
5.1租赁场地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 并负担对应费用支出, 但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5.2发生按前款要求应由甲方负担修缮责任时, 乙方应立刻向甲方书面提出修缮要求, 甲方须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给予修缮, 以使其达成或满足乙方正常经营需要;
5.3甲方未按前款要求推行义务, 乙方可自行修缮, 修缮费用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推行该项义务, 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甲方须按本协议相关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六、 转租、 转让、 调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 转借她人或与她人调换使用。
七、 协议变更、 解除和终止
7.1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收回租赁场地, 给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1)将租赁场地私自转租、 转借她人或私自调换使用;
(2)私自改变租赁场地经营范围, 从事非法经营;
(3)违反本协议要求私自拆改结构;
(4)未按本协议要求交付租金及其她费用, 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
(5)有意破坏租赁场地;
(6)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纪律和甲方制订约束全部租赁户及业主规章制度。
八、 违约责任
8.1甲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收回租赁场地, 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赔偿额为两个月租金;
8.2甲方有其她违约行为或妨碍乙方经营活动行为, 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 乙方有权要求继续推行协议、 排除妨碍;
8.3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交付租金或其她费用, 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外, 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未付金额千分之五违约金。
8.4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 已交付租金不予退还。
8.5乙方有其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 应负赔偿责任。
九、 保险
9.1甲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财产保险事宜, 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9.2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发生任何意外, 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十、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如出现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有未尽事宜, 甲、 乙双方在法律基础上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二、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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