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绿化施工协议
业 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等价有偿、 公平、 诚信基础上, 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 特签署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施工范围
1、 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 但单价不许可超出甲方认可预算单价限额。
第三条: 施工方法
1、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 包料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 工期
1、 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完工并经过协议约定全部验收之日止, 估计 天(包含法定假日), 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候甲方验收时间。
2、 如遇下列情况, 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 工期对应顺延, 不然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利, 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如未按时交出场地, 接通水电、 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原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 工程质量必需达成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实施), 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 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 乙方提供苗木必需事先控制质量, 苗木规格严格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择, 苗木种植质量必需严格根据绿化种植规范。
3、 苗木成活率达成100%。
4、 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验工程质量, 质量合格, 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付款方法
1、 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 结算方法: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 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汇报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30%;
(3)甲乙双方办理完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10%作为工程质量确保金及保养金, 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止手续, 甲方按协议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方法均以 支付。
第七条: 保养期
1、 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 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协议约定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 保养期内, 凡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 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 应无条件给予保养, 苗木不成活应立刻更换。不然, 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 保养, 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 超出保养金部分,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 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确保运输道路通畅, 同时提供施工用水、 用电(水电费由 方负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完工结算书及完整完工结算资料后, 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查对工程价款并于完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 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全方面管理。
(2)依据甲方确定施工图纸, 根据本协议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相关要求, 负担在施工过程中放火、 防盗、 预防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 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 应负责已完工工程保护工作, 在此期间发生损坏, 由乙方自费给予修复并按协议约定交付甲方,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 按违约责任中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成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书及完整完工结算资料, 并在收到甲方发出查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查对工程价款, 与完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工程量改变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 完工日期应给予顺延。
2、 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完工验收, 由甲方负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 甲方逾期付款, 造成施工无法进行, 乙方可停止施工。
4、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 由乙方负担对应责任。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 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 甲方解除协议, 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她损失, 乙方应予赔偿。
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 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协议双方共同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协议终止
1、 因解除而终止
(1)因为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 假如甲方认为本协议已无必需继续推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 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甲方损失, 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因为甲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 假如乙方认为本协议已无必需继续推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协议书面通知, 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定已完成工作量款项, 并按本协议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3)协议一方依本协议约定行使解除权, 协议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协议终止后, 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 有下列情形之一, 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1)本协议按约定推行完成;
(2)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协议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违约情况(包含一方私自转让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行为), 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
(4)法律法规要求终止其她情形。
第十二条: 适使用方法律条款
本协议签订、 效力、 解释、 推行和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要求。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凡因实施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协议各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假如协商不能既处理,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 另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并在保养期界满, 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 本协议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各执 份, 每份均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