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pptx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9530190 上传时间:2025-03-29 格式:PPTX 页数:597 大小:1.78MB 下载积分:2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597页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59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2,这门课的学习方法:,1,、强调理解记忆,淡化机械性记忆;,2,、强调重点章节的时间投入,淡化非重点章节的时间投入;,3,、强调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吹毛求疵与不求甚解相结合;,4,、强调知识的内容与建筑师业务范围结合;,5,、强调基础知识的巩固与模拟题练习相结合。,3,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4,2Z201010,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P1),2Z201011,建造师的,基本条件,2Z20101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5,2Z201011,建造师的基本条件,(P1),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外语水平。,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7,2Z201012,建造师的执业范围,(P1),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8,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9,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P2),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建造师执业分类,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建造师执业划分:一级为,14,个专业,二级为,10,个专业。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10,关于注册问题,注册管理机构,一级,二级,建设部及其授权的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刑事处罚的;,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5,、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企业执业的;,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11,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滿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12,一、单项选择题,1,、建造师经,(),后,才能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A.,取得执业资格,B.,执业培训合格,C.,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D.,资格考试合格,(,答案,),2,、注册建造师应当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但同时,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答案,),A,、一师专岗,B,、一师多岗,C,、专岗专职,D,、一师全岗,3,、根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建造师的执业范围的是,(),。,(,答案,),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C,、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D,、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本条目的练习题,13,二、多选题,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机构为,(),A,、建设部,B,、建设部授权的机构,C,、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D,、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E,、人事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答案,),2,、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A,、法律,B,、行政,C,、行业管理规范,D,、职业道德,E,、执业纪律,(,答案,),3,、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C,、,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D,、以建造师的名义单独执业,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E,、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培训工作,(,答案,),14,4,、已取建造师资格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B,、无犯罪记录,C,、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D,、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E,、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答案,),5,、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受到警告或罚款处罚的,C,、因过错发生工程 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D,、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E,、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答案,),15,2Z201O20,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2Z201021,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2Z201022,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2Z20102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2Z201026,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16,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法人,自然人,表现为财的客体,表现为物的客体,表现为行为的客体,表现为非物质财富的客体,权利,义务,企业法人,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进行各种活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注,4,:,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的内涵不同,则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诸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等等,注,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民事活动,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注,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其他组织,注,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非企业法人,17,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关系要素的是,(),。,A,主体,B,标的,C,客体,D,内容,(,答案,),2,、法律关系是由,(),三要素构成的。,(,答案,),A.,主体、客体、内容,B,、当事人、经济行为、经济利益,C,、法人、经济合同、经济权益,D,、经济管理、经济协作、法律责任,3,、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A,、自然人,B,、个体工商户,C,、单位最高行政负责人,D,、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本条目的练习题,18,二、多选题,1,、从法学理论上讲,法律关系客体可以分为,(),。,(,答案,),A,精神,B,财,C,物,D,非物质财富,E,行为,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答案,),A,法律权利,B,客体,C,标的,D,价款,E,法律义务,3,、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包括,(),。,(,答案,),A,、自然人,B,、法人,C,、其他组织,D,、国家机关,E,、某企业的车间,19,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P5,),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某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了合同,主体双方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告产生。,20,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法律关系,主体数目,增多或减少,也可以是,主体改变,。在合同中,客体不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此时主体改变也,称为合同转让,。,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变化。客体变更可以是其,范围变更,,也可以是其,性质变更,。,法律关系中具体权利义务的增加或减少。,21,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某类,民事,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得到履行,取得了各自的利益,,从而使该法律关系达到完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22,法律事实,事件,行为,法律关系只有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同样这种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也由一定情况决定的。这种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即是人们通常称之为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23,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下列法律关系终止原因中,可以归属自然终止的是,(),。,A,、合同债务人通过履行合同的目的实现,B,、施工工人工作受伤,就赔偿问题与所属企业达成协议,C,、建设单位依法解除其与施工企业之间的承包合同,D,、施工单位虽然已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其所建设之项目有质量瑕疵,2,、下列社会现象中,不属于法律关系变更的是,(),。,(,答案,),A,、买卖关系中,卖方收款后将标的物交付与买方,(,属于正常情况,法律关系没有发生变化,),B,、买卖关系中,买卖双方改换了标的物,(,属于法律客体的变更,),C,、买卖关系中,买方发生变更,(,属于法律主体的变更,),D,、买卖关系中,买方根据卖方的请求延缓了其交货的期限,(,属于内容的变更,),(,答案,),本条目的练习题,24,二、多选题,1,、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A,主体的变更,B.,合同形式的变更,C,纠纷解决方式的变更,D,客体的变更,E.,内容的变更,2,、法律关系终止的原因与方式包括,(),。,A.,自然终止,B.,人为终止,C.,法定终止,D.,协议终止,E.,违约终止,3,、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情况称为法律事实,按照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法律事实可以分为,(),。,A,事件,B.,不可抗力事件,C.,无意识行为,D.,意外事件,E.,行为,4,、作为法律事实的行为包括,(),。,A,主动行为,B,被动行为,C,作为,D,不作为,E,无意识行为,(,回顾,),(,回顾,),(,回顾,),(,回顾,),25,2Z201023,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P6),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后作出的民事行为法律才能认可,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也就是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要式民事法律行为,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皆为合法,26,一、单项选择题,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A,、获取民事权利的资格,B,、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C,、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D,、处分自己权利的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是指,(),。,A,、处分自己财产的能力,B,、缔结合同的能力,C,、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D,、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3,、必须采用法律所规定的特定行为形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被称为,(),。,A,、规定行为,B,、不要式行为,C,、要式行为,D,、特定行为,(,回顾,),(,回顾,),(,回顾,),本条目的练习题,27,二、多选题,1,、法律行为主体只有取得了,(,),以后做出的民事行为才会被法律所认可。,A,民事权利能力,B,民事权利,C,职权,D,民事行为能力,E,法律规定的行为资格,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A,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D,经过行政机关批准,E,行为形式合法,(,回顾,),28,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代理关系,代理种类,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29,委托代理,形式,应注意的问题,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注意:,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委托的,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就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0,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 实施法律行为,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31,代理权的终止,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原因,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组织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32,一、单项选择题,1,、某代理人超越了授权范围进行了代理行为,事后才获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则此代理行为应定为,(),。,A.,不具有法律效力,B.,有效代理行为,C.,无权代理行为,D.,无效代理行为,2,、对于无权代理,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则应由,(),承担法律责任。,A.,被代理人,B.,代理人,C.,第三人,D.,行为人,本条目的练习题,33,二、多选题,1,、在代理法律关系中,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即,(,),。,A,被代理人,B,委托人,C,受托人,D,代理人,E,第三人,2,、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指定代理的是,(,),。,A,法院指定一名律师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B,某公司指派董事张某代理董事长签订一份供销合同,C,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D,法院指派小李担任某案的书记员,E,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律师担任原告的代理人,3,、一般认为,无权代理包括以下三种情形,(,),。,A,代理人没有代理权,B,对代理人的授权不明,C,被代理人一般授权,D,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E,代理权终止以后的,“,代理,”,活动,回顾,这里主要考指定代理的概念,34,4,、,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会因下列,(,),情形的出现而终止。,A,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指定人取消指定,D,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E,被代理人自己委托他人充当其代理人,回顾,35,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P8),债,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权与物权的区别,主体的不同,内容的不同,客体的不同,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是对人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则为不特定的,是对世权。,债权的实现需要义务主体的积极行为的协助,是相对权;物权的实现则不需要他人的协助,是绝对权。,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物权的客体则只能是物。,概念,36,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债的发生根据除前述几种外,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也是债的发生根据,。,1.,得利人财产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2.,得利人应支付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财产而没有增加。,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判断,注意,37,债的消灭,债因履行而消灭,债因抵销而消灭,债因提存而消灭,债因混同而消灭,债因免除而消灭,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抵销,是指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因当事人相互抵充其债务而同时消灭,用抵销方法消灭债务应符合下列的条件:,必须是对等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提存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债权人仍不领取提存标的物的,应收归国库所有。,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个相互订有合同的企业合并,则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免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债务人的债务一经债权人解除,债的关系自行解除。,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因为人身关系是不可继承和转让的,所以,凡属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出版合同的约稿人等死亡时,其所签订的合同也随之终止。,注意,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38,一、单项选,1,、,(,),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A,侵权行为,B,无因管理,C,合同,D,不当得利,2,、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人民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履行债务。,A.,抵消,B.,提存,C.,混同,D.,免除,3,、债与物权的内容不同。债权及其实现符合以下,(),的描述。,A.,是相对权,需要义务主体协助,B.,是相对权,不需要义务主体协助,C.,是绝对权,需要义务主体协助,D.,是绝对权,不需要义务主体协助,回顾,回顾,回顾,本条目的练习题,39,二、多选题,1,、,债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A,物,B,行为,C,智力成果,D,精神,E,情感,2,、,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则会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的义务。,A,管理者应得的报酬,B,管理者支出的合理费用,C,管理者的全部损失,D,管理者的直接损失,E,被管理者所获得的利益,3,、,债的发生根据,即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A,广告,B,合同,C,.,侵权行为,D,无因管理,E,不当得利,4,、,能够导致债消灭的原因有,(,),。,A,抵消,B,混同,C,提存,D,免除,E,债务人失踪,回顾,回顾,回顾,回顾,40,物权,(P9),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的所有人划分,自物权,(,又称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权利,依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划分,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属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权利上所设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按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划分,动产物权,是指以能够移动的财产为客体的物权,如质押权、留置权,不动产物权,是指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土地使用权,41,物权的保护,请求确认物权,请求排除妨碍,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损失赔偿,物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包括请求确认所有权和请求确认他物权,当他人的行为非法妨碍物权人行使物权时、物权人可以请求妨碍人排除妨碍,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碍人排除妨碍。排除妨碍的请求所有人、用益物权人都可行使,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加以修理使之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请求所有人、合法使用人都可以行使,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财产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当他人侵害物权的行为造成物权人的经济损失时,物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也可,请求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42,一、单项选择题,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A,、确认所有权,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2,、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A,、直接使用的权利,B,、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C,、获得利息的权利,D,、实际控制的权利,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43,二、多选题,1,、民法上所谓担保物权主要包括,(,),。,A,抵押权,B,定金,C,留置权,D,质押权,E,保证权,2,、物权的主要保护方法包括,(,),。,A,赔偿损失,B.,排除妨碍,C,强制执行,D,恢复原状,E,返还原物,回顾,回顾,44,知识产权,(P10),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又称为智慧财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45,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四大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46,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三法,”,47,著作权的主体,作者与著作权人,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著作权人,编辑作,品的著作权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它属于民事权利,是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法律性质和特征既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和债权,也和作为知识产权的另一部分的工业产权,有区别,。,48,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著作权是基于作品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表现形式,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 艺术作品,归类记忆:,一类文学、艺术作品,,另一类技术作品,49,著作权的保护,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侵犯著作权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著作权的行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50,专利权,专利法,专利制度,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就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和因,发明创造的利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概念,概念,概念,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客体,发明人或设计人,社会组织,合法,受,让人,外国人与外国组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法的相关内容,51,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专利,侵权行为,的确定,专利纠纷的解决,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52,使用商标的目的,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概念,商标法的相关内容,商标权的主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一般自然人,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标的表达形式,53,商标,侵权,行为,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侵权所负的,法律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54,一、单项选择题,1,、商业秘密、商标权、专有技术等属于,(),。,回顾,A.,物权,B.,债权,C.,知识产权,D.,专利权,2,、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属于,(),的客体。,A.,物权,B.,著作权,C.,财产权,D.,专利权,回顾,3,、专利是指对于公开的发明制造所享有的,(),。,回顾,A.,使用权,B.,独占权,C.,利用权,D.,专用权,4,、商标侵权行为由,(),严格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回顾,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B.,人民法院,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本条目的练习题,(,其中“专有技术”属于专利权,而专利权又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解析,55,5,、下列民事主体中属于作者的是,(),。,A,、照顾张三完成了一部长篇小说的张三的妻子,B,、与李四合作完成了一部作品的张三,C,、出版张三的长篇小说的出版社,D,、为张三的作品修正文字的张三的学生,回顾,56,二、多选题,1,、我国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有,(),。,A,肖像权,B,著作权,C,专利权,D,商标权,E,商业秘密权,2,、知识产权具有下列特征,(),。,A,专有性,B,具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属性,C,价值性,D,地域性,E,时间性,3,、著作权的主体包括,(),。,A,作者,B,著作权人,C,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D,作者工作的辅助人,E,出版社,4,、专利权的客体包括,(),。,A,技术秘密,B,计算机软件,C,发明,D,实用新型,E.,外观设计,5,、专利纠纷解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A,行政机关的决定,B,调解,C,仲裁,D,起诉,E,转让,回顾,回顾,回顾,回顾,回顾,57,2Z201026,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P12),时效,取得时效,消灭时效,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普通,诉讼时效期 间通常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特殊,诉讼时效,法律是,另有规定,的,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4,年,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我国只承认消灭时效制度,不承认取得时效制度。消灭时效就是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58,诉讼时效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诉讼时效的效力,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不消灭,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不得请求返还。,59,诉讼时效的中止,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出现,阻碍权利人提起诉讼,法律规定暂时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待阻碍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继续进,行,累计计算,99.1.1,00.1.1,假定为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00.12.31,最后六个月,中止事由发生,感染,“,非典,”,住院,50,天,(,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50,天,届滿时间延长,50,天,正常情况的普通诉讼时效,特殊情况的,(,累计,),诉讼时效,.,.,.,.,.,.,.,注:,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正常的情况下,00.12.31,为届滿日,60,诉讼时效的中断,在时效进行中,因一定法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的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注:,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现继续以前面的例子为例:,原诉讼时效的起算日,99.1.1,00.12.31,原届滿日,某时点,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造成原诉讼时效中断,),新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主张权利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61,一、单项选择题,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回顾,A.6,个月,B.1,年,C.2,年,D.3,年,2,、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权利人的权利从被侵害之日起超过,(),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A.30,年,B.20,年,C.15,年,D.10,年,3,、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该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此种制度称为,(),。,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最长诉讼时效,本条目的练习题,回顾,回顾,62,二、多选题,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情形是,(,),。,A,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B,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C,延付或拒付租金的,D,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E,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毁损的,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包括,(,),。,A,普通诉讼时效,B,长期诉讼时效,C,短期诉讼时效,D,特殊诉讼时效,E,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回顾,回顾,63,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可因,(,),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提起诉讼,B,债务履行,C,债务人丧失行为能力,D,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E,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回顾,64,2Z2O1O3O,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2Z201031,施工许可制度,2Z20103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2Z201033,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65,2Z201031,施工许可制度,(P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立项批准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办理工程报建登记手续,工程发包,注解:,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手续:,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6,建筑法,关于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科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Z201032,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6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已经具备基本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已经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照规定通 过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前一点的具体化,第三条紧后有所说明,第六条、第八条的说明要引起注意,68,2Z201033,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注: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69,施工许可证的管理,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70,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后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月,既不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建造师考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