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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范本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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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方、 乙方依据《中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 经协商一致, 对 (工程全称)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保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保修内容: 等乙方施工全部内容。 1.4.工程保修金总额: 保修金额按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5%计取。若施工协议中途解除, 则为双方办妥结算确定手续后结算总价5%。 1.5.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代表部门为甲方用户服务部门, 乙方应接收甲方及其用户服务部部指令与管理。 2.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2.1.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 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工程经过甲方及监理最终验收合格见并正式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限为: 2.1.1. 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要求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1.2. 屋面防水工程、 地下室防水工程、 卫生间、 厨房、 阳台和外墙面防渗漏(包含台风、 暴雨等自然条件下影响), 为5年; 2.1.3. 外墙保温、 涂料、 面砖等装修工程, 为2年、 2.1.4. 电气管线、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 为2年; 2.1.5. 住宅小区内给排水设施、 道路等配套工程, 为2年; 2.1.6. 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 供冷期; 2.1.7. 其她项目无偿保修期均为2年。 2.1.8. 乙方所维修项目或工作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一样缺点, 仍然由乙方保修, 不受上述保修期限制。 2.1.9. 不管工程是否完工或已交付使用, 或已交付使用期限长短, 甲方一旦发觉乙方施工中存在任何缺点, 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其缺点,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 乙方无权以超出保修期为由进行抗辩。 2.1.10. 其她约定: 由乙方自制或采购全部材料和设备(包含甲方限价材料和设备等)保修期, 应按国家、 行业、 地方、 生产企业、 以往通例要求和产品说明等实施, 如上述这些保修期要求相互之间有差异, 则乙方应无条件按最长日期和最好保修责任实施。 2.2.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管理要求和双方约定, 负担施工协议约定全部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各部位质量问题或其她缺点, 及因为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相关损失, 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不属于乙方责任, 不过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配合维修, 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3.因为地震、 洪水、 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必需出具政府提供相关证实)及使用者本身拆、 改、 修和使用不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经调查属实, 不属于本协议工程保修范围。 2.4.保修期限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保修期限从修复之日起计算, 时间顺延。 3. 质量保修责任 3.1.乙方在工程完工验收时, 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需房屋使用说明, 不然因使用不妥造成质量问题, 由乙方负责保修。 3.2.保修期内, 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照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标准。 3.3.乙方施工质量原因, 造成业主退房、 赔偿、 赔偿等全部责任、 费用及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担。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正式函件通知相关费用3天内向甲方支付, 不然甲方将按该等费用15%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 并要求乙方补充保修金。 3.4.对于包含结构安全质量问题, 应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要求, 立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采取安全防范方法;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含有对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 乙方实施保修。 3.5.赔偿责任: 因为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含相关业主及使用人)直接损失、 间接损失和连带损失, 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因为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未按协议保修或维修, 两次以上仍然不能处理问题等原因, 用户向甲方提出索赔, 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由甲方以乙方名义向业主支付, 具体措施为: 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索赔时, 属乙方责任, 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 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用户签字后立刻生效, 甲方负责知会乙方, 乙方给予无条件认可。 3.6.甲方开出《彰泰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 如乙方采取回避、 推诿、 拒绝签收行为, 3日未予回复者, 视为默认。造成投诉或赔偿, 甲方有权直接处理, 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款项中扣除。 3.7.在维修过程中, 甲方将给予乙方必需协调配合。 4. 保修作业管理 4.1.维修人员安排 4.1.1.保修阶段乙方必需以书面形式指定一个现场维修责任人及维修小组组员(每个工种不少于1人), 全方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各项维修事务对接及实施工作。包含: 现场维修人员管理、 钥匙领用、 函件签收、 维修任务单领取和实施、 配合甲方用户部门处理重大投诉、 索赔谈判及确定等工作。保修期头六个月内, 乙方应派出足够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 认真推行保修责任(具体人员应满足甲方现场需求)。 4.1.2.乙方维修责任人必需确保通讯通畅, 如乙方关机或其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取得联络时, 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4.1.3.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由乙方进行培训, 含有熟练专业技能, 如甲方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 乙方在接通知后2日内给予更换, 不然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1.4.乙方派至现场维修人员必需到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手续, 持证进出小区。人员若有变动乙方应立刻书面知会甲方, 在甲方同意后补充办理出入证手续, 同时原维修人员出入证交还项目物业服务中心。 4.4.5.乙方维修人员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管理、 服从用户监督, 着装整齐、 文明施工、 文明用语, 不得与用户发生任何争吵, 不然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4.6.每一用户, 不管维修项目多少, 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并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 哼小调、 开玩笑、 看书、 报刊杂志、 电视; 不许可乱扔垃圾、 吐痰; 不许可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 抽烟或无故逗留等。 4.4.7.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人员驱逐退场权利, 并要求乙方整改; 假如乙方不能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甲方将另外委托其她专业企业人员完成乙方修缮任务。发生一切费用将翻倍由乙方负担。 4.2.维修时间性 4.2.1.在保修期头12个月乙方应于现场做到随叫随到, 服务周到, 立刻处理以上各项工作; 以后应在甲方或监理通知1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在维修时限内(详见4.2.6工程类用户投诉维修时限)完成通知所包含之保修、 维修项目并确保维修质量及效果, 不然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问题,甲方有权从任何款项中扣除。对于重大质量问题, 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抵达现场, 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维修完工时间。 4.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 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 应该在2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抢修, 6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紧急情况包含渗漏水、 管道爆管、 堵塞冒水、 门窗卡死无法开关、 电器线路漏电、 短路、 打火、 跳闸等。 4.2.3.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 到现场勘察确定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 通知乙方维修, 在乙方人员抵达之前, 甲方可采取合适应急方法, 由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4.2.4.因为乙方无法联络或维修到场不立刻, 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 甲方将委派第三方处理, 处理结果由用户、 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 不再经由乙方确定(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 所以所发生一切费用以及甲方加收管理费(按修复及赔偿费20%)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任何应负责任。 4.2.5.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和监理指定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 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质量无法达成甲方及业关键求, 甲方有权自行另请第三方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 全部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20%)能够从甲方支付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 但不等于解除乙方任何应负责任。 4.2.6工程类用户投诉维修时限 常见问题类别 维修周期 备注 结构裂缝 7至10天 视工程量大小, 甲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7天 非结构裂缝 3至7天 视工程量大小, 甲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7天 空鼓脱落 2至5天 视工程量大小, 甲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5天 渗漏 1至5天 视工程量大小, 甲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5天 铝合金门、 窗、 栏杆(部件) 1至5天 如需更换材料, 标准上小于18天。 入户门(部件) 1至2天 如需返厂维修或更换30天 其她维修 1至5天 视工程量大小, 甲方同意后最多可延长5天 4.3.维修质量控制 4.3.1.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 责任心强、 技术水平高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 本着一次性处理问题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通常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确保一次性根本处理。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部分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工程质量问题, 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出二次维修。 4.3.2.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 同一部位在6个月内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乙方除按协议再次进行维修外, 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4.3.3.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 仍然不能处理问题, 甲方有权另行聘用其她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由此引发一切费用(含甲方管理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负担。 4.3.4.乙方返修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维修前, 应事先取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 不得私自入内; 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非维修施工作业区域。 4.3.5.乙方每次维修完成后均须取得业主和甲方、 监理验收签字。业主和甲方、 监理签字确定仅证实乙方已对甲方通知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 不负担其她责任。 4.3.6.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做法; 有推诿、 拖延、 不按时、 不推行对业主和甲方约定或承诺; 有使用不合格维修材料, 有偷工减料行为。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她专业企业处理, 发生一切费用翻倍由乙方负担。 4.4.维修作业管理 4.4.1.维修责任人办理保修期间所发生各项维修事务时, 必需到甲方用户服务部门对应统计表格中登记署名, 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4.4.2.乙方人员在维修过程中, 必需作好施工作业点周围成品保护工作, 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 则乙方应负担对应负责。每次维修完成, 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 擦拭洁净, 不得遗留任何杂物, 必需关好门窗、 水、 电开关。严禁乙方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 而造成业主索赔, 仅由乙方负责负担。 4.4.3.乙方在物业服务中心领用钥匙, 必需按甲方或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于当日归还。 4.4.4.维修区域内任何物品(包含: 钥匙)丢失和损失, 维修单位将负担由此所造成一切损失和赔偿, 费用将直接从责任单位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4.4.5.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相关维修工作会议, 在通知到乙方后, 如乙方未按时参与或缺席,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元~1000元处罚。 4.4.6.乙方不得以维修名义为装修企业搬运垃圾、 为业主运输物业服务中心严禁建筑材料, 不得以彰泰企业名义为业主进行装修、 改造等活动。 5. 质量保修金结算与支付 5.1.甲方于每个月末将当月发生保修费用明细表、 房主签字认可保修操作单及费用单进行立案。 5.2.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费用进行审核, 并同意负担经甲方确定维修费用。甲方代扣除金额从质保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乙方同意支付超额。 5.3.结算时间: 保修期全部结束后, 甲乙双方针对质保金进行结算, 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每次结算时乙方质量情况和维修情况需物业企业、 甲方签字认可, 并扣除甲方代付维修款、 违约金等。 5.4.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出现问题部分保修期顺延, 产生质量问题部分保修金结算也顺延。 5.5.保修金结算后, 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2条要求保修期限内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点责任方负担。 5.6.当甲方实际发生保修费用未达成协议要求保修金总额时, 差额全部返还乙方; 当甲方实际发生保修费用超出协议要求保修金总额时, 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甲方赔偿差额。 5.7.全部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6. 违约责任 6.1.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或未达成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标准, 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将视情况从乙方保修金众扣除500~元/项不等违约金, 同时造成业主索赔和损失, 均由乙方负担。 6.2.在协议使用期内, 双方必需遵守协议约定和国家及本省相关要求, 不然由违约方负担法律责任。 6.3.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差额款时, 应负担逾期付款期间利息。 6.4.甲方非因正常原因未按要求返还保修金,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存款利息。 7. 其她 7.1.本协议依据最初《施工协议》中约定保修条款作为根本依据而制订, 如有未尽事宜, 可由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与《施工协议》中条款有相互冲突地方, 最终以本协议要求条款为准。 7.3. 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 当事人能够协商处理, 也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项目责任人: 时间: 乙方: (盖章) 项目责任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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