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 * *店
员
工
聘
用
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劳动法要求, 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自愿, 平等标准, 达成协议条款以下, 以资共同遵守:
一、 协议期限
协议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即终止实施。因本店工作需要, 在双方完全同意条件下, 可续订协议。
二、 工作岗位
经双方协商, 乙方在协议期内从事 工作。甲方能够依据工作需要, 变换乙方工作内容, 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 则本协议自然解除, 双方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三、 劳动保护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安全卫生工作环境, 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环境条件下工作。
2、 乙方因工负伤, 按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办理。
四、 工作时间
天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个小时, 特殊情况、 节假日、 视情况而定, 并给予加班费。如需请假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
五、 劳动酬劳
1、 依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劳动酬劳组成为:
基础工资 元+全勤奖 元+每个月食宿补助 元+销售分成(低于销售目标90%以下按 %, 90%至100%按 %, 超出部分按 %)
2、 甲方暂押乙方15天工资作为确保金, 协议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协议期内如乙方违约, 甲方则有权扣掉确保金作为对甲方损失赔偿)
六、 劳动纪律
1、 职员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职员应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职员守则, 遵守企业要求工作程序。
3、 职员如违反本店规章制度, 本店能够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必需处分。
4、 职员如毁损或遗失本店财物, 依市场价格给予赔偿。盘点少货, 查明是乙方原因, 由乙方根据丢失货物吊牌价赔偿给甲方; 未知原因, 由当日班次全部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赔偿给甲方。
七、 规章制度
《职员手册》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同时生效。
八、 协议解除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本专卖店能够解除本协议:
a、 职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专卖店规章制度; 或有严重损害本专卖店利益行为; 或严重渎职; 或收受用户回扣。
b、 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本专卖店安排其她工作。
c、 本专卖店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改变而多出职员或本专卖店宣告解散。
d、 职员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本专卖店不得解除本协议:
a、 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或采取欺诈手段签署本协议除外。
b、 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内。
3、 有下列情况之一, 职员能够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a、 本专卖店不根据本协议要求向职员支付劳动酬劳;
b、 本专卖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侵犯职员正当权益;
4、 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协议, 提出解除协议任何一方, 必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 方可办了解除协议手续。
5、 本着自愿条件下, 一经录用工作时间不少于90天, 不然押金不给予退还。
6、 职员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店解除协议, 应负担赔偿责任。
双方确定赔偿金计算方法为:
a、 按正常情况下职员解除劳动协议前3月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
b、 或按本专卖店实际损失计算, 包含: 本专卖店招收录用职员所支付费用, 本专卖店为职员支付培训费用; 对本专卖店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经济损失。
九、 教育培训
本专卖店激励职员参与与本职员作相关各类培训, 凡职员参与经本专卖店同意培训, 本专卖店对应地给予报销相关培训费用。如本专卖店外派职员参与培训, 则双方另订培训协议。
十、 保密义务
职员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以后对其在本专卖店任职期间接触、 知悉属于本专卖店、 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专卖店承诺有保密义务技术秘密和其她商业秘密信息, 负担保密义务和不私自使用相关商业秘密义务。职员于离职办理交接时, 返还全部属于本专卖店商业秘密资料, 包含记载着本专卖店秘密信息一切载体。
十一、 离职手续
1、 职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时最终工作日之前, 按本专卖店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包含工作中未竟事项、 文件、 资料、 多种办公物品等, 须全部清点移交本专卖店指定人员。
2、 职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时, 还须按本专卖店要求填写办理《离职申请单》。
3、 本专卖店在职员办完上述手续后为职员出具离职证实, 对职员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评价。
4、 有下列情形之一, 致使本专卖店不能立刻为职员办理相关手续, 由此而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职员负担:
a、 职员未按本专卖店要求办妥离职手续;
b、 职员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实;
c、 职员不配合, 致使本专卖店无法将相关离职资料送达职员。
十二、 协议无效
本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 则本协议自始无效:
1、 根本违反法律法规;
2、 职员提供虚假信息, 欺骗本专卖店而签署本协议;
3、 职员为任何不正当, 不正当目而进入本专卖店工作。
十三、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 能够双方协商; 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 法律效力
在协议期内, 如本协议条款与新颁布法律法规相抵触, 按新要求实施。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 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收上述条款约定, 现自愿签字确定。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 (签章)
代表人: ________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地址: 身份证复印件:
联络电话: 乙方地址: :
协议签署地: 联络电话: :
协议签署时间: ___年 ___ 月 ____ 日 乙方家人联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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