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HR-
劳动协议书
企业(甲方):
职员(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中国劳动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 法规, 甲乙双方在正当、 公开、 平等、 自愿基础上, 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协议双方基础情况
第一条: 甲方基础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二条: 乙方基础情况
乙方: 性别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住址:
第二章: 劳动协议期限
第三条: 协议期限
一、 固定时劳动协议
(一) 经双方约定, 采取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二) 协议期限约定为: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如本协议超出期限一个月内未续订新协议, 视作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延续六个月。如在自动续约六个月内, 甲乙双方重新签署劳动协议, 则本自动延续条款自动失效, 双方共同确定协议延续为事先确定劳动协议期限变更。
二、 试用期
(一) 当本协议期限不满三个月, 实施本协议试用期全部条款。
(二) 在试用期间, 乙方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 属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向乙方说明后, 甲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1、 使用假冒或伪造身份、 学历等证件资料, 填写及提供个人信息有任何虚假及不实内容;
2、 未能在十五日内提供完整相关资料, 原工作单位未办妥退工手续、 社保关系转出手续, 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3、 工作中有任何弄虚作假或渎职行为;
4、 试用期间出勤天数不足正常应出勤天数二分之一;
5、 不服从管理、 任何经考评或评定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工作要求;
6、 因违章违纪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三) 试用期时间约束
1、 试用期按国家要求实施1-3个月, 任何人不得免去试用期, 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申请提前转正, 但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
2、 未经过试用期、 试用期内乙方提出离职申请, 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工作交接。
第三章: 工作内容及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 担任 工作。
第五条: 依据甲方工作要求, 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武汉市 。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成 甲方对本岗位(工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 完成要求数量、 质量 标准。
第七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依据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 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施 第一个 工时制度。
一、 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 平均每七天不超出四十小时。
二、 实施综累计算工时工作制: 平均日和平均每七天工作时间不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 实施不定时工作制: 在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前提下, 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第九条: 甲方对乙方实施休假制度有国家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 婚假、 丧家、 产假, 此休假制度根据企业规章制度实施。
第五章: 劳动酬劳
第十条: 薪酬发放
一、 甲方每个月 10日-15日 发薪, 方法采取委托第三方(银行)转账。特殊情况下, 甲方可采取现金形式支付薪酬。
二、 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以聘用信中确定之数为准。
三、 甲方可依据乙方工作表现、 岗位或职务变动、 甲方经济效益等原因对乙方劳动酬劳合适调整。
第六章: 社会保险及其她报销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方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交纳相关费用, 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待遇按国家、 本市相关要求实施。甲方按 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待遇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四条: 甲方能够依据本企业具体情况, 依法制订内部职员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要求福利待遇。
第七章: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依据生产岗位需要, 根据国家相关劳动安全、 卫生要求为乙方配置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发放必需劳动保护用具。
第十六条: 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 严禁违章作业, 预防劳动过程中事故, 降低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该建立、 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管理, 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章: 劳动协议结束、 终止和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 终止、 续订劳动协议应该依据《中国劳动协议法》、 《中国劳动协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武汉市相关要求实施。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二、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三、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一) 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 未立刻足额支付劳动酬劳;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 甲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乙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
(五) 甲方以暴力、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或者甲方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 乙方能够立刻解除劳动协议;
(六)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三) 严重渎职, 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四) 乙方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经甲方提出, 拒不更正;
(五) 乙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协议;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 能够解除劳动协议: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 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条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三)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 在要求医疗期内;
(四) 女职员在孕期、 产期、 哺乳期;
(五)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六)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协议终止:
(一) 劳动协议期满, 未续协议;
(二)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
(三) 乙方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 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
(六) 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第十九条: 甲方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 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证实,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该根据双方约定, 办理工作交接。应该支付经济赔偿,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一条: 乙方因在本协议要求第十八条第四项3、 4点要求情形, 被甲方解除本协议, 且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解除劳动协议或违反保守商业密秘事项, 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依法负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当事人约定其她内容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一、 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职员手册、 企业规章制度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题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依据需要甲乙双方签订协议, 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 应该根据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标准为: 违约金=原培训费之和×80%
三、 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不得自行经营或在甲方经营内容相关单位从事第二职业。
四、 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各项资源(包含甲方名称、 技术、 资料、 图纸、 企业文件、 用户名单、 价格资料、 业务计划、 通讯设备及其她有形或无形资产)公开或秘密为本人或她人谋取经济利益。
五、 本协议终止后, 两年内乙方在自行经营或受雇于其她单位时, 均不能利用甲方资源从事各项活动。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当事人能够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 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附件以下 :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学历证实复印件、 乙方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由甲方保留。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以后国家、 武汉市相关要求相悖, 按相关要求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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