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类 别: 重症医学科护理组 生效日期: -3-11
文件号: 修订日期: -3-10
重庆 市 第 三 人 民 医 院重症医学科
The Third People’s Hospital Of Chongqing
交接班制度
一、 病房护士实施二十四小时三班轮番值班制, 护士必需严格遵守医院要求工作时数与护士长排班制度, 推行各班职责护理病人。不得私自调班、 脱岗、 变动值班时间。每班接班人员必需提前15分钟到岗, 交班人员应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
二、 天天晨会集体交接班, 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通常不超出15分钟。由夜班护士具体汇报重危及新入院患者诊疗、 病情及护理等相关事项。交班后, 由护士长率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 对全部危重患者进行床旁交接班。其它班次均需按时交接, 除具体交接班外, 均应共同巡视病房, 进行床旁交接班。
三、 建立科室交接班本, 对要求交接班毒、 麻、 剧、 限药及医疗器械设备、 抢救车、 层流病房运转情况登记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四、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
(1)检验当班医嘱实施情况。
(2)观察新收病人病情改变情况。
(3)查看昏迷、 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没有压疮发生, 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 检验多种导管是否固定好且通畅。
(4)查看珍贵、 毒、 麻、 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 器械、 仪器数量及状态。
(5)书写交班汇报, 交班内容包含: 病人总数, 出入院、 转科、 转院、 分娩、 手术、 死亡人数, 以及新收病人、 抢救病人、 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验处理、 有行为异常、 自杀倾向病人病情改变、 心理状态及注意事项。
(6)检验标本粘贴处理完成情况, 尚待继续完成各项工作, 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作好病房、 诊疗室、 护士站清洁卫生。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 如消毒剂、 敷料、 试管、 标本瓶、 注射器、 常见器械、 被服等。物品欠缺列出清单。
五、 接班人员接班时应作好下列工作:
(1)接珍贵、 毒、 麻、 精神药品及抢救车、 器械设备、 层流病房运转情况登记是否完好。
(2)阅读交班汇报。
(3)与交班者一同巡视病房, 床旁交接病人。
(4)交接时做到“十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 病人总数不准; 病情不清; 患者出、 入院或转科、 死亡未处理好; 床单位及病人皮肤不洁; 多种管道不通; 当班医嘱未处理完; 皮试结果为观察未统计; 物品数量不符; 交班汇报未完成不交接)
(5)交班中如发觉病情、 诊疗、 器械、 物品交待不清, 应立刻查问。接班时如发觉问题, 应有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如因交接班不清, 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 应由接班者负责。
交班中如发觉病情、 诊疗、 器械、 物品、 药品等交接不清, 应立刻查问。交不清不交, 接不清不接, 接班时发觉问题, 应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发觉问题, 应由接班者负责。
制度二: 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 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下一班查对上一班医嘱。
2、 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 均需签全名。
3、 临时医嘱实施者, 要统计实施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医嘱, 须向相关医师问询清楚后方可实施。
4、 通常情况下不实施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 医师下达口头医嘱, 实施者须复诵一遍然后实施, 并保留用过空安瓿, 经两人查对后方可弃去。抢救结束后立刻督促医生补开医嘱(不超出6小时)。
5、 重整医嘱单后, 必需经第二人查对, 重整者要签全名。
6、 护士长组织每七天大查对医嘱2次, 并做好统计。
服药、 注射、 输液查对制度
1、 服药、 注射、 输液、 处理前必需严格实施“三查八对”制度, (处理前、 处理中、 处理后查对; 对床号、 姓名、 药名、 剂量、 浓度、 批号、 时间、 使用方法)。
2、 备药前要检验药品质量, 水剂、 片剂注意有没有变质, 安瓿、 针剂有没有裂痕, 液体瓶口有没有松动, 使用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 不得使用。
3、 摆药后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实施。
4、 易致过敏药品给药前要问询有没有过敏史, 有过敏者应在床头作显著标识; 使用毒麻、 精神药品时, 要反复查对, 用后保留安瓿, 以备检验; 给多个药品时, 要注意配伍禁忌。
5、 发药、 注射时, 如病人提出疑问, 应立刻查对, 确定无误后方可实施。
6、 晨间输液需经三班查对, 输液时再查对一遍后方可操作。输液统计单放在病人床尾, 更换液体时要注明更换药品名称、 时间、 配药者, 并签全名, 输液完成由查对者签全名。
输血查对制度
1、 查对血使用期、 血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2、 查对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 血型、 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 配血汇报有没有凝集。
3、 查对病人姓名、 床号、 住院号、 血袋号、 血型、 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血液种类及剂量。
4、 输血前配血汇报必需经两人查对无误, 签全名后方可实施。输血时要注意观察, 确保安全。
5、 输血完成后, 应保留血袋二十四小时, 以备必需时检验。将血袋上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汇报单上, 入病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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