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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加工协议模板
【篇一: 化妆品oem委托加工协议范本 (3000字)】
地 址:
化 妆 品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协议编号:
甲 方(被委托方): (盖章)
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乙 方: (委托方): 上海爱珍生物科技有限企业 (盖章)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501室
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陆茵茵 手 机:
甲、 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 互惠互利标准, 依据《协议法》相关要求。经双方充足协商, 就乙方品牌化妆品代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共同信守。 一、 合作形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 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实施期间, 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出售乙方委托加工产品。 2、 加工内容、 规格、 数量、 价格、 标: 《 加 工 标 准 》
标: 。
3、 在合作过程中, 甲方以oem生产方法向乙方提供灌装、 包装产品, 乙方按约定加工价格支付相关费用。 4、 生产及销售文件确定和使用:
4.1、 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同时, 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 国家相关部门商标注册受理书, 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经济纠纷, 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责任。
4.2、 乙方在甲方处生产产品, 外包装上必需注明甲方为生产商; 而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最终包装工序必需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 甲方按乙方要求, 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 在合作之前,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样版(半成品), 待确定后方可生产, 化妆品质量根据双方确定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 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确保乙方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 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半成品)
6、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因为化妆品独有特征, 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产品完全与双方确定样板相同, 但并不代表乙方全部用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假如乙方用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某个产品后有超出5%用户出现不良反应, 乙方应立刻告诫用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 在得到甲方确定以后, 能够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产品进行无偿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用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她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妥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域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全部产品从封装之日起, 有三年保质期, 在此日期之内, 假如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留情况下, 未开封而出现变质、 封口泄漏问题, 甲方负责无偿更换。 二、 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 甲方对采购全部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 甲方确保所代加工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行业质量标准, 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经过和立案企业生产标准。
3、 乙方能够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 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需同时在现场。
4、 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
, 甲方帮助乙方办理, 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5、 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产品检验汇报为每批次产品质量最终止论。
6、 经双方判定, 因甲方责任造成产品退货, 甲方进行返工时, 需经乙方签字确定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 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包材损失由甲方负担。
7、 乙方自行保管不妥引致产品质量问题, 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三、 生产物料损耗
1、 在整个生产工艺步骤中, 甲方确保半制品和多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 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 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品后, 必需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 费用组成和结算方法
1、 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生产费用, 乙方按当初《采购订单》要求立刻查对和支付产品加工款项。在实施每批次生产订单之前, 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 %作为定金, 发货前付清尾 款 %。 五、 仓储
1、 1、 乙方如在广州设置有独立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 由乙方负责委派专员管理。
2、 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全部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 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 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天、 包装材料 天为周期无偿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 若超出无偿仓储保管期, 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个月元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 交货期限、 地点和方法
1、 交货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物料备齐)后 天内。 2、 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3、 交货方法: 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 甲方违约责任
1、 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 赠予给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乙方化妆品, 一经发觉, 甲方应将全部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更改产品配方和检验标准, 如私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 甲方将根据该品种更改后全部生产量全额赔付; 若乙方同意更改, 则应该按质论价, 重新核定。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产品上, 不然, 由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 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 规格、 质量, 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 不然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全权负担。
3、 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根据乙方定单加工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产品, 不然所以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 乙方超出要求本协议第四条约定, 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 则每逾期一天, 按未付款部分总额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 质量责任约定
1、 甲方生产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 经过与留样对照, 确定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原因造成, 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 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相关运输费用。
2、 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 而引发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改变或消费者使用投诉, 由乙方自行负担责任。
3、 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 包装方法、 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 乙方坚持使用, 须由乙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由此产生一切质量问题, 均与甲方无关。 九、 其她未尽事宜约定
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化妆品质量、 包装标示、 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 一方违规,
另一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并由违规方负担一切责任。
2、 使用甲方“三证”产品、 包装, 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 确定。
3、 超出双方合作确定《采购订单》以外产品, 乙方使用了甲方证件, 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 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 合作加工乙方化妆品, 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立刻沟通, 相互协商, 依据已经有约定分清责任, 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 甲方必需满足。假如不能满足, 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 并追究甲方对应违约责任, 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款方法, 乙方必需遵守, 如不能实现, 甲方有权拒绝出货, 并追究乙方对应违约责任。十、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 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 其她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协议附件》, 增加《协议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协议》享受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使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十三、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署名盖章生效, 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公证处存一份, 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公民身份证: 签署日期: (盖章) 公民身份证: 签署日期: 年 月 年月日
日
【篇二: 化妆品委托加工生产协议p】
委托加工生产协议
委托加工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签署协议地址: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 为确保甲、 乙双方利益, 明确各自负担责任和义务, 由甲、 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诚信、 互利”标准, 签署以下条款有效协议:
第一条 签约化妆品项目:
1、 化妆品项目: 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 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协议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 化妆品品质标准和等级实施现行中国(以下简称: 国家)化妆品质量、 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 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品牌包装(以下简称: 贴牌); 贴牌化妆品生产样品、 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 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 化妆品项目尤其质量要求: 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一样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 必需达成甲方原生产品牌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 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一样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 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 乙方签字确定, 作为本协议附件。
3、 授权使用具牌生产场所: 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厂, 厂房地址为: 省市 区(县)路街号, 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 乙方按甲方核签署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具牌化妆品, 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有效使用期限,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 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 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 品牌和包装图案全部权益: 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化妆品项目、 品牌和包装图案, 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生产供给甲方, 在协议使用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或不得经过第三方路径在中国外生产、 经销、 赠予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同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具牌和包装图案。
5、 加工内容、 规格、 数量、 价格、 标:
在合作过程中, 乙方以代加工生产方法向甲方提供灌装、 包装产品, 甲方按约定加工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 生产及销售文件确定和使用:
1、 生产及销售文件正当证件: 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同时, 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协议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 营业执照、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 签署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定: 以甲方给乙方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 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四个小时内, 给予书面确定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和交货日期等, 甲、 乙双方相关
经办人员必需在订购单据上推行署名、 盖章手续。
3、 协议推行交货方法、 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 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 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合格证、 成份检测汇报等甲方要求品质确保书面证实原件。
⑵ 乙方生产完成后, 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 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验收结果作为甲、 乙双方交货入库确定凭据。
⑶ 乙方对甲方交货承诺期, 按双方确定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定交货期限要求达成, 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 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负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⑷ 在乙方独立仓库储存包装材料、 半成品和成品, 由乙方负责委派专员管理。
第三条、 产品生产质量标准、 检验及确保:
1、 对采购全部原材料、 半成品及包装材料质量, 甲方提供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 乙方提
供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 不管哪种方法提供, 乙方都有在收料、 生产、 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加工责任。
2、 乙方确保所代加工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行业质量标准, 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经过和备
案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 甲方帮助乙方办理, 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3、 经甲、 乙双方判定, 因乙方责任造成产品退货, 乙方进行返工时, 需经甲方签字确定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 因
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包材损失由乙方负担。
4、 乙方自行保管不妥引致产品质量问题, 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5、 在合作之前,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样版(半成品), 待确定后方可生产, 化妆品质量
根据双方确定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 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确保乙方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成本损失。
6、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因为化妆品独有特征, 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产品完全与双方确定样板相同, 但
并不代表甲方全部用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假如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出5%用户出现不良反应, 甲方用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 在得到确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以后, 能够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产品进行无偿换货。乙方对甲方用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她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妥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域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 乙方提供全部产品从封装之日起, 有三年保质期, 在此日期之内, 假如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留情况下,
未开封而出现变质、 封口泄漏问题, 乙方负责无偿更换。
第四条 生产物料损耗:
1. 在整个生产工艺步骤中, 乙方确保半制品和多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 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
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 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在生产完成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 必需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通知给甲方。
第五条 费用组成和结算方法: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加工费用(包含乙方生产、 检验、 储存、 搬运等), 甲方按当初《采购订单》要求单价立刻查对和支付产品加工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 按月结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货物, 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 保密条款及商务申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产品原产地、 产品品名、 产品价格、 产品使用、 销售计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
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 双方各自独立核实, 独立负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产品品牌权益负担相关责任, 而乙方生产经营非本协议包含甲方权益以及任何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 甲、 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化妆品质量、 包装标示、 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 一方违规, 另一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并由违规方负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 使用乙方“三证”产品、 包装, 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 确定。
3、 超出甲、 乙双方本协议要求及确定《采购订单》以外产品, 乙方使用了甲方证件, 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 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 经甲、 乙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 乙方必需满足。假如不能满足, 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 并追究乙方对应违约责任, 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符正当律和协议要求条件下生产、 运输、 经销,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 战争、 洪灾、 国家政策等), 造成货物灭失、 短少、 变质、 污染、 损坏, 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实以后, 甲、 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九条 变更: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络方法(电话号码、 传真等), 变更一方必需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 如有协议事宜变更, 变更一方必需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 不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由违约方负担。
第十条 其它:
甲、 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订购单、 入库单、 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含有与本协议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甲、 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 甲、 乙双方同意经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本协议一式两份, 每份三页,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协商同意署名加盖公章, 甲、 乙双方须提供各自工商营业执照、 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至协议推行完成失效。
协议使用期限由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责任人: 工厂责任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期: 日期:
【篇三: 化妆品oem委托加工协议生产模板】
地 址:
化 妆 品oem 委 托 加 工 合 同
协议编号:
甲 方(被委托方): (盖章)
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乙 方: (委托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甲、 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 互惠互利标准, 依据《协议法》相关要求。经双方充足协商, 就乙方品牌化妆品代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共同信守。 一、 合作形式
1、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 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协议有效实施期间, 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出售乙方委托加工产品。 2、 加工内容、 规格、 数量、 价格、 标: 《 加 工 标 准 》
《化工原料标准 》
《灌装工序 》
标: 。
3、 在合作过程中, 甲方以oem生产方法向乙方提供灌装、 包装产品, 乙方按约定加工价格支付相关费用。 4、 生产及销售文件确定和使用:
4.1、 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同时, 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国税)、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 国家相关部门商标注册受理书, 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经济纠纷, 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 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责任。
4.2、 乙方在甲方处生产产品, 外包装上必需注明甲方为生产商; 而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最终包装工序必需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 甲方按乙方要求, 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 在合作之前,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样版(半成品), 待确定后方可生产, 化妆品质量按
照双方确定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 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确保乙方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 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 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半成品)
6、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因为化妆品独有特征, 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产品完全与双方确定样板相同, 但并不代表乙方全部用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假如乙方用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某个产品后有超出○5%用户出现不良反应, 乙方应立刻告诫用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 在得到甲方确定以后, 能够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产品进行无偿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用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她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妥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域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全部产品从封装之日起, 有三年保质期, 在此日期之内, 假如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留情况下, 未开封而出现变质、 封口泄漏问题, 甲方负责无偿更换。 二、 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 甲方对采购全部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 甲方确保所代加工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行业质量标准, 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经过和立案企业生产标准。
3、 乙方能够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 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需同时在现场。
4、 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 甲方帮助乙方办理, 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5、 双方同意以广州市技术监督局产品检验汇报为每批次产品质量最终止论。
6、 经双方判定, 因甲方责任造成产品退货, 甲方进行返工时, 需经乙方签字确定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 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包材损失由甲方负担。
7、 乙方自行保管不妥引致产品质量问题, 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三、 生产物料损耗
1、 在整个生产工艺步骤中, 甲方确保半制品和多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 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 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 费用由甲方负担。
2、 甲方在生产完成该批产品后, 必需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 费用组成和结算方法
1、 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生产费用, 乙方按当初《采购订单》要求立刻查对和支付产品加工款项。在实施每批次生产订单之前, 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 %作为定金, 发货前付清尾 款 %。 五、 仓储
1、 1、 乙方如在广州设置有独立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 由乙方负责委派专员管理。
2、 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全部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 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 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天、 包装材料 天为周期无偿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 若超出无偿仓储保管期, 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个月元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 交货期限、 地点和方法
1、 交货期限: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物料备齐)后 天内。
2、 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3、 交货方法: 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 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 甲方违约责任
1、 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 赠予给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乙方化妆品, 一经发觉, 甲方应将全部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更改产品配方和检验标准, 如私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 甲方将根据该品种更改后全部生产量全额赔付; 若乙方同意更改, 则应该按质论价, 重新核定。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产品上, 不然, 由此而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 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 规格、 质量, 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 不然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全权负担。
3、 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根据乙方定单加工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产品, 不然所以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 乙方超出要求本协议第四条约定, 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 则每逾期一天, 按未付款部分总额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 质量责任约定
1、 甲方生产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 经过与留样对照, 确定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原因造成, 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 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相关运输费用。
2、 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 而引发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改变或消费者使用投诉, 由乙方自行负担责任。
3、 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 包装方法、 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 乙方坚持使用, 须由乙方责任人签字认可, 由此产生一切质量问题, 均与甲方无关。 九、 其她未尽事宜约定
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化妆品质量、 包装标示、 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 一方违规, 另一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作, 并由违规方负担一切责任。
2、 使用甲方“三证”产品、 包装, 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 确定。
3、 超出双方合作确定《采购订单》以外产品, 乙方使用了甲方证件, 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 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 合作加工乙方化妆品, 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立刻沟通, 相互协商, 依据已经有约定分清责任, 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 甲方必需满足。假如不能满足, 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 并追究甲方对应违约责任, 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款方法, 乙方必需遵守, 如不能实现, 甲方有权拒绝出货, 并追究乙方对应违约责任。
十、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 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 其她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协议附件》, 增加《协议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协议》享受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使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十三、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署名盖章生效, 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一份, 公证处存一份, 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 乙方: (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盖章) 公民身份证:
签署日期: 年 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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