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专利转让协议书
受让方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表人
让与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代表人
协议立案号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乙方就将其 专利权转让甲方, 甲方受让并支付对应转让价款,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 充足地表示各自意愿基础上, 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 达成以下协议, 并由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协议转让专利权:
1.为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第二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情况以下:
本协议生效后, 乙方有义务在 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技术情况通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发明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确保原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推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中享受权利和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由甲方承受。乙方应该在 30 日内通知并帮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协议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协议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 按以下约定办理:
(无)
第五条 为确保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向中国专利局递交全部专利申请文件, 包含说明书、 权利要求书、 附图、 摘要及摘要附图、 请求书、 意见陈说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 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审批决定, 代理委托书等。
2. 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全部文件, 包含受理通知书, 中间文件, 授权决定, 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第六条 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 地点、 方法以下:
协议生效后,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转让费后 10 日内, 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协议第一条所述全部资料。
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方法递交给甲方, 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方法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本协议签署后, 由 甲 方负责在 10 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确保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 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相关技术资料:
技术秘密——指实施本协议专利所需要、 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利于本协议技术最好利用、 没有进入公共领域技术。
技术资料——指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相关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 工艺图纸、 工艺配方、 工艺步骤及制造协议产品所需工装、 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
技术服务——指许可方为被许可方实施协议提供技术所进行服务, 包含传授技术与培训人员。
改善技术——指在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技术基础上改善技术。
独占实施许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协议约定时限、 地域、 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 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技术。
第九条 乙方应该确保本项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正当权利。
第十条 乙方对本协议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不负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为:
1.专利权转让价款总额为: 大写:
2.专利权转让价款由甲方 一次 支付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 在本协议推行中,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法限制另一方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包含发明发明进行后续改善, 由此产生含有实质性或者发明性技术进步特征新技术结果, 归甲方全部。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 对该项专利权包含发明发明进行后续改善。由此产生含有实质性或发明性技术进步特征新技术结果, 归甲方全部。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按以下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1、 在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 因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 或显著违反公平标准, 乙方应返还全部专利使用费,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指定 颜玉 为甲方项目联络人,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络人。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 出现下列情形, 致使本协议推行成为无须要或不可能, 能够解除本协议;
因发生不可抗力:
1、 发生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 水灾, 地震, 战争等)妨碍推行本协议义务时, 双方当事人应做到:
(1)采取合适方法减轻损失;
(2)立刻通知对方当事人;
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在3个月内, 协议延期推行;
3、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连续时间超出一年, 本协议即告终止。
第十七条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 应协商、 调解处理。协商、 调解不成,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实施, 法律、 法规未作要求, 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其她相关事项为: 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协议实施中, 对其条款任何变更、 修改和增减, 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 作为协议组成部分, 与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 3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含有约束力, 自专利局对双方所做《著录事项变更》进行登记并给予公告之日起, 协议含有法律效力。
转让方(乙方)签章 受让方(甲方)签章
转让方(乙方)方法人代表签章 受让方(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印 花 税 票 粘 贴 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协议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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