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代 理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定 义
本协议对下述名词均给予定义:
一、 “约定产品”指 生产 等系列产品。
二、 “技术资料”指对“约定产品”样本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三、 “技术服务”指对“约定产品”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均为无偿服务。
四、 “质量问题”指“约定产品”因生产材料或加工工艺而造成产品性能参数指标与标定不符问题。
五、 “代理销售”指甲方委托乙方对“约定产品”所进行营销活动。
六、 “售后服务”指对约定产品销售以后跟踪服务。
七、 “销售网络”指销售“约定产品”所发生代理商、 经销商。
第二条 委 托
一、 甲方委托乙方为约定产品 地域代理商。
二、 本协议代理期间, 甲方根据代理价格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 乙方每一销售年度应实现销售约定产品不少于 块。
三、 乙方销售价格与代理价格之差作为代理费。
四、 为了确保协议正常推行, 乙方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 向甲方交付 万元作为履约确保金, 此款在乙方代理期间完成销售约定产品数量后, 自动转为货款; 若乙方在本年度未完成约定数量销售, 此款将不予退还。
第三条 双方义务、 权利、 交易和付款条款
一、 义务
1、 甲方
(1)为代理商提供质量可靠、 资质齐全约定产品和技术资料。
(2)为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产品样品(费用由乙方负责)。
(3)帮助代理商开辟市场, 以及建立长久竞争优势。
(4)依据接到代理商销售协议合理安排生产, 确保立刻供货。
(5)立刻向乙方提供乙方所经营其她产品市场信息。
(6)负责为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培训, 并帮助乙方建立起技术性售后服务体系。
2、 乙方
(1)正确介绍甲方企业、 产品, 以建立有规模长久竞争优势。
(2)要与甲方交流全部市场活动并参与甲方提供技术培训。
(3)建立售后服务网络体系。
(4)在协议期内, 不得经营其她同类产品。
(5)有权坚持约定好交易代理方法。
二、 权利
1、 甲方
(1)有权要求乙方全力向其用户推广甲方产品。
(2)指定乙方在代理年度内完成要求销售任务。违规或未达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3)有权对乙方进行约定业务考评、 技术培训。
(4)有权要求乙方在所辖代理区建立专业售后服务点。
2、 乙方
(1)对约定代理产品有自主经营权。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约定产品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3)对有质量问题约定产品, 乙方有权维护、 更换。
(4)乙方为地域代理商, 当地所发生一切相关业务均由乙方代表甲方办理。
三、 销售政策
此协议书标准上用于直接销售协议。在协议地域视同甲方同意前提下, 代理已得到授权, 直接销售甲方产品给用户。若用户对销售项目有特殊要求, 在未得到甲方同意价格、 交货日期和部分相关事项以前, 乙方与用户签署协议责任自行负担。
1、 通常标准
(1)甲方根据约定给予乙方代理价。
(2)乙方对用户签署协议, 并负责对用户售后服务。保修期内, 无偿提供售后服务; 保修期外, 由乙方向用户提供有偿售后服务。
(3)全部订货规格型号等均由乙方以书面形式, 邮件或传真, 送发给甲方。
2、 付款及价格
(1)乙方在发送订单时支付总货款30%, 余款在乙方提货时一次性结清。
(2)代理价格根据本协议附件《产品代理价格表》实施。
3、 产品定单: 在乙方与用户签署销售协议3天内, 将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给甲方, 方便与甲方立刻供货。
4、 售后服务: 甲方对乙方应提供完善售前、 售中、 售后技术服务培训及保障。
5、 甲方应以正式书面邮件或传真方法表示对乙方订货给予确定, 同时通知供货时间, 通常情况下所订产品供货期30个工作日。
6、 代理协议签署前, 甲方对已签署协议但未完成项目将继续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在签署协议前将此部分项目通知乙方。
7、 在未取得甲方同意前提下, 乙方不得在约定地域外进行销售。
四、 假如约定地域用户和甲方直接联络, 甲方应通知乙方, 并把用户交由乙方管理。
五、 乙方在销售约定产品时, 实施报备制度。即某项目不在乙方代理区域, 乙方因有特殊人际关系, 就约定产品与用户进行业务协议, 乙方需到甲方处立案。
六、 发货: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抵乙方在 地域指定地点, 甲方不对因不可抗拒力产生延长或不能发货负担责任, 任何对甲方发货缺损索赔要求都必需在乙方收到货物后七天内提出。
七、 汇报
乙方应该推行下列汇报义务:
1、 按季度以文字形式向甲方通告甲方产品市场发展情况。
2、 报送全部对甲方产品投诉、 可取得证据及其它情况, 当乙方和任何用户, 对乙方销售产品性能质量产生争议时, 乙方不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能采取任何诉讼或和解行为。
3、 乙方可自行印刷宣传资料, 甲方提供设计、 文本、 图片等素材资料, 并帮助乙方制作完成。
4、 甲方负责定时召开代理商会议, 沟通信息, 交流经验。
八、 乙方不能经营与约定产品相竞争其它家产品。
九、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能以甲方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十、 价格政策及管理
1、 乙方参与投标或行业竞争项目时, 甲方从产品推广、 树立品牌等原因综合考虑, 决定以低于代理价格实现销售, 低于代理价格销售价格必需由甲方确定。
2、 甲方应提供价格有市场竞争力约定产品。甲方在调整产品价格时, 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 若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要求行为, 甲方将视乙方违规情况, 分别对乙方进行警告, 停止供货和取消代理资格处罚, 并给予负担违约金10000~50OOO元人民币。
十一、 市场宣传政策及支持
1、 乙方在进行约定产品宣传时, 全部企业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以及甲方注册名称相一致, 使用授权名称要与甲方授权名称相一致, 并明确表明与甲方关系, 不得误导用户。
2、 甲方定时或不定时对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乙方在销售时, 应向用户正确介绍甲方产品性能。
3、 如需参与与推广约定产品相关行业会议及展会, 应提前通知甲方, 假如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活动, 费用由双方议定后进行。
第四条 期限和终止
一、 本协议期定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以经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形式, 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
1、 乙方没有遵守或推行本协议所要求任何条款或条件, 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购销协议。
2、 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推行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
3、 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发生, 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了解释。
4、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连续 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
5、 甲乙双方“停止”决定, 均须提前 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
三、 在终止协议通知使用期限内,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能够完成已经有订货, 能够满足协议使用期内已形成买卖交易对产品需要。
四、 在要求终止通知送达后, 而协议仍为终止前期间, 对乙方委托不再有效, 甲方能够把乙方交给其她代理商来管理。
五、 终止效力。
协议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1、 全部乙方欠甲方资金, 均立刻到期和必需偿还。不然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
2、 乙方必需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标志、 广告和其她材料等。
3、 收回全部甲方授予乙方权利。
依据法律和协议, 双方对对方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赔偿请求权(包含利益及信誉损失)。
第五条 不许可转让和工业产权
本协议给予乙方权利、 利益、 责任,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转让或做其她处理。全部与约定产品专利、 商标、 版权和设计, 或者她们中任何一项和甲方提供相关文字说明都是甲方财产, 不管在协议期间还是终止以后, 乙方都不能对上述甲方权利、 财产, 要求以乙方名义注册登记, 也不能以与甲方上述权利、 财产相通、 类似、 模仿专利、 商标、 版权和设计要求注册。
第六条 通知
一、 任何须需通知都应用信件、 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
二、 任何邮件通知书投递五天以后, 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传真、 电子邮件通知一旦发生即视为已经送达。
第七条 司法解释和弃权
一、 本协议依据法律解释, 在全部方面受其约束。
二、 法院对因为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争议享受司法管辖权。
三、 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申明弃权。
第八条 协议完整性及修改
一、 本协议将替换与乙方相关, 甲乙双方以前签署相关约定协议和安排, 以前协议和安排在本协议生效之时终止。
二、 本协议代表当事人双方完整协议关系, 没有双方事先书面同意, 任何修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条款依据使使用方法律要求无效时, 无效条款将被修改, 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假如需要, 也必需尽可能地依据协议精神修改无效条款。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 未尽事宜,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二、 双方在实施本协议中发生纠纷, 双方应先行协商, 若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能够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三、 本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附件:
1、 《产品代理价格表》一份。
2、 《提议销售价格表》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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