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甲、 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大同路285号第7幢1~2层1011号房, 房屋使用面积为186.34㎡, 建筑面积为228.63㎡。
第二条
1、 乙方将此房用于创办幼稚园。租赁期限: 为壹拾年(); 房屋租赁期限自
4月日至2027年7月日止。甲方在该日期前赠予乙方三个月装修期限。(即4月日至7月日)。
该房屋租金为1.4元\日\㎡(根据建筑面积计算);即: 11.68万元/\年(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 协议使用期内, 房屋租金按年计收, 乙方于租金到期前1030天缴纳, 逾期不缴纳租金根据年租金额万分之五记收滞纳金, 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押金中扣除。乙方因拖欠租金给甲方造成其她损失, 由乙方负担。1-3年为定额租金; 第4年起每年按上年租金标准提升56%-10%比率收取租金(最低调整比率为6%, 依据市场行情, 甲方有权要求提升比率高于6%, 最高不超出10%); 每满3年调整一次。
租赁确保金
甲乙双方约定本房租赁确保金为2万元(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满或协议正常终止后15日内, 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她费用、 归还水、 电等物业卡, 对商铺无损坏, 而且将商铺拆除隔墙恢复、 拆除西侧防护栏后, 不影响房屋二次租赁, 甲方将租赁确保金全额退还给乙方(确保金不计息)。若甲方上述恢复隔墙、 拆除防护栏等超出15天, 从第16天起视同租房, 继续记收租金, 甲方有权优先从租赁确保金中扣除。
2、
第三条
甲方确保正当开发并取得为该房屋正当全部权人, 确保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和限制; 确保没有第三人对该房屋行使任何权利全部权, 确保该房屋未出租给乙方之外第三人。因房屋可能产生任何事宜, 甲方应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事项发生影响到乙方对该房屋使用, 由甲方负担全部责任, 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前期投入(如装修等费用)、 房租、 车道维护费或由专业评定机构评定后赔付。
第四条
甲方在交付本房屋时应含有配合乙方开通该房屋开发商及物业所能提供使用功效, 如水、 电、 暖、 电视、 电话、 天然气等。甲方负责办理煤气开栓, 并在租赁协议生效之日确保正常使用。乙方在甲方交房时, 应检验各项功效, 如有异议由甲方负责与开发商及物业进行协调可不接收房屋。
第五条
甲方在签署协议时把全部产权证实/网签协议及房屋平面图等材料复印件交给乙方。在乙方需要办理相关经营执照时, 甲方需提供相关材料给予配合办理。
第六条
甲方提供小区整体消防合格手续, 但乙方经营需要自行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
甲方不负担乙方经营风险及责任。
第七条
1、 在乙方与该房屋开发商、 物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同意情况下(如需), 甲方同意不拒绝乙方将本房屋西侧区域, 在协议租赁期限内给乙方无偿使用, 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区域无法使用, 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2、 在乙方与该房屋开发商、 物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同意情况下(如需), 甲方不拒绝同意乙方悬挂牌匾, 由乙方自行办理。
3、 在乙方与该房屋开发商、 物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同意情况下, 甲方不拒绝乙方拆改墙面等装修行为, 由此引发纠纷由乙方负担。
4、 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本房屋进行转租、 出兑、 改变租赁用途等需经甲方同意。若违反此约定, 甲方立刻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乙方须赔偿违约金给甲方。
第八条
1、 租赁期间, 防火安全、 门前三包、 综合治理及安全、 保卫等工作, 乙方应实施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并负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验。
2、 乙方对于本房屋前范围内面积可享受独立管理权, 可依据乙方需要设置围栏。乙方能够对本房屋门前进行修改或者重新装饰, 如改门窗、 铺设塑胶地面等。甲方不阻碍乙方上述行为, 但乙方应确保该行为符合开发商、 物业等相关部门要求(如需)。
第九条
在房屋租赁期间, 以下费用由乙方负担并直接支付相关部门, 并由乙方负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
1、 水、 电费、 煤气、 网费、 电话费、 物业费、 供热费、 交给开发商、 物业确保金等费用。
2、 乙方经营产生多种税费, 由乙方全部负担。
3、 租赁期间, 房内外防水、 门窗、 水电等出现质量问题, 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租赁期满后, 本协议即终止, 到时乙方立刻将房屋交还甲方, 租赁期内乙方所进行装修归甲方全部, 乙方应负责恢复拆改墙面, 拆除西侧防护栏等影响甲方出租改建。如乙方到期不交房屋, 甲方有权立刻收回; 乙方在房屋内全部物品归属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 则需提前32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 乙方享受在相同条件下优先租赁权, 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 则双方应续签租赁协议。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立刻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全部装修及设施无偿归甲方全部。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1、 拖欠租金;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3、 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并要求甲方负担由此可能产生全部损失。
1、 房屋不含有使用条件; (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除外)
2、 房屋本身权属问题, 造成第三人干扰和限制已方使用房屋;
3、 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
第十二条
因自然灾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推行中发生争议, 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 甲、 乙双方都有权利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附件图纸共页, 一式贰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壹二份, 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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