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协议书
甲方: 河南省商城县鑫源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依据企业项目管理要求, 任命 同志为
工程项目责任人, 同意该同志组建项目经理部, 由项目经理实施对该项目施工、 经营、 管理, 并代表企业行使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协议中全部约定权利, 推行约定职责。
为确保企业社会信誉, 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具体事宜签署以下协议:
一、 运行方法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负担相关费用。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 并以本身作为其权利义务载体,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和其她一切活动负担法律责任; 甲方仅按本协议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有权对项目生产协议、 财务、 质量、 安全、 工期、 进度、 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检验, 工程项目全部配置(包含人力资源和其她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 但必需满足工程和业主需要, 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 经营和管理模式
1、 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 能够采取灵活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 但总体管理方法不能与甲方管理标准相违反, 同时必需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作为独立核实实体, 自主经营, 并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结果负担责任; 甲方仅对工程项目协议、 财务、 工程质量、 工期进度、 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需遵守甲方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 不得损坏甲方市场形象。
3、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工程总造价 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多种基金和规费), 税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代收代缴, 政府要求交纳多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上述管理费、 税金随工程款到帐时按百分比扣除。
4、 工程项目资金必需从企业财务走账。全部工程资金必需先入甲方账户, 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管理费与甲方代付价款后拨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工程资金必需先确保项目施工需要, 即必需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 劳务费、 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全部债务全部支付完成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 不然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要求, 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需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分包协议情况, 甲方可代签分包协议。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私自以外部账户收款, 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私自收取款额30%违约金。
4、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 分包工程款、 材料费、 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 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她纠纷(包含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 如发生诉讼、 仲裁案件, 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10000元处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任何印章, 甲方将对乙方处以50000元处罚, 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由乙方负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 投标确保金、 银行信贷证实及履约担保(包含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负担, 当业关键求采取银行保函形式时, 乙方须向企业缴纳保函金额一定百分比现金确保金。履约确保金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确保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6、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署主协议约定为准, 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5%。通常情况下, 在工程保修期满、 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保修款后, 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5%保修款余额部分。
7、 乙方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 监理和甲方要求时, 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法包含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署分包合相同方法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由此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因为为达成协议履约而增加投入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依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需要, 在投标报价、 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预结算、 技术方案、 施工协议、 资料管理、 完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对应帮助和指导。
2、 确定管理标准, 制订规章制度和规范, 对乙方协议、 财务、 市场营销、 工程进度、 技术、 质量、 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 指导和管理。
3、 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实文件使用, 若发觉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 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 负责与业主签署施工协议、 业主指定分包项目分包协议、 指定供料材料买卖协议及其她相关协议审核和用印工作, 并监督乙方按协议约定条款进行推行。
5、 乙方在施工中不能推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协议或发生投诉、 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同时乙方负担由此发生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
1、 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实质性管理, 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关系。
2、 负担施工全过程全部费用、 确保工程实施全部费用和实施工程保修各项费用。
3、 自觉推行本工程项目所签署一切协议或协议, 包含甲方与业主签署施工协议及其与本项目相关材料买卖协议、 劳务协议、 机械租赁协议、 专业分包合相同全部工程协议。
4、 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 并确保在合作工程中全方面推行甲方对业主一切承诺, 服从甲方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推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乙方应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5、 项目现场管理必需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要求, 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 确保所承建工程项目在质量、 安全、 环境等方面均达成业主和协议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质量、 安全、 环境保护等事故负全部责任; 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 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 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或肢解分包, 严禁非法用工。施工前必需有具体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预案。合理选择合作劳务队伍与管理。
7、 负责组织工程完工验收、 编制完工资料及完工图, 并负担费用, 甲方给予必需帮助。负责组织及编制、 洽谈工程结算并负担费用, 工程结算签字后立刻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立案。任何业主不予结算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由乙方自行负担。负责帮助甲方对工程尾款清欠收款工作。
8、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各级政府、 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 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 法规, 严格实施甲方及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劳务管理相关要求, 主动、 妥善地处理相关劳务纠纷, 严格杜绝这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
9、 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这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 不管何种原因, 所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均由乙方负担。为平息这类事件, 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劳务队伍, 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 乙方必需无条件负担全部费用。
10、 如因乙方承包项目发生这类劳务纠纷事件造成甲方任何经济、 社会信誉等损失, 甲方拥有向乙方或乙方责任人无限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权力。
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书面证实文件。
12、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四、 附则
1、 当乙方和甲方就合作工程发生矛盾、 争议时, 应由协作各方共同协商处理, 或由甲方主管领导裁决。
2、 组成本协议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以下: (1)本协议; (2)甲方与业主签署施工协议。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式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由甲、 乙双方分别保留。
4、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在工程已完成、 并经过验收达成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完工资料移交完成、 完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 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成、 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成后自行失效。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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