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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北煤矿导师带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提升我矿新工人和技术工人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使我矿“导师带徒”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 制度化, 结合我矿“导师带徒”工作实际,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矿团委在矿党政领导下, 全方面负责全矿“导师带徒”年度安排、 组织实施、 实践指导、 活动开展、 检验考评、 任务落实、 结果总结、 经验推广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 “导师带徒”培训工作标准
1、 坚持工种对口标准;
2、 坚持分层次培训标准;
3、 坚持培养与考评评价相结合标准。
第四 条各团支部应将“导师带徒”全方面纳入“争先创优”活动之中, 广泛开展“评选树模”活动, 激励优异, 鞭策后进, 发挥团组织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第二章 条件、 义务和权利
第四条 师傅应同时含有以下条件:
1、 含有良好职业道德, 熟悉掌握本工种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 技能水平高、 技术全方面;
2、 岗位业绩突出, 能够处理生产过程中突发问题;
3、 通常应含有中级工及以上资格;
4、 通常在本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含有指导培训对象条件和能力。
第五条 徒弟应与师傅签署培训协议(见附表1)。
1、 协议内容: 职业道德、 安全操作技能和对应煤矿安全知识。
2、 协议目标: 系统掌握本工种专业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达成较高水平, 能够发明性地工作, 处理生产过程中部分关键难题。
3、 协议期限: 通常工种不得少于6个月, 特殊工种不得少于12个月 。
第六条 师傅职责:
(1) 负担对徒弟全方面培养工作, 制订有针对性培训计划、 目标和学习书目, 监督检验徒弟对计划实施情况。
(2) 耐心、 细致地指导徒弟学习, 严格训练、 严格要求, 立刻帮助徒弟处理工作学习中碰到问题, 真正把技术本事和本身所长传授给徒弟。
(3)在传授技艺同时, 要把优良作风和安全生产以及多种规章制度知识等传授给徒弟, 培养徒弟认真负责、 爱岗敬业、 安全生产、 遵纪遵法思想作风和刻苦钻研、 知难而进学习态度。
(4)定时检验徒弟工作、 学习情况, 帮助做好对徒弟考评评价。
(5)认真遵守相关要求, 推行相关职责, 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实现培训目标。
(6)立刻总结徒弟进步和不足, 每个月对徒弟存在问题立刻向所在单汇报, 协议期满后提交一份培训总结。
第七条 徒弟职责:
(1)根据制订培训目标努力学习, 有计划、 有步骤、 有方法地圆满完成培训计划。
(2)尊敬师傅, 虚心请教, 服从指导, 勤问、 勤记、 勤练。常常向师傅汇报工作、 学习和思想情况, 协议期满, 提交培训总结。
(3)在学习技艺同时, 要学习师傅优良作风, 学习安全生产知识, 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知识。
(4)认真遵守相关要求, 推行相关职责, 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实现培训目标。
第八条 导师权利
1、 导师对学徒有具体考评权利。
2、 导师对学徒工资分配有提议权利。
3、 导师对学徒安全操作技能及职业道德有提出批评和管理权利。
第九条 学徒权利
1、 学徒对导师违章指挥有权阻止。
2、 学徒对导师传授安全操作技能季安全知识有提出疑问权利。
3、 学徒对导师虐待行为有申诉权利。
4、 导师偏护考评结果, 学徒有申报矿上权利。
第四章 管理和考评
第十条 培训协议期内, 如师傅或徒弟一方工作变动, 造成不能继续推行协议, 协议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 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申请, 可变更师徒人选, 变更后应重新签署或变更“导师带徒”培训协议
第十二条 基层单位工作职责: 对培训对象和培训层次提出部门审查意见; 依据各层次培训对象推选师傅; 负责培训计划和目标制订; 负责培训过程监督和指导; 帮助矿团委进行考评评价; 负责建立和管理师傅及徒弟培训档案。
第十三条 矿团委对全矿“导师带徒”总负责, 矿属各单位党政要认真做好对“导师带徒”活动领导、 指导和支持工作; 各团支部是“导师带徒”活动具体实施者; 矿安监科、 技术科、 机电动力科、 培训中心是学徒职业技能判定者; 矿人力资源科是“导师带徒”培训费核发者。
第十四条 考评内容: 关键考评评价培训协议推行情况, 考评评价培训对象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水平、 工作表现、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取得工作业绩等。
第十五条 考评方法: 分为月度考评和协议期满总考评。由矿团委组织考评, 相关部门配合。
第十六条 月度考评在下一月月初进行, 月度考评以基础分100分进行量化考评, 具体考评评价标准见附件6。
第十七条 月度考评具体工作程序为:
1、 徒弟所在单位填写《“导师带徒”月度考评部门评价表》(附件7)。对每对师徒评价结果区分优异、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四个档次, 分别对应分数是100分、 80分、 60分、 40分。
2、 师傅考评标准:
(1)出勤方面(20分): 能严格遵守安排岗位传艺、 指导无缺班, 认真推行带徒义务为“优异”; 能遵守带徒要求有事先请假为“良好”; 不能推行带徒协议并有漏带现象为“差”。
(2)安全情况(25分): 月度带徒无“三违”、 机械、 人生事故, 不违章指挥徒弟为“优异”; 有轻微“三违”但不违章指挥师傅“良好”; 有通常“三违”及以上、 重大机械事故或人身事故等情况之一即评定为“差”
(3)工作态度(25): 工作主动主动、 认真推行师傅职责, 耐心传教关心徒弟学习和生活, 善于和徒弟沟通为“优异”; 能推行职责为“良好”; 不推行带徒义务或师徒关系为“差”。
(4)学习情况(30分): 主动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和经验并主动参与职员培训讲课为“优异”, 主动传授技艺为“良好”; 只顾个人干活, 技术保守, 不传授技艺为“差”。
3、 考评徒弟标准:
(1)出勤方面(20分): 能根据本单位排定随师学艺出满勤为“优异”; 出勤率90%, 做到有事按要求请假为“良好”; 不随师学艺出勤不满85%, 并有旷工为“差”。
(2)安全情况(25分): 主动参与安全学习和培训, 月度无“三违”、 机械、 人身事故为“优异”; 有轻微“三违”为良好; 有严重“三违”重大机械事故和人身事故为“差”。
(3)工作态度(25分): 工作主动主动、 尊重师傅, 服从指导, 师徒关系融洽为“优异”; 工作负责、 服从分配, 能完成师傅安排学艺内容为“良好”; 工作不服从分配、 不负责任为“差”。
(4)学习情况(30分): 主动参与技术培训, 及岗位技能测试认真做好笔记, 虚心向师傅请教, 学习新技术为“优异”, 参与培训, 学习笔记认真为“良好”, 学习不认真为“差”。
4、 基层单位有权向矿团委提出奖罚提议。对本单位导师带徒中取得突出成绩职员, 基层单位有权合适提升其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总考评具体工作程序为:
1、 “导师带徒”工作结束后, 矿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定考试。总考评分数占最终得分60%, 月度考评占最终得分40%。
2、 部门准备“导师带徒” 培训协议书、 任务书, 徒弟学习总结、 师傅月度培训计划及总结、 部门日常考试统计和月度绩效考评统计等考评所需资料。
3、 矿团委将组织考评组到矿属各单位逐人逐项检验打分, 进行考评。
第五章惩处和奖励
第十九条 在帮带期间, 导师培训费由矿上统一从培训费用中列支。通常工种每个月按60元计算, 特殊工种每个月根据100元计算。师徒协议期满考评为“优异”徒弟, 师傅导师费用根据100%发放, 考评为“良好”徒弟, 师傅导师费用根据90%发放, 考评为“合格”徒弟, 师傅导师费用根据80%发放, 考评为“不合格”徒弟, 师傅导师费用不予发放, 并对师傅罚款500元, 解除师徒关系由负责单位重新推选师傅签署师徒协议。
第十七条 对“导师带徒”期满后考评为“不合格”徒弟所在单位, 将在考评当月根据0.5分/每人标准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帮带期间, 学徒出现安全、 质量事故和“三违”行为, 根据“徒弟过、 师傅错”标准, 除矿上根据管理制度处罚学徒外, 还要追究导师连带责任, 按学徒罚款50%处罚导师。
第十九条 年底各单位依据师徒工作情况和考评情况, 上报1—2名金牌师傅, 矿团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评, 最终确定金牌师傅。被评为金牌师傅同志, 矿上将给予重奖并给予金牌师傅荣誉称号。
第六章 其她要求
第二十条 “师带徒”培训是提升技能操作人员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关键培训方法, 经过不脱离生产岗位“传、 帮、 带”活动, 很好地处理了工学矛盾, 各单位要将“导师师带徒”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围, 帮助矿团委加强对“导师带徒”工作检验、 指导和考评评价工作, 采取切实有效方法做好这项工作。矿团委将做好考评评价结果登记立案工作, 帮助人力资源科为合理优化配置人员、 岗位流动、 技能判定、 薪酬调整等工作打好基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措施由矿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自行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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