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廊坊市物业服务协议立案程序
为保护物业服务企业正当权益,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制订本程序。
一、 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自签署《物业服务协议》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案申请, 填写《廊坊市物业服务协议立案申请书》(附件1), 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二)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三)物业服务收费立案表、 物业服务收费立案书。
以上要件需查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经查对内容无误后, 在留存复印件空白处加盖专用章。
二、 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要件齐全, 县、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当场受理立案申请。
三、 审查
县、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 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所提供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二)接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含有管理资格;
(三)《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是否符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要求。
经审查符合条件, 出具《物业服务协议立案证实》(附件2)。
不符合条件, 说明理由, 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事项(附件3)。
附: 1.廊坊市物业服务协议立案申请书
2.物业服务协议立案证实
3.补正事项通知书
附件1
廊坊市物业服务协议立案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
说 明
一、 本表由申报协议立案物业服务企业如实填写, 申报企业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 本表所填内容均需要打印。
三、 本表一式三份。
物业服务协议双方基础情况
委
托
方
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业委会主任)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联络人
联络电话
受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营业执照
资质
等级
证书
编号
联络人
联络电话
物业服务协议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物业服务协议生效时止)
选聘方法
招投标文件立案号
项目完工时间
项目交付使用时间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证编号
联络电话
四至范围
东:
南:
西:
北:
坐落地点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总套数
住宅建筑面积
非住宅建筑面积
机动车位数量
地上:
地下:
收费标准
地上:
地下:
物业管理用房
具体坐落
建筑面积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元/月/平方米)
多层
住宅
高层
住宅
别墅
办公楼
商业
用房
其她物业
立案要件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物业服务收费立案表、 书
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供要件真实有效, 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负担由此引发一切责任, 现申请办理物业服务协议立案, 请给予办理。
法人签章:
企业盖章
审 查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复 核:
年 月 日
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物业行业管理科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协议》立案证实
廊 (县、 市)物协议备〔 〕第 号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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