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为甲方×××大厦电梯布线工程进行施工相关事宜,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武汉×××大厦电梯布线工程
工程地点: 武汉市黄浦区××路×××号
工程内容: 8台32层和2台8层电梯轿箱到电梯机房布线(含地下三层)
承包方法: 包工、 包料、 包工期、 包质量。
第二条工程工期:
1、 开工日: ××××年×月×日; 完工日: ××××年×月××日。
2、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进度计划中确定总日历工期、 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含法定节假日、 现场测试、 提交完工汇报时间、 与其她施工方交叉施工、 配合施工等候时间, 并包含政府多种要求及临时要求、 通告对工期影响等在内, 该等原因不作为延长工期原因。
3、 乙方逾期推行任何一阶段工期, 或甲方认为完工日显著地变得不能遵守, 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下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1、 工程质量等级: 优良
2、 如本工程质量仅达成合格而未达成优良, 乙方应该负责返工以达成优良。如甲方同意接收该质量仅达成合格工程, 乙方应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标准负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造价
1、 单价标准: 人民币×元。该单价一次性包死, 不因人工、 材料价格涨落等任何原因改变而调整。该单价已经包含了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费、 材料费、 安装费、 税费、 施工手续办理所需费用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所需全部费用,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 工程施工过程中, 如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变更, 变更部分工程造价根据人民币×元标准结算。
3、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 最终按甲方确定乙方实际工程量及本协议单价, 据实结算。
第五条工地考察
1、 乙方已按甲方要求认真考察了施工现场并充足了解了施工现场位置、 周围情况、 储存空间、 作业空间狭窄、 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 承包价款之情况。乙方了解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 了解交叉施工、 施工等候对工期、 价款影响, 亦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法和时间可能影响或限制。乙方确定本协议所约定工程造价计价标准, 已包含上述原因等对工期、 价款影响。前述原因不予延长工期。乙方确保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协议约定并含有国家要求交付使用条件工程完工交付甲方。
2、 乙方任何因忽略或误解上述情况, 不得所以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3、 施工现场以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总平面部署图为准。
第六条工期顺延
1、 当发生设计变更、 工程量增加等, 但不影响关键线路, 乙方应该自行采取方法, 不予延长工期。
2、 对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 经甲方确定, 工期对应顺延, 双方损失由各自负担:
(1)发生下述不可抗力事件并造成工期延误: 战争、 动乱、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4级以上地震; 或连续4小时以上暴雨; 或连续7天38℃以上高温; 或停电天天累计4小时;
(2)工程按国家法律、 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延误。
(3)甲方同意顺延其她情况。
3、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 就延误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汇报。乙方未按期提出汇报, 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需方法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 除双方明确约定能够顺延工期情况外, 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推行或完工, 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分包和转包
1、 乙方应该在协议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责任人或乙方工地代表、 技术人员、 安全人员、 施工队长(经理)名单, 并附对应证书。如发生变动, 乙方应该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汇报。乙方必需由其内部职员组成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觉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 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2、 甲方保留指定分包权利。
3、 除甲方指定分包外, 乙方其她分包必需事先取得甲方书面许可。甲方许可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工期(包含阶段工期)、 质量等, 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
4、 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 转包,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并应该负担施工协议总金额20%违约赔偿金。
第八条材料、 设备
1、 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依据本协议附件一: 《乙方采购材料明细》等要求进行采购。该附件作为完工验收标准之一。
2、 对于乙方负责采购材料, 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给予调整, 在材料进场前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 该部分材料价格采取甲方限价。具体为: 乙方应该在采购10日前, 向甲方提交采购供给计划, 明确通知拟购材料产地、 品名、 规格、 质量要求、 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 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 明确其规格、 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 乙方必需按甲方限价单实施, 单价作对应调整。全部材料以甲方确定施工图为准、 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3、 材料要求
(1)乙方在签署材料供货协议前, 无偿向甲方提供样品并注明型号、 规格、 产地、 计量单价等内容及材料质保书、 产品合格证书、 环境保护认证书, 对于进口材料, 乙方并应该同时提供原产地证实及商检汇报, 经甲方审定、 同意后方可采购、 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 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封存、 认可, 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质量确保责任。
(2)对于关键材料供给(不管国产或进口), 甲方保留直接采购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需符合规范和图纸及武汉市相关文件要求所说明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觉不符合政府相关部门规范或标准以及协议约定时, 乙方必需无偿更换其她由甲方认可合格材料, 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试验、 复测
乙方应遵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 对全部材料相关性能进行试验、 复测, 包含防火阻燃性能、 环境保护等; 试验次数与检测单位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实施。乙方需提供试验用材料按规格要求送到指定试验室进行试验, 支付相关试验费用(试验费用由乙方负担)。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 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材料, 均不得用于本工程任何部位, 且需立刻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 运输、 搬迁费用等均由承包商负责。
(5)材料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武汉气候适应性, 尤应注意预防气候改变造成变形。
(6)材料包装保护
全部运抵工地现场材料, 必需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材料)。免受因搬运、 天气与其她任何情况引发损坏。在可能情况下, 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留在原有包装箱内或用其她覆盖物保护。
4、 全部材料, 乙方应该在材料运进现场前向甲方提供对应产品合格证、 质保书、 环境保护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实以及安装使用技术资料, 并应该进行必需试验、 测试、 复检。不然, 相关材料不得使用, 甲方发觉使用,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不管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 所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核实、 接收相关文件、 汇报, 并不免去乙方对于材料质量确保责任, 材料缺点责任仍由乙方负担。
5、 材料运输、 装卸、 保管保护。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 运输、 装卸、 保管保护等费用, 均由乙方负担, 如施工现场有仓储场地, 甲方可无偿提供, 没有仓储场地或不足, 由乙方自行处理, 且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第九条工地代表及相关人员。
各方代表及双方各自确定文件签收人
甲方为: ×××、 ×××。乙方为: ××、 ×××。
2、 包含工程量、 材料价格等与工程决算及索赔相关工程施工签证单, 必需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工程签证专用章, 工程决算则必需加盖甲方公章, 不然一律无效。第十条施工
1、 乙方应该在本协议签署同时, 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经甲方确定后, 方可进场施工。
2、 施工现场及材料安全保护、 防火防盗、 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防范方法, 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方法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影响。
3、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源、 电源接驳位置, 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二次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 安装, 施工水、 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必需报经甲方代表检验验收, 不然不得施工, 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验验收, 所以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延长。
5、 乙方呈报一切技术联络单及施工方案, 由乙方负担责任, 甲方同意, 不会减轻或免去乙方责任。
6、 乙方应该确保其含有所承包工程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甲方不再负责审核。
7、 工程成品保护: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对于成品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8、 乙方所选购材料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确保工程空气质量验收后达成国家要求标准。工程完工交付时, 承包方必需提交对应环境保护及空气环境质量合格检测汇报, 确保所施工部位不存在环境污染或空气质量不合格情况。检测时应该通知甲方派员到场。
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成本协议要求, 或乙方未提供前述检测汇报或不合格, 甲方有权拒付任何费用。
9、 乙方必需天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指定地点, 采取有效方法保持电梯前室走廊及施工现场清洁, 妥善存放和处理乙方设备或多出材料, 并天天清除一次残留物、 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临时工程设施, 避免业主投诉或索赔。
乙方在撤场前, 应该清理好工地、 清除并运走全部乙方设备、 剩下材料、 残物、 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临时工程设施, 达成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情况。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要求清洁、 清理工地, 甲方有权委托她人清理, 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可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 工程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 乙方须依据武汉市相关要求和要求报批全部应由施工单位办理手续、 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 一切经济和工期上损失、 造成罚款由乙方负责。
11、 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对乙方工程包含电梯系统调试工作, 并依据甲方意见进行整改, 直到该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已完工程量确定
1、 乙方应该在完工后五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 材料采购供给、 堆放、 使用情况汇报、 材料采购供给计划、 进度计划推行情况、 延期原因分析、 赶工方法等文件, 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立刻核实已完工程量。乙方应该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 并派员参与。
2、 甲方代表对乙方未按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工程量或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返工或浪费工程量不予认可, 不予顺延工期, 不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
2、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乙方提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且工程交付甲方后7日内, 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汇报, 双方进行结算, 甲方确定工程结算值后30日内, 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值95%。
3、 剩下5%为保修金, 自保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4、 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同时, 乙方应该向甲方出具对应正当有效工程款发票。
5、 最终工程造价以双方结算为准。
6、 因任何原因需增加工程款、 费用, 均在双方完工决算后支付。
第十三条完工验收
1、 工程完工含有完工验收条件, 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完工验收相关要求, 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协议要求, 向甲方提交工程完工汇报及完整完工资料、 其中包含符合完工立案及交付使用所需按要求应由乙方办理全部文件、 资料, 然后, 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 乙方未按要求实施, 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所以而造成逾期完工, 乙方应该负担逾期完工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 并不免去乙方提交相关汇报、 文件、 资料义务。
3、 工程经完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协议要求、 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 甲方应该签发完工验收合格证, 乙方应该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 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 甲方签发完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完工日, 不然, 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完工日。
第十四条保修
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符合协议要求并将工程、 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部位保修期为五年), 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负担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作为本协议附件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 每逾期一日, 应该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负担利息。工期不予顺延。
2、 乙方责任
除本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外, 乙方如有下述违约, 并应该负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 对应制度已要求了违约责任, 乙方应该按对应制度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
(2)乙方未推行任何一项义务, 每逾期一日, 应该向甲方负担每日500元违约金。逾期超出十日,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应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 根据本协议约定综合单价50%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并应该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 根据本协议约定综合单价50%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 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 乙方应该依据甲方或监理方指令或要求修理、 拆除、 返工、 改建, 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要求, 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 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并应该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 根据本协议约定综合单价50%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有意或疏忽造成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不管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出保修期, 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受对乙方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 不然,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 同时乙方应该按虚假文件产生虚报款项金额向甲方负担违约金。
3、 其她
(1)因甲方原因协议解除, 甲方只负担所以造成直接损失, 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造成解除协议, 甲方为完成剩下工作委托其她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协议价格多发生工程费用, 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甲方在支付其它工程款时给予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 除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负担违约责任外, 甲方所以而逾期交房、 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负担违约金、 赔偿金, 甚至购房者退房一切损失, 均由乙方负担, 为此, 乙方应该确保工期和质量, 并应该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刻全力处理。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处理前,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十六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安全, 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保险、 工程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并负担其费用。
第十七条完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 乙方仍应该对工程质量负担责任:
(1)甲方在临时使用已完工程;
(2)经甲方许可装饰装修施工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不管何方原因造成延期, 在协议确定完工日以后, 如工程还未达成国家要求及协议约定要求时, 甲方为推行与她人买卖协议或租赁协议或为销售而需使用, 降低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或使用。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应该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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