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美加新城智能化系统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将世纪新城二期智能化系统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 乙双方职责与权利,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1.1美加新城智能化系统工程。
二、 工程承包范围及功效要求:
a) 2.1双方盖章确定美加新城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图纸及其系统总体功效技术要求按二者高要求实施, 技术要求具体详附件。
2.3承包范围: 美加新城一二三期智能化智能化系统工程, 系统内容包含:
a)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楼宇楼对讲门禁系统.
b) 整个系统安装调试、 开通使用及售后服务。
c) 功效要求及技术标准: 详附件
2.4承包方不能拒绝实施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实施全部项目及工作, 不管该项目及工作有否在本协议内详述。
2.5在投标报价中未列项目、 报价中未考虑配置或清单项目乙方未进行报价均视为优惠或视为已在其她项目费用中, 不得另计, 不得向甲方追加任何费用。
2.6现场工作面可能无法一次性提供所需增加费用均已含在报价内。
2.7本工程范围包含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之要求及要求进行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全部工作。
2.8土建总包施工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土建总承包单位。
三、 协议工期
3.1施工工期: 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单后进场施工, 施工时间从进场开始
( )天工作日, 全部完工。
3.2乙方应确保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 并经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 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交付使用, 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伍佰元人民币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以而造成一切损失。
3.3因为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定,工期对应顺延。
3.3.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 停电、 造成停工累计超出8小时
3.3.3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协议工期完工,乙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总价及承包方法
4.1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包干方法; 包工包料、 包安全文明施工、 包完工验收。
4.2本工程含税总价为 元整(¥: 元)。
4.3本协议价款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方法。乙方报价中所填写单价和合价已依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质量标准及风险原因综合考虑,均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工程保修、 税金及用于本工程所需其她费用(如风险费等)。在投标报价中未列项目、 报价中未考虑结构、 少算、 漏算或应该报价项目未进行报价均视为优惠或视为已在其她项目费用中考虑, 不得另计, 具体报价详附件。协议实施期间不因场地与协议签定时提供施工图纸不符等原因另补签证, 除甲方确定设计变更外, 其它任何情况均不做签证调整。
4.4包干价中已包含工程大小、 技术复杂程度、 施工难易程度、 施工自然条件及工期长短充足考虑价格浮动、 政策性调价、 预算定额更新、 材料二次运输、 建筑垃圾处理费、 渣土受纳费、 排污费、 环境保护噪音费、 施工条件等影响原因以及除不可抗力以外可能发生一切风险原因所需费用。
4.5本工程为各施工图纸、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要求范围内各项目总价包干, 在承包人报价文件中未列出或少算项目(含缺项、 漏项或少算、 漏算)费用均被视为已分配到相关项目造价之中, 或作为对发包人优惠让利。
4.6在承包人报价文件、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中列出工程内容, 但现场实际施工中并不需要施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或者承包人未经过隐蔽验收进行施工以及承包人有意省去不施工工程量, 发包人有权在单期工程进度款中及工程决算中给予扣除。由此产生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4.7本工程报价清单及材料设备清单: 详附件。本协议只对此项目报价清单负责。
五、 双方职责
5.1甲方职责
a) 提供施工所需场地。
b)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 电接口, 其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c) 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套, 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d) 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和管理及质量、 进度、 投资三大控制并进行技术和经济签证。
e) 甲方代表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因乙方未立刻签收指令造成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应予实施, 但甲方代表应在指令发出后二十四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因指令错误而发生追加协议价款和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延误工期对应顺延。
f) 甲方应主动做好其她专业施工配合与协调, 合理安排相关专业交叉施工。
5.2 乙方职责
5.2.1 依据甲方要求,对承包各单项工程须按设计图纸协议附件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5.2.2严格根据施工图及国家、 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质、 保量、 按时完成所承包工程任务。
5.2.3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之要求及工地安全文明要求,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事故,其责任及所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2.4 对于图纸中存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系统功效正常实现问题, 应立刻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更改设计, 并经甲方同意后再实施。
5.2.5 施工前15日内, 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经甲方同意后严格实施, 确保本工程进度不影响土建施工进度,满足甲方及总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要求, 确保甲方交房时全部系统正常运行。
5.2.6 接收甲方和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和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监督和检验,负责保护好已施工完成成品或半成品。
5.2.7完成本协议相关系统调试开通, 并确保在完工验收前有不少于15天试运行时间。
5.2.8 无偿为甲方提供3-5名技术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及现场使用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并作好技术交底工作.经过培训应使受培训人员全方面掌握本工程系统应用, 会排障, 含有日常维护及操作能 力。提供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汉字)制订控制机房管理制度。
5.2.9 对于易损坏或珍贵设备(含户内设备)必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全部成品或半成品安装调试结束,并经甲方、 监理等相关人员点收无误后移交给甲方指定相关部门, 移交之前,乙方必需负担成品保管及保护工作。
5.2.10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经过完工验收。为经过验收所发生全部费用由已含在协议总价中。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
6.1 本工程完工并含有验收条件时,乙方提前7天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汇报及对应完工验收资料(含技术资料、 完工图等)一式捌份, 甲方在收到乙方完工验收申请汇报后7天内作出是否同意验收决定, 同意验收, 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验收不合格, 由乙方依据验收意见, 组织整改后再向甲方申请验收, 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收到完整完工决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汇报。
七.付款方法
7.1付款方法:
(1) 预付款: 协议签署日起。三天内需付款30%。
(2) 施工一个月内, 甲方向乙方付总工程货款30%。
(3)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支付至工程决算总价35%; 预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 在5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5%, 每次付款后, 承包人均需向发包人提供税务发票。
八、 工程变更及签证措施
1、 发生下列情况可作工程量调整:(1)经甲方书面确定、 要求施工图范围及报价范围以外增加工程内容; (2)经甲方书面确定、 要求因图纸变更而增加工程内容; (3)以上各项实际增加工程量需经甲方及监理签证后给予调整; (4)甲方在不影响工程验收前提下有权依据工程实际情况降低施工项目, 并对应调整工程协议价款。乙方私自变更设计降低工程量, 且又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返工并赔偿甲方所以而造成一切损失, 并负担违约责任。若经甲方确定同意, 在不影响验收前提下, 甲方将依据实际工程量调整协议价款。
2、 确定变更协议价款及工期。经甲方确定同意设计变更和增减项目,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同意后调整协议价款:
(1)协议报价中已经有适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协议报价中已经有价格变更协议价款;
(2)协议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价格,能够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协议价款;
(3)协议报价中没有适用类似价格,乙方应在5天内依据市场行情提出合适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同意后实施, 乙方未提出, 以甲方最终认定为准。乙方 (应提供样品及完整报价资料) 提出后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确定。
(4)按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变更及增减项目计算调整协议总价时均应按中标时优惠率进行优惠。
(5)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同意后调整完工日期。
(6)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工程量和本身原因造成返工工程量,不予计量。
3、 乙方不得以设计变更调整未被满足而采取拖延施工, 扣留设备材料等背离协议行为来要挟甲方, 不然乙方必需负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九、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9.1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珍惜好现场安全设施, 处理好与各工程关系, 不能随意拆除及切割安全设施, 真正碰到非拆不可, 必需通知甲方, 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不然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 乙方应无条件恢复已损坏安全设施, 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9.2如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引发事故, 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及全部费用, 影响企业声誉要按相关要求给予处罚, 如由多工种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分清责任, 由责任方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十、 违约
10.1甲方代表不能立刻给出必需指令、 确定、 同意,应负担违约责任,对应顺延工期。
10.2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完工, 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协议, 并要求乙方负担所以造成一切损失。
10.3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拆除修整至合格标准, 拆除修整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同时负担违约责任, ,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10.4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工期顺延。
10.5若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 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一切损失。
十一、 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五年之内只对此次工程清单设备保修。保修期满后, 继续提供对应有偿维修服务。
11.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遇特殊、 紧急抢修, 乙方必需在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 若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 甲方能够委托她人在设备厂家指导下修理, 若维修完成, 所发生费用按市场价格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但乙方还应负担对应保修责任。
11.3因为人为及不可抗力自然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十二、 其它
12.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 签字后即生效。
12.2本协议实施中若有争议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能处理, 则由武汉市人民法院裁决。
12.3本协议全部附件属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12.4本协议一式捌份, 甲、 乙双方各执肆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 经办: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