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污水池治理工艺施工承包协议
甲方: 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企业
乙方:重庆市滕飞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有限企业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文件要求,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 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 在公平、 公开、 公正标准上签订本协议, 方便甲、 乙双方共同遵照实施。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重庆市万盛润洲江山城一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 工程内容: 生化池(除土建外)污水治理全部工作内容。
3、 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为 M3/d;
4、 承包范围: M3/d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生化池”工艺设计、 土建设计、 工艺设施费、 工艺设施安装费和两个生化池监测费用。
第二条 工程协议价款
1、 本工程协议包干价为 ¥ 元(大写: 万元整 );
2、 如遇经甲、 乙双方认可增减或变更工作项目情况, 协议总价作对应调整。
第三条 工期
1、 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土建完工后 30 天内完工交付使用。
2、 如遇人力不可预见抵御等特殊情况, 经甲、 乙双方认可后, 工期作对应顺延, 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1、 乙方确保工程建成后所处理出水水质达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叁 级排放标准, 并经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第五条 双方工作
1、 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含有工艺设备安装等开工条件;
(2)严格根据施工图进行土建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做好现场管理;
(3)立刻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结清工程尾款;
(4)提供土建完工资料, 组织对工程完工验收;
2、 乙方工作:
(1)完成日处理量为 M3/d生活污水治理工艺设计、 土建设计及工艺设备提供及安装工作, 并立刻配合好土建施工;
(2) 准备安装部分完工技术资料, 参与完工验收负责达成排放标准。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 乙方材料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万元整)工程预付款。
2、 工艺安装调试完成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万元整)工程款。
3、 工程验收合格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万元整)工程尾款。
4、 本工程协议价为 M3/d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生化池”工艺设计、 土建设计、 工艺设施费、 工艺设施安装费和 两 个生化池验收监测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如一方违约, 由违约方支付未违约方协议总价3%违约金, 并负担因违约造成其她后果。
第八条 争议处理方法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 如双方发生争议, 应立刻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时可提请相关部门仲裁处理。
第九条 其她条款
1、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 双方可依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议定。
2、 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 质保期内工艺及工艺设施出现问题乙方在接电话8小时以内赶到现场无偿处理。
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质保期满后自然失效。
4、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重庆市滕飞环境保护
工程技术有限企业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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