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修协议
发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住所:
承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住所: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 特签署本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
详见本协议附件(一)《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乙方已经核实无误, 如有漏项或依据装修工程常规、 通例而需施工(增加), 均视为包含在《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 乙方均应无条件进行施工, 费用不增加。
4、 委托方法:
第二条 工期
工程总工期共 日历天, 除非经甲方责任人书面签字/盖章签证, 不然工期不得顺延。工期签证只限于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在施工关键线路上无法施工且乙方无法调整情形。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工程价款经双方协商根据包干价 元进行结算(大写: 元整), 工程包干价为包含但不限于税金、 管理费、 人工、 材料及其它组成该工程项目一切费用包干价款。本协议总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因《施工内容及报价单》和施工图中漏项或乙方提出需增加施工内容、 材料所需费用, 双方明确都不予增加, 协议包干价不作调整。
临时停水、 停电、 二次搬运、 成品保护等所需方法费所需方法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足考虑, 并已考虑了多种可能原因影响施工所增加费用, 不管施工图是否明示, 一个有经验承包人应合理预见事项(比如石材镜面处理等), 均已包含在总价中, 所以, 发生上述情况, 甲方不另行增加费用。
协议包干价组成(详见《施工内容及报价单》):
A、 材料款 元(包含装修装饰工程所需全部合格主辅材, 辅材包含但不限于水泥、 河沙、 勾缝剂、 各类胶水、 板材等);
B、 人工费 元(包含全部施工项目人工费, 包含但不限于正常施工、 返工、 加班加点、 乙方提出增加项目或工序施工所需一切人工费用);
C、 机械费 元(包含全部施工项目机械费, 包含但不限于正常施工、 返工、 加班加点、 乙方提出增加项目或工序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费用);
D、 设计费 元(乙方承诺设计无偿);
E、 施工垃圾清运费 元(乙方自行联络车辆及垃圾场地并负担费用);
F、 搬卸费 元(全部装卸、 搬运费用, 不管装卸、 搬运地所在何处及距离);
G、 管理费 元;
H、 其她费用(注明内容) 元(包含但不限于餐饮、 交通、 通讯、 保险等费用)。
2、 付款方法:
第一次付款: 结构改造、 水电、 地砖/地板、 墙漆、 木工/吊顶、 设备安装等各项施工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 %。验收不合格, 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限内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合格, 合格后支付该项施工费用。返工不顺延工期。
验收不合格, 乙方拒绝按甲方指令返工整改,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对不合格项目费用, 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次付款: 全部工程施工完成经甲方完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协议总价95%。
第三次付款: 工程质保期届满, 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协议总价5%质保金。
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足额有效税务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依据本协议约定将费用支付给乙方。
2、 甲方委派 担任本工程甲方代表, 对乙方质量、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 负责协议推行。
甲方委托 担任本工程监理单位, 对乙方质量、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 负责协议推行。
双方明确: 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 任何包含工程质量、 工期、 安全、 造价以及其她可能引发工程造价改变设计变更、 签证、 索赔及同意均须经甲方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3、 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房屋平面图。
4、 以及其她依据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甲方享受权利及应推行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就本工程设计、 质量、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对甲、 乙方全方面负责。乙方委派 为现场项目经理/代表, 负责本协议推行。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代表, 授权范围: 就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备忘等范围内代表乙方接收文件、 确定事实; 代表乙方对相关协议事务进行协商、 处理; 代表乙方接收、 认可、 放弃相关协议权利以及其她乙方义务或协议附随义务, 即全权委托。授权期限为本协议推行终止之日。乙方对项目经理/代表所签认文件及法律结果给予接收并不予撤回。
2、 参与施工图纸会审、 设计交底; 提出优化方案及审图意见。
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 同意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 发觉并书面通知甲方设计施工图与施工现场不一致, 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标准规范、 施工常规、 通例等方面, 以及设计图纸中错、 漏、 碰问题。不然, 所以造成返工、 损失或工程造价增加以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 制订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进度计划, 并严格按计划和甲方指令组织施工, 确保按协议要求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施工。
4、 负责采购本协议约定施工材料、 设备并提供有效质量凭证。
5、 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并负担责任。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担责任, 严禁野蛮施工、 严禁乱弃施工垃圾、 严禁施工扰民, 如造成向第三方或物业赔偿/支付罚款, 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需严防火灾, 严禁往管道倾倒施工垃圾, 预防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 渗漏水、 停电、 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不然由乙方必负责修复并赔偿。
6、 负责已完工程、 设备和成品保护以及完工资料整理、 移交。费用由乙方负担;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 乙方在甲方通知时限内自费给予修复。
7、 严格根据相关环境保护、 环卫要求以及甲方要求实施环境保护及清洁工作, 不然, 乙方自行负担所以遭受罚款、 责任和损失。
8、 乙方项目部人员, 均须含有对应资质, 人员专职在岗, 不得兼任其她项目任何职务; 如需变更人员安排、 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案等, 必需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9、 乙方必需做好施工统计, 隐蔽工程统计, 聚集施工资料, 包含摄影、 录象资料。
10、 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第五条 材料供给
1、 材料、 设备均应出具对应合格证和检测汇报。无厂名、 厂址、 无合格证或该批次检测汇报视为不合格产品。
2、 材料、 设备采购均需由甲方询价及定价, 如本协议为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按甲方所确定品牌、 规格、 价格进行采购;
3、 乙方必需确保本工程所用材料、 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4、 甲方所提供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工程, 乙方如挪作她用/掉包更换/搬移出甲方装修场地, 应按该材料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5、 乙方提供材料、 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 或品牌、 规格不符, 均视为不合格产品, 应严禁使用。如已使用, 乙方按该批材料设备双倍价款向甲方赔偿。
6、 工程现场所存放材料设备, 不管甲方或乙方采购, 装修施工期间均由乙方负责保管, 如有灭失、 损毁均由乙方照价赔偿/自行负担。
第六条 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变更, 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乙方根据通知进行变更。如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不管何种原因造成设计变更, 未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定, 承包方不得实施, 不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
2、 其她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其她变更时, 由甲方、 乙方共同签证确定。
第七条 质量要求及验收
1、 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装修、 装饰工程标准及验收规范相关要求。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 质量标准为合格。
2、 含有中间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时, 乙方必需书面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就覆盖, 视为质量不合格,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
3、 本协议结构改造、 水电、 地砖墙砖、 墙漆、 木工、 安装等实施分项验收, 每项完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4、 工程完工后含有完工验收条件, 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并向甲方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和完工验收汇报。甲方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由验收主体签具验收证实。甲方认为验收不合格, 乙方必需按甲方指定时限整改, 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验收不合格, 整改不得顺延工期。
5、 完工日期为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日期。
6、 甲方验收签认意见并不豁免乙方协议违约责任, 包含并不限于质量责任以及工期责任。
7、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材料、 设备, 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移交及资料移交
1、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清理现场并向甲方移交工程; 乙方移交工程前必需撤消临时设施、 撤出施工队伍和设备、 材料, 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查验符合规范后, 甲方接收工程。移交前乙方负担成品保护责任。
2、 工程完工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符合工程档案立案标准工程完工资料, 完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合规工程结算资料。
3、 乙方未移交完整工程完工资料或结算资料, 甲方有权暂停工程完工验收或结算工作。
第九条 施工安全
1、 乙方负担施工安全以及施工场地安保责任, 除加强安全、 法纪教育以及购置各类保险外, 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范以及治安法规要求, 采取有效方法防范安全事故或治安事件。
在协议推行期间, 因乙方施工或乙方及其职员其她行为所造成对甲方、 乙方以及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毁以及其她安全事故、 治安及意外事件, 由乙方负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如因乙方安全方法不到位或违反相关要求, 即使甲方或第三方有过失, 也应视乙方为关键责任人, 负担关键责任。
第十条 施工手续
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物业部门协调、 报批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办理, 如因乙方违反相关法规或怠于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工程被责令停止施工, 或被处以罚款等, 相关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 质量保修
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管理要求和双方约定, 负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全部项目。
质量保修期:双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 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以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工验收经过之日起计算。
2、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 内容项目, 乙方应该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期限内派人保修, 甲方能够委托她人修理, 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按实际维修费用150%扣除。
第十二条 签证、 索赔
工程签证及索赔文件均需甲方责任人签字或加盖甲方公章确定。甲方工程师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权限, 不能代表甲方进行签认。
签证及索赔均需在事件发生日七日内提交相关申请, 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或索赔权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 结构、 水电、 地砖、 墙漆、 木工等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 乙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限内返工合格。返工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乙方按协议总额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金;
乙方工程质量完工验收不合格, 甲方有权按协议总额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经乙方整改第二次验收依旧不合格, 甲方有权按协议总额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并可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工程款及解除协议。
2、 乙方工程逾期完工(须完工验收合格), 每逾期一日按协议总额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逾期超出十五日,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以每逾期一日按协议总额百分之一计取乙方逾期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 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延期支付协议, 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五计算乙方逾期违约金。
3、 乙方施工偷减施工工序, 或所用材料、 设备经甲方检验或检测为不合格或有假冒伪劣、 短斤少两情形,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按协议总额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质量违约金。
4、 乙方拖欠乙方职员工资, 甲方有权将应付未付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职员, 并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 乙方施工发生安全事故, 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按协议总额百分之十计取乙方违约金。
6、 乙方私自转包或分包本协议工程, 甲方有权按协议总额百分之二十计取乙方违约金并解除本协议。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按协议施工内容施工或提出增加工程费用, 视为乙方拒绝推行协议,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乙方应按协议总额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协议违约金。
8、 乙方施工中乱弃施工垃圾、 噪音扰民、 施工堵塞管道, 或因乙方施工造成房屋结构损害或其她物品损毁, 乙方负责整改修复并负担全部费用/赔偿, 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甲方指令整改/赔偿。乙方拒绝赔偿, 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 乙方在签署协议或推行协议过程中有欺诈以及其她弄虚作假行为, 每发觉一次按 万元计取乙方违约金, 超出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0、 乙方违反本协议其她约定, 依据违约情形, 甲方有权酌情按每次500至50000元计取乙方违约金(协议有专门约定, 按专门约定计取违约金), 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情形严重,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1、 本协议约定违约金条款为协议清理条款, 即便协议解除, 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乙方违约金/赔偿金, 甲方在通知乙方后, 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四条 其她
因本协议所致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由协议签约地即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六份, 双方各持三份。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