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五金配件采购协议
甲方(购货单位): 签署地点:
乙方(供货单位): 签署时间: 年月日
甲乙双方因采购五金配件展开合作, 为深入明确责任, 保障甲乙双方利益, 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经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 在平等、 自愿基础上,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章要求, 依据本项目具体情况, 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名称、 规格、 型号、 品牌见本协议第七条, 分批次供货规格、 型号、 数量、 时间以甲方书面要求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 乙方提供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标准JG/T126-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2、 产品应符合设计规格尺寸和样品要求。
3、 产品需提供检测汇报及合格证实文件, 产品使用说明。
第三条 服务承诺
1、 乙方应提供全新、 未使用过符合上述质量要求货物。供货期为25天。
2、 乙方在货物供给数量、 质量、 品种、 规格和售后服务未能立刻满足甲方需要, 影响甲方项目进度、 质量、 工期, 乙方愿意接收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3、 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保质期为两年, 保质时间自材料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 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包装; 没有国家标准, 根据行业标准包装; 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 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乙方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 乙方必需采取防潮、 防雨、 防锈、 防震、 防腐蚀等保护方法以确保满足货物质量、 数量、 性能要求。乙方同时必需提供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判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 交卸货时间、 地点及运输
1、 交货时间: 按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单》中注明时间。
2、 交货地点: 按甲方书面《发货通知单》中注明地点。
3、 运输及装卸方法: 由乙方送货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其运、 装、 卸等及全过程保险等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内。乙方负担甲方验收合格并确定收到货物之前货物毁损、 灭失全部责任。乙方提前交货, 乙方负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 灭失全部责任。
第六条 验收
1、 验收标准:
1.1 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物名称、 型号、 数量、 货物等级、 检测汇报及货物合格证。
1.2 现场清点和检验验收: 乙方每次到场货物, 甲方只确定外观、 款式、 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 具体各项技术指标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质量要求实施, 有变更根据甲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要求。
2、 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组织供货, 货物运抵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货物到指定地点后, 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 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验验收; 乙方委派(联络电话: )为货物送货人, 代表乙方负责货物交付、 验收、 结算工作。
3、 甲方由(联络电话: )、 (联络电话: )负责货物验收签证, 以签收单为结算依据。
4、 验收方法: 同时按下列各项要求进行验收:
4.1 按甲方材料收货操作程序验收;
4.2 按甲方《发货通知单》验收;
4.3 按图纸设计要求标准验收;
4.4 按中标或甲方确定样板。
5、 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质量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定后, 由甲方保留。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抽检工作, 不然视做乙方认可抽检结果。必需时, 甲、 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担。如经检验, 乙方货物达不到协议约定质量标准, 乙方应立刻于三日内无条件无偿更换该批次全部货物, 直至达成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为止, 试验检测费用乙方负担, 所以而延误供货期限, 乙方负担延期违约责任。逾期更换或拒不更换,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预算造价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属于进口材料, 乙方还需增加提供进口材料正当手续资料。
7、 甲方验收合格, 不免去乙方对于货物质量应该负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材料价格
1、 本协议所述材料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单价、 货物包装费、 装卸运输费、 利润及协议推行全过程中保险费、 税金等推行协议所包含一切费用。
2、 如乙方包装材料需要回收, 回收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以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暂定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
小计
备注
1
传动执手
个
FZ1352630
2
12寸滑撑(304)22槽厚3.0
个
J4S223012
3
14寸滑撑(304)22槽厚3.0
个
J4S223014
4
16寸滑撑(304)22槽厚3.0
个
J4S223016
5
700长连杆
个
6840
6
提升块
个
7
平开门合页
个
6240
8
平开门锁
套
12900
9
推拉门月牙锁(左)
套
TYB107300
10
推拉门月牙锁(右)
套
TYB107300
11
88推拉门滑轮
个
ST307
12
防风块
个
13
防撞块
个
14
碰珠
个
15
地弹簧
个
MKDH-80
16
对穿螺杆(750mm)
套
17
拉手
只
MKL6210
18
插销
只
LDCX0214
19
门锁
只
MS407
20
执手及连杆
套
21
月牙锁
套
ST121
22
滑轮
只
LL系列
累计(元)
注: 以上数量为暂定, 以实际采购为准。
第八条 结算与付款
1、 计量规则:按甲方要求供货规格计算(详见第七条)。
2、 结算: 货款采取月结方法, 乙方当月供货经甲方签收合格后, 甲方于次月月底支付当月经甲方确定收到合格货物货款95%, 乙方须在甲方应付款当月10日前办理好对账手续, 15日前提交付款所需全部材料, 若因乙方原因或遇节假日付款时间能够顺延。留5﹪货款作为质保金, 在质保期满壹年后一次性无息结清, 质保金支付前提是: 乙方能根据甲方要求, 全方面、 立刻推行质保义务, 甲方表示满意, 质保期满, 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3、 甲方付款前, 乙方必需开具真实、 正当、 有效等额增值税一般发票(营改增实施后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 并提交该批货款盖有公章付款申请书。乙方所开具发票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单位、 单价必需与协议一致, 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发票,则甲方付款义务对应顺延,由此产生责任由乙方负担。
4、 乙方收款信息以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付款, 从协议应付货款第三个月起, 每逾期一日, 则按应付未付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除外。
2、 乙方逾期交货, 甲方有权依其认为合适条件和方法购置乙方未供货类似货物(材料), 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乙方交货每逾期一日, 按本协议项下已发出全部发货通知单累计供货总值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逾期交货超出五天,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而且乙方应根据本协议项下甲方已发出全部发货通知单累计供货总值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
3、 若乙方提供货物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该货物不管是否已被甲方使用), 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处理措施:
3.1 要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后三日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 所以逾期交货, 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点处理; 乙方逾期更换,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按本协议项下已发出供货通知单货物价值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3.2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按本协议项下已发出全部发货通知单累计货物价值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4、 乙方交货重量(数量)必需与送货单相符, 如抽检发觉重量(数量)不足, 则甲方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百分比扣除后进行结算, 乙方还需按本协议项下已发出全部发货通知单累计货物价值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材料结算后, 如甲方发觉已结算数量或单价不实、 已用施工材料规格、 品种、 质量等与协议条款要求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乙方还需按按本协议项下已发出全部发货通知单累计货物价值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材料及工艺、 技术必需正当。如所提供材料及工艺、 技术享受知识产权, 所需申办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提供材料及工艺、 技术侵犯她人知识产权, 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她人所以追究责任, 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应全额赔偿所以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7、 乙方在送货或收款时, 须向甲方提交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协议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不然甲方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 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联络措施(含联络人及联络电话), 需要更换联络人及联络电话, 必需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 不然, 因无法联络乙方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担全额赔偿责任。
9、 质保期内, 乙方拒绝推行质保义务或推行质保义务不能达成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她人维修, 费用由乙方双倍负担, 质保金不再支付。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 未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相互提供资料、 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秘密、 技术资料、 图纸、 数据、 以及与业务相关用户信息及其她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但正常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除外。
2、 任何一方泄密造成协议另一方遭受损失, 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5%向协议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协议另一方损失, 应按协议另一方实际损失赔偿。
3、 本保密条款含有独立性, 不受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凡因实施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协议各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假如协商不能处理,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保质期满后自行终止。
2、 本协议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协议基础上, 如甲方与建设方协议发生变更而造成材料供货中止时,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不得所以而发生任何形式索赔行为。
3、 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 其费用按实扣减。
4、 任何一方未经本协议相对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
5、 双方认可来往传真、 会议纪要、 招标说明书、 投标报价表、 技术要求等,均为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条款一并参阅, 互为补充, 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
6、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做出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7、 协议中约定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如有改变, 应以书面方法立刻通知另一方。不然, 相关函件往来均以本协议中约定通讯地址为准。
8、 协议供货使用期限: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指定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因甲方需要可签署延期供货补充协议, 甲方无需所以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赔偿。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络人: 联络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