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标准协议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协议编号: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劳动法和中国劳动协议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本着平等互利标准,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 总则: 1.1甲、 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职员等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签署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1.2派遣职员为甲方工作期间, 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1.3双方均应确保, 含有正当经营资质。二、 协议期限、 续约、 解除及终止: 2.1本协议期限: 自 年月日
2、起至 年月 日止。乙方与被派遣职员劳动协议期限与此相同。2.22.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 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需要续约, 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乙方没有书面要求甲方签署补充协议, 不管本协议期满后甲方是否仍按本协议继续推行了本协议约定义务,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推行本协议义务。2.4甲方在派遣服务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刻解除本协议: 2.4.1甲方未能依据本协议约定立刻支付费用; 2.4.2甲方未能严格推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 损害乙方及派遣职员利益; 2.4.4甲方工作及卫生条件, 经相关部门确定为严重危害派遣职员身体健康; 2.5除2.4要求外, 任何一方
3、欲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 违约方应按当月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2.6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应按法律、 法规要求及本协议相关约定向派遣职员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赔偿费用。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享受下列权利3.1.1甲方有权对首次使用派遣职员进行挑选和最终确定, 依据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及工作期限不一样, 依法可约定试用期(应符正当律要求时间)。在试用期内, 如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 应提供书面证据, 甲方能够将派遣职员退还给乙方。3.1.2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派遣职员公告且已公告证实在乙方立案), 严重渎职或营私
4、舞弊, 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派遣职员, 甲方可即时给予解聘, 将派遣职员退还给乙方。3.1.3甲方能够在符正当律要求情况下, 将派遣职员退还给乙方。3.2甲方义务: 3.2.1负责将所需派遣职员劳动酬劳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 乙方依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3.2.2甲方应要求乙方派遣职员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以上内容必需符合中国劳动协议法及其她劳感人事法规要求, 甲方提供工作岗位应含有必需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方法。3.2.3甲方应给予派遣职员, 在劳动纪律、 教育培训、 绩效考评等事务给予合适支持。由甲方制订劳动纪律、 工作规程、 考评措施等管理文件应向乙方及派遣职员明示。3.2.
5、4甲方对于派遣职员在工作期间实际表现, 可给予调整岗位。四、 乙方权利和义务: 4.4乙方权利4.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刻支付管理费。4.1.2乙方能够依据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相关要求, 敦促甲方依法使用派遣职员, 并有权对其违法使用派遣职员、 损害派遣职员正当权益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应甲方和派遣职员要求, 乙方能够对发生争议甲方和派遣职员进行调解。4.1.3如甲方自行选定被派遣人员不符正当律、 法规要求, 乙方有权拒绝录用。4.2乙方义务: 4.2.1乙方应督促被聘用派遣职员自觉遵遵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6、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4.2.2负责为派遣职员办理正当派遣手续: 1)录用、 离职手续; 2)社会保险手续; 3)公积金手续;4)出具多种相关证实、 证件; 5)双方约定其她福利。6)依法与派遣职员签署劳动协议。4.3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 为派遣职员提供对应保险及福利待遇。五、 派遣职员工作关系解除或终止及赔偿: 5.1派遣职员在外派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立刻要求解除其派遣工作关系,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本人, 由乙方与其办了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手续: 5.1.1在乙方与其约定试用期内, 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5.1.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规章制度; 5.1.3严重渎职、 渎职,
7、 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5.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5法律法规要求其她情形。5.2派遣职员在外派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能够要求解除其派遣工作关系, 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并同时将该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由乙方与其办了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手续: 5.2.1不能胜任工作, 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5.2.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5.2.3派遣工作关系形成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派遣工作关系无法延续。这些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经济性裁员、 破产、 解散或被撤销; 5.2.4经甲方与派遣职员协商一致而解除派
8、遣工作关系; 被甲方按上述第5.2.款解除派遣工作关系派遣职员, 甲方应按国家或地方劳感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赔偿。经济赔偿金费用由甲方经过乙方一次性支付给派遣职员。5.3派遣职员在外派服务期间, 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不得解聘职员。5.3.1派遣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内; 5.3.2派遣(女性)职员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内; 5.3.3派遣职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3.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派遣职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5.3.5派遣职员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5.3.6
9、法律法规要求其她情形。5.4除有尤其约定以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应该同意解除与派遣职员聘用关系: 5.4.1派遣职员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 5.4.2试用期满后派遣职员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 5.4.3协议到期, 在未改变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前提下, 派遣职员书面提出辞职。5.5以下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依据本协议甲方未足额按期支付费用及给乙方造成损失。5.6 乙方未推行本协议要求义务使甲方蒙受损失, 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针对乙方违约情形书面要求乙方更正, 乙方在收到甲方函件后七日内仍不更正,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六、 费用及其结算: 6.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 1
10、00 元/人/月(大写: 壹佰 元); 甲方提前依法退回派遣职员, 不足一月, 甲方应按一个月支付该人管理费。6.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其她费用: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 根据乙方向甲方派遣派遣职员人数、 身份、 工作起讫时间、 缴费基数(法定劳务人员本项费用依法免去)、 劳动酬劳、 约定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乙方每个月出具付款通知单) 。假如甲方在增加人员明细表中确定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北京市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不符, 则依法实施。 6.3乙方须于每个月2 日前将付款通知书交甲方。6.4甲方确定乙方付款通知单后, 须于每个月 5 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法将本协议所包含总费用汇入下述乙方
11、指定账户,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损失, 由甲方负担。6.5双方约定: 派遣职员劳动酬劳按以下措施发放。由乙方向派遣职员发放劳动酬劳。乙方应于每个月 10 (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派遣职员发放劳动酬劳, 并按当地社保及公积金机构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社保及公积金费用; 职员个人应负担社会保险、 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乙方支付派遣职员工资、 社保及公积金后应将相关凭证提供给甲方。工资单、 纳税凭证甲方能够直接向派遣职员发放除劳动酬劳以外其她福利费用, 该福利费用标准、 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 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指定收费账户以下: 户 名
12、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七、 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方法: 7.1本协议一经签订, 对双方即含有约束力, 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推行。7.2任何一方违反或私自变更本协议约定, 应负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7.3甲、 乙双方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因支付管理费及其她相关费用而发生争议, 应经过友好协商给予处理; 协商不成, 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条款在进行仲裁时, 除仲裁部分外, 其它部分应继续实施。八、 附则: 8.1在服务期间, 甲方如与派遣职员发生争议, 应先由甲方、 乙方、 派遣职员三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甲方、 乙方或派遣职员可按要求在当地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8.2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技术信息; 经营计划和经营情况; 双方共同签署文件资料; 商业操作手段; 业务经办步骤;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 其她依法受到保护事项。8.3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效力。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及盖章: 授权人签字及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