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8.31KB ,
资源ID:9513467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51346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劳务派遣标准合同模板.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劳务派遣标准合同模板.docx

1、 劳务派遣标准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协议编号: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劳动法》和《中国劳动协议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本着平等互利标准,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 一、 总则: 1.1甲、 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职员等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签署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1.2派遣职员为甲方工作期间, 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1.3双方均应确保, 含有正当经营资质。 二、 协议期限、 续约、 解除及终止: 2.1本协议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乙方与被派遣职员劳动协议期限与此相同。 2.2 2.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 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需要续约, 双方应签署补充

3、协议。乙方没有书面要求甲方签署补充协议, 不管本协议期满后甲方是否仍按本协议继续推行了本协议约定义务, 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推行本协议义务。 2.4甲方在派遣服务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刻解除本协议: 2.4.1甲方未能依据本协议约定立刻支付费用; 2.4.2甲方未能严格推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 损害乙方及派遣职员利益; 2.4.4甲方工作及卫生条件, 经相关部门确定为严重危害派遣职员身体健康; 2.5除2.4要求外, 任何一方欲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 违约方应按当月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 2.6甲方终止或

4、解除本协议, 应按法律、 法规要求及本协议相关约定向派遣职员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赔偿费用。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享受下列权利 3.1.1甲方有权对首次使用派遣职员进行挑选和最终确定, 依据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及工作期限不一样, 依法可约定试用期(应符正当律要求时间)。在试用期内, 如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 应提供书面证据, 甲方能够将派遣职员退还给乙方。 3.1.2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派遣职员公告且已公告证实在乙方立案), 严重渎职或营私舞弊, 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派遣职员, 甲方可即时给予解聘, 将派遣职员退还给乙方。 3.1.

5、3甲方能够在符正当律要求情况下, 将派遣职员退还给乙方。 3.2甲方义务: 3.2.1负责将所需派遣职员劳动酬劳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 乙方依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 3.2.2甲方应要求乙方派遣职员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以上内容必需符合《中国劳动协议法》及其她劳感人事法规要求, 甲方提供工作岗位应含有必需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方法。 3.2.3甲方应给予派遣职员, 在劳动纪律、 教育培训、 绩效考评等事务给予合适支持。由甲方制订劳动纪律、 工作规程、 考评措施等管理文件应向乙方及派遣职员明示。 3.2.4甲方对于派遣职员在工作期间实际表现, 可给予调整岗位。 四、

6、乙方权利和义务: 4.4乙方权利 4.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刻支付管理费。 4.1.2乙方能够依据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相关要求, 敦促甲方依法使用派遣职员, 并有权对其违法使用派遣职员、 损害派遣职员正当权益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应甲方和派遣职员要求, 乙方能够对发生争议甲方和派遣职员进行调解。 4.1.3如甲方自行选定被派遣人员不符正当律、 法规要求, 乙方有权拒绝录用。 4.2乙方义务: 4.2.1乙方应督促被聘用派遣职员自觉遵遵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维护甲方正当权益。 4.2.

7、2负责为派遣职员办理正当派遣手续: 1)录用、 离职手续; 2)社会保险手续; 3)公积金手续; 4)出具多种相关证实、 证件; 5)双方约定其她福利。 6)依法与派遣职员签署《劳动协议》。 4.3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 为派遣职员提供对应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 派遣职员工作关系解除或终止及赔偿: 5.1派遣职员在外派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立刻要求解除其派遣工作关系,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本人, 由乙方与其办了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手续: 5.1.1在乙方与其约定试用期内, 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5.1.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规章制

8、度; 5.1.3严重渎职、 渎职, 营私舞弊, 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5.1.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1.5法律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5.2派遣职员在外派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能够要求解除其派遣工作关系, 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并同时将该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由乙方与其办了解除劳动或劳务关系手续: 5.2.1不能胜任工作, 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5.2.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 5.2.3派遣工作关系形成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 致使派遣工作关系无法延续。这些情况包含但不限于: 经

9、济性裁员、 破产、 解散或被撤销; 5.2.4经甲方与派遣职员协商一致而解除派遣工作关系; 被甲方按上述第5.2.款解除派遣工作关系派遣职员, 甲方应按国家或地方劳感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赔偿。经济赔偿金费用由甲方经过乙方一次性支付给派遣职员。 5.3派遣职员在外派服务期间, 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不得解聘职员。 5.3.1派遣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内; 5.3.2派遣(女性)职员在孕期、 产期和哺乳期内; 5.3.3派遣职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3.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派遣职员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 或者疑似职业

10、病病人在诊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5.3.5派遣职员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5.3.6法律法规要求其她情形。 5.4除有尤其约定以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应该同意解除与派遣职员聘用关系: 5.4.1派遣职员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 5.4.2试用期满后派遣职员提前30日书面提出辞职; 5.4.3协议到期, 在未改变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前提下, 派遣职员书面提出辞职。 5.5以下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依据本协议甲方未足额按期支付费用及给乙方造成损失。 5.6 乙方未推行本协议要求义务使甲方蒙受损失, 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针对乙方违约情形

11、书面要求乙方更正, 乙方在收到甲方函件后七日内仍不更正,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六、 费用及其结算: 6.1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人民币) 100 元/人/月(大写: 壹佰 元); 甲方提前依法退回派遣职员, 不足一月, 甲方应按一个月支付该人管理费。 6.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其她费用: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约定, 根据乙方向甲方派遣派遣职员人数、 身份、 工作起讫时间、 缴费基数(法定劳务人员本项费用依法免去)、 劳动酬劳、 约定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乙方每个月出具《付款通知单》) 。假如甲方在《增加人员明细表》中确定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北京市法律法

12、规和政策标准不符, 则依法实施。 6.3乙方须于每个月2 日前将付款通知书交甲方。 6.4甲方确定乙方《付款通知单》后, 须于每个月 5 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法将本协议所包含总费用汇入下述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损失, 由甲方负担。 6.5双方约定: 派遣职员劳动酬劳按以下措施发放。 由乙方向派遣职员发放劳动酬劳。乙方应于每个月 10 (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派遣职员发放劳动酬劳, 并按当地社保及公积金机构要求按时足额交纳社保及公积金费用; 职员个人应负担社会保险、 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乙方支付派遣职员工资、 社保及公积金后应将相关凭

13、证提供给甲方。工资单、 纳税凭证 甲方能够直接向派遣职员发放除劳动酬劳以外其她福利费用, 该福利费用标准、 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 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乙方指定收费账户以下: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七、 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方法: 7.1本协议一经签订, 对双方即含有约束力, 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推行。 7.2任何一方违反或私自变更本协议约定, 应负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7.3甲、 乙双方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因支付管理费及其她相关费用而发生争议, 应经过友好协商给予处理; 协商不成, 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协

14、议条款在进行仲裁时, 除仲裁部分外, 其它部分应继续实施。 八、 附则: 8.1在服务期间, 甲方如与派遣职员发生争议, 应先由甲方、 乙方、 派遣职员三方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甲方、 乙方或派遣职员可按要求在当地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都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技术信息; 经营计划和经营情况; 双方共同签署文件资料; 商业操作手段; 业务经办步骤;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 其她依法受到保护事项。 8.3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人签字及盖章: 授权人签字及盖章: 日期: 日期: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