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道砟购销协议
买受方(买方): XXXX铁路铺架项目部
出卖方(卖方): XXX石场
依据新建XX铁路工程项目招标号为XXX号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和出卖方对此新建XX铁路工程项目物资招标投标及相关确保和承诺, 参考《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就壹级道砟买卖事宜, 双方同意按以下协议条款签署买卖协议, 共同遵照实施。本协议自20XX年06月22日签署起, 协议双方将受本协议约束并实施协议条款至20XX年09月30日协议结束, 货款结清之日本协议自动失效。
一、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及数量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到场综合单价(元)
协议暂定数量
合价 (万元)
运输区间、 方法及运距
计划供给 时间
备 注
1
壹级道砟
16mm~63mm
M3
73.35
80000
586.80
X砟场-X指定存砟点汽运32KM
2
壹级道砟
16mm~63mm
M3
77.80 (出场单价50元/方)
80000
622.40
新建X铁路X东站-X线路区间收货点汽运39KM
因运距不明确, 暂按39KM计算综合到场单价与合价, 实际结算时以双方实测共同认可最近运距为准;
3
壹级道砟
16mm~63mm
M3
116.60 (出场单价50元/方)
80000
932.80
新建X铁路X-X线路区间收货点汽运100KM
因运距不明确, 暂按100KM计算综合到场单价与合价, 实际结算时以双方实测共同认可最近运距为准;
4
∑
M3
240000
2142.00
协议总金额(RMB)大写: 贰仟壹佰肆拾贰万元整【实际结算时各项合价=(道砟出场单价50.00元/方+ 0.60元/方公里*双方实测共同认可最近运距)*(1+综合税率6%)*实际供方方量】
双方尤其约定: ⑴240000方为协议暂定数量, 实际交货数量以过磅初步计量验收为基础, 现场检尺为依据, 两种数据基础吻合数据为实际结算数量。现场检尺与过磅数量不吻合, 低于过磅数量, 以现场检尺数据为结算数量; 若检尺数量高于过磅数量, 以过磅数量为结算数量, 买卖双方现场数量交接无异议后, 开具一式四联道砟验收单, 卖方凭此有效单据与买方结算发生材料款。若因卖方本身原因造成协议物资数量降低, 买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假如买方道砟需求量增加, 本协议数量可对应增加, 卖方应在生产能力许可情况下无任何条件主动组织生产满足供给。⑵表中道砟到场单价包含道砟出场单价、 装车费、 平车费、 运输费、 保险费及与买卖双方所指标物相关一切税金等运输到买方指定卸车点全部费用。⑶道砟到场单价=出场单价+运费+税金, 税金由道砟材料税金(包含资源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税费)和汽车运输税金两部分组成。⑷未明确汽车运距道砟计费, 由买卖双方实地勘测共同确定最近运距后, 按0.60元/(M3•KM)单价计算运费, 但道砟材料出场单价在市场价格浮动小于3%时仍维持原价不变。⑸协议签署后, 卖方暂按壹级道砟供料; 若发生工程材料变更,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立刻停止壹级道砟供给, 按变更后道砟物资材质和等级要求组织生产, 继续推行本协议内剩下数量物资供给义务, 变更后道砟物资销售单价买卖双方另行商议。⑹上表2、 3两项中“到场综合单价”和“合价”栏中所述数值为暂估数值, 实际结算时按双方实测共同认可最近运距计费。
二、 质量标准及要求
卖方所供道砟产品质量应满足新建XX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及要求, 并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之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采矿许可证、 铁科院道砟检验汇报、 道砟上道准入批文、 道砟批量出场所格证以及其它业关键求与质量和使用相关证件和批文。
在道砟生产和供给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 由卖方负全部责任, 所发生费用及造成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完工验收中提出质量问题, 卖方不负责任, 帮助买方验收合格。
三、 供货时间
卖方必需确保在6月25日前正式出道砟, 上表 “序号1” 项所述物资供给周期暂定为6月26日至10月31日, 其她项物资供给周期暂按计划供给时间实施。
四、 交付及验收
4.1供货协议签署后, 卖方要立刻完善供货前各项准备工作, 确保买方铺架工程生产之需要; 买方应做好道砟接收准备工作, 确保卖方能够有计划均匀供砟。
4.2卖方应在货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前通知买方, 抵达现场后由双方按部颁标准在卸砟地共同对货物外观质量、 数量验收。同时, 卖方按相关标准及文件要求提交铁科院检验汇报、 批次产品出场检测汇报、 过磅小票等相关资料(按每批次分段提供道砟上道准入证), 无误后由买方指定人员开具一式四联道砟验收单, 买卖双方共同签字后, 验收单三、 四两联交还卖方, 作为卖方向买方结算料款凭证, 此上场物资全部权正式移交买方。若发生未经买方验收人员验收就卸车, 一律不予结算。若卖方提供道砟经验收属不合格产品, 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在道砟使用过程中, 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4.3道砟数量验收方法为采取地磅称量和实地量方相结合方法, 即在卖方出砟场或第三方磅点过磅, 在运抵买方指定位置后由买卖双方共同检尺确定到场数量。卖方出砟场过磅费用由卖方自理, 第三方磅点过磅费用则由买方负担。
道砟以立方米为单位结算, 吨和立方米换算百分比以双方共同认定试验结果确定, 其换算百分比为1M3= 吨。因道砟含水量过大或混掺石粉造成数量增加, 或含泥量超标等, 买方将酌情扣减数量。
4.4对于买方开具经买卖双方共同签认道砟验收单, 双方约定在每个月25日对账一次, 在买方设备物资部汇总确定。
4.5在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现场前, 因运输途中或其她等原因造成卖方任何损失, 买方概不负责。
五、 运输方法和费用负担
卖方应采取汽车自卸方法组织运输, 将协议数量道砟按买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送至买方指定卸货地点, 运输途中发生损耗、 丢失等责任由卖方负担; 买方必需确保运砟道路通畅无阻, 运砟所经便道修建及修整养护费、 乡村公路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道砟石场装卸、 运输及在国税、 地税部门应缴多种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六、 单价: 道砟到场单价由出场单价、 运费及税金(包含资源税、 营业税、 汽车运输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税费)三部分组成。经投标报价修正后道砟出场单价暂定为50.00元/方, 运费为0.60元/(M3•KM)乘经双方共同确定最近运距之积, 综合税率为6%。在推行合约期间, 若石料市场价格、 燃油、 税费浮动超出3%或设计变更对所供给道砟在等级上有提升要求, 双方另行商议定价, 变更前卖方所移交道砟(未结算部分)仍按原协议约定单价结算。
七、 结算与付款方法
6.1结算方法、 时间: 以XX有限企业XX铁路工程指挥部验工计价时间和方法为前提, 结算时由卖方持买方开具一定天数(标准上不超出一个月)道砟验收单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到买方物资部统计、 查对该批已上线材料量, 经核查无误后, 买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材料款80%, 余下部分依据买方项目资金情况适时支付给卖方, 但标准上不超出下一批次结算时限。若买方无法按上述约定推行已供道砟材料结算款义务, 卖方有权停止供料, 在此期间买方不得向第三方购置本协议材料。
6.2付款方法: 买方以银行结转方法向卖方支付发生费用, 结算时卖方应立刻出具等额正式发票并将地方税完税证实(《资源税管理证实》)提供给买方备查, 若因卖方不能立刻完税给买方所造成损失由卖方负担, 其费用及罚款在道砟款中扣除。
八、 履约确保金
协议签署七个工作日内, 卖方应经过银行转帐方法先支付给买方履约确保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待卖方履约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履约事项有: 1、 卖方确保在铁道部运输局颁发道砟合格生产单位目录时效性一直在使用期内; 2、 第一批供给5000立方米道砟检测合格; 3、 在协议限定供给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给。
九、 生产确保金
协议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 为了确保卖方有信心专注于本协议数量道砟材料生产, 买方预付人民币伍万元整给卖方作为开启资金, 此款项将在第一批上线道砟材料款结算完成时扣除。
十、 其她约定
卖方在装车时应确保车辆不偏载, 卸车作业时应按标准作业, 确保车辆、 人员及场地安全。货运抵目地后买方要立刻组织卸货, 卖方责任人需与买方施工责任人亲密联络立刻沟通, 了解掌握作业环境、 作业安全等相关事项, 做到心中有数, 对装卸车、 平车、 运输过程中安全负责。
买方提报材料计划应尽可能详尽、 正确, 方便卖方立刻按需组织生产供给。买方需调整供货计划时, 应立刻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卖方。
买方尽力筹集资金以确保砟款能立刻抵达卖方帐户。
十一、 解除条件
9.1一方严重违约, 造成协议无法推行时, 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9.2若因工程任务调整或施工单位变更, 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 违约责任
10.1卖方应按买方要求, 保质保量立刻供货, 卖方若不能确保按买方约定数量和供货周期供货或所供产品不能达成相关技术指标提供道砟, 卖方需负担协议总价款5%违约金, 并赔偿所以给买方造成对应损失, 同时, 买方有权另行选择供货单位。
10.2卖方逾期交货, 每逾期一日, 按此批交货量价款10%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出3日买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有权要求卖方负担协议总价款10%违约金以及所以遭受损失。
10.3卖方在整个道砟生产过程中所发生安全、 劳保、 环境保护、 卫生、 保险、 税务等方面责任及费用, 全部由卖方负担, 与买方无关。卖方须服从买方现场安全、 环境保护、 卫生要求, 因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损失, 由卖方负担。
10.4买方需按协议要求立刻将货款结清, 如遇业主计量支付未按期到位等原因, 卖方应给予谅解并同意延迟支付时间, 但延迟时间标准上不超出下一批次道砟材料款, 不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对应经济损失。
10.5如买方违约不采购卖方合格道砟, 买方负担违约责任。
十三、 质量异议提出与处理
买方对卖方产品有质量异议时, 应以书面形式在三日内立刻通知卖方, 并由卖方向授权质量部门送检; 如卖方产品不合格, 检测费用由卖方负责, 买方保留深入向卖方进行索赔权利。
十四、 不可抗力
因为不可抗力(包含: 火山爆发、 山体滑坡、 雪崩、 台风、 海浪、 洪水、 泥石流、 海啸、 地震、 工程停建、 缓建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而造成双方损失互不负担责任。
十五、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十六、 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时, 应本着长久合作、 相互谅解标准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所在法院诉讼裁决。
十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没有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八、 本协议一式五份, 买方三份, 卖方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传 真: 传 真: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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