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常见、 多发或重大隐患排查及防治
有效方法
一、 施工现常见、 多发、 重大隐患关键有以下几类:
1、 分包施工单位无(超)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施工单位未签署书面承包协议, 明确安全责任;
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编制审批安全专题施工方案; 超出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要求对安全专题施工方案组织教授论证并经各方审批;
3、 现场未按要求实施封闭施工;
4、 在还未完工建筑物内设置职员集体宿舍;
5、 高层建筑(30m或10层及以上)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6、 脚手架外侧未采取双道扶手栏杆, 悬挑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超出20米或悬挑梁采取小于16号槽钢(14号工字钢), 悬挑脚手架悬挑梁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未封闭严实;
7、 脚手架防护高度未超出作业面或未按要求张挂安全网;
8、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安装通知违规安装, 未经检测和验收合格违规使用; 防坠、 防倾装置不按要求安装使用; 水平桁架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未封闭严实;
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根据要求设置独立“TN-S”接零保护系统或未实施“三级配电、 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 一闸, 一漏、 一箱”;
10、 施工现场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配电箱或开关箱,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
11、 电梯井内墙、 顶板模板安装搭设没有根据方案实施;
12、 钢制大模板堆放场所不坚实平整, 无防侧滑倾倒方法; 吊装时未设专员指挥, 安全防护方法不到位;
13、 电梯井等临边、 洞口未采取有效防护; 物料提升机和人货电梯接料平台口处未设置定型化安全门;
14、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锁未在有效标定时限内使用或整机未经检测合格;
15、 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使用高度超出33M或11层, 超出5年使用年限;
16、 使用塔吊、 人货电梯未推行注册登记、 安拆通知、 检验检测、 联合验收等程序; 塔吊、 人货电梯顶升加节后未进行垂直度检测, 垂直度偏差超出使用说明书要求范围;
17、 塔吊、 人货电梯、 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关键限位保险失效或附墙未按使用说明书设置, 私自焊接、 制作; 防碰撞、 防外电方法不落实;
18、 土方开挖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未严格根据安全施工专题方案实施或变形值超出设计预警值。
二、 多发、 重大隐患防治方法:
为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方针, 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要求, 制订常见、 多发、 重大隐患防范方法。
1、 项目成立常见、 多发、 重大隐患防范方法领导小组。
小组组员以下:
组长: 朱家宝
组员: 陈其林、 李年春、 何永建、 吕 明
职责: 识别关键部位及关健装置重大隐患、 多发隐患, 制订防范方法, 负责各自部门岗位隐患排查整改纠正; 教育培训演练。
隐患释义, 是指存在于各生产活动中, 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害、 财产损失或其她损失意外事件发生人不安全行为、 物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缺点等。
2、 排查、 控制及整改
2.1各部门根据各自管理责任, 在策划与实施阶段, 均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性分析, 排查、 确定生产过程可能发生重大隐患, 制订防范方法。直接组织实施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 频次每七天应不少于一次。
2.2各部门应采取科学、 合理重大隐患辨识方法, 确定重大隐患。并要开展重大隐患安全评价, 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隐患安全评价, 应形成书面汇报, 关键内容应包含: 隐患类别, 隐患等级, 影响范围及严重强度, 隐患整改方法及效果等。
2.3重大隐患排查纳入定时安全检验范围, 由各部门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整改要做到防范方法、 责任、 人员、 资金和时间“五落实”。
2.4根据“分级管理、 分级负责”标准, 各部门组织进行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改, 企业进行监督、 检验。
3、 奖励与处罚
3.1对于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 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部门或人员, 给予表彰和奖励。
3.2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 隐瞒不报、 未采取防范方法或监控、 整改不认真, 造成人员伤害、 财产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责任人,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苏黄桥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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