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装修工程承包协议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甲方就装修工程分包给乙方事宜,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施工条件: 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施工现场, 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借用脚手架材料, 但搭设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除附件一单独列项之外)。施工道路已至施工现场; 甲方提供现场设置垂直运输设备和临时堆放材料场地; 超长、 超宽、 超重材料须经过楼梯徒步搬运, 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法
1、 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确定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安装(详见附件一); 按甲方提供确定室内装饰设计图纸、 施工图纸、 设计说明、 图纸会审统计、 综合单价清单和相关变更文件、 资料及所包含内容, 采取本协议约定装饰材料(本工程所用全部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 由乙方采购), 按甲方确定施工方案及计划组织方案等文件和甲方要求完成 工程(不含装修水电)。
2、 承包方法: 依据甲方提供图纸及甲方相关要求和要求, 按固定单价包干形式进行承包, 由乙方包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 由乙方采购)及材料耗损、 材料检测检验、 包人工、 包多种费率及不可预见费、 包机械设备、 包运输(包垂直运输、 装卸车及场内转运)、 包安装、 包税金、 包综合管理、 包工期、 包质量、 包安全、 包利润、 包成品保护、 包垃圾清运、 包风险、 包验收合格、 包保修等形式进行承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分项工程工期以甲方签发限期完工任务书为准。
2、 乙方须服从甲方项目施工管理部门管理, 并于上述日期之前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及交付甲方使用。
3、 若乙方工程进度与控制节点不符, 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显著改善, 或乙方无能力负担工程任务, 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 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负担, 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或要求乙方按已完成合格工程60%结算退场。
3、 如遇下述情况:(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 接通水电; (2)甲方重大设计变更影响; (3)不可抗力影响; (4)其她: 非乙方原因造成情况 , 由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办理延期签证, 不然甲方不认可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 以上述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法约定为前提, 双方暂定本工程: 价税累计总额为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其中不含税价为 元, 增值税 元(乙方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
2、 按甲方确定施工图实施除甲供料外单价包干, 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3、 若某一栋号(项目)由第三方部分施工, 需要乙方对其它部分施工, 乙方必需在施工前与甲方及第三方共同书面确定已完成施工部分及后续施工部分具体部位、 项目及工程量后, 才能进场施工; 未办理上述三方书面确定手续, 乙方不得进场对后续部分进行施工, 不然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甲方核定工程量结算。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 乙方应严格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 图纸会审统计、 设计变更、 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见附件二)以及协议约定实施。
2、 乙方施工、 安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及甲方检验, 不然, 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经过检验为止。
3、 本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由甲方、 设计单位及监理企业评定为合格等级。
4、 本工程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 本工程工程质量及等级参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达成合格标准。
第六条 材料供给
1、 除有特殊约定外, 本工程所需要材料(包含主、 辅材及配件等)、 成品、 半成品、 设备及施工由乙方负责。如属甲方供给材料, 由乙方根据甲方材料管理程序领用。材料用量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计算, 超领部分按甲方材料购进价1.03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采购全部材料须经甲方确定后才能使用。
2、 因为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没有按图纸施工而造成返工, 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3、 本工程所需材料(包含主、 辅材及配件等)由甲方指定品牌、 厂家、 质量标准、 型号、 规格、 各项技术指标参数等,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甲方批文所指材料品牌、 产地、 规格, 组织材料分批进场并报验。除双方另行约定外, 本工程所需要材料(包含主、 辅材及配件等)、 成品、 半成品、 设备及施工所需用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给到现场。
4、 乙方提供材料、 成品、 半成品都有出厂证、 合格证、 产地证和材质检验汇报, 检验汇报称材料合格或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等级, 该材料方能使用于本工程, 其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若甲方对该检验结果有异议, 可进行复检复试。若复检检验合格, 检验费由甲方负担; 检验不合格, 费用由乙方负担。
5、 乙方用于本工程一切材料、 成品、 半成品, 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及设备, 乙方不得使用。
6、 乙方须按甲方提供或审定材料样板、 构件进行施工, 该材料样板、 构件将作为工程验收标准。
7、 不管材料是甲供还是乙供, 均不解除乙方所负工程质量责任。乙方应拒绝不合格材料用于本工程。不然, 由此造成费用及甲方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委派现场联络人 负责组织现场签证, 监督检验工程质量和进度, 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及其它事项。
2、 在开工前办理施工报建; 提供土建项目和水电预埋管线项目以及甲方验收场地。
3、 开工前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 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提供施工所需用水、 电接驳点。
5、 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价款。
6、 组织工程初验和完工验收。
二、 乙方责任
1、 委派驻工地代表 / 负责施工现场全方面管理, 包含施工图纸确定或变更、 施工质量、 安全、 检验验收和洽商签证等。该代表应参与甲方组织施工会议, 有权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要求工作。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资格证书; 乙方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对关键分部分项工程要有详尽施工方案, 明确各工种之间分工与协作关系; 合理划分施工阶段, 确定各工种主攻项目和穿插项目; 对非承包范围内项目施工须做好协调、 配合, 科学安排施工次序和工艺步骤, 使各工种工作结果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3、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日内,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装修材料样板及使用材质书面说明予甲方确定; 乙方收到甲方对装修材料样板书面确定函后方可施工。
4、 施工过程中如发觉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 应立刻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
5、 工程交付甲方前, 应负责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 在此期间发生损坏, 由乙方自费修复;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 按违约责任中逾期条款处理。
6、 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其她工程成品或半成品, 应赔偿给甲方,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7、 派驻现场施工人员人数不少于 4 人。
8、 乙方全部进场人员必需持有“平安卡”, 持卡上岗。
9、 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需持有效证件上岗。
10、 为所属施工人员购置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根据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11、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市容和施工噪音管理要求, 不然负担由此引发全部责任。
12、 施工期间应保持材料、 物件堆放整齐、 道路通畅; 在施工中天天应做到工完场清,施工垃圾应放置在甲方指定位置; 撤离施工现场时, 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包含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13、 乙方在施工中, 必需正当采取多种施工工艺。如所采取施工工艺享受知识产权(如专利等), 所需申办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取施工工艺侵犯她人知识产权, 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担。若她人所以追究责任, 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4、 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如有机电专业相关开孔(如筒灯、 灯盘、 广播、 喷淋、 风口、 开关插座、 设备检修口、 装修饰面穿线管孔等), 由乙方负责施工并负担相关费用
15、 乙方在存有预埋管线及设备等隐蔽工程施工部位施工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进行该部位施工, 所以造成返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且本工程工期不得顺延。
16、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私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含罚款), 由乙方负责负担损失, 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且本工程工期不得顺延。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 甲方有权在施工期间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 要求变更工程。协议范围外增加工程, 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前办理包工包料现场签证申请, 经甲方审批后才能施工, 不然不予计算进度款及结算; 协议范围外增加工程款超出协议暂定总造价20%以上部份, 乙方需同时申请签署《补充协议》, 经甲方审批后才能施工, 不然不予计算进度款及结算。工程变更产生费用按双方约定单价结算; 单价未约定, 乙方同意由甲方依据公平标正确定。现场签证按甲方《现场签证管理步骤》进行。工期可依据工程变更实际需要顺延, 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不能私自进行工程变更, 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工程变更, 乙方须按原设计要求进行返工, 所包含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并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 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统计表, 持表通知甲方检验; 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 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 乙方自检合格后可自行隐蔽, 甲方应予确定。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 复查合格, 复查费用由甲方负担, 工期顺延; 复查不合格, 复查费用和返修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
2、 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以后, 乙方必需先行自检, 合格后方能报甲方初验。甲方第一次初验不合格, 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同时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成, 并重报甲方初验; 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成或虽整改完成但甲方第二次初验仍不合格,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并按已完成合格工程60%结算, 乙方在限期内办理退场手续。
3.初验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该项目施工员进行, 而且必需做验收统计(验收表), 施工员和施工主管及乙方署名确定。
4、 乙方在本工程全部完成并含有完工验收条件后, 向甲方提交完整完工资料和完工验收汇报; 甲方在收到汇报之日起15天内组织初验, 经过初验后由甲方施工主管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需整改, 整改合格后再进行复检并作验收统计(完工验收表), 验收合格后验收组署名确定。
5、 甲方应在发觉问题之日起 3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 乙方自接到整改意见之日起进行整改, 如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应予赔偿。
6、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和图纸会审统计、 相关变更书面文件、 相关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
第十条 付款时间及方法
双方同意采取月结方法。
1、 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个月签证完成工程量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 乙方于每个月22日至25日上报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工程完成量, 逾期需转入下月交单, 同时并递交《已完成部位签证表》及《包工包料工程进度款申请/审批表》(第一次请款, 乙方还须提供甲方项目代表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 经由项目部和预算部审核后, 送到甲方财务部, 甲方于30天内支付该月完成工程量70%。
2、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后经甲方工程部门、 运行管理中心验收合格, 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 85%。
3、 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书, 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交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自双方确定结算金额后90日内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95%。
4、 工程总造价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完成全部保修项目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金余款。
5、 乙方在收取款项前须提供等额正当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并不负担违约责任, 所以造成一切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 由乙方负担。发票联若无具体明细,需附上清单明细表。
6、 如本协议含税, 乙方提交发票必需真实、 正当、 有效。若乙方提交虚假发票,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有权转送司法机关; 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20%违约金, 甲方有权经过法律路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若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要求造成甲方无法抵扣, 或致使甲方被追究责任, 乙方需负担甲方所以造成损失并按发票面额10倍给予甲方赔偿。
7、 甲方支付方法为: 支票/银行转账。
8、 其她: /
第十一条 结算方法
1、 分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 经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由乙方上报工程结算汇报。甲乙双方确定结算金额后工程余款(扣除相关罚款)三个月内无息付清。不过乙方在交单给甲方预算部后开始起计45 天内必需主动找甲方预算部或遵照甲方预算部通知预约日, 立刻双方查对并确定工程量、 结算工程款等数据。如乙方不按甲方预算部预约时间内对数, 且 45 天内乙方未向甲方工程部门提交书面汇报者, 甲方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核定结算金额, 甲方项目预算部对过期结算单不再另行通知对数, 项目预算部将结算单直接交企业审核, 财务部有权将乙方在本工程多支付工程款在其她工程款中扣除, 造成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须在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申请办理结算, 不然视为自动放弃结算权利。结算时必需提供甲方签发《实际完工证实书》及《单项工程验收证实书》、 给甲方现场项目代表, 才能出具《工程结算现场审批表》, 如乙方不能提供, 乙方同意按经甲方验收合格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70℅结算。
3、 结算书由乙方编制, 送甲方项目预算部审核。乙方报送结算金额必需真实正确, 若乙方报送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出最终审定金额3%, 则甲方按超出部分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若乙方报送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少于最终审定金额, 则按乙方报送结算金额结算。
4、 (1)如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 必需含有完整变更、 签证、 审批手续, 不然甲方有权不予计量和支付。(2)施工过程中发生现场签证, 乙方需提前办理签证申请, 审批经过后方可施工。施工后再办理签证, 每延后一个月, 扣罚签证工程实际造价2%: 两个月内办理, 扣罚签证工程实际造价4%, 以这类推。
5、 协议最终止算, 乙方需在工程结算汇报中附上协议原件。协议原件遗失无法提供, 乙方需提供专门汇报, 说明遗失情况。汇报经甲方工程部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结算。无法提供协议原件, 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结算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下, 罚款500元; 结算金额为50万元以上, 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 罚款1000元; 超出100万以上, 罚款元。罚款将在最终止算时直接扣除。
6、 如出现下列情况, 甲方有权根据按乙方已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60%结算: 1)乙方因本身原因中途退场; 2)逾期完工超出7天; 3)出现本协议第十三条第四款情形, 乙方经返工、 整改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施工图纸及协议约定。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责任
1、 工程保修期防水工程为伍年, 其它为 贰 年, 自业主和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 乙方应贮备足够维修材料, 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时完成维修, 具体要求见附件《装修工程保修管理措施》。
2、 上述保修并不免去乙方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对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 乙方私自中途更换驻现场代表, 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4天内更换。不然, 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协议, 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甲方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代表必需长驻工地, 天天二十四小时保持通讯通畅; 若一天内联络不上, 罚款500元, 余类推。外出一天(含一天)须经甲方现场主管同意。
2、 乙方提供装修材料样板及使用材质书面说明未获甲方书面确定,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完工, 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作违约金; 逾期超出7 日,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施工过程中, 工程质量经检验达不到合格标准及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整改, 工期不顺延; 乙方经返工、 整改后工程质量仍不符合施工图纸及协议约定,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同时退场。
5、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材料、 设备损毁损失, 由乙方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工期不顺延。
6、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工程损坏, 乙方应负责修复、 重做或赔偿, 工期不顺延, 同时乙方应按该工程总价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可将该违约金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工程再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不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违约金, 给甲方造成损失, 负担赔偿责任。
8、 在工程保修期内, 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人人身、 财产损失, 乙方应负担全部赔偿责任。
9、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3‰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以当期应付未付款项5%为上限。
10、 乙方工人每个月安全学习及技术交底资料, 经其本人署名后按月交甲方资料部; 如不按时交齐资料, 每次扣进度款500~1000元。
11、 乙方在交楼验收前修补、 收尾或清洁工程不立刻完成, 或已完成未经甲方主管验收署名, 结算时扣除乙方工程总价款3~5%作清场费和帮工费。
12、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国家、 地方和协议要求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 经甲方核实无误,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刻停工或返工, 所以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予顺延。类似事件每发生一次, 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违约金。
13、 本工程推行中发生任何协议约定扣款情形, 由甲方将向乙方发出工程扣款通知书, 乙方自收到甲方扣款通知书之日起两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 视为同意该工程扣款通知书之内容, 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任何款项中给予扣除, 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若应支付给乙方款项不足以扣除, 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另行支付。
第十四条 其她事项
1、 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伤, 由此产生责任由乙方负担。
2、 若甲方发觉乙方拖欠施工人职员资, 甲方可把当月进度款分为2-3次发放, 并在工地张榜公告; 乙方在甲方保安人员监督下给每位工人发放工资(由保安人员拍照存档)。由此产生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4、 本协议附件作为协议补充,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本协议附件包含:
附件一《项目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包工包料现场签证管理步骤》
附件三《包工包料现场签证申请单》
附件四《工程结算审批步骤》
附件五《现场收方确定单》
附件六《已完成工程确定表》
附件七《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清单》
附件八《包工包料分包工程进度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九《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附件十《施工现场安全守则及注意事项》
附件十一《装修工程维修管理措施》
附件十二《工人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十三《进场施工通知书》
附件十四《廉洁协议/举报通知函》
5、 本协议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友好地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能处理, 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 根据该会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中使用语言为汉字。仲裁地点为广州市,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 对各方含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仲裁费用(含律师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6、 本协议一式伍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自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协议签署地: 广州市番禺区
附件一 项目工程量清单粘贴处
附件二
包工包料现场签证管理步骤
附件三
包 工 包 料 分 包 现 场 签 证 申 请 单
工程名称: 原协议名称(编号): 签证编号: 日期:
签证原因及签证内容(或草图示意): 估量金额: 元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代表(署名/指纹):
工程部意见:
项目经理: 片区总监: 总经理:
成本管理中心意见:
预算主管: 经理: 分管领导:
项目运行部意见:
项目运行责任人:
副总裁:
总裁:
注: 此签证作为增加工程估算金额签证单, 单价及工程量不作为最终止算依据, 结算时需附本签证申请单, 工程量按实际收方数据计算, 单价按原招标部门最终定价作为结算依据。
附件四
工程结算审批步骤
附件五 现场收方确定单
收方确定单号: 立项申请单号:
收方说明: 1、 实量预算员当场计算出工程量结果; 2、 班组不得修改工程量数据; 3、 如有修改、 必需在修改处署名; 4、 原件交班组、 复印一份留底; 5、 复印件一概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6、 附审批文件才能结算。
工程名称: 班组姓名: 工作内容:
现场实量情况统计以下:
施工班组: 现场施工员: 主管或项目经理:
运行中心项目工程组代表: 项目预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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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已完成工程确定表
编号: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工种
至20 年 月 日止, 可支付进度款, 已完成部位或工程量以下:
附件: 1承包商填写《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清单》, 需有进度款计算格式。2、 施工协议复印件。
施工员、 主办施工员审核及对工程质量意见:
签字: 20 年 月 日
承包商署名(盖章): 联络电话:
项目资料部意见:
签字: 20 年 月 日
项目生产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及对工程质量意见:
签字: 20 年 月 日
项目运行管理部审核及对工程质量意见:
签字: 20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由项目生产部门施工员或主办施工员依据施工协议及审核承包商提供《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清单》后填写, 完成部位描述必需具体, 经现场资料员、 项目生产部门主管、 运行管理部署名后送项目预算部计算进度款, 机械设备工程还需现场工地机械班长、 仓管员署名(在施工员栏署名)。
附件七
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清单
工程名称: 承包部位: 工种: 协议编号:
施工时期: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兹:
申请人(协议公章): 年 月 日
完成工程量清单:
工程款计算(仅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
累计: 元
附件八:
包工包料分包工程进度款申请表
编号: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工种
申
请
栏
致:
我方于20 年 月 日进场施工至20 年 月 日止:
①经我方计算, 累计完成工程款¥ , 按协议条款应付¥ ;
②累计已收进度款金额¥ (大写: );
③本期申请支付进度款金额¥ (大写: );
④工程质量自评、 简述: 。
请贵企业相关部门批复。
申请人署名(盖章):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复
核
及
意
见
1、 项目生产部门主管/经理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2、 项目运行管理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3、 项目预算部复核意见:
实际累计完成工程量:
提议累计付款金额: ¥ (大写: 元)
项目预算员: 项目预算主管: 预算经理: 年 月 日
4、 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协议总金额: )
提议累计付款金额: ¥ (大写: 元)
上报超要求应处罚: ¥ (大写: 元)
((说明: 承包商所填数据经最终审核后若总金额偏差超出10%以上, 将在此次按误差金额10%处罚承包商)
分管责任人: 年 月 日
5、 土建/装修/园林/机电分管领导审核: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6、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
①累计已付进度款金额: ¥
②此次支付进度款金额: ¥ 财务总监: 年 月 日
审
批
栏
7、 分管副总裁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8、 集团总裁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九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2、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
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
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6、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7、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
9、 《墙面干挂石材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30606-)(暂用)
附件十 施工现场安全守则及注意事项
1、 乙方全部些人员必需在甲方项目部保安室登记并办理工作证, 无证严禁出入工地及生活区。
2、 乙方施工人员必需按“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标准, 严格实施施工操作规范和安全方法, 室外工作(外阳台)施工必需扣带安全带。
3、 严禁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火煮食; 注意消除烟头、 火种、 易燃物品等消防隐患。
4、 严禁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内打架、 闹事、 赌博, 一经发觉即报公安部门处理。
5、 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住宿。
6、 乙方施工人员必需安全用电, 在施工现场内不准乱拉、 乱接电线; 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施工机具、 电器; 如发觉漏电现象, 应立刻处理。乙方应自带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带漏电保护器), 并派持证专职电工一名长驻工地。
7、 不得在施工现场内大、 小便, 不然甲方有权每个位置每次扣罚乙方50元。如多个班组同时施工无法明确责任班组时, 由各班组平均分摊。此款能够在工程款中扣除。
8、 乙方施工人员必需文明施工, 不得高空掷物, 不然甲方有权每次扣罚乙方500元, 乙方还应负担由此引发全部责任。
9、 政府相关部门收取乙方工人暂住证手续费和劳务管理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施工过程中要节省用水用电, 如发觉浪费现象, 第一次警告, 以后每次罚款200元。
11、 在施工中因钻孔等打坏管线, 要立刻向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汇报, 经甲方处理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附件十一 装修工程维修管理措施
一、 在甲方向业主交楼前,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天内完成维修任务。
二、 在甲方向业主交楼后, 按以下措施处理。
1、 乙方须指定专员在现场跟单维修, 各专职维修工及管理人员须于每日上、 下午按甲方指定时间到甲方现场维修工程办公室签到、 取单, 迟到第一次警告, 以后每次罚款伍拾元。无正当理由迟到四次以上或不取维修单者暂停工程结算或采取“帮工”补救方法。
2、 维修单上所列之维修事项, 可简单处理, 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通常问题在3天内完成, 并交回维修单。特殊情况经甲方与业主协商后可合适延长, 但最迟不得超出一个星期, 不然作不来维修处理, 甲方将采取“帮工”等方法给予补救。
3、 对于业主电话投拆及楼盘管理处电话通知需紧急处理维修事项, 乙方应在甲方维修管理工程师通知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迟到者罚款壹佰元, 未到者按不来维修处理。
4、 维修单及业主投拆之问题必需按质量标准完成维修任务。两次维修不合格者, 甲方将处以一定罚款, 并将采取“帮工”等补救方法。
5、 乙方不来维修或因为上述原因造成“帮工”, 所发生费用, 乙方同意由甲方按合理标正确定价格, 在工程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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