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合作协议(律师制作版)起源: 廖先军律师发表时间: 01月03日浏览: 194752次停薪留职协议实习协议人事挂靠协议人事保管协议聘用聘用协议培训协议甲方: 姓名_, 身份证号;乙方: 姓名_,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关键经营地: _。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_年_月_日起, 至_年_月_日止, 共_年。第四条出资金额、 方法、 期限。(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 大写, 占总投资额6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 大写, 占总投资额40%;(二)双方以方法出资, 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作出资累计人民币_元,
2、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 各合作人出资仍为个人全部, 到时给予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负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 共同劳动, 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 第一年年底总利润10%为总额, 按投资百分比分配;第二年年底总利润10%为总额, 按投资百分比分配;第三年年底总利润10%为总额, 按投资百分比分配。(二)债务负担: 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以_投资百分比_为依据, 按百分比负担。第六条入伙、 退伙、 出资转让。(一)入伙。1.新合作人入伙, 必需经双方合作人同意;2.认可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
3、约定外, 入伙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受相同权利, 负担相同责任。入伙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债务负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作经营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能够退伙: 合作协议约定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作企业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经营期限, 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 能够退伙, 但应该提前30日通知其她合作人。合作人私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 应该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实施在合作企业中全
4、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 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未推行出资义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实施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其她事由。对合作人除名决议应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能够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 其她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合作企业财产情况进行结算。(三)出资转让。许可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相同条件下, 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第三人
5、转让,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 不然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 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合作人。第七条合作责任人及合作事务实施。(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 委托_为合作责任人, 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 签订协议;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产品(货物)、 购进常见货物;4.支付合作债务;5._。第八条合作人权利和义务。(一)合作人权利: 1.合作事务经营权、 决定权和监督权, 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不管出资多少, 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作人享受合作利益分配权;合作利益按
6、投资占比分配。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百分比或者按协议约定进行, 合作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作人共有。4.合作人有退伙权利。(二)合作人义务: 1.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统一;2.分担合作经营损失债务;3.为合作债务负担连带责任。第九条严禁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严禁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取得利益归合作, 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严禁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 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活动。第十条合作营业继续。(一)在退伙情况下, 其它合作人有权继
7、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 也能够选择、 吸收新合作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情况下, 依死亡合作人继承人选择, 既能够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 继续经营;也可依据合作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接纳继承人为新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合作终止和清算。(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销;5.出现法律、 行政法规要求合作企业解散其她原因。(二)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该进行清算, 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 担任清
8、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 合作人或者其她利害关系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次序清偿: 合作所欠招用职职员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债务;返还合作人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下, 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措施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部分, 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措施办理。各合作人应负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作人因为负担连带责任, 所清偿数额超出其应该负担数额时, 有权向其她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 应该赔偿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假如逾期_仍未缴足出资, 按退伙处理。(二)合作人
9、未经其她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 假如她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合作人, 可按退伙处理, 转让人应赔偿其她合作人所以而造成损失。(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 其行为无效, 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她合作人造成损失, 负担赔偿责任。(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 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造成合作企业解散, 应该对其她合作人负担赔偿责任。(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要求, 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协议争议处理方法。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一切争议, 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 如协商不成, 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各方都有约束力。第十四条其她。(一)经协商一致, 合作人能够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 以补充、 修改后内容为准。(二)入伙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_份, 合作人各执一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署名、 盖章后生效。(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 厚街当地使用每个月500元, 外地依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六)因应酬产生相关费用计入成本。甲方: _(签章)乙方: _(签章)签约时间: _年_月_日签约时间: _年_月_日签约地点: _签约地点: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