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
作
协
议
书
中财融经(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
一、 协议双方
授权方: 中财融经(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 (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法定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一商大厦725
邮编: 100055
合作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 共同协商标准, 就乙方为其在 (省、 地域、 县)内经营安校网平台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二、 协议期限
本合作协议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合作形式及双方权责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省、 地域、 县)内安校网平台地市级运行管理中心(地域独家)。经此授权后, 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 个人以同类经营权。
2、 在合作期内, 乙方需缴纳合作费用计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 该合作费为甲方品牌使用费和安校网平台建设使用费以及等价值产品费用。
3、 在合作期内, 甲方将为乙方制作安校网在乙方合作区域分站平台, 提供相关技术培训, 并在乙方需要相关产品时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
4、 在合作期内,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LOGO、 企业名称、 宣传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宣传推广工作。
5、 在合作期内, 乙方与相关学校合作后如需安装相关设备, 甲方负责相关设备安装与调试。设备损坏以及维修先由乙方维修, 乙方维修不了能够由甲方维修, 但产生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遇技术上问题, 甲方有义务帮助其处理。
6、 甲方在授权期内, 将帮助乙方进行店面形象设计, 并向乙方适时提供对应电子版宣传资料、 标识、 招贴物品等。甲方可依据乙方经营情况和要求, 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宣传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四、 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合作商能良好经营, 在本协议实施期间, 甲方应向合作商传授必需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合作商在正式营运前应派遣责任人或两名能够代行负担技术人员、 市场人员, 参与甲方要求技术及市场培训, 取得安校网全套操作步骤必需知识和技术。
3、 合作协议生效后, 如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参与培训, 乙方也必需按指示要求派人员参与培训, 取得必需知识和技术。
4、 由乙方负担培训人员旅差费用。
五、 商标、 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协议所包含全部商标、 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全部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实施期间, 乙方合作商能够使用甲方商标、 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 记号、 样式、 标签和招牌进行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经营活动。 超出范围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用户提供良好服务, 维护甲方品牌声誉、 信誉和良好形象。
4、 双方在此明确, 乙方取得是在合作期内、 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 服务标志使用权和经营权, 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 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任何转让、 许可。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后,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 或以甲方合作代理商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5、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诚意, 在协议期内, 乙方还能够同时代理经营甲方推出安校网之外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 如环境保护课堂系列产品, 学历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等。
6、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 不得将甲方授予经销权以多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 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合作商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一致性, 提升企业形象, 乙方运行方法必需遵守甲方提供经营手册要求要求和标准。
2、 甲方定时和不定时地以书面或其它方法对合作商进行进货管理、 销售管理、 商品知识、 职员管理、 等各方面指导, 帮助合作商实施标准化管理。
3、 伴随甲方合作商数量在范围内不停增加, 甲方将对全体合作商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协议仍在使用期内, 乙方须遵照甲方管理要求实施,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七、 保密
1、 除法律要求必需公开以外, 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营业汇报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情报;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协议要求提供给乙方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情报。乙方有责任确保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要求双方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协议要求提供给乙方合作商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全部, 乙方应妥善保管, 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立即归还甲方。
八、 合作商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取得甲方同意, 不得将本协议要求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理。
2、 如乙方因显著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止时, 协议终止。如乙方要求保留合作权, 甲方将为其保留2个月。
3、 如乙方期望出让合作资格时, 应首先通知甲方, 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权利。
九、 协议终止
1、 协议期满前3个月, 经双方协商, 能够更新协议。
2、 前款协议更新, 应在本协议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署新特许合作协议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 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时负担下列义务:
a、 支付全部应付给甲方费用;
b、 归还全部操作手册、 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因合作商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 由乙方负担赔偿损失责任。
4、 甲方因合作商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 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赔偿金。
十、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推行或不完全推行本协议条款中要求义务, 即组成违约, 违约一方应负担全部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 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 并损失超出违约金总额, 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更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更正, 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一、 协议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 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 双方都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它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每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 附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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