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购 销 合 同
协议编号:
签署地点:
买方:
卖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买卖双方经过协商, 确定依据下列条款签订协议, 以资共同遵照实施。
一、 协议标及价格
1、 标
序号
标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RMB:元)
数量
总价(RMB:元)
1
2
总价累计
2、 上述货物生产制造厂商为_______, 产地为_______, 以下简称“货物”。卖方确保所提供产品是全新、 未使用过、 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符合国家对应规范标准合格产品。卖方是代理商, 承诺向甲方提供代理销售有效证实文件。
3、 上述协议总价为固定不变价, 包含卖方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成本及利润、 税金、 包装费、 运输费、 保险费、 仓储费、 损花费等)及后续开箱检验、 保修和维修、 技术服务等费用。
4、 结算条款:
(1)货到开箱检验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协议金额___%, 即人民币____元; 安装完成经质量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付款____%即人民币; 余款____%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____个工作日内, 扣除本协议约定对应款项(如有)后付清。
(2)结算方法: 卖方指定银行转账方法结算。
卖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买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 即视为已推行付款义务, 在汇款过程中, 因卖方账户原因(包含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 被冻结等)造成其无法收取款项, 由卖方负担对应后果。
(3)买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卖方应负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二、 技术与质量标准和货物包装
1、 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_____种技术与质量标准:
(1)按同类货物国家标准;
(2)按同类货物部颁标准;
(3)按同类货物行业标准;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 但双方同意按附件_____所约定标准实施;
(5)按双方签署本协议前确定样品(由双方确定后封存)标准实施。
2、 相关配件、 辅件、 附件技术与质量标准, 双方同意按下列标准实施: ___________。
3、 货物包装:
(1)卖方应依据货物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水、 防潮、 防腐、 防锈、 防震等, 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 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要求。专用、 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进行合适包装并采取尤其保护方法。包装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需在每一包装箱(物)表显著著位置以显著方法标明协议号、 箱号、 收货人、 目地、 内件品名、 尺寸规格、 数量、 重量等内容。另外卖方应依据货物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汉字标明“保持干燥”、 “小心轻放”、 “此面向上”等国际常见图示。
(2)对因运输和包装不妥产生货物灭失与损毁责任, 均由卖方负担。
三、 运输、 交付、 开箱检验、 验收及异议提出。
1、 交货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买卖双方联络人:
(1)买方收货联络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2)卖方发货联络人:
联络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3、 货物运输和运输过程中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 费用由卖方负担。
4、 卖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输到协议制订交货地点后, 买卖双方应对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 共同依据卖方提供装箱单或清单检验货物数量。卖方应派其人员参与开箱检验, 费用自理。卖方拒绝或未参与检验, 买方有权单独进行检验, 对检验结果视为卖方自动接收。
5、 若开箱检验中发觉货物短缺、 损毁或与协议要求有不符之处, 即为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代为保管货物,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_____天内无偿修理、 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所以产生一切费用, 包含额外运输费用、 因保管货物所产生费用等, 将由卖方负担。如在买方通知期限内, 卖方未能进行修理、 更换或补足, 则卖方应负担本协议第____条约定相关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6、 假如在验收中产生纠纷, 由____________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机关或甲方指定机构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7、 买卖双方签署货物检验合格文件日期视为卖方正式交付货物日期, 以后相关保管、 保险、 灭失与损毁风险由买方负担(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货物全部权亦同时转移给买方。
8、 开箱检验合格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 数量、 型号、 规格上完好无缺失证实, 货物检验合格文件签署不使买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卖方索赔和求偿权利, 同时不免去卖方对于货物质量缺点或瑕疵负有对应责任。
9、 在货物安装过程中或投入使用后, 出现质量或功效等其她问题与约定不符, 买方可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卖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无偿修理、 更换以上货物, 直至安装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四、 保修与维修
1、 卖方对于货物向买方提供保修期为自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签署第二条起_____个月。
2、 保修期内, 卖方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 对出现故障部件、 元件或零件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以上替换品不包含协议中要求由卖方向买方提供维护用备件。紧急情况下, 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 卖方能够使用买方备件。使用结束后, 卖方应立刻归还或配齐使用过全部备件、 元件。对需要现场维修, 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买方故障通知后, 在提供远程服务同时, 在____小时内赶赴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
3、 在保修期满前三个月内修理或替换部件、 元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三个月。
4、 保修期内, 对保修范围内保修服务所发生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 均由卖方给予负担。卖方未立刻负担保修责任, 买方有权采取其她渠道和方法对货物进行维修, 由此产生费用由卖方负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期间发生质量缺点造成买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失, 卖方应给予赔偿。对本款中应由卖方负担全部保修和赔偿费用, 买方有权在保修金中给予直接扣除, 不足部分有权继续追偿。
五、 违约责任
1、 卖方未按协议约定日期交货, 应负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日, 按协议总价款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出____日, 买方有权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卖方除应支付上述逾期交货违约金外, 还应按协议总价款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尤其是且不仅限于由此引致工期延误损失)。
2、 卖方未按协议约定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等要求向买方供货, 或买方接收卖方交货后, 若发觉卖方所提供货物与本协议要求货物不符,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退、 换直至经过验收, 由此产生一切费用, 由卖方自行负担。所以造成逾期交货, 卖方应按前款负担违约责任。买方也可解除协议, 买方由此解除协议, 卖方应收到买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按该批货物总价款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并退还买方为该批货物已支付货款。
3、 买方接收卖方供货并不免去卖方对货物瑕疵担保责任。卖方除负担修、 退、 换责任外, 还应按瑕疵货物总价款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 买方因过失未根据协议约定时间付款, 经卖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支付, 每逾期一日, 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____‰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5、 在买方场所, 卖方推行协议应该遵守买方对于场所各项管理要求, 造成买方或第三方损失, 由卖方负责全额赔偿, 买方可直接在买方应付款中扣除。
6、 买方依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 卖方全部些人员、 货物必需在买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 若不撤离, 造成买方任何损失, 卖方应给予赔偿。买方没有保管该货物义务和责任。
7、 若同批货物在抽检时或其她方法验收时或在使用中发觉不合格百分比达成5%或5%以上, 则该批货物视为整体不合格,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退货或有权解除协议。
8、 若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协议约定, 造成买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 概由卖方负担对应责任。
9、 卖方确保产品中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其全部, 不然因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造成买方损失, 包含但不限于买方所以垫付任何费用,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全部负担。如发觉第三人侵犯卖方知识产权, 则买方应通知卖方并帮助卖方按法律程序采取维权方法。
10、 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 违约金不足以填补买方损失, 买方可继续向卖方追偿, 买方违约时, 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违约金。
11、 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含实际损失和协议推行后能够取得利益及合理调查费、 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六、 不可抗力
因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客观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 致使本协议不能推行或者不能完全推行时, 碰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一方, 应立刻书面通知协议其她方,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 向协议其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域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证实协议不能推行或需要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有效证实文件原件, 由协议各方按事件对推行协议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 或者部分或全部免去推行协议责任、 或者延期推行协议。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未推行上述义务, 不能免去其违约责任。
七、 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交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诉讼期间, 本协议不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八、 其她
1、 买卖双方应保守经过签署和推行本协议而获取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 包含本协议文本, 相关技术文件、 相关数据, 以及其她相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 责任方应按本协议暂定总价款___%向协议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协议守约方损失, 应按协议守约方实际损失赔偿。本保密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终止。
2、 一方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全部通知、 文件、 文书、 资料等; 均以本协议所列明地址送达。一方假如迁址、 变更电话, 应该书面通知对方, 未推行书面通知义务, 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推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 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 以邮寄方法交付, 寄出、 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3、 本协议未尽事宜, 应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 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 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4、 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不一致, 以协议正文为准。
5、 本协议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份, 双方各执___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税号: 税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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