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技术服务协议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老实信用、 互惠互利标准, 经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方法和要求
2.1服务内容:
2.2方法:
2.3要求:
3.工作条件:
4.酬劳及其支付方法:
4.1本项目酬劳(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
4.2支付方法为以下第种:
4.2.1按进度付款:
4.2.2协议推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酬劳余额。
4.2.3其它方法: 。
5.甲方关键义务
5.1在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数据、 材料、 样品:
5.2在接到乙方相关要求改善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技术资料、 数据、 材料、 样品通知后日内立刻做出回复;
5.3按约向乙方支付酬劳, 乙方开户银行账户为:
5.4帮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6.乙方关键义务
6.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6.2依据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6.3发觉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数据、 样品、 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时, 应在协议生效后日内通知委托方改善或者更换;
6.4应对甲方交给技术资料、 样品等妥善保管;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 如发觉继续工作对材料、 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 应中止工作, 并立刻通知委托方; 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 样品, 不得私自存留复制品。
7.保密条款
7.1双方确保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商业秘密(技术信息、 经营信息及其她商业秘密)给予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原提供方同意, 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 法规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7.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 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8.技术结果收益归属
8.1在推行本协议中,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新技术结果, 属于方全部。
9.甲方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根据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数据、 样品和工作条件, 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 应该如数支付酬劳。逾期2个月不提供约定物质技术条件,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应该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违约金。
9.2甲方拖延支付酬劳, 应该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违约金, 逾期2个月不支付酬劳或者违约金, 应该交还工作结果, 补交酬劳, 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违约金。
9.3甲方拖延接收工作结果, 应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2个月不领取工作结果, 乙方有权变卖、 处理工作结果, 从取得收益中扣除酬劳、 违约金和保管费后, 剩下部分返还甲方, 所取得收益不足抵偿酬劳、 违约金和保管费, 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10.乙方违约责任
10.1无正当理由不推行协议, 应该免收酬劳并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 %违约金。
10.2未按约定时限完成工作, 应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 %违约金。
10.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应该负责返工改善或如数补。假如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赔偿损失;
10.4在工作时间, 发觉对方提供技术资料、 数据、 样品、 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协议要求, 未按约定时限通知委托方, 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 延误或不能推行, 应酌减或免收酬劳;
10.5在工作期间, 发觉委托方提供物品有受损危险, 未按约定时限通知委托方, 应对由此造成损失负担责任。
10.7违反协议约定、 私自将相关技术资料、 数据、 样品或工作结果引用, 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 应支付数额为酬劳总额 %违约金。
10.8对甲方交付样品, 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 造成灭失、 短少、 变质、 污染或者损坏, 应赔偿损失。
11.验收标准和方法
11.1验收时间: ;
11.2验收地点: ;
11.3验收标准: 本协议约定各项技术指标;
11.4验收方法: 由甲方组织相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 并出具验收汇报;
11.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12.确保期为。在确保期内发觉服务质量缺点, 乙方应该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方法。但因甲方使用、 保管不妥引发问题除外。
13.不可抗力
13.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克服、 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客观事件, 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 地震、 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 动乱、 政府行为等。
13.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造成协议无法推行时, 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刻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并应在天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推行或者需要延期推行书面资料, 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临时延迟协议推行。
14.通知
14.1依据本协议需要发出全部通知以及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相关通知和要求等, 必需用书面形式, 可采取书信、 传真、 电报、 当面送交等方法传输。以上方法无法送达, 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法。
14.2各方通讯地址以下: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 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不然, 由未通知方负担由此而引发对应责任。
15.争议处理
15.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5.2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也可由相关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 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使用期为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 含有相同法律。
(以下为签字页, 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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