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公楼装修协议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 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 特签署本协议, 方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规格: 办公楼, 总计施工面积 约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 甲供施工图内容。
4. 委托方法: 包工包料
5. 工程开工日期: 收到施工图纸第3日计
6. 工程完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肆拾万圆整 (0000000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关键材料品种、 规格、 名称, 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 双方同意参考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3. 施工中,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 双方应确定, 增加费用, 应另签署补充协议。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材料、 设备, 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 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 方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给
1. 乙方须严格根据国家相关价格条例要求, 对本协议中所用材料一律实施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要求装潢工程, 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挪作她用。乙方如挪作她用, 应按挪用材料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材料、 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 或规格有差异, 应严禁使用。如已使用, 对工程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法
1. 协议一经签署, 甲方即付协议总额 40%, 甲方即第二次付协议总额 40 %。剩下 2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工作日一次付清。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 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 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 双方应签署补充协议, 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 通知施工工地责任人。增减项目价款, 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期限预付工程价款, 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千分之3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 假如因乙方原所以延迟完工, 每日按工费千分之3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 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假如因甲方原所以延迟完工, 每延迟一日, 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千分之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材料、 设备, 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其返工费由甲方负担, 因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 因工程质量问题、 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 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 双方应主动要求相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 处理, 立刻处理纠纷, 以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假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 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 均需签证, 甲方须负担全部施工费用,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 由乙方负担责任, 工期不变。
5. 施工中,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 私自通知施工人员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 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 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 待工程全部结束后, 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完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完工验收后, 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 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 如有问题, 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 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 应立刻通知乙方, 另定日期。但甲方应认可工序或工程完工日期, 并负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她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需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房屋平面图及水、 电、 气线路图, 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 电、 气线路图, 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 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 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中所滞留家俱、 陈设物等, 须采取必需保护方法, 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负担费用。
3 )甲方在乙方开工前应去物业管理处办理一切手续和缴清一切相关费用。
2. 乙方责任
1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严防火灾、 佩证上岗、 文明施工, 并预防因施工造成管道堵塞、 渗漏水、 停电、 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她人。万一发生, 必需立刻负责修复或赔偿。
2)在装修施工范围内负担保修责任, 保修期自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 为 12 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 在协议推行期间, 私自解除协议方, 应按协议总金额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私自解除协议, 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出违约金, 应进行赔偿。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推行期间, 双方如发生争议,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 双方应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经过协商处理, 或协商处理不成时, 能够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
1. 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 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署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协议, 提出终止协议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 应按协议总价款 10 %交付违约金, 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 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 签订终止协议协议后, 可视为本协议解除。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和协议附件向双方盖章, 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包含协议附件、 补充协议)一式 2 份, 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刘师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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