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武 汉 万 达 商 业 广 场
商铺租赁协议
(A版)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签署日期: 二○○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协议
出租方:
注册地址/身份证号:
出租方委托代理人: 武汉万达商业广场管理有限企业
(出租方与其委托代理人合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注册地址/身份证号:
出租方是位于武汉市民生路176号武汉万达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该商铺”)正当产权人, 拟将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乙方同意承租。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就该商铺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 该商铺位置、 面积和用途
1.1该商铺位置: 武汉万达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见附件一: 图示)。
1.2该商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该建筑面积数为本协议项下租金、 物业管理费等款项、 费用计取基数。
1.3该商铺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该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 。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更改该商铺租赁用途。
二、 租期和开业
本协议租期为 年 个月, 自 月 日起至12月17日止。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天内, 为乙方免租装修期。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无需交纳物业管理费, 但须负担免租装修期内该商铺发生水、 电等各项能源费。
免租装修期届满后次日为计租起始日。
三、 租金
3.1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为:
月 日至 12 月 17 日, 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整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17 日, 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整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12月 18日至 12 月 17 日, 按建筑面积每个月每平方米 元,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整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
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
3.2租金支付期限:
双方约定, 每三个月为一个计租期; 乙方应在每个计租期结束前15天向甲方支付下一计租期租金。
其中第一个计租期租金, 乙方应该在开始装修前向甲方支付。
3.3租金支付方法: 乙方能够现金或银行支票或银行汇款方法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交到甲方书面指定账户之日为乙方实际付款日。
本款约定乙方付款方法、 实际付款日确定, 适适用于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或费用, 其中应向该商铺所在商场物业企业(“物业企业”)支付款项或费用账户由物业企业另行书面指定。
甲方指定账户:
四、 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
4.1乙方确保遵守物业企业对商场及该商铺统一经营管理制度, 遵守出租方与物业企业达成“业主手册”中物业管理内容(见附件二: 业主手册)。
4.2从免租装修期届满之日, 乙方应该向物业企业交纳该商铺物业管理费。该商铺物业管理费为每个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9元人民币, 即乙方每个月应该向物业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本物业管理费包含该商铺应分摊商场夏天空调制冷费和公共区域水、 电等能源费, 以及商场全部公共区域保安、 保洁、 绿化费用。物业企业能够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同意调整物业管理费, 乙方应该遵守调整结果。
物业管理费以每三个月为一个计费期。首期物业管理费应与第一个计租期租金同时支付; 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 乙方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前15日内向物业企业交纳下一个计费期物业管理费。
4.3乙方自行负担租赁期限内该商铺发生水、 电等能源费用(实施分户计量), 并应在每个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能源费用交物业企业代为缴纳。
4.4假如乙方拖延支付应付物业企业款项、 费用超出15日, 则物业企业有权选择暂停该商铺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 引发全部后果由乙方负担。
乙方、 物业企业将在以上约定基础上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享受对应权利和义务。
五、 确保金
5.1为了确保本协议下各款项、 费用按时足额交纳,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租金确保金和经营质量确保金。
5.2乙方应该在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租金确保金, 计: 元。
如乙方未能如约交纳租金时, 甲方有权从租金确保金中直接给予扣抵或扣罚, 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该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租金确保金; 逾期未予补足, 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5.3乙方应该在本协议签署同时向物业企业一次性交纳经营质量确保金 元, 作为乙方遵守商场经营管理制度(包含确保商品质量、 服务质量等)确保金。
如乙方发生违反商场经营管理制度行为, 物业企业有权从经营质量确保金中直接扣抵或扣罚, 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该在接到物业企业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经营质量确保金; 逾期未予补足, 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负担违约责任。
5.4在本协议租期内, 假如乙方全方面推行本协议约定, 甲方/物业企业应在乙方办理完撤离手续后10日内, 将确保金余额无息返还。
六、 拖延推行违约金
乙方延期向甲方或物业企业交纳其应付款项或费用, 则甲方或物业企业有权向乙方收取拖延推行违约金, 该违约金以拖延应付款项或费用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从应付之日至实际全额付清之日。
七、 该商铺使用
7.1该商铺装修: 乙方就该商铺装修方案应事先交甲方和物业企业书面审查同意后实施。甲方和物业企业应该在收到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意见, 不然视为同意。
乙方装修时应该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物业企业有权对乙方不合理装修行为给予指正或阻止。
前述甲方和物业企业审查同意行为或者物业企业指正或阻止行为, 不免去乙方应负担责任, 并不造成甲方或物业企业所以对乙方装修负担责任。
7.2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物业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防火、 防盗、 用电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 不然责任自负, 造成她方损害应予赔偿。
7.3乙方应该在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珍惜该商铺及商铺所在商场各项设施、 设备, 保持其良好使用状态。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 乙方应该立刻自行修复或给予赔偿。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该商铺。不然, 转租或者分租行为无效, 对应收益由甲方享受。
7.5乙方承诺其于租赁期限经营行为将严格遵遵法律法规、 相关政策, 不损害她方正当权利, 并为此单独负担责任。假如乙方行为给甲方或物业企业造成损失, 乙方应该无条件给予赔偿。
7.6乙方应自行为其位于该商铺内财产、 设备等办理保险手续。
八、 该商铺交还
8.1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 乙方应该在保护该商铺墙面、 天棚、 地面装修完整性前提下, 将该商铺恢复到与甲方交接商铺时状态(正常使用立刻间原因损耗除外), 并交还甲方。
8.2乙方在撤离该商铺前应该结清全部对甲方或物业企业应付款项或费用, 不然, 甲方或物业企业有权依法阻止乙方撤离其财产; 由此所引发一切损失和责任, 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8.3因乙方原因造成其未能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7日内完成撤离, 并将符合约定条件该商铺交还甲方, 由此造成出租方与第三方一切损失, 由乙方自行负担; 每延期一天, 乙方还向甲方支付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日租金水平双倍违约金。
九、 优先购置权
在租赁期限内, 如甲方转让该商铺, 乙方在相同条件下享受优先购置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相关该商铺转让条件通知后3日内做出回复, 并在30日内与甲方达成相关协议, 不然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置权, 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 则甲方确保本协议内容得到受让人知晓并继续适用受让人; 不然由此造成损失由出租方负担。
十、 税费
出租方与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要求各自负担并缴纳对应税费。
十一、 协议终止与解除
11.1本协议生效后, 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协议。
11.2本协议项下租期届满, 本协议自动终止。假如乙方愿意续租, 应在租期届满30日前与出租方另行达成续租协议。
11.3经协商一致, 双方能够解除协议, 且互不负担违约责任。
11.4因乙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甲方有权不返还三个月租金确保金及乙方已交纳其她款项,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不低于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经济损失。乙方应在协议解除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该违约金,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该违约金,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收取拖延推行违约金。
11.5因甲方违约造成协议解除, 租金按实际发生租期结算, 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等, 据实结算;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不低于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经济损失, 甲方应在协议解除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
11.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应根据本条第4项约定负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后, 假如乙方不按第八条约定归还商铺, 则甲方有权采取方法, 比如封铺、 将乙方在该商铺内财物强制搬出等, 所以造成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11.6.1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单方解除协议;
11.6.2拖延支付租金、 物业管理费、 能源费等应付款项或费用超出15日;
11.6.3未能在开业日前7天完成装修; 或未能在开业日正式营业; 或未经甲方同意,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在一个月内私自歇业、 关门累计两天, 或一季度内私自歇业、 关门累计三天; 或私自撤场;
11.6.4未经甲方和物业企业同意, 对商铺或商场其她部位进行装修、 改建或其她严重破坏行为; 或私自改变本协议约定经营项目和内容, 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 或张贴非经营性文字或图片及发生其她行为以致严重损害商场良好形象和声誉; 或发生其她严重违反商场管理制度行为且未在物业企业限期内给予纠正; 或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致使协议目无法实现。
十二、 尤其约定
12.1假如需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商铺合并承租, 乙方同意与该区域相关独立商铺出租权人同时签署商铺租赁协议。
12.2为了商场整体经营效益, 出租方授权物业企业对需要合并经营区域进行统一计划和调整, 乙方知晓并接收此安排。
12.3乙方对商场经营政策及经营方法已经有全方面了解, 对其经营风险已经有充足认识。所以, 乙方享受经营结果并同时负担经营风险。
十三、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该商铺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继续使用时, 甲、 乙双方互不负担对方责任或损失。
十四、 争议处理
甲、 乙双方争议应该经过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能够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 物业企业地位和身份
物业企业作为该商铺所在商场物业服务提供方, 不影响本协议中甲、 乙双方主体地位和相关权利义务, 不所以为甲方或乙方负担任何责任。甲、 乙双方同意物业企业有权援引本协议相关条款, 与乙方签署物业管理协议。
十六、 通知
16.1甲、 乙双方根据下列内容送达通知或文件, 可视为送达:
16.1.1甲方住址和邮编:
16.1.2乙方住址和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内容, 应该立刻书面通知其她方。
十七、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 甲方两份, 乙方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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