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9 涵洞工程
9.1通常要求
9.1.1通常要求
9.1.1每道涵洞为一个子分部工程,包含洞身各部分构件、 洞口和填土等分项工程。
9.1.2跨径或全长符合涵洞标准通道,按本章和要求进行评定。
9.1.3带有急流槽作为涵洞一个分项工程,按本标准第6.10节评定。
9.1.4钢筋混凝土涵洞除按本章要求评定外, 还应包含钢筋加工及安装分项工程。
9.1.5明涵铺装可按本标准第8.12节相关要求评定。
9.1.6涵台若设桩基础, 按本标准第8.5.2或8.5.3条评定。
9.2涵洞总体
9.2.1基础要求
1)涵洞施工应严格根据设计图纸、 施工规范和相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2)各接缝、 沉降缝位置正确, 填缝无空鼓、 开裂、 漏水现象; 若有预制构件, 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3)涵洞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 杂物等。
9.2.2实测项目
见表9.2.2。
表9.2.2 涵洞总体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轴线偏位(㎜)
明涵20, 暗涵50
经纬仪: 检验2处
2
2△
流水面高程(㎜)
±20
水准仪、 尺量: 检验洞口2处, 拉线检验中间1~2处
3
3
涵底铺砌厚度(㎜)
+40, -10
尺量: 检验3~5处
1
4
长度(㎜)
+100, -50
尺量: 检验中心线
1
5△
孔径(㎜)
±20
尺量: 检验3~5处
3
6
净高(㎜)
明涵±20, 暗涵±50
尺量: 检验3~5处
1
注: 实际工程无项次3时, 该项不参与评定。
9.2.3外观判定
1)洞身顺直, 进山口、 洞身、 沟槽等衔接平顺, 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
2)帽石、 一字墙或八字墙等应平直, 与路线边坡、 线形匹配, 棱角分明。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3)涵洞处路面平顺, 无跳车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2~4分。
4)外露混凝土表面平整, 颜色一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3涵台
9.3.1基础要求
1)所用水泥、 砂、 石、 水、 外掺剂、 混合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按要求配合比施工。
2)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
3)混凝土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4)砌块应错缝、 坐浆挤紧, 嵌缝料和砂浆饱满, 无空洞、 宽缝、 大堆砂浆填隙和假缝。
9.3.2实测项目
表9.3.2 涵台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颍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或沙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 或 检验
3
2
涵台断面尺寸(㎜)
片石砌体
±20
尺量: 检验3~5处
1
混凝土
±15
3
竖直度或斜度(㎜)
0.3﹪台高
吊垂线或经纬仪: 测量2处
1
4△
顶面高程(㎜)
±10
水准仪: 测量3处
2
9.3.3 外观判定
1)涵台线条顺直, 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蜂面、 麻面面积不得超出该面面积0.5﹪。不符合要求时, 每超出0.5﹪减3分; 深度超出10㎜者必需处理。
3)砌缝匀称, 勾缝平顺, 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4 涵管制作
预制涵管按本标准第5章5.2节评定。
9.5 管座及涵管安装
9.5.1 基础要求
1)涵管必需检验合格方可安装。
2)地基承载力须满足设计要求, 涵管与管座、 垫层或地基紧密贴合, 垫稳座实。
3)接缝填料嵌填密实, 接缝表面平整, 无间断、 裂缝、 空鼓现象。
4)每节管底坡度均不得出现反坡。
5)管座沉降缝应与涵管接头平齐, 无错位现象。
6)要求防渗漏倒虹吸涵管须做渗漏试验, 渗漏量应满关键求。
9.5.2 实测项目
表9.5.2 管座及涵管安装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及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管座或垫层混凝土强度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验或F检验
3
2
管座或垫层宽度、 厚度
≥设计值
尺量: 抽查3个断面
2
3
相邻管节底面错台(㎜)管径≤1米, 管径>1米
3
5
尺量: 检验3~5个接头
2
9.5.3 外观判定
管壁顺直, 接缝平整, 填缝饱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6盖板制作
9.6.1基础要求
1)混凝土所用水泥、 砂、 石、 水、 外掺剂及拌和料质量和规格必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按要求配合比施工。
2)分块施工时接缝应与沉降缝吻合。
3)板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9.6.2实测项目
见表9.6.2
表9.6.2 盖板制作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验
3
2△
高度(㎜)
明涵
+10, -0
尺量: 抽查30%板, 每板检验3个断面
2
暗涵
大于设计值
3
宽度(㎜)
现浇
±20
1
预制
±10
4
长度(㎜)
+20, -10
尺量: 抽查30%板, 每板检验检验两侧
1
9.6.3外观观判定
1)混凝土表面平整, 棱线顺直, 无严重啃边、 掉角。不符合要求时1~2分。
2)蜂窝、 麻面面积不得超出该面面积0.5%。不符合要求时, 每超出0.5%减3分; 深度超出10㎜者必需处理。
3)混凝土表面出现非受力裂缝, 减1~3分; 裂缝宽度超出设计要求或设计未要求时超出0.15㎜必需处理。
9.7盖板安装
9.7.1基础要求
1) 安装前,盖板、 涵台、 墩及支承面检验必需合格。
2)盖板就位后, 板与支承面须密合, 不然应重新安装。
3)板与板之间接缝填充材料规格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与沉降缝吻合。
9.7.2实测项目
见表9.7.2
表9.7.2 盖板安装实测项目
项 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 值
1
支承面中心偏位(㎜)
10
尺量:每孔抽查4~6个
2
2
相邻板最大高差(㎜)
10
尺量:抽查20%
1
9.7.3外观判定
板填缝应平整密实。不符合要求时减1~2分。
9.8箱涵浇筑
9.8.1基础要求
1)混凝土所用水泥、 砂、 石、 水、 外掺剂及混合材料质量和规格必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按要求配合比施工。
2)地基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须满足设计要求。
3)箱体不得出现露筋和空洞现象。
9.8.2实测项目
表9.8.2 箱涵浇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检验
3
2
高度(㎜)
+5,-10
尺量:检验3个断面
1
3
宽度(㎜)
±30
1
4△
顶板厚
(㎜)
明涵
+10,-0
尺量:检验3~5处
2
暗涵
大于设计值
5
侧墙和底板厚(㎜)
大于设计值
尺量:检验3~5处
1
6
平整度(㎜)
5
2m直尺:每10m检验2处×3尺
1
9.8.3外观判定
同本标准第9.6.3条要求。
9.9拱涵浇(砌)筑
9.9.1基础要求
同本标准第9.3.1条.
9.9.2实测项目
表9.9.2 拱涵浇(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凝土或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F检验
3
2△
拱圈厚度(㎜)
砌体
±20
尺量:检验拱顶、 拱脚3处
2
混凝土
±15
3
内弧线偏离设计弧线(㎜)
±20
样板: 检验拱顶、 1/4跨3处
1
9.9.3外观判定
1)线形圆顺,表面平整.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混凝土蜂窝、 麻面面积不得超出该面面积0.5%。不符合要求时, 每超出0.5%减3分; 深度超出10㎜者必需处理。
3)砌缝匀称, 勾缝平顺, 无开裂和脱落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9.10倒虹吸竖井、 集水井砌筑
9.10.1基础要求
1)砌块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筑砂浆所用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
2)井基应符合设计要求。
3)应分层错缝砌筑, 砌缝砂浆应饱满。抹面时应压光, 不得有空鼓现象。
4)接头填缝应平整密实、 不漏水。
5)井内不得遗留建筑垃圾、 杂物等。
6)按设计要求做灌水试验, 试验结果应满足要求。
9.10.2实测项目
见表9.10.2
表9.10.2 倒虹吸竖井砌筑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F检验
3
2△
井底高程(㎜)
±15
水准仪:测4点
2
3
井口高程(㎜)
±20
1
4
圆井直径或方井边长(㎜)
±20
尺量:2~3个断面
1
5△
井壁、 井底厚(㎜)
+20, -5
尺量: 井壁4~8点, 井底3点
1
9.10.3外观判定
井壁平整、 圆滑, 抹面无麻面、 裂缝。不符合要求时, 减1~3分。
9.11一字墙和八字墙
9.11.1基础要求
1)砌块、 砂、 水质量和规格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混泥土或砂浆应按要求配合比施工。
2)地基 承载力及基础埋置深度必需满足设计要求。
3)砌块应分层错缝砌筑, 坐浆挤紧, 嵌填饱满密实, 不得有空洞。
4)抹面应压光、 无空鼓现象。
9.11.2实测项目
见表9.112。
表9.112 一字墙和八字墙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混泥土或砂浆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按附录D或F检验
4
2
平面位置(㎜)
50
经纬仪: 检验墙两端
1
3
顶面高程(㎜)
±20
水准仪: 检验墙两端
1
4
底面高程(㎜)
±50
1
5
竖直度或坡度(%)
0.5
掉垂线: 每墙检验2处
1
6△
断面尺寸(㎜)
大于设计
尺量: 各墙两端端面
1
9.11.3外观判定
1)墙体直顺、 表面平整。不符和要求时, 减1~3分。
2)砌缝无裂隙; 勾缝平顺, 无脱落、 开裂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4分。
3)混泥土墙蜂窝、 麻面面积不得超出该面面积0.5%。不符合要求时, 每超出0.5%减3分; 深度超出10㎜者必需处理。
9.12锥坡
涵洞锥坡按本标准第6.9节评定。
9.13顶入法施工桥、 涵
9.13.1基础要求
1) 涵主体结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顶进施工。
2)基底应密实, 并含有足够承载力。
3)工作坑后背墙承载力符合要求, 顶力轴线必需与桥涵中心线一致。
4)节间接缝应按调剂要求进行防水处理。
5)严禁带水作业。
9.13.2实测项目
见表9.13.2。桥、 涵各部分制作、 安装按本标准相关章节评定。
表9.13.2 顶入法施工桥、 涵实测项目
项次
检验项目
要求值或许可偏差
检验方法和频率
权值
1
轴线
偏位
(㎜)
涵(桥)长<15m
箱100
经纬仪: 每段检验2点
2
管50
涵(桥)长15~30m
箱150
管100
涵(桥)长>30m
箱300
管200
2
高程
(㎜)
涵(桥)长<15m
箱+30, -100
水准仪: 每段检验涵底2~4处
3
管±20
涵(桥)长15~30m
箱+40, -150
管±40
涵(桥)长>30m
箱+50, -200
管+50, -100
3
相邻两节高差(㎜)
箱30
尺量: 每接缝2~4处
1
管20
9.13.3 外观判定 1)顶入桥、 涵身直顺, 表面平整, 无翘曲现象。不符合要求时减1~3分。
2)进出口与上下游沟槽或引道连接顺直平整, 水流或车六通畅。不符合要求减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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